张 洁
(晋中市水利局,山西 榆次 030600)
晋中市位于山西省中部,东依太行,西傍汾河,北与太原市毗邻,南与长治市、临汾市相交,国土总面积16347km2。汾河干流晋中段从祁县里村贾家堡入境,流经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四县、22个乡镇、84个村,河道长125km,流域面积9172km2,涉及10个县(市、区),占晋中国土总面积的56.1%。流域内规模以上河流56条,水库56座,蓄水工程11811处。2018年晋中市汾河流域地区生产总值1242.2亿元,占全市的85.81%,粮食产量148.60万t,占全市的82.69%,是晋中的主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为实现“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水生态目标,晋中市采取了疏河道、固堤坝、治污染、兴水利等多项措施,“十三五”期间用于生态治理的投入不断加大,流域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流域内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发展与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
晋中市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既有历史时期生态变迁的因素,又有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从目前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为除水害、兴水利,汾河流域各级河道进行了大规模治理,仅汾河干流就进行了四次,但受治河理念的制约,在河道治理中裁弯取直、过渡硬化、渠化等现象广泛存在,加之对河流岸线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围河造地等,原本属于河道的大量水域滩涂被开发、占用,河道变窄,个别河道宽度仅剩3~5m,不仅破坏了沿河两岸植被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隔断了动植物整体生物链,导致植被、亲水植物大面积减少,鱼类的产卵条件发生变化,鸟类、两栖动物和昆虫的栖息地改变,而且河道的蓄滞洪能力减弱,水域面积不断减少,河流对地下水的补给能力降低,河流自净能力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大量挤占河流生态水量。据统计,2019年汾河流域水资源总量6.15亿m3,用水量达到5.66亿m3,地下水超采严重,已经形成榆太祁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介休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洪山泉域中型岩溶水超采区和榆次区小型裂隙水超采区,超采区面积1280km2,年均超采量5103万m3。流域内的56条河流均不同程度存在断流现象。特别是作为介休市重要的工、农业供水水源的洪山泉,近20年来一直呈现流量减少趋势,1955—1999年多年平均流量为1.33m3/s,2018—2000年平均流量为0.17m3/s,2019年断流。流域内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不足,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2020年12月晋中市水质状况通报显示,全市2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污染治理取得历史性改善,但由于全市大部分河流属于季节性河流,地表径流流量较少,在枯水期存在断流现象,河流生态基流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河流自净能力较差。加之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早期雨水污染等外因影响,保证汾河流域水质稳定向好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传承不够,失去了对水的敬畏和爱护之心,沿河水利设施、跨河桥梁、滨水空间没有充分考虑河流景观要求,文化资源丰富但沿河空间缺少水文化载体,未能展示出河流水文化风采。对涉水景观重视不够,片面追求安全性和功能性,大量工程占领人水相亲的滨水空间。14条主要支流中水景观评价为“较差”的有9条。
政府、企业、组织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形成;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水生态管理和保护、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为依据的污染物减排等管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手段还有待创新。
河道水系综合整治要以“构建汾河生态景观廊道、提升生态功能为核心”,以防洪、增绿、护水、保土、扩湿为治理重点,实现水源涵养、水生态恢复、景观打造、水质保护。
一要以防洪保安为目标,对河道两侧堤防进行加固和修复,对不满足防洪标准的涉河建筑物进行改造,保障沿河村镇生命财产安全。二要以河岸自然化为目标,对河道两岸硬质堤防、渠化堤防进行改造。塑造河流健康自然蜿蜒曲折的河岸线,宜宽则宽,宜弯则弯,保留或设置洲岛、湾汊,改造“渠化”河道。对两岸有空间的堤防进行堤坡放缓改造,以弱化被渠化的河道;对现有的硬质堤防进行生态化改造,促进绿色基础设计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三要以打造人水和谐的河流为目标,改造堤顶路为景观绿道,设置观景、亲水平台。
先期对汾河晋中段的61.7km干流实施生态治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外防护林带、现有堤外湿地提质改造、新建堤外湿地、堤防加高加固、堤顶彩色观光道、堤防生态化改造、堤防险工段防护、堤内生态绿岛建设、堤内湿地、辫状水系梳理、晋中民俗文化公园、汾河三坝文化公园、拆除改造堤内沿河泵站、沿线横穿河道桥梁美化等。
一是设置河源生态保护区,将潇河、白马河等13条汾河流域晋中市重点支流源头划为河源保护区,以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在河源区内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控制水土流失,种植水源涵养林,维护河源区生态结构的稳定。
二是设置生态功能保障带,重要支流河道两侧50m、一般支流河道两侧10~30m,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改变农防段种植结构,提高汾河流域河流自净能力。
水源涵养林和生态防护林建设,要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城区段以景观林为主,树种以当地适生或特有的、观赏性较高的色叶树种为主。乡村段以乡土乔木为主,植物配置以常绿为主,兼植落叶树种,由点到面,逐步构建健康的河道生态空间。
落实节水优先的原则,保障河流生态用水,以农业、工业节水为重点,统筹兼顾生活节水,严格控制用水增量,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加强供排水管网的建设,避免跑、冒、滴、漏造成水资源浪费。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62提高到0.65,供水管网漏失率由12.4%降至7%,节水总量达到3009万m3。
充分发挥外调水源东山供水工程和中部引黄工程的作用,实施生态补水,利用汾河复流渗漏补给地下水,并对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关井压采,止降回升地下水。
要彻底改善流域水污染问题,就要从根源着手,抓好入和出两个关口,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原则,做好污水的管控。
“查”就是加大排查力度,在强化已知排污口监管的基础上,加大排查力度,杜绝新的非法排污口产生。
“测”就是对汾河流域排污口水质是否达标进行自动监测,建立“预警、警示、通报、约谈、移送问责”水环境质量改善监督机制,对断面水质恶化情况制定不同等级预警响应级别,及时向水质异常的企业预警。
“溯”就是追溯污染源头。针对企业污染问题,扶持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生产工艺改造升级,实施节能减排,循环利用。针对农村污染问题,要提倡鼓励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水环境。
“治”就是整治。在河道两侧、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支流入河口处,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生态防护缓冲带和人工净水湿地,利用缓冲带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提升河流水质。同时,加大废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力度,实现污水资源化,强化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刚性约束,排放总量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强化监管手段,严格惩处制度,促使流域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
针对河流滨河公共绿地少、两岸景观单一、河流水系和人文景观融合差等问题,在水利规划基础上,对沿河两岸进行整体性的景观提升,利用堤外低洼洪泛地、坑塘、灌木林、低产滩涂地,修建湿地公园。有效控制和利用洪水,使洪水资源化,达到恢复河流水系、补充地下水、净化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的作用。
在发挥河道生态功能的同时,有效地利用其旅游价值,以晋商文化、大院文化、古城文化为依托,把晋中的人文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与河湖山水自然文化融为一体,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滨水空间。
一要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体系建设,完善水资源统一配置和开发利用的保障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中水利用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及地下水、泉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保障机制,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要推进生态环境共治体系建设,完善各级河长组织架构、相关规定及配套机制,构建流域生态环境共治体系,建立完善流域层面的多种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共管共治体系,形成政府、企业、组织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联治的协同机制。
三要实施流域生态治理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建设智慧化生态体系评估标准,以绩效评价结果倒逼落实,打造精准治理、有效监管、多方协作的环境治理新模式。
四是建立健全流域水域动态信息监测系统,利用多源大数据融合、视频识别分析、水环境治理多场景动态感知物联网等技术,建成“天、地、水”一体化的全流域“互联网+”监管体系,实现多视角、多维度、多方位的立体可视化监管,构建智能化监管体系,实现水环境治理智能化管控。
总之,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流域为整体,在保障河湖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基础上,遵循河道生态化、河岸自然化原则,以水利工程为基础,以生态建设为主轴,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设山水相依、溪水长流、林泉相伴、湖光山色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