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船舶流管控影响分析

2021-09-30 00:01郝红乾张可成马腾雷
航海 2021年5期
关键词:管控船舶

郝红乾 张可成 马腾雷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秩序管理,优化黄浦江通航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进出黄浦江船舶流特点,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員会联合对黄浦江水域实施船舶流的交通管理并加强防治污染监管。笔者以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实施前后船舶流量变化为切入点,对近年来黄浦江通航流量进行分析,总结了黄浦江航道通航船舶流特点,以供阅者及时掌握黄浦江通航现状,对于黄浦江航道认识和黄浦江航行安全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为研究黄浦江航道船舶流量特征规律和船舶航行安全提供基础。

关键词:船舶;黄浦江水域;船舶流;管控;通航;防污染

0 引 言

黄浦江是上海的主要水上通道,3万吨级船舶亦可上溯至吴泾。黄浦江是上海市居民主要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的水源,船舶在黄浦江水域航行,严禁违法排放各类船舶污染物[1]。黄浦江具有航运、排洪、灌溉、旅游、调节气候等综合功能,对上海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黄浦江流经青浦、松江、奉贤、闵行、徐汇、黄浦、虹口、杨浦、浦东新区,至吴淞口注入长江[2]。主航道长约79.8 km、流域面积约2.4万km2。上游江水可供生活用水,龙华港以下以航运功能为主,江面宽约550 m,最大水深17.4 m,航道中最浅处水深9.1 m[3]。黄浦江航道从吴淞口至松浦大桥一段可通万吨级船舶,松浦大桥至毛竹港可通1 000吨级船舶。龙华港以下两岸装卸区较多,龙华港以上局部有浅滩,船舶航行时需格外谨慎。

近年来,上海经济发展迅速,黄浦江内船舶流量日渐增大,涨潮期间船舶乘潮而入,船舶密度逐渐增大,水上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上海市政府规划滨江建设后,浦江两岸滨江沿线时常发生船岸碰擦等事故。为进一步改善黄浦江通航环境,顺应上海市政府“一江一河”的建设规划,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2021年5月1日起,黄浦江船舶控流分流措施开始正式实施。所有进入黄浦江的船舶应提前至少4小时但不超过24 h报告船舶动态[1],并服从海事主管机关的交通组织。船舶在黄浦江水域航行、停泊,还应当配备船舶防污染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严禁违法排放各类船舶污染物。《通告》涉及船舶诚信、违法记分等,虽然实施时间不长,但对黄浦江通航影响较大,经统计分析可知船舶流量变化已日渐明显。

1 近年来黄浦江通航环境分析

1.1 船舶整体流量分析

黄浦江实行分道通航制[4],航道弯曲、狭窄、水深不一、流速变化较大,而船舶密集、船舶流量大又是有别于其他水道的显著特征[5]。通过上海海事局一网统管系统,对2021年3月黄浦江进口船舶24 h不间断观测,经统计由图1可看出进入107灯浮总量基本维持在月均约14 000余艘次、日均460艘次。

1.2 进口船舶时间特征

黄浦江干流潮汐变化规律基本一致,每天发生2次高潮、2次低潮,呈现出显著正规半日潮的特征。黄浦江干流在大潮、中潮、小潮观测期间潮汐呈现落→涨→落→涨变化,潮位变化较大[3]。图2是黄浦江进口船舶的时间特征,对图2进行分析,可以看到黄浦江进口船舶充分考虑了经济性,涨潮前约一小时船舶开始大批量通过101灯浮[5]。

1.3 船舶进口高峰时段特点

船舶进入黄浦江上行呈现明显的特点,如图3所示,进口高峰时段与潮汐密切相关,高峰时段船舶密度相对较大。下面以2021年3月30日吴淞低潮9:40和22:05两个时段的潮汐为例(新开河初涨:30日,11:52;31日,00:14)对进口黄浦江高峰时段特点进行分析。

(1)对图3进行分析可知,24 h内过107灯浮上行的船舶中,有两次高峰发生在11:00和23:00附近,2次高峰时段持续时间不同,但相差不大,符合吴淞低潮前1后2进口时间段,即吴淞低潮前1 h至吴淞低潮后2 h之间是船舶进口高峰时段。

(2)通过图3还可以看出,高峰时段进口船舶流量过于密集,每小时进口船舶数量最高峰为60~70艘次,如:11:00高峰时刻1 h内有72艘进口船舶。

1.4 船舶进口高峰时段事故频发

因为船舶进口高峰时段密度大,船舶之间或船舶与岸基设施容易发生事故。如:2020年12月26日约11:00,某散货船“新XX”轮在上海黄浦江S16浮筒附近的浦西侧上行航道水域,追越同向上行的某干货船“浙嘉兴XX”轮时,两船发生碰撞,造成“浙嘉兴XX”轮沉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水域污染,事故等级为水上交通小事故。“新XX”轮装载原煤21 875 t从唐山曹妃甸港开航,计划26日15:00至闵行。“浙嘉兴XX”轮装载热卷钢材596.76 t从上海吴淞立新船厂二分厂开航,计划27日至浙江海宁。图4是两船的AIS轨迹。

根据图4的 AIS轨迹及CCTV录像回放,结合对事故船舶船员的调查询问和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事故发生时水域能见度良好,西风3~4级,潮汐正值初涨时刻,大量船舶乘潮进口上行,船舶密度较大且船舶速度不一,“新XX”轮追越同向上行的 “浙嘉兴XX”轮时,与“浙嘉兴XX”轮横距过近,由于船吸作用导致“浙嘉兴XX”轮左舷船首碰到“新XX”轮右舷船尾,“新XX”轮未尽追越船的避让义务。“新XX”轮行为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让规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浙嘉兴XX”轮在发现两船相逼近出现危险局面,船舶未向右调整航向,未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道航行,违反了《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鉴于事故各方的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在事故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最终海事主管机关判定“新XX”轮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浙嘉兴XX”轮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船舶密度较大时容易造成追越局面,加上船员未遵守相关规定和未采取良好的船艺,形成紧迫局面后碰撞事故则在所难免。

2 《通告》实施后黄浦江船舶流变化

2.1 船舶整体流量变化不大

对2021年5月份进口船舶24 h不间断观测,经统计,进入107灯浮总量基本维持在每月13 500余艘次、日均450艘次,整体变化不大。

2.2 进口船舶时间特征分析

图5是《通告》实施后进口黄浦江船舶时间特征。如图5所示,黄浦江潮汐变化直接影响船舶进口的时间和流量分布,在低潮前1~2 h内,船舶乘潮进港,船舶流量迅速增加并随之达到高峰;随着高潮的到来,进口船舶流量便迅速减少。

2.3 船舶进口高峰时段有所拉长

图6是以2021年5月21日吴淞低潮1:10和15:25两个时段潮汐为例(新开河初涨5:10,18:57)对船舶进口高峰时段进行统计。

可以发现:(1)黄浦江船舶流高峰时间段有所拉长。《通告》实施后船舶流经107灯浮上行的时间较之前有所提早,吴淞低潮时前约3 h船舶流已到达107浮,峰值在大约吴淞低潮后1 h左右。整体来看,初涨时段船舶流量被分流,高峰时期船舶流持续时间平均被拉长2~3 h。

(2)通过分析24 h内经过107灯浮的上行船舶数量分布图,与图3对比,可以发现,每小时船舶流峰值从72艘次降至40艘次,降幅明显;峰值时刻前后3 h左右的船舶流显著增加。也就是高峰时期的船舶流明显被分流至相近时段,减小了船舶密度。

3 黄浦江船舶流管控新规实施后通航环境得到改观

经过观测,黄浦江船舶通航秩序改善明显,船舶不再呈 “一窝蜂”进口之状,整体通航环境得到改善。每小时进口船舶数量最高峰由60~70艘次下降到50~60艘次,下降约15%;船舶流高峰时段船舶并排航行数量从《通告》实施前的3~5排减少至2~3排,因并排航行造成的通航违章同比下降10%,船舶并排航行秩序向好发展。据黄浦江轮渡公司数据显示,《通告》实施前客渡船与货船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如2014年3月6日,客渡船“沪航客9X”轮与货船“皖鸣远7XX”轮发生碰撞,造成客渡船上多名旅客受伤;2014年12月14日,客渡船“沪航客8X”轮与货船“皖巢湖货27XX”轮发生碰撞,造成客渡船上多名旅客受伤。《通告》实施后,进口高峰时段船舶流密度下降,客渡船停航时间由平均1 h下降到0.5 h左右,停航时间下降约50%,客渡船可以正常作业。截至目前,黄浦江未发生客渡船与货船的碰撞事故,航行安全系数提升,极大地保障了市民渡江出行安全。

4 结 语

《通告》实施后,大小型船舶分流效果明显,避免了大型船舶靠离码头时对航道正常航行船舶流的影响,同时大型船舶船长普遍反馈分流后黄浦江通航环境明显改善,航行安全系数得到提升。船舶驾驶员需要在规则学习、航线规划、船舶操縱等方面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了对进出黄浦江驾驶员的素质要求,从而促进船舶在黄浦江航行的安全性。

另,因《通告》实施时间较短,数据样本有限,本文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未区分大潮汛、恶劣天气、支流港船舶等因素,故还应进一步收集特殊情况的船舶流量,充分考虑蕴藻浜船舶流问题、大治河开闸时间问题等,以便进一步完善《通告》,为特殊情况提前准备应急方案。

参考文献

[1] 上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S],2021.

[2] 上海海事局.上海港航路指南[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6.

[3] 刘宏,苗林浩.黄浦江干流水文特性定量分析[J].港口科技,2020(9): 33-37+47.

[4] 上海海事局.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S]. 2018.

[5] 蒋卫东.黄浦江航道弯道水域通航措施研究[J].中国航海,2011(2):105-110.

作者简介:

郝红乾,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船舶通航,(E-mail)2857655728@qq.com,1891817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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