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攀
一、作用和意义
通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可以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二是能够有效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快,农村集體经济经营收益越来越高,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期盼愈加强烈。三是能够有效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任务就是让农村集体拥有完整的权能,建立产权交易平台,让集体资产能交易、能投资、能增值,实现集体经济壮大发展。四是能够有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主体地位,使农村集体发展有组织、有载体,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工作成效
(一)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完成了22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赋码颁证,并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22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识牌制作完成并悬挂到位;22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公章刻制、银行开户。二是对各镇(街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清册进行多轮审核,目前正在抓紧打印股权证书及发放工作。三是完成全市2018—2019年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上报工作。四是完成对全市2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调查统计上报工作。五是积极对偃师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自查整改,通过编写下发参考模板、审验资料、督查通报,当面列出问题清单,要求限时整改等措施来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流程,完善档案资料,按照“三孔一线”“四上墙”标准落实到位,9月在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交叉评估验收中受到好评。六是和中国农业银行偃师区支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上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平台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
(二)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鼓励指导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开展“五大合作”,创新发展途径,全市6个行政村相继成立土地合作社、置业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号召村党支部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和持续发展动能,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截至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都有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收入的行政村(社区)已达到226个,全市占比达100%。全市193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占比85%。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600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识还不到位,没有从政治的高度、理论的深度和政策的广度上认识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上下没有形成改革的合力。
(二)落实不到位
存在等待观望心理,工作中存在搞形式、走过场、回避矛盾,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民主程序落实不到位,没能落实“一村一策”原则,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不细心、对照模板照抄照搬等问题。
(三)经济发展不平衡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够平衡,造血功能弱、发展能力弱,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缺乏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头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还比较低。
(四)各项制度不健全
一些村级财务民生监督和审计制度不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够透明,导致个别村集体资产出现流失、被挪用等现象。
(五)历史遗留问题严重
由于历史原因,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底数不清,股权不清晰,群众不能分红,导致群众不把发展集体经济当成自己的事来干。
四、建议和意见
(一)尽早完成股权证书发放工作
及时和偃师区财政局沟通,让其尽早拨付部分证书打印资金,力争早日完成股权证书打印及发放工作。
(二)做实做细改革工作
做好农业农村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洛阳市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实做细。
(三)规范各项制度
规范各行政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
(四)开发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鼓励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克服内生动力不足等懈怠心理,积极尝试、大胆探索,通过产业带动促抱团发展、开发资源促特色发展、调整结构促合作发展、产城融合促置业发展、三产结合促服务发展、土地流转促规模发展等多种途径为抓手,用改革的“一石”激起农村发展的“千层浪”,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带领群众走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兴乡富民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