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刘瑜
“高考完,我们就变成大人了,但是从来没有一节课,教我们如何变成大人。”
“读书、考试、上好学校,变成最聪明的人,和你我少年时一样,这是陈念朴素的愿望。被欺负,被嘲笑,被丢进黑暗中,她仍想保护这个不太美好的世界。”
每当听到这段台词,每当提到“陈念”这个名字,你是否又回到了影片的“黑暗”之中?你是否有感同身受的失落或者恐惧?两年前,那部《少年的你》,让多少人对年少时的经历产生了共鸣,又让多少人感慨当下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愈加重视。
孩子成年之前,在学校的时间远超在家的时间,和老师同学朝夕相处,学习知识,塑造性格。可以说,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两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成年人领域新修订的“两法”回应了热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也给了学校更多责任。
晓静(化名)是一名高中生,她万万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被几名同学误会,还被轮扇耳光,并录制视频上传在网络上。
晓静本想独自承受,但不承想,第二天网络上的视频铺天盖地传播开了,学校门口来了不少媒体记者,警方也关注到此事,联系学校,对施暴方进行调查。几天后,事件进入了一系列的司法程序。施暴者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向晓静诚恳地道歉,晓静也在少年司法社工的陪伴和帮助下,逐渐走出了阴霾,开始了新的生活。
然而,晓静并不是“个案”。近些年,有关校园欺凌的新闻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眼球。早在2016年,围绕校园欺凌的治理,教育部等11 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近年来,各地也开展了多回合、多形式的专项整治,但是在法律上却始终没有明确规范的定义。
高质量教育体系离不开有力的法治保障。对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未保法”)对这一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
新未保法明确: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应当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甚至严重案件的旁观者,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
同时,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新法施行后不仅让处理校园欺凌案件有法可依,避免了以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做法,也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家庭等各方的责任,为治理这一问题提供有力的抓手,对做好校园欺凌防控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指引。
两部法律落地后,教育部也在积极行动,今年6月1日,为贯彻落实新未保法,教育部颁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的专门规章规定,就社会关注的学生欺凌等热点问题,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中学的官网上,有这样一个专栏值得关注——防范校园欺凌。网站截图
规定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系统整合,分一般保护专项保护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共8 章63 条。据了解,此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据记者了解,此前,也有学校在探索落实防治校园欺凌的配套措施。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中学的官网上,就有这样一个专栏值得关注——防范校园欺凌。记者注意到,早在2016年,该校就公布了一份详尽的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校成立了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套及时、有序、高效的应急方案和处置流程。建立健全了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校园欺凌调查问卷”“校园欺凌调查登记表”“校园欺凌涉事学生处理情况登记表”“校园欺凌报案情况记载表”……一系列表格诠释着学校对待此类事件的“零容忍”和“责任心”。
“两法”落地后,将会加速学校建立防控机制的步伐,更快地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除了这些愈加“精准”的法律和规定之外,近年来,学校也越来越重视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据了解,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北京市教委组织开展了新修订的 “两法”系列学习活动,着力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法新规要求,贯穿到治教理校全过程中。北京市教委还邀请了法学专家、法官和检察官就“两法”的法理和实践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300 余名中小学校一线法治教育教师积极响应。教师再通过教案设计、集体教研等形式,参与学习,将法律带到校园。
5月30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9次检察开放日”,为了让学生们深入了解“两法”,北京市教委又协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百余名师生,参加“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的活动,让学生们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深入了解“两法”。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在活动中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法治教育。
“被告人,你跟被害人是什么关系?你们对她实施了哪些伤害行为?”公诉人眼神犀利地望向被告人。被告人低头描述,怯声怯气。
2021年5月28日,一场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庭审,正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而坐在法庭上的审判员、公诉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却是一张张稚嫩的“娃娃脸”。他们是来自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高二年级的学生,学校把模拟法庭搬进了法院,让法治教育变得更加庄严。从受教育者到法律的传播者,以这样的方式让学生们内化于心,既能让他们重视此类行为,又能警示他们实施这种行为给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也更理解了法律的权威性。
“欺凌”一词在校园中,是一个不愿被提起却又很可能出现的词语。但避而不谈,不如提前预防。有专家对校园欺凌案件做过调研,发现此类案件除了学生的法治意识薄弱之外,学校管理的参差不齐也是产生此类行为的重要因素。针对校园欺凌,事先预防永远比事后惩治更重要。
而合理安排学生适合的课程,也许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何虹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京源学校的一名心理教师,在她看来,“校园欺凌”这个话题不仅可以用法治教育课来让孩子们学习其中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借助心理课程,让学生们从另一个角度深入剖析,以此方式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5月10日,一堂生动的主题研讨课——《旁观者的超能力》在京源学校进行。通过欺凌情景剧展示,引导学生体会在不同角色上场后,作为受害者所体会到的心理压力及无助感,并用10 级量表进行评分。教师通过提问,进一步引发学生关注到作为人数众多的旁观者,在欺凌现象中对欺凌者和受害者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以此提升每位学生积极应对欺凌现象的责任感。
>>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 刘瑜摄
“关于‘欺凌’这个话题,对学校来说还是比较敏感的,在上课跟学生介绍时,我们的定位不是去定义某种行为是不是欺凌,而是引导学生间拥有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教会学生他人如果做了自己不喜欢的行为,该如何客观地表达,如何有效地沟通。”何虹老师说,“此类课程更需要视校情来定,今年上课发现,学校里算得上欺凌的行为是没有的,但是学生之间一些不太友好的行为也需要有人引导提起重视,所以我们的课程也在边摸索边改进。”
“你认为什么是校园欺凌?”“你最反感的同学间的‘玩笑’是什么?”一项问卷调查在北京市第九中学开展。该校德育处主任邵莹莹介绍,学校给孩子们提供的法治课程,摒弃了曾经“宣传式”“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学校会通过问卷、案例探讨、辩论大赛等形式,来让同学们进行自我探索,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问题。
据了解,九中还借用外部力量,聘任法官为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们带来生动的普法课,通过以案释法来让孩子们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对法律有所敬畏。在“两法”落地后,学校还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明确了学校在贯彻落实新未保法的过程中,增加的法律责任和权力。
法治教育固然重要,学校的制度对学生也有着一定的震慑性。有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会在自我消化或老师家长的帮助下逐渐化解;但也有一些孩子始终无法“跨越”自己,难以回归正常的学业之中,一错再错,越发偏离轨道,甚至走向犯罪……
14 岁的小欢非常迷茫,周围的人都说他有“暴力倾向”,经常在暴怒的情况下做出一些具有破坏性的行为。例如,和他人有肢体冲突、用手捶墙、捶玻璃等。小欢自己也知道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但是脾气一上来,就是控制不住!学校愁:这孩子经常突然爆发,很容易伤害到其他人,是个潜在的隐患;家长愁:他才14 岁,还要接受义务教育,总不能把他带回家不管,就这样走向社会,迟早会出事儿;小欢自己也愁:这动手打人的习惯,自己真的改不掉。虽然天天上学,却一点都无心学习!到底该怎么办?是放弃他任由发展,还是给他提供一个“更合适”的教育环境,但“合适”的教育又该去哪里寻找?
不管是国家法律的修订还是学校规章的设置,都有着相同的目的: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两法”实施,不仅在如何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下了功夫,在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也做了一些细化。
针对类似小欢这种情况的孩子,一份“定制版”教育,为他们开启了一扇门。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要加强建设专门学校实施专门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小欢是幸运的,经过多方考量,家长决定让他转到新中国第一所专门教育学校——北京市海淀寄读学校(北京市工读学校前身,以下简称“寄读学校”)。学校位于北京市西北一隅,古香古色的庭院远离市区的喧嚣,是一所教育转化心理行为偏差、学习困难或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的专门学校。这里的学生来自各普通中学,情况复杂多样……
小欢转到寄读学校后,仍然会有严重的情绪管理问题,并且在转学后,从殴打他人变成了自我伤害。班主任了解情况后,提出需要借助驻校社工的力量来为小欢提供针对性的服务。社工从专业的角度出发,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服务方案。他们从小欢的兴趣爱好入手,在校园中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与他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再通过情绪安抚、需求评估、情境干预、状态跟进等多种专业方式,对小欢的行为进行矫正。
>>图1:海淀寄读学校大门
>>图2、3:海淀寄读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一角以上图片均为刘瑜摄
通过一段时间的服务,社工意外发现,当小欢再一次出现情绪问题时,尽管有愤怒的情绪表现,但是他没有再动手,而是选择用听音乐的方式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在这所新的学校里,在老师的影响下,在社工的帮助下,小欢变了。他能够控住自己的情绪,整个人也变得积极向上,还当选了学生会干部!
“办适合我们学生的教育。”这句话是寄读学校的目标,也是专门教育的魅力所在。寄读学校德育副校长石蕴茹向记者介绍,“两法”落地后,学校迅速反应,邀请了专家、学者到学校为老师们授课。“如果没有专门教育学校来提前干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一部分学生可能会直接走向社会,也许会在社会上发生一些违法犯罪的情况。‘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是周恩来、朱德、彭真、罗瑞卿等老一辈革命家等创办工读教育的根本出发点。”石蕴茹解释,“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学校一直以来的定位。”
石蕴茹说,对待这些孩子,不能只靠管理,必须引导、感化,要让孩子们从内心知法懂法,才能够做到尊法、守法。在生活上,学校老师24 小时和学生在一起,全天候陪伴。在教学上,除了国家规定的文化课程之外,还精心设置了适合学生们的法治课程和心理课程,在教育上,学校搭建了丰富的体验平台,让孩子们在活动中感受到规则的力量,法治的魅力,以及重塑自我的价值。
寄读学校专门建立了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丰富的法治教育内容,生动的表现形式,用更加贴近未成年人的方式,让他们明白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预防犯罪。学校还精心配置了一批法治导航员,让这些学生经过检察官的培训后,化身法治的“种子”,再去引导和影响其他同学自觉守法。
记者注意到,在寄读学校完备的德育课程体系框架中,分为“外修行为”“内铸素养”和“特别关怀”三大部分。其中“特别关怀”课程,服务有特殊需要的孩子。专业的心理、社工、法治支撑体系,提供专业支持,保证教育转化与矫治工作的科学化,达到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的目的。
德育副主任贺伟说,学校虽然是专门教育,学生尽管有各种严重不良行为,但是他们都是发展中的未成年人。学校的办学理念是“让学生在成功中成长”。“我们更注重引导孩子,培养他们的兴趣特长,让孩子重新在学校里找到自信,让孩子有一个健康正确的目标,让他们不断向前走,往前走得越快,走得越长,就会离危险越远。”贺伟提到他的孩子们,脸上满是欣慰,“上周六我们的一些学生参加了全国的未来工程师比赛,有两个孩子捧回来中科院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的证书!”
采访当日,恰逢孩子们在拍毕业照。一张张青春洋溢的脸庞,看不到任何悲伤的色彩。他们在合适自己的环境中告别了曾经的自己,找到了新的方向。
随着未成年人领域“两法”的实施,不管是“保护”还是“预防”,各所学校都在探索的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