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本壮 刘剑伟
摘要:形式美给乡村景观带来的恬淡宁静、清新愉悦感是最令人向往、最让人熟悉的审美形式。在景观设计中,形式美法则的运用可以赋予乡村景观更多的灵魂,让人们从乡村景观中感受到“农村美”,也可以为乡村景观设计评价标准提供理论基础。形式美法则与乡村景观设计相辅相成,前者对后者有着重要的引导性作用。本文通过讨论乡村景观设计元素与形式美法则的关系、形式美法则在乡村景观设计中的运用形式等,探析形式美法则在乡村景观设计中的重要意义,旨在为设计师提供乡村景观设计实践的理论经验。
关键词:乡村景观设计;乡村美;形式美;形式美法则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15-0-02
0 引言
近年来,在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农村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我国乡村景观设计的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因起步迟、发展慢,当前还面临着很多问题。在“十四五”规划中,未来农村要实现“强农、美农、富农”的最终目标。使农村变美的需求和要求从“美丽乡村”到“乡村振兴”再到“十四五”规划一直存在。“十四五”规划提出后,加快乡村景观设计发展速度,提升乡村景观设计质量再次成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问题。因此,乡村景观设计不仅要满足基本的乡村空间需求,而且要表现出多层次的“乡村美”。乡村景观中的景观艺术美内容极其丰富,其中形式美法则在体现乡村景观的美上起着的作用,有利于提升乡村景观品质和乡村宜居指数,加快实现“乡村美”的目标。
1 形式美法则的概念
1.1 乡村景观
乡村景观,尤其是人工乡村景观,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景观,是世界遗产中的文化遗产,是“人与自然的共同作品”的代表[1]。关于乡村景观的定义有很多,但至今还没有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定义,文献中常读到的大多是学者自己提出的观点性概念,但在众多概念中,相同的部分是乡村景观是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的复合型景观。乡村景观设计指在原有的乡土景观基础上,以保护、挖掘和修复等方式为主,使生态景观、乡土人文、创意艺术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在实现农民增收的同时,保留乡土文化。
1.2 形式美
形式美的含义极其丰富,其不是依托自然力量形成的,而是由外在美的行式在时间变幻过程中演变产生的。形式美通过对各种基本的形式要素反复仿造等形式表现,使原有的具体社会内容发生变化,最后成为观念内容。在这个变化过程中,美的外在形式被洗练,进化成规范的形式,最终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2]。
1.3 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认识世界、探索自然的过程中对美的规律的总结,我们最熟悉的黄金分割便是最早的形式美法则。形式美包括和谐比例、对称均衡、节奏韵律、秩序整合等。研究其组合规律,可以使人们对美的形式认识更加深刻,从而引导村民创造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进而提升村民的幸福指数。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使美的内容更加突出,形式美法则的高效运用尤为重要。
2 乡村景观设计中的形式美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各物体的特征是不同的,但就结构轮廓而言,比如参天的大树和摩天大楼、陡峭的山峰等,它们都是垂直线,能让人感到端庄;而宽阔的地平线却给人开放与和平的感受,能使人平静。人们对乡村的美已达成了共识并演变成了一种美的法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式美法则作为一种美学理论基础,在乡村景观营造中发挥着积极意义。在乡村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设计师应深入农村,努力挖掘村庄自身资源,理清优缺点。例如,上海市新浜镇文华村完整地保留了一副磨盘,并将其放置在村民活动广场,还在磨盘上种植了植物,使其成了该村公共空间文化雕塑,磨盘与公共文化广场整体景观营造和谐共生,村民在茶余飯后聚集于此,增进了村民之间的交流,同时提高了文化广场的使用效率,为文化广场的景观环境注入了生命力。设计师在进行乡村景观设计实践中应充分展示当地的乡土文化、人文精神,使人与环境产生更多的交流。
2.1 乡村景观中形式美的体现
乡村景观设计中的设计元素与其他类型景观设计颇有不同,但其与形式美法则密不可分。从构成美的形式来看,乡村景观设计元素分为点、线、面三种。设计师要把握和运用美的一般形式规律,如统一与变化、对比与相似、平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在设计过程中运用一种或多种组合方法,建立平面组织关系,能创造高品质的景观环境,提升乡村美感。
点是最简洁的形状,是造型的基本要素,也是设计的基本语言。人的视觉与点所形成的感觉密不可分。在整个空间中,与周围其他设计要素相比,细小点更容易被人感知。不管是什么形状的点,其放射性特点都是不变的,假如画面中只存在一个点,那么人们很容易把其当作视觉中心。在乡村景观中,村民常在院子里种植可食用景观、攀爬藤蔓等,突出四季特色。而设计师常将水井、磨盘、水车、耕具等充分体现乡村人文景观的物件当成景观元素,构建具有品赏价值的乡村景观(见图1)。
点具有放射性特点,而线是点的移动轨迹,在景观设计中,线能起到串联统一的作用,使点与面之间产生关系。点的运动、物体的边沿以及具有线性特点的物质等都可形成线。在形式美的运用中,各种工具和变化的组合都可以赋予线条丰富的形态。乡村道路两旁的篱笆、围墙、植物,其高度、形态、颜色的变化,能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余姚市梁弄镇姚巷村的文化景观围墙就很好地诠释了线在乡村景观设计实践中的运用价值。围墙采用红砖砌筑,中间镶嵌了村民捐献的废旧陶盆、微波炉、自行车等旧物,废旧物品都是等距分布的点,但整体来看又汇聚成线,使整个街道别具一格,极具田园风光韵味(见图2)。
在几何学中,曲面由放大的点、稠密的点和封闭的线组成。在形态学上,表面还具有大小、形状、颜色、纹理等造型要素,而表面是表象的“图像”,因此表面是“形状”。设计师往往会通过形式美法则,体现乡村景观中的建筑体的特点,对线和面进行不同的组合,可以使环境中现有景观形态产生更多的可能性。例如,王澍在设计富阳文村时将形式美法则运用到了极致,他对线、面进行了不同的组合,在保留了本土居民建筑特色的同时还使新民居建筑更具创意(见图3)。
2.2 乡村景观设计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如今只有少量成为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子真正做到了“乡村美”,更多乡村的景观设计只是根据主管领导、设计师的喜好进行了简单设计,浮于表面,缺乏形式美的组合的使用。乡村景观中存在大量的城市景观“移植”现象,没有表达出乡村自己的文化特色,景观营造的方法不具创新性,趋同化现象严重,并且过度重视民居建筑的美观性,没有考虑实用性。乡村“洋别墅”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对传统民居建筑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就很有可能导致“千村一面”。
3 形式美在乡村景观设计中遵循的规律
乡村振兴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对乡村景观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营造出符合村民、游客等多个主体审美体验的景观艺术。形式美的规律有多元统一、对称与平衡、节奏与韵律、比例与尺度、从属与强调、对比与协调等。接下来对形式美规律在乡村景观设计中的遵循规律进行阐述。
3.1 多样统一
多样性和统一性是形式美最基本的规律,它们相辅相成,相互对立,相互依存。所有的方案都不可能只有一种景观元素,而每一种元素也不可能单独存在,否则整个设计会很混乱,没有统一性。同时,也不能为了强调整体的统一性而反复使用单一元素,这会使整体变得单调、乏味。在乡村景观的设计和营造过程中,应遵循多样统一的基本规律,营造出变化却又统一的感觉。运用多种元素,进行大胆合理的创新,使景观形式新颖多样,进而设计出符合形式美法则的乡村景观。
3.2 对称与均衡
在景观设计中,对称与均衡是最普遍的艺术形式,这两种方法可以使人们在观察事物时保持视觉平衡。对称以稳定、安静、端正、大方的感觉产生秩序、理性、高贵、肃静之美,通过同量不同形状的组合形成稳定、平衡的状态[3]。对称表达的稳定感正是乡村景观建设所追求的。对于乡村景观设计而言,均衡是指让乡村环境中的不同元素保持平衡与和谐。对称与平衡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对称是在统一中寻求变化,表达理性与安静;平衡是在变化中发现统一,使环境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动感。在实践中,如果过分追求对称性,就会使设计枯燥乏味;如果表达过于平衡,就会破坏设计的稳定性。因此,在设计实践中应注意两者的有机结合,这要求设计师在进行乡村景观设计时充分挖掘村庄现有资源,结合虚实、色彩、材料等元素,给人带来均衡、稳定的感受。
3.3 节奏与韵律
节奏原本是指音乐中的一种节奏感,是通过弦和节奏的旋律产生的有规律的变化。而在环境艺术中,节奏指环境有视觉上的规律变化。韵律是节奏之间的动作姿态,节奏本质上是运动和反复的[4]。在乡村景观设计实践中,设计师需要通过对环境中的不同元素进行有规律的组合变化引起人的心理感受,比如有高低规律变化的篱笆围墙、远近不同的渔船等。而韵律是指节奏的变化规律,与节奏相比,韵律更能表达整体性,具有开阔的艺术表现力。在设计中把握好节奏与韵律,能使乡村环境更有趣味,同时还能增强乡村景观的美感和亲切感,也就是我们常讲的乡村景观设计要接地气。
3.4 比例与尺度
比例与尺度是形式美表达中的另一重要法则,在乡村景观设计实践中尤为重要。在设计中把握好环境、元素与人之间的比例是营造高质量景观的必然要求。在乡村景观设计中经常提到的亲密尺度、公共尺度、普通尺度、超大尺度等表达的都是人与环境之间的计量关系。在乡村景观设计中,合理的尺度设计可以给人舒适、和谐的感觉,是人与周边环境对话的关键,还可以表现出乡村恬淡宁静的氛围。
3.5 主从与重点
在乡村景观设计实践中,设计应该从整体出发,注意各个组成部分间的主从关系。设计师要有意识地强调某个元素或某个部分,突出重点,若不能综合使用主从与重点这一法则,整个设计就会平淡无奇、毫无吸引力、缺少重点,进而导致人与环境缺失关联。主从与重点是相对而言的,在乡村景观设计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从划分需求,这就要求设计师捕捉重点,表现主从关系,吸引人们的视线,唤起人们的乡土情绪,从而感受到整个景观设计的美妙。
3.6 对比与调和
对比指强调差异,也就是比较两个相对的要素,如大小、明暗、黑白、深浅、粗细、远近、动静、轻重等对比[5]。对比是将两个具有对抗性的要素放在一起比较,调和是指将存在对抗性的两个要素进行协调,是近似性的强调,旨在使两个要素具有共性。对比与调和是互补的,没有对比就没有调和,没有调和就不存在对比。在乡村景观设计中,把握对比与调和的规律,可使设计更有细节,更能引起人们的情绪变化。
这些是形式美的基本规律,在乡村景观设计实践中经常出现。设计师在乡村景观设计中,综合运用形式美法则,可以设计出更符合乡村实际的景观作品,增强村民之间的联系,增强他们的文化认同,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实现“十四五”规划“强农、美农、富农”的目标。
4 结语
如今,形式美法则在乡村景观设计实践中被广泛使用。不论是乡村公共空间的设计、村民美丽庭院的营造、溪流两岸菜地的划分,还是村庄整体的规划,都能寻到形式美法则的身影。乡村景观的设计与营造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其设计方法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设计师可以运用美学层面的形式美法则,结合乡村本土文化、人文精神和自然景观打造独特的美丽乡村,探索乡村景观设计的全新思路。
参考文献:
[1] 田奔.乡土元素在乡村景观营造中的应用研究[D].杭州:浙江农林大学,2018.
[2] 彭文华.形式美法则在园林设计中的应用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6.
[3] 陈晓玉.梅山文化园山地环境景观设计与构图美学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3.
[4] 刘静雯.形式美法则在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探析[J].美术教育研究,2014(01):110.
[5] 程朝远.浅谈版式设计的个性表现形式[J].美术大观,2013(12):112.
作者简介:袁本壮(1995—),男,山東聊城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城乡人居环境设计。
刘剑伟(1982—),男,山东临沂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设计理论、环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