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但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商品在外贸出口敲开国际市场大门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技术壁垒——商品条码。
1986年,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经销的罐头在原联邦德国销售时,产品上因没有印刷商品条码而无法进入超市销售。外商要求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在其罐头上印刷条码,但当时我国尚未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还没有把国际标准条码技术引入中国。为了顺利出口,该公司不得不向德国编码组织支付3.8万马克的一次性费用,用以申请注册联邦德国的商品条码。
像这样的事件,在20世纪80年代并不是个例。当时,我国许多商品因为没有条码而不能出口,或者被外商以需要贴条码或重新包装为由,肆意压低价格。但当时我国尚未有一个组织或标准对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国内也没有任何有关商品条码的标准,出口企业非常被动,只能被外商“牵着鼻子走”,没有国际通用的条码可循成为我国开展国际贸易的壁垒。
就在“出口罐头事件”发生之前,已有一些从事信息分类编码工作的科研人员敏锐地发觉到,条码技术将对零售业的发展起到革命性的重大影响。他们从课题研究开始,进行了艰难探索,也自此开创了我国条码标准化事业发展的先河。
与此同时,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的筹建也在稳步有序地推进中,1988年,在原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的积极推动下,当时的国家技术监督局会同国家科委、外交部和财政部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份具有深远影响的请示报告——《申请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的请示》),成立编码中心是该《请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事实上,争取这几个部委同意提交该请示报告的过程非常不容易。当时,一没有专门机构,二没有专项经费,开拓者们凭借一腔热情和对条码未来无限潜力的信任,骑着自行车辗转于各部委之间,多次协调。198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作为我国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专门机构的编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编码中心成立之后,非常重视商品条码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1991年,我国首批五项条码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其中《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是商品条码系列标准中最为核心的标准之一,经历了数次修订,它规定了零售商品的编码、条码表示、条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判定规则。对“商品条码”“零售商品代码”“前缀码”等与零售商品息息相关的术语做了准确的定义。有了商品条码的系列国家标准,企业在使用商品条码时就有了遵循的依据,也开启了商品进入供应链的闸门,从而促进了经济的良性循环。
时至今日,条码在供应链各环节、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商场超市里,琳琅满目的商品上都印制着13位商品条码,消费者只需拿起商品走到收银台或自助结算机,就可以快速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如图1所示。
图1 消费者通过自助结算机扫描商品条码结账
在物流领域,SSCC(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标识条码已被广泛采用,与智慧供应链信息系统、自动分拣系统配合应用,为助力物流“全链”可视化奠定了基础;在电子商务领域,商品条码作为电商平台中商品的唯一身份标识来保持交易主体的一致性,从而快速提高效率,真正实现无纸化贸易,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微信、淘宝、京东等手机APP扫描商品条码获取商品信息,如图2所示。
图2 消费者用手机APP扫描商品条码获取商品信息
在食品行业,尤其是有追溯需求的海鲜、肉类、果蔬、乳制品等,在医疗卫生行业,尤其是有追溯需求的医疗器械等,处处可见使用GS1-128条码或二维码标识的追溯码,如图3所示。在汽摩、服装、建材等众多行业,商品条码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图3 二维码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
1990年,国内仅有57家企业加入商品条码系统,而到2020年,系统成员保有量达到44.5万家,商品条码在众多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条码系统成员数量稳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进出口总额也呈快速增长态势,为国民经济的繁荣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从1978年至201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从355亿元提升至27.8万亿元,贸易规模扩大782倍,年均增速达18.6%。其中,出口总额从168亿元提高到15.3万亿元,增长914倍,年均增速为19.1%。而商品条码则在出口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没有商品条码系列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没有编码中心的大力推动,诸如“出口罐头事件”将大大影响我国商品走出国门,走向全世界,也将影响后期零售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发展。
编码中心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重视标准的基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商品条码“产品身份证”和“国际通行证”的优势,深入推进商品条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为建党100周年献上条码标准事业的精彩答卷。
(信息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