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日前,湖北省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围绕引导全社會崇廉尚廉,提出11条举措,对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家庭、文化等7个方面做了部署。该《意见》是清廉湖北建设的“施工图”“远景图”,必将有力推进湖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保持清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容不得半点马虎,不允许有丝毫的侥幸和闯关念头。
广大党员干部要让清廉成为一种自觉,扬实干之风、树担当之为,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履责。
思想是风气之源。风气正,人心就齐,干劲就足,事业就顺。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持对党的忠诚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大道不可违。要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锤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时刻绷紧廉洁之弦,拧紧思想“总开关”,把稳从政方向盘,上好自律必修课,严守底线、不触红线、筑牢防线。
纲纪是行为准则。“令严方可肃兵威,命重始足整纲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将“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纪国法就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碰,触犯就是自讨苦吃。纲纪面前,没有价钱可谈,没有私情可讲,没有任何特殊和例外。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正风肃纪,不断夯实作风建设“基本盘”,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
责任明确是关键。“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二字重千钧。”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鲜明的政治底色。清廉湖北建设,各级党委承担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更要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负起监督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我们要坚持把清廉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以清为美,以廉为荣,推动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为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湖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