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儒杰 唐辉 覃清蓉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系到国家的文化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血脉相传。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开始得到人们的重视,伴随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空间进一步扩大,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有效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档案与资源库,记录非物质文化的真实状况,从而有效地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传承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关键词:非遗;数字化保护;机制;探析
一、现状特征
(一)一大批数字化场馆成功运营
四川省内涌现出一大批非物质文化研究机构,为非遗的数据化智能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近年来,省内文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从省、市(州)到县的非遗保护博物馆,在馆内进行了数字化智能化展示,同时,各级宣传文化部门也增加了对各地非遗保护和传承人的培养,为非遗数字化,提供了现实的展示舞台。同时,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已经成为研究非遗传承和保护的中坚力量,在非遗人才培养、传播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四川开始注重对本省非遗传承保护机制体制的实践探索,为非物质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四川是非遗资源大省,非遗资源富集、底蕴厚重、特色鲜明。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全省非遗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面临严峻形势。为此,2017年,四川出台了《四川省非遗条例》,凉山四川自治州也出台了《非遗保护条例》,条例的制定,为四川非遗的数字化提供了法制支撑。
(二)数字化保护成为时代的主流
在创新扩散理论中,罗杰斯指出,传播的内容和社会主流价值观、人民群众的日常经验、潜在接收者的需要间的冲突越小,越易被大众所接受。[1]四川非遗历经繁荣、没落、开发与创新,历经风雨依旧焕发无穷生机,这和其内容的兼容性密不可分。四川非遗历经千年烙印于人民的基因与生活中,是四川人民情感和环境相互碰撞的产物,同时,非遗种类繁多,有可听的、可唱的、可看的、可读的、可玩的、可用的、可喝可饮的,与生活生命相关联,不仅注入体内,而且注入精神。四川非遗也越来越多的注重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知觉的通感一体化整合和多形式表达,知性而灵动地通过产品质量、包装设计、哲思植入、美学趣味、服务体系等传递自身的历史传统、创新转化、生活品质、价值范式。四川非物质文化作为一种民族血脉,正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述四川故事,进一步升华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力和凝聚力。四川的四川非遗紧跟时代脚步,用一种与时俱进的积极姿态展现着自己的兼容性,通过“科技+”“互联网+”等途径,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创新,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切实优化空间目标布局,开展多点多极文化发展行动。而四川非遗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品质为与时代接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数字化保护具有鲜明优越性
数字化的主要目的是要提升接收者的用户体验,让用户在接受服务或信息的过程中建立起多维的、动态的、全局的主观心理感受,强调接收者正面的体验感与满足感[2]。四川非遗传播必须考虑受众的所属群体、文化水平、社会地位等诸多因素。因此,要提高数字化用户体验,必须全面考虑受众人群特征,从感官体验、情感体验和文化体验三个层面数字化重构非遗内容,提升传播内容的易读性,并贯穿于产品与服务设计之中,从而增强接收者对其内涵的感知,即数字化的成效必须要让用户能够通过感官直接感知、能够在感知过程中引起心理变化、在“读”懂的基础上,赋予非遗个性化或者象征性意义[3]。四川非遗在数字化过程中,充分利用大量的一手资料,以情景剧、白话等具象化大众化烟火气的形式还原非遗,摆脱枯燥单一,符合受众欣赏水平,引起受众阅读兴趣,让那些对四川非物质文化不太了解的受众,也能在数字化的过程中,对四川非遗形成基本认知和理解,甚至产生“共鸣”效果。
二、问题分析
(一)形式创造不足
四川非遗数字化的形式相对单一,创造性不足,数字化的主要展示形式就是文字与图片,仅有少量平台融合了视频、音频等形式,且消息推送不及时、内容更新周期慢、相关提问无人回复。在“云”语境下,无论是负责展示的博物馆,还是非遗持有者、接收者,均以远程在场形式参与其中,即主客体虚拟地在场。而在日常空间中,非遗展示却能够被主客体直接感知。虽然在一些文化馆和博物馆的非遗展示中运用了交互体验、VR体验、电子阅读等技术,但因为新技术传播投入资金缺乏,许多体验项目往往处于初始状态。而为了博眼球,一些数字化故意曲解非遗内涵,将优秀的非遗打造成为“文化快餐”,非遗数字化无法脱颖而出,陷入难以开拓市场的困境。
(二)信息溝通不畅
数字化时代,消费者是主要的扩散主体,但由于受众缺乏对四川非遗品牌的了解与认可,四川非遗口碑效应发挥不足,参观体验人数相对较少。此外,忠实受众群体有限,非遗传播扩散受限。热衷四川非遗粉丝中若出现了“意见领袖”,数字化将更具号召力,但在具体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热衷非遗的群体绝大多数是中老年群体,不善于使用数字化发表个人意见。而中青年群体正处于追求事业期,不以非遗传播为业的话,向社会传播非遗的动力与意愿不足,难以形成星火燎原之势。由此可见,到了决定阶段,往往也会因为传播渠道有限、缺少口碑效应或宣传推广缺位导致数字化效果差强人意。
(三)主动接收率低
在四川非遗数字化过程中,采用了一种融合式、递进式的建设方式,非遗数字化是面向大众的,其目的是让受众可以突破时空的局限,突破实物展示传播的局限,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了解四川非遗的博大精深,扩大受众面,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发挥传播、传承、保护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受众的点击率、参与度、好评度等是数字化效果最直接的体现,从而进一步证实已完成的决策。四川非遗的特殊商品属性,决定了其很容易在认知阶段信息扩散受限、在说服阶段竞争辨识度低、在决定阶段信息沟通不畅,最终导致实施确认阶段,受众接受度不足引发再传播率低下,创新扩散速度缓慢。大众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桥梁,当非遗传播脱离大众视野,传播内容脱离自身本质缺乏吸引力,受众失去认识了解非遗的渠道,非遗传承保护意识将逐渐淡薄,最终阻碍非遗数字化进程。
三、对策建议
(一)增强数字化保护的吸引力
四川非遗“保持它自身的专有属性,是衡量它是某种事物、没有蜕变、转化成他种事物的规定性尺度”[4]。四川非遗流传千百年,融入了众多传承人的理解与创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传播,非遗在一定限度内进行了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并未脱离自己的原有本质,因此对资源的采集必须明白,非遗项目与当代利用非遗元素进行的艺术创作是不同的。虽然数字化是创新扩散的必然趋势,但我们必须对数字化过程中产生的文化产品的表浅化、复制化和娱乐化进行反思。此外,数字化也对四川非遗文化的“书写”方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规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对非遗数字化的思维逻辑,而这些思维逻辑在形成非遗定式后,会干预日常的文化实践活动,引发传播主体和技术媒介间的矛盾,影响非遗的活态传承与文化延续。因此,非遗数字化保护需遵循非遗的原貌,尊重四川非遗的自在性,从大量资源中删选梳理出特色鲜明的部分,通过多角度、多维度设计持续刺激受众神经,杜绝“演绎”“摆拍”等行为,从而使四川非遗逐渐深入人心,进一步让这些受众成为非遗传播的基本单位,通过裂变式地转发分享加快信息扩散速度,进而提升广大群众对四川非遗的认知程度,成为更多文化爱好者决策选择时的重要选项。数字化的目标受众是大众群体,因此设计风格不能跳跃性设计脱离大众审美,如平面类元素,可从线条、色彩、质感、思想等层面进行解构,用多个设计元素构造一个“特征标签”。
(二)提升数字化保护的参与量
人类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具有生活的瞬间性,这种瞬间性不存在于技术空间之中,也不存在于生活之外。列斐伏尔在论述文化空间时强调空间指的是某种特定产品的一束关系,这要求我们必须拓展性理解产品概念及其相互关系[5]。四川非遗“云”展示作为一个立体文化空间,在从事文化符号生产、传播和意义建构的过程中,既涉及主体的话语意志,又涉及受众的文化判断,必须分析不同要素的参与诉求,从而实现非遗从原生环境到数字化保护环境的转化。因此,在四川非遗数字化的过程中,需和群体文化生活的瞬间性结合起来,赋予四川非遗更多的活力和张力。四川非遗数字化必须立足人本性,从主体本位转化为兼顾受众。一方面,立足人本性必須注重场景展示。虽然大数据赋予了人们更为便捷的方式传播四川非遗,但也不可避免的使一些人在运用技术的过程中出现异化问题。大数据延伸了四川非遗利用保护的时空维度,但若一味推崇反复强调非遗大数据,就容易陷入技术统治怪圈中,遗忘运用大数据的初始动机。所以,必须强调传承人传播者在四川非遗数字化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正视大数据的技术制约,充分认识到大数据只是非遗传承保护的手段工具而非全部。另一方面,非遗数字化必须兼顾受众。虽然非遗的文化价值远超其作品的呈现价值,但非遗的创造和传承需要依靠人类,既需要传承主体通过口传心授或行为方式进行阐释表现,同时也需要正视受众的主体动机和传播作用。数字化的开放性使受众拥有了更多的参与性与话语权,他们能够自主选择关注信息,并通过各种平台和传播主体进行直接的互动沟通,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非遗的传播方式。比如,四川的刺绣工艺在数字化的过程中更多采用的是采集快捷简单的平面图像资料,难以完整展现精湛的刺绣技艺,所以在资源编辑方面,可以通过三维技术和其他先进设备在虚拟空间实现刺绣技法、过程的重构;可以通过和虚拟空间系统的交流带来文化的沟通和情感的变化,提升数字化的可用性和交互性。
(三)优化数字化保护的实效性
非遗数字化保护环境不是割裂现实社会而存在的独立空间,是借助大数据加以展示提升自我文化感染力,从而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增强自身文化生命力。它既是无形的,又是动态呈现的,是视听、嗅觉、触觉、味觉和情感的综合体验。因此,要实现受众从“感观体验”到“思维体验”的转化,突破时空限制,延长非遗传承时间、拓展非遗传承范围、丰富非遗传承内涵、增加非遗传承形式,提升非遗传播的具象化和可感知性,为受众营造真切全面的感官体验,才能体现数字化的真正意义。一方面,要通过数字化拓展四川非遗传承范围。数字化极大扩展了传播的受众面,加快了传播速度,传播效果高效精准。我们可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定期推送非遗相关文章图片视频,通过话题制造、吸引受众、集合粉丝,对浏览量等数据进行统计,通过实时反馈,分析受众对四川非遗的偏好度和接受度,合理调整宣传手段和宣传内容,扩大非遗在群众中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另一方面,要通过数字化提高非遗传播的具象化和互动性。要充分利用传感器技术、三维虚拟技术、多媒体技术、人机交互技术等先进技术,以动静结合、立体环绕的表现形式,展现非遗的独特魅力,为非遗传播营造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74-181,174-181.
[2]郑方奇,赵宇翔,朱庆华.用户体验视角下数字阅读平台人机交互界而的比较研究[J].图书馆杂志,2015(7).
[3]刘少杰.从物理学到现象学:空间社会学的知识基拙转移[J].社会科学战线,2019(9)
[4]吴宁.日常生活批判思想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33.
[5]张一兵.社会批判理论纪事:第一辑[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180.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大数据时代四川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构建及数字化保护机制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DFWH20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