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下上海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探索

2021-09-22 14:34刘敏
中国房地产·市场版 2021年9期
关键词:数据共享

刘敏

摘要:政务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是在信息网络化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共同需求。在应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考评的4年中,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把信息化和智能化作为“登记财产”指标提升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各轮服务改革举措中,为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网上申请;数据共享;电子权证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09-0037-39 收稿日期:2021-07-15

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都在积极投身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革行动中。作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考评的指标城市之一,上海从2018年开始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历经4轮改革推出了一系列营商环境改革专项行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和智能化作为其中重要的着力点始终贯穿于每一轮的改革举措中,为提升我国“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指标的排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 依托“一网通办”,网上申请持续优化

1.1 改革伊始,网上办理初试水

2018年上海市启动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依托于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先期开通了群众最为关心的、办件量最为庞大的新建房屋买卖(期房)、新建房屋买卖(现房)、二手现房买卖、配偶间变更四大登记类别的网上申请通道,拉开了网上申请的序幕。将网上申请系统与网签合同系统、税务核税系统进行联通,群众只需网上提交申请,系统会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房管、税务、登记三个部门,三个部门同步并联开展预审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审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系统预约现场提交材料。实现申请人赴一次现场,核定身份、提交材料,窗口一次受理后即可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的全部申请手续。

1.2 扩大数据共享,落实“两个免于提交”

2020年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始积极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即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交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从最初的交易合同、抵押合同信息,后扩展到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都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在网上申请场景下,申请系统会提供使用电子证照选项,只要申请人确认授权后,系统将自动提取个人电子证照作为申请材料,线下受理时则免提交实体材料;在窗口申请场景下,当事人只需通过“随申办”APP“亮证”展示个人电子证照亮证码,登记业务系统扫描亮证码即可读取并录入证照信息,也无需再提供实体证照。

1.3 集成申请事项,实现“只跑一次”和“立等可取”

2021年依托智能应用服务能级的提升和数据共享范围的扩大,网上申请系统又以事项集成为核心进行了一系列的整合和优化。一是在申请系统上,将住建部门的购房资格审核、网签备案,以及税务部门的涉税核价、缴纳税费等事项整合到网上申请流程中,实现一次申请同时完成查购房资格,核算税款,办理工作进度将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全程公开,预约、预审的结果将主动推送。二是在业务系统上,按照缴税、登记一窗办理的工作要求,登记业务系统集成收税功能模块,一方面将税款信息同步到登记业务系统,用于登记窗口收取税款,另一方面申请人完税后实时将完税信息推送回税务部门。通过系统集成和优化关联事项,为全面实施房屋买卖转移登记“只跑一次”和不动产权证“立等可取”打通了技术壁垒,尽可能减少市民现场办理的次数和现场等待的时间。

2 聚焦应用需求,登记查询服务升级

2.1 线上线下结合,扩展查询渠道

为满足社会公众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阅需求,从2019年开始全市开通了登记资料自助查询服务。线上查询系统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提供根据坐落查询登记信息的服务,申请人通过实名认证后,输入具体的不动产坐落,可查询到自然状况、地籍图,是否存在共有情形,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等信息。线下查询系统部署在设置于各登记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事务中心的自助查询终端上。通过扫描身份证信息并比对人脸特征数据以完成查询人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查询终端提供查询人名下不动产的完整登记簿查询和打印。

2.2 优化线上渠道,升级便民服务

对标不动产登记信息在办理落户、居住证、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应用需求,2020年不动产登记线上查询服务再升级。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身份认证上的成熟应用,线上查询系统同步部署在“一网通办”和“随申办”,依托“大数据”的实名身份信息,结合“支付宝”和“微信”的人脸识别认证功能,使得本人“以人查房”摆脱了自助查询终端的束缚,通过电脑和手机随时随地可查询。考虑到老人和未成年人等使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查询需求,系统突破人脸识别软件的账户限制,为亲属协助办理构建更为便利的应用场景。

3 扩展数据共享,强化数据赋能

3.1 开通线上通道,抵押、查封不见面办理

在抵押登记办理上,与签约银行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一是搭建数据中间平台、制定接口标准,实现登记业务系统与各银行的贷款审批系统无缝链接;二是登记业务系统启用电子登记证明,抵押登记完成后在线向银行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实现抵押登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在不动产查封办理上,面向全市各级法院建设网上办理平台,开通线上查询及办理查封、续封和解封等功能,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市高院执行局通过网上系统上传查封相关法律文书和执行人员证件扫描件等材料,提出查封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线受理和审核,登记完成后通过网络向人民法院反馈送达回证及被查封不动产登记信息。

3.2 简化缮证流程,推行电子权证

为实现权证“立等可取”的服务目标,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系统流程进一步简化。在缮证环节,精简打印和粘贴附图的动作,取而代之的是系统生成附图二维码打印在权证上,权利人通过手机“随申办”扫码可随时查看和下载房屋平面图及宗地图。在领证环节推行电子权证应用,系统缮证后实时将权证和证明信息同步到“市大数据库”,市民通过“随申辦”可查看和下载电子证照,并且在办理落户、入学、纳税、企业登记、不动产交易等事项时直接“亮证”。

3.3 落实“一件事”,联办水电气过户

2020年登记系统将水、电、气过户等高频公共服务事项与存量房屋过户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存量房产过户完成后,通过线上“一件事”平台一并申请水、电、气的过户,登记系统后台自动校核登记信息和水电气账户状态,并以数据共享方式推送至对应公共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房屋买卖和水电气过户一件事办理。

4年来,上海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成效显著,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应用探索之路还将持续走下去。未来还将继续扩展应用广度,推进应用深度,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提高登记机构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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