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的重点改革措施:一是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三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六是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 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旨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关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年来通过推进商事制度等改革,市场主体数量在“十三五”期间新增6000多万户,增强了经济活力和韧性,促进了大量就业。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尤其要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这一基础性制度。
会议通过《草案》,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法治保障。《草案》整合已出台的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
◎ 国办推40多項新举措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稳外贸稳外资、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改革举措。
《意见》从7个领域提出了40多项具体的改革举措,涉及降低就业门槛、健全惠企服务机制、提高投资审批效率、消除消费的隐性壁垒、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等20个方面。
其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意见》强调健全惠企服务机制。推广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做法,研究将具备条件的惠企资金纳入直达机制。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简化优化商事服务流程,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海南自贸港放宽市场准入22条特别措施发布
2021年4月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
《意见》覆盖五大领域,共22条具体措施。医疗领域共7条,包括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海南国产化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发展、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全面放宽合同研究组织准入限制等。金融领域共2条,分别是支持金融业在海南发展、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
以海南作为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的先手棋,实行特别准入政策,支持海南大胆先行先试,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将推动海南树立全国畅通市场准入的样板,打造世界级市场治理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