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

2021-09-16 14:58袁慧敏
新农民 2021年9期
关键词:社会救助扶贫

袁慧敏

摘要:当前,国内针对改善民生有两项重要的政策,一则是精准扶贫,二则是农村低保制度。这两项工作的开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环节,是农村脱贫主要的形式,虽然内容上略有不同,但是努力谋求的方向一致,即在于不断优化、保障民生。新形势下,使扶贫与低保并驾齐驱,帮助老百姓共同脱贫,积极探索两种工作制度的有效衔接是个重要的研讨课题。文章由此展开论述,分析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统筹使用扶贫政策,将扶贫与低保救助相衔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统筹跨部门资源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的协作关系等工作改进建议,以发挥好社会救助由被动向主动效益转变的探索。

關键词:扶贫;低保;社会救助

1  前言

在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上,低保制度、精准扶贫是两个重要的环节。现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要数量,还要看结果和数量,务必要执行更为严格的相关程序,规范标准化操作流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文下将对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有效衔接的措施建议,为徐州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指导思路和借鉴意义。

2  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更具脱贫效果

精准扶贫制度以对分区的贫农家庭进行准确辨别、准确扶助、精心协管等为中心目标,且应用科学技艺。和从前的扶贫开发政策进行对比,精确扶贫比从前的宽泛扶贫更加有效且合理。在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的前提下,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对改善民生、提升社会经济水平具有更好的效果,较单一的政策实施更加有利。

农村低保制度,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关键要确保贫困户稳定生活下去,这是减弱脱贫致富工作的关键一环。精准扶贫政策,则将有目标地帮助有劳动谋生手段的人,通过双手提升生活水平,拓宽生存空间。这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既帮助贫困个体过度依赖福利,又有利于另一项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本上体现出惠民政策与经济效益提升的相辅相成。

在两项措施的内容分析的细微方面观察,两种制度相辅相成可使二者取长补短,合作共赢。精准扶贫对象若要准确判断,需要选择一种方式,即“由上到下”,由村到户一一查明确定,最终将目标落实到个人,而精确判断的结论要公之于众,再建立档案以便更新管理。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筛选农村低保人员时又些人员骗保或者做顺水人情的一些行为。并且,农村低保对象在需要帮扶的贫困户中被筛选出去之后,另一制度就可以在剩余人员中再度选择能够工作的贫困人员开展脱贫致富的工作。通过这种措施,抑制一些人群原地等,伸手要和靠救济这些懒惰成性的行为,保护优惠福利能够有效利用。

3  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

3.1  部门协调机制缺失

现阶段,扶贫、低保工作隶属两个不同部门,每个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这就造成难以集中优势力量用于脱贫攻坚战。

实际上,就国内现有体制,推动各部门的有效沟通是很难的。尤其缺乏统一领导,加上各部门潜在的矛盾、冲突,缺乏系统优势,导致扶贫工作困难重重。

此外,有地区担心脱贫后,就没有了国家扶贫政策、资金,由此不愿意主动去参与扶贫工作。

总之,各地区、各部门间均以自身利益为重,而对扶贫缺乏共识,对战局布局置之不理,导致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困难重重。

3.2  帮扶对象识别困难

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以来,逐渐出现这三类群体:低保户、扶贫户、低保与扶贫结合户。出现这样的结果,与政策衔接不利,目标对象定位重复有关。而且,实际鉴定过程中,还出现关系保、漏保、错保等情况,导致帮扶资源的严重浪费,扶贫政策难以发挥应有的价值。此外,如何鉴定老百姓收入来源,怎样确定其是否为我们的帮扶对象,也是一个急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3  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

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农村低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精准”脱贫,较之前往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一方面用于当前工作机制人员的业务培养,另一方面用于处理两种惠民政策对接存在的各种问题。比如:对接过程中,帮扶对象的安置费用,这块投入极大的成本,同样需融合到政策执行成本投入中去。

4  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的对策

4.1  统筹使用扶贫政策,将扶贫与低保救助相衔接

当前,精准扶贫与农村低保政策衔接,存在政策惠及面窄、综合性帮扶力度低的问题,导致政策衔接出现制衡瓶颈。由此,探索多元综合帮扶工作机制很有必要。

一方面,落实好有关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实施相关政策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战中,逐步扩大精准扶贫对象的范围,有必要将不包括建党范围内的贫困对象统一纳入到扶贫惠民政策中去。

另一方面,加大综合帮扶力度,多渠道推进扶贫与救助衔接。加大重度残疾群体的生活补贴,协同落实好健康扶贫行动计划。未建档立卡的特困人群,酌情加大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力度。推进特情救助管理,特困人员生活困难,医疗费用难以支付的,推由县级民政部门调查认定,适当突破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及年救助顶线标准。建卡立档的特困人群,适当给予临时救助,并酌情加大医疗、慈善等综合帮扶力度,确保因病致贫家庭的生活、医疗等得到保障,根本上解决生活、医疗问题。

4.2  准确识别扶贫对象,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

真正实现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很关键的一点是注意准确识别贫困人口。国内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体量大,致贫的原因更是多种多样。细究贫困信息落实到每一户,需要付出极大的工作量。在此:

其一,保证足够的经费支出,确保能严格国家颁发的贫困验证方式识别,最大程度上的满足工作需要。切实将贫困信息具体到每一户,同时建立档案,登记上网,以便后期查验。

其二,完善数据对比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合作,形成市、县两级每年定期数据对比的常态管理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协同扶贫办,定期走访未脱贫建档立卡人信息,核实需要政策性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数量,根据扶贫相关要求将符合规定的纳入到保障范围。全面掌握精准脱贫中綜合帮扶的具体情况,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时效性。

其三,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定期复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卡,符合条件的建卡立档。

其四,组织农村低保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扶贫中腐败作风问题,根据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打击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处理好关系保、漏保、错保,纠正责任不落实、保障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4.3  统筹跨部门资源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的协作关系

实现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应将作为一项整体规划工作来抓,做好不同部门间的协调,注意打破部门的壁垒制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以为区域间低保与扶贫的衔接创造条件。

在此过程中,第一,加强不同部门的协调、沟通,畅通信息流通机制。第二,简化建存档管理,解决数据库相互独立的问题。第三,利用好部门间资源,使现有资源价值最大化。不仅有利于提升扶贫效益,而且有利于控制衔接成本,提高精准扶贫的科学性。第四,注意调动社会各资源。精准扶贫工作,光靠政府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调动社会各方的资源,实现市场与社会的全面融合。尤其在低保与精准扶贫的融合中,可尝试社会保险协作关系并逐步强化养老医疗保险,以降低扶贫损失。

4  结语

当代社会改革发展大潮下,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实现社会救助由被动到主动质的飞跃,政府做到的是,在“供给”后再度“调整”,将制度相互结合发展时,由精准扶贫和追踪贫困状况两方面进行改善,实现精准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探索社会救助由被动向主动效益的有效转变。

参考文献

[1] 谢玉梅,徐玮,程恩江,等.精准扶贫与目标群小额信贷:基于协同创新视角的个案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6(9):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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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晓峰,邢成举.农民合作社与精准扶贫协同发展机制构建: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农业经济问题,2016(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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