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宇波
摘要:笔者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简要介绍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从基层执法力量结构、系统前期基础数据采集、后期检查结果对外公示以及结果运用等多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的运行现状,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现状;对策
在消防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是减少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的全面创新。据统计,2020年内蒙古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各类社会单位开展监督抽查3.29万次,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2.58万处,保持了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定义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是指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消防救援机构在对辖区各类社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确定被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依托各类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创新型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下,各社会单位被抽查到的概率相同,有效破除其侥幸心理,同时减少执法单位人为左右对社会单位的抽查频次,有效避免同一单位一年多次抽查,影响单位正常经营,部分单位多年不查一次,造成失控漏管;人员选派随机组合确定,有效避免同一执法人员多次对同一单位实施检查,有效规避了“关系案”“人情案”发生,全面保证执法环境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现状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机构从2019年9月起,就率先启用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效,但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抽查。消防监管系统与地方政府监管系统分别部署,独立运行。由于两个系统相对独立、互不关联,消防救援机构虽然属于垂直管理性质,但作为承担地方具体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主力军,还必须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完成消防监管系统抽查任务的同时,还要完成属地政府开展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造成对某些单位的重复抽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量。
(二)基层执法人员严重不足。2018年11月9日,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2020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全面完成定岗落编,部分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社会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将近三分之一消防救援大队仅编制3人,要具体实施1个旗县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远远无法满足日常监督执法工作需要,更无法实现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要求。虽然不少盟市、旗县通过多种渠道聘用了一些事业编制、参公编制或工勤编制的文员,但这些人由于身份的原因,无法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只能负责一些系统录入、档案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三)单位信息库覆盖面有限。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投入使用前,单位基础数据库内现有单位数仅15.6万,均从原有的“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导入,除部分原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及信息相对准确外,非重点单位信息库远远无法覆盖社会面各级各类社会单位,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的211.2万户各类市场主体在数量上存在较大出入,导致很大一部分社会单位未列入抽查范围,成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外之地”。
(四)检查结果运用效果差。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按照抽查计划完成检查后,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仅在消防网页公示,浏览人数少、受众范围有限,形成信息孤岛,无法融入自治区企业信用监管大平台,实现共建共享共治,难以将检查结果更加广泛地向社会面进行公示。以内蒙古为例,据统计2020年10月的网页访问量为3.8万次,11月的网页访问量为3.6万次,远远无法与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每天20万次访问量相比。
三、工作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多方位发力,有效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2020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正式实施,各基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逐步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大势所趋。消防救援机构可向基层借力,采取委托执法的形式,在强化前期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将消防监督执法权委托给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做好后期工作指导,使基层消防工作有做抓、有人做,有效弥补当前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现状,打通消防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向平级行业部门借力,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多个监督部门分派人员对随机抽取到的同一被检查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一并开展检查,有效减少企业频繁应付各级各类检查组的窘境,同时也有效弥补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的现状。向队伍内部借力,试点推行基层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开展防火工作,指导消防救援站人员结合日常辖区社会单位熟悉演练、执行勤务等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共享政府企业信息库,实现非重点单位全覆盖。积极加强与自治区政府“互联网+”、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以实时或定期更新方式共享企业信息数据库,将信息库数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清洗”之后,对应系统已设定的标签分类,平行导入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单位库,实现被抽查单位名录库的无死角、全覆盖,各社会单位被抽查的机会均等。
(三)共享共认检查结果,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抽查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共享平台推送到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扩大检查结果的受众范围。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建厅等有关部门签订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实现互信互认检查结果,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消防安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对于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不整改、消防安全条件差的企业,依照相關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措施,切实扩大消防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范围和效能。
(四)尽快出台尽职减责、尽职免责相关政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推行,在实现优化营商、便民利企的同时,还应从责任追究制度设计上打破监督执法人员责任“无限大”的壁垒,破除“检查单位是找死、不查单位是等死”的陈旧观念。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应尽快出台配套相关政策、规章,明确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具体查到什么程度就可以实现免责和减责,解决监督人员的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日常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单位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消除火灾隐患,真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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