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教强省的实践反思与发展理路

2021-09-14 05:15孙不凡张天雪
关键词:省域高教浙江

孙不凡,张天雪

(浙江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浙江作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在高等教育方面,其规模扩大、实力强健的过程,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其省域治理的特点。以浙江为独特视角和经典案例,深度分析其经验、模式、问题和发展路径,对站在更高层次反思高教强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丰富意蕴。

一、高等教育由大向强的浙江视角

高等教育由大向强,是从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治理五个维度实现的,其中“大”主要由规模、数量体现,而“强”在“大”的基础上更强调结构、质量和效益,更是一种综合实力和比较优势。

当各省域高等教育都进入强态时,就是我国高等教育强国行稳致远之时。作为个案的浙江高等教育既体现国家高教发展的阶段性,也有省域高教改革的典型性。

(一)“大而不强”的浙江高教

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经历了精英化的丘陵培育、大众化的集聚造峰和普及化的高原拔尖三个阶段,于此对应的标志性事件分别是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培育、211和985工程及当下的“双一流”“双高”统筹发展。浙江也在高等教育发展整体态势上呈现了“大而不强”的现实困境。在2007年,浙江就先手布局“高教强省”的战略,提出要实现从“高等教育大省”到“高等教育强省”的新跨越,[1]并在高等教育持续进步的基础上,提出“2022年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2035年全面建成高等教育强省”的战略任务。[2]

目前,浙江高等教育的“大而不强”体现主要有二:一是规模增长而内涵发展不足。从规模和数量上看,浙江高等教育相对于自身进步明显。2019年浙江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09所,本专科在读107.47万人,教职工9.96万人,普通高校校舍建筑总面积4265.1万平方米,图书12106.16万册,仪器设备值292.65亿元。①然而,高等教育发展的内涵不足愈加突出,这些问题体现在:院校办学层次整体水平偏低、层级差异大、学科实力偏弱、专业特色不明显。[3]这些不足更集中体现在结构方面:东、北强而中、西弱的地域结构;研究生教育规模偏小的层次结构;高水平大学稀缺的水平结构。浙江高教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高教发展的不充分、不均衡、不协调,是高等教育质量、效益、规模的综合反应;二是高教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一致。相对于基础教育的民生取向,高等教育的国计担当更为明确,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贡献度与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还不匹配。一方面,高等教育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不足。浙江省2010至2014年高等教育对经济的贡献率虽超过全国平均值(7.65%),但与京、沪(14.73%、13.53%)相比,其高等教育贡献率(11.88%)还是要低很多 ,对比国际数据,浙江省1999至2014年的教育及高等教育贡献率甚至低于一些欧美发达国家二三十年前的水平(1973至1984年)。[4]另一方面,区域对高等教育建设的支撑不足。如2018年,浙江高等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排名第8位;高等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排名第13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②

(二)浙江曾经作为高教“洼地”

高等教育的“大而不强”由诸多因素造成,其中“基底弱”体现了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先天不足”。建国初期,乃至改革开放前期,浙江高等教育发展基础和条件都相当薄弱。比较新中国成立前各省市的最多高校,浙江仅有5所,仅比安徽多1所,远落后于上海、江苏,与福建、江西也差距较大。1950年浙江仅存4所普通高校,且都集聚在杭州,在校生也仅3112人,[5]高等教育办学条件极为简陋。此阶段,从规模、质量、结构、效益来看,浙江高等教育可用“小弱”来描述,成了长江中下游区域的高教“洼地”。建国后近三十年间,浙江高等教育受困于体制因素和政治因素尤其明显,总之,基础不厚、机制不顺、海防前线、交通不畅等因素加剧了浙江高等教育发展的困境,如表1所示,浙江省在普通高校数和在校生数的同部分省市的高教差距呈现扩大趋势。③

表1 1949年、1965年浙江与部分省(市)的比较

(三)渐有体量的浙江高等教育

世纪之交,浙江高等教育的焕发生机,始于1998年浙江大学和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杭州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浙江大学,尽管合并至今仍有争议,但浙江高教终于有了自己的“航空母舰”。在旗舰高校的影响下,浙江高等教育开始“由小向大”,11个地市的师范专科学院陆续形成了地方特色的综合院校,有的开始摆脱师范属性,向工科、海洋、商科等方向发展。这批“地方军”的兴起,加之全国较早的民办高等教育和独立学院的建设,浙江高等教育开始进入了快车道。如2001年浙江高等教育毛入学突破15%,领先全国一年进入大众化阶段。

浙江高等教育的体量增加,在某些关键指标既要有自身进步,更与相关省份形成了比较优势。从时间轴上看,2001年与1978年相比,浙江普通高校数量由20所增加到38所,增长1.9倍;在校本专科学生数量由24223人增加到293078人,增长12.1倍;专任教师由5389人增加到22168人,增长4.11倍;每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数由1979年的8.5人,增长到61.97人,增长7.29倍。④从空间轴上看,浙江高等教育规模由1980年代初期位居全国后十位,到2001年跃居全国前十位,高考录取率从1998年的41%,提高到2001年的61%。[6]

浙江高等教育的规模、数量增长不仅是静态的,更体现在动态的发展上,并且逐步由“体量大”转为“优势强”:一是高等教育规模发展迅速,特色鲜明。在毛入学率方面,2013年浙江是全国第一个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省份,并一直领先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学科建设成绩突出。首轮“双一流”评选中,浙江省20个学科入围,位居全国第五。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浙江A+、A学科为11个、44个,分别列全国第四、第五。浙江在中国高等教育地区竞争力排行榜列全国第五;“上海交大中国最好大学排行榜”2016 年首榜发布,浙江进入全国百强的高校数为八所(列全国第四位)。[7]三是高教领域同经济领域一样出现了“浙江现象”。浙江在独立学院办学、高教园区模式、高职产教融合、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这些高教领域独具创新的“浙江模式”,为其他省市区发展高等教育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根据第三方评价机构近三年对我国省域高等教育排名情况(如武书连榜、校友会榜、中评榜等),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省市的高等教育总体实力靠前。但相较于京沪苏粤的发达高等教育,这些省市有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历史、人口等因素,其模式往往不可复制或极难推广。⑤当前,以浙江为代表的省份在推动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8]浙江原有高教基础薄弱,却发展进步明显,其经验、模式对于其他省份的借鉴价值不可忽视;同时作为“制度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被赋予更多的期待,对其高等教育的历程、治理研究将更有具外在效度。

二、省域治理助力高等教育“做大”

省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省域层面的落实和体现,[9]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彰显省域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国家加强高等教育省级政府统筹权的大背景下,浙江的省域高教治理在促进高等教育“做大”过程中,蕴藏着高等教育持续“变强”的系统要素,并在此进程中,形成了合并重组、借力成长、扎根创新、集聚发展、民办促进、战略推动等高教治理模式。

(一)合并重组模式

合并重组模式,是为了改变精英化高教发展形态上条块分割、条条过窄的体制弊端,以综合大学形态取代行业办学,行使教育系统主导、省部统筹办高教的体制转轨而形成的高教育发展模式。同时,这一模式也体现了在资源有限情况下,集中力量办好几所名牌大学的需要,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要求。1990年代末,浙江在扩大高校招生规模的同时,按国家“共建、调整、合作、合并”方针,推进高校布局调整,如浙江工程学院、杭州商学院等第一批部属高校划转浙江后,越来越多的高校纳入省内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管理体制改为“省管”后,许多高校改变原有的发展理念,体现出“多学科、大规模、地方化和市场化”的特点,保障了高校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吸纳、重组、再建等方式,浙江高等教育实现了资源整合,一方面促进了高校自身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提升,如一些省内专科高校升格为本科、招生规模迅速扩大、综合排名提高等;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浙江高等教育实力的整体跃升,如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通过对一批条件较好的中等专业学校实行合并、扩建、升格,对部分职工大学、成人高校进行改组、改制,促进了浙江高等职业学院迅速崛起。

(二)借力成长模式

此模式通过开发和借助政府、高校、社会等多方力量,弥补省域内特别是省级政府层面的高教资源不充足问题,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教需求。按隶属关系来看,2019年浙江109所普通高校中仅浙江大学为中央部属高校,而地方政府高校比例超过99.1%。地方政府高校缺失了过去作为部属高校在扶持政策、高端平台、内外声誉等方面的优势。但浙江通过省部共建、省市共管、部省会商等机制,汇成高教发展的府际合力,地方高校进而可争取到更多更优的政策及资金扶持。

如表2所示,截至2020年底,浙江至少有20所“省部共建”“省企共建”高校,其中与教育部共建6所。借力成长的方式方法是多元的,如加强省域政府间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合作,鼓励省内高校与周边省市高校建立联系,支持建设省际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跨地区的协同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等;又如践行高等教育国际化,在全国第一家成立了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其后,又有温州肯恩和筹建中的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中法航空大学等;此外,省级政府还向高校自身和社会借力,促进浙江高校间互助协调发展。如1986年宁波大学建校之初,由浙大(合并前)、复旦、中科大、北大、杭大五校对口援建,成为高起点办学的典范。浙江还拓宽高等教育投入渠道,鼓励企业、公众人物、华人华侨、校友等对高校进行捐资助学。如1998年金华民间自发筹资兴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浙江首所高等职业学院。

表2 浙江“省部共建”“省企共建”普通高校名单

(三)扎根创新模式

此模式坚持浙江精神同浙江实际相结合并“干在实处”,通过扎根浙江、体制机制创新为高等教育发展不断赋能。扎根创新的省域高教治理模式,体现了“走在前列”的浙江精神新要求。如在国家启动“双一流”总体建设方案之前,浙江省已于2014年开启了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并于2015年、2017年分别公布了两批重点建设高校,为后来宁波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成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提前奠基。浙江在高等教育的“走在前列”还包括:第一批高教园区,第一批民办高校,第一所独立学院,第一所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外合作大学,新一轮高考招生改革试点,等等,这些为全国其他地区高教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浙江经验”;扎根创新的省域高教治理模式,还体现将“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新要求融入体制创新。如2018年正式成立的西湖大学,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以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为支点,以博士生培养为起点的民办高水平新型研究型大学。近年来,浙江在体制创新上政策不断,如积极推进省内高等学校“最多跑一次”改革,并于2020年底,基本实现校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掌上办事全覆盖。[10]

(四)集聚发展模式

集聚发展模式,就是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聚合效应、集约发展,打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阵地战”和“集团战”。具体到浙江高等教育发展中,主要包括高教园区、科技园区等方式。以高教园区为例,集聚发展模式能够给高校在土地征用、项目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

2000年2月,浙江决定在杭州的下沙、滨江、小和山和宁波、温州等地设立六个高教园区,当月11日,浙江中医学院(现已改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就率先迁入园区内。至2007年,六大高教园区基本建成,累计完成投资近300亿元,建成校舍面积1025万平方米,完成了36所高校、37万名学生入驻。在高教园区内,各校之间师资互聘,学生可在校际间选修课程,学分互相承认,实验室、图书资料等均实行共享,实现了高教资源的高效配置。园区与社会的部分资源亦可共享。[11]现如今高教园区已向科创新城模式转化,更体现出了产教融合、普职融通、科教共举的新思路。

(五)民办促进模式

民办促进模式,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势,促进高等教育投入多元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的发展模式。浙江是民间资本强省,利用民营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浙江还积极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开展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不断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使得民办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从发展机制上,社会各方面大规模、多形式地参与办学,为浙江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1984年创办的浙江树人大学,系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开端。1998年底,浙江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等的多项创新政策,1999年,全国第一所由公办普通高校改制的浙江万里学院和由公办电大改制的浙江电大永嘉学院同时在浙东、浙南诞生。根据历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办高校的招生、在校生约占普通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一,民办高校专任教师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⑥2018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宣布“将全面实行公费招生”,实行公费招生有利于放大浙江大学的优质高教资源,进一步提升学校吸引力和办学水平。2020年1月,两校经教育部批准分别更名为浙大城市学院和浙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已经正式完成转设。浙江作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其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经验与模式,更有具外在效度和推广价值。

(六)战略推动模式

此模式更加关注省级政府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战略规划、资金投入、项目支持、宏观指导等政策工具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高教和省域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

浙江在2001年达到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于2002年提出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在科教兴省战略基础上,高等教育的发展有了方向引领和多重助力。如2005年起,浙江每年投入1亿元重点建设20个“重中之重”学科,投入330万元建设11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着力构筑学科高峰。2007年出台《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开展“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增列工作。

此后,浙江的教育规划、高教专门意见等对建设高教强省均有涉及。2015年,在全国率先部署实施了省级层面的“双一流”建设;在高职院校实施了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划。2017年,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上再次强调高等教育在创新驱动中的作用,明确提出“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次年8月,发布《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对高教强省分别从高教空间布局、类型结构、学科专业结构、高教园区转型、资源引育整合、人才培养体系、科研创新能力、师资人才队伍、高教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质性目标和量化指标。近些年,浙江出台了“最多跑一次”“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等涉及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可在体制机制上为高等教育发展继续赋能。

三、高等教育“由大向强”中的矛盾反映

通过省域高教治理,浙江在补足高等教育规模方面的短板,并在顶尖大学、毛入学率、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在高水平大学数量、结构优化、对社会的贡献力等方面略显不足,如“浙大一枝独秀”“大而不强”“高峰不足”“高原不高”等是目前对浙江高教比较客观中立的评价。“由大向强”中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匹配”:

一是高等教育与历史地位不匹配。浙江省文化积淀深厚,古代科举取士、书院发展、浙学思想等曾领先全国。浙江悠久的历史文化与人文教育相辅相成,特别是南宋迁都临安以后,一时成为新兴的文化中心。近现代则产生了章太炎、鲁迅、王国维、马寅初、吴晗、马叙伦等学术大家,民国时期浙江有“东方剑桥”美誉的浙江大学,涌现了蔡元培、竺可桢等浙江籍高等教育办学者。浙江具有深厚的高等教育文化底蕴和办学传统,改革开放以来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近些年来,虽然浙江高等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浙江在古代、近代高等教育的独特地位相比,其匹配程度较低。

二是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不匹配。浙江高等教育的地位与经济强省的地位不一致,从近些年浙江省GDP、居民消费水平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三个经济发展指标看,浙江省在全国可以排到第四、第五的位置;但浙江高等教育,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排行位居第八位,⑦与其经济地位有较大差距。从高端人才来看,2017年浙江省高校的博士生毕(结)业生数、授予学位数,均排在全国第十三位,不仅落后于京沪苏粤这些高教强省(市),还落后于鄂陕川等经济实力排在浙江之后的省份;⑧从高校数量来看,江苏有166所高校,广东有147所,而浙江只有109所,全国排名第十一。⑨在全国GDP排名前十的省份中,平均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有13.3所,浙江只有10所;平均有高校硕士学位授权数量有22.6所,浙江仅有20所;一级学科博士点,浙江省只有79个,处于倒数第三位。从省属高校来看,浙江省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排在倒数第二位。[12]

三是高等教育与人民群众的高等教育的旺盛需求不匹配。结合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变化,反应在浙江高等教育领域,其基本矛盾也以转变为“浙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更优质更公平高等教育需要同本省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浙江高等教育领先全国数年进入普及化阶段,尤其需要不断满足浙江人民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但目前“高校整个水平跟老百姓在浙江门口要上好大学的期望和需求也不完全相称”[13],如从2010年的数据看,当年有25.3万名高考学生被大学录取,其中15万余名被本科高校录取,但只有3.8万余名被“一本”高校录取。[14]目前,浙江的“双一流”工程涉及高校只有3所,与上海(13所)、江苏(15所)和广东(5所)等省市相差甚远,亟需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浙江人民“多上好大学”的需求,成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浙江样板”。

这些不匹配反映出高等教育强省中的问题:高等教育对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足;省域对高等教育建设的支撑不足:省域高等教育的自身发育程度不足等,高等教育已成为浙江教育现代化和总体现代化建设中的不可忽视的短板。由于我国的体制因素和浙江省域的中位性,其不足和困境更具有典型性。而浙江的短板和困境换一种视域和类比,也可反应我国在国际上高等教育的短板和困境,如我国高等教育也要同世界文明古国地位相匹配,也要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相匹配,更要同人民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相匹配。

四、高等教育“由大向强”应坚持的思维逻辑

高等教育的“大”是“强”的前提和基础,一般而言,“强”是“大”的必然结果和发展趋势。浙江高等教育实现由精英化向大众化、普及化阶段的跃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改变了以往高等教育相对落后的面貌,[15]夯实了高等教育的规模、数量等“大”的指标,并逐步向“强”的方向循序发展。

在“做大”的基础上渐进“变强”,这是浙江高等教育及环境因素的自发与自为。总体上,浙江高教坚持“存量提升,增量发展”思路,并且这种“强”是对过去片面意义上的“强”的超越理解,即不仅仅是发展了更高水平的高等教育,也提升了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更是一种外界环境对高等教育育发展的促进。因此,从思维及逻辑上看,高等教育强省必然要坚持全面整体的系统思维和重点突出的战略思维,需要进一步反思原有六大省域高教治理模式中的成功经验并在继承中发展创新。

首先,做强高等教育要坚持历史逻辑。历史逻辑体现的是尊重历史经验和辩证逻辑的统一。高等教育要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对过去发展的“常规”,不是全盘否定和片面移植,而是辩证地继承和发展。如浙江高教“做大”中的扎根创新模式、借力成长模式和民办促进模式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需要对过去的经验进一步提炼和坚守;也要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如合并重组模式中,浙江四所强校合为一所,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浙江高校层级的不平衡,也导致浙江学子在本省上好学校的机会减少。超越常规既不能囿于常规,更不能轻易摒弃常规。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必须坚守的“常规”更不能废弃,如“坚持党的领导”“立德树人”“普通高考”“公益性原则”等具有中国特色、经得住实践考验的“常规”,超常规要体现对其继承,乃至发展,唯有对其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超越。

其次,高教强省建设要坚持现实逻辑。现实逻辑就是抓住高等教育发展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通过国家治理的省域实践,不断解决两者之间的困境阻障。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追求的就是“国强高教”和“高教强国”(此处的“强”是比较优势状态和增强赋能行动的统一),次一级概念就是“省强高教”和“高教强省”。在国家加强高等教育的省级治理和省域发展过程中,只有先建立若干高教强省,才能逐步实现总体意义上的高教强国。[16]高等教育已成为浙江教育现代化和总体现代化中的短板,浙江要继续发挥省域治理的优势,改进原有模式,通过省域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来解决问题。

最后,高教强省建设要坚持理论逻辑。在方法论层面,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尤其是坚持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立场,坚持系统、全面、联系、发展地看待事物、运用规律。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作为影响一省一域未来10至20年的战略,省委省政府在制定相应的元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时要具有适度超前、顶层设计、理论结合实践、民主科学决策等意识。在具体理论层面,要坚持宏观理论、中观理论和具体理论与方法方式的统一。以浙江为例,可以运用高等教育普及化理论,来探索解决在普及化阶段如何实现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问题,因为高等教育的发展要体现中国特色和国际趋势的统一;运用与时俱进的国家治理理论,结合省域治理实践来探索解决高等教育结构和产教融合问题,国家治理理论融合了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传统文化、国际趋势,意涵丰富,有利于跳出“就高等教育论高等教育”思维局限和打破“食洋不化”“食古不化”的思想桎梏。

五、做强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强省的对策建议

系统反思高等教育“由大向强”的矛盾,并总结提炼应坚持的思维逻辑之后,相应的对策建议才有的放矢。以省域高教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展开论述,除对浙江外,对绝大多数省域层面做强高等教育、高教强省亦有借鉴:

其一,完善省域高教治理的顶层设计。治理是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达到现代化的关键,浙江在全国首发了省域层面的教育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17]可为全国其他省域提供参考和借鉴。浙江还要继续建立健全实施意见的落实机制,提供配套政策。此进程中,必须坚持党委领导,在复杂的高校治理中承担核心领导作用。[18]此外,浙江完善高等教育的省域治理顶层设计,还需在:加强优先发展高教的实施体系、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健全现代教育评价体系、提升教师立德树人能力、改善教育治理方式方法、建设能治善治的干部队伍等六方面继续推进。

其二,构建质量导向的投入机制。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对教育领域的总体要求是“建设高质量现代教育体系”,其中对高等教育的直接要求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质量导向的投入机制,主要涉及资源类型和投入制度:一方面,要做到资源的内容丰富和结构优化,改变投入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经费层面,更要强化政策、人才、理念的投入;另一方面,继续优化完善投入制度,在经济社会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充分考虑高教强省战略,以持续稳定的多元投入加强对高等教育的育人、科研和服务支持。

其三,体现学科为重的内涵发展。学科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少数关键领域,从我国和地方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实践来看,学科与高校发展往往同批进行、互为补充。省域高教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学科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与引导,以政府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高校的局限和短视行为;高校也须将学科发展同国家战略、地方需要相结合,走特色化、错位式、互补型学科发展道路。省域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分类发展、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精准支持。以浙江为例,在学科专业结构上,既要调减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学科专业,又要鼓励高校发展和拓展新的学科专业,如加强服务“八大万亿”⑩产业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经济等学科建设,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扎实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其四,制定全面科学的质量标准。教育质量标准本身应有办学质量标准、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过程质量标准三个范畴。[19]要做到这些,一方面,要坚持分类协同发展,即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推进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高等教育互助共生。充分发挥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政府、高校、社会的省域高教治理持续赋能。以此为基础,浙江各地要依据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对接区域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对人才的需求,合理确定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明确高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学科专业布局;另一方面,坚持开放共享的质量理念,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的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和治理经验,促进对外高等教育合作深化发展。[20]

最后,完善“破五唯”的评价体系。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简称破“五唯”)的顽瘴痼疾,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等做出一系列新部署,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激发高校内涵式、高水平发展的内生动力。浙江要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方案。在省域高等教育治理中,要重新审视传统的高等教育评价指标,反对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重短期轻长效的错误评价旨向;积极探索以省域治理体系和效能的新型评价标准,如高教强省中可以增加“法治化”评价指标;构建良好的省域高教治理氛围,以评价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促进高等教育的管办评相对分离和“放管服”有机结合。

注释:

①根据《2019年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整理所得。

② 根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关于2018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整理所得。

③ 因文革期间各地高等教育受到破坏程度不同,故不做比较,只比较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高等教育正常发展阶段的最终数据,即1965年数据。

④ 数据根据《2019年浙江统计年鉴》整理、计算所得。

⑤ 如其他省市在短期内,不可能成为首都或全国第一大城市,也不可能有承接民国丰富高教资源的历史优势或广东全国第一人口、毗邻港澳的省域优势。尽管京沪苏粤高等教育相对发达,但其他省市短时期内更需要学习的是更可复制、更“立竿见影”的经验。在这一方面,浙江作为高教领域的中上生、高教条件的中位省、高等教育大发展的省,其高教经验和模式的研究价值和推广价值更应彰显。

⑥根据2007至2019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所得。

⑦根据中国科教评价网《2019-2020年大学教育地区(31个省市区)竞争力排行榜》所得,参见http://www.nseac.com/eva/CUAE.php。

⑧ 根据2017年各省市教育统计公报计算所得。

⑨根据教育部官网公布的《2018年教育统计数据》计算所得,其中浙江为109所包括筹建学校,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⑩ 2017年浙江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八大万亿产业,即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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