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雯慧
[摘 要] 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重要标志就是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心所建立的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的运行与实施。但世界经济格局发生变化的今天,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被削弱,WTO面临前所未有的法律制度问题,WTO改革迫在眉睫。通过总结WTO面临的问题,总结WTO改革的中国方案以及中国在WTO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作为全球变化发展中的新兴力量,一直积极推动WTO改革并提出中国方案,提供中国力量。
[关键词] WTO;多边贸易体制;争端解决机制;谈判机制;透明度
中图分类号:D9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15-0091-03
一、WTO现状分析
目前,加入WTO的成员工共有164个。作为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它不仅是贸易制度建立的强大支柱,也能为贸易的产生和发展提供条件和机会,并起到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WTO自成立以来,对削减、取消贸易和关税壁垒,解决贸易争端问题,以及推动和促进全球贸易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WTO的辉煌成就是全球各国有目共睹的。但由于2001年的“多哈回合”贸易谈判,有许多人对WTO提出了质疑并对WTO的作用持消极态度。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原定于2020年在哈萨克斯坦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第12次部长级会议取消,“多哈回合”谈判迄今无法完成。但相信多边谈判的僵局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世界贸易组织将会继续起到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长足发展的作用。WTO作為唯一提供自由和非歧视性贸易体制的多边机构,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核心组织,世界经济的发展还需要WTO的支撑和维护[1]。
二、WTO面临的法律制度困境
(一)上诉机构停摆,争端难以解决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关键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认可度,并有WTO“掌上明珠”的美誉。上诉机构隶属于WTO,对国际贸易争端享有最终审判权。自成立以来,上诉机构共处理了近两百起争端,不仅确保了世贸组织成员方的合法权益,也起到了维护世贸组织规则实施和运行的作用。
上诉机构常设七个法官席位,法官遴选程序依照世贸组织成员协商一致原则,即在所有成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法官才能入选。但自2019年12月开始,上诉机构仅剩一名法官,所有争端一律暂停受理,争端解决机制和多边贸易体系遭到破坏。上诉机构停摆的关键原因之一就是美国出于对上诉机构的不满阻止上诉机构法官的遴选。美国的不满表现在以下方面:1.指责上诉机构未经案件有关当事方的同意审理超期。2.指责上诉机构超越审理权限,WTO上诉机构错误地将成员方国内法视为法律问题审查对象,有损美国利益[2]。3.上诉机构对非歧视义务范围的裁决过宽。4.上诉机构将其以往的判决视为具备约束力的先例,而美国认为这些“先例”仅具有说服力的价值。基于对上诉机构的种种反对意见,美国多次阻挠遴选,频频使用一票否决权,致使上诉机构由于法官数量严重不足而停摆[3]。
而在2020年11月30日,赵宏法官任期届满,其作为最后一位法官的离职标志着WTO上诉机构再无在任法官。一个正常运转且公正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支柱,上诉机构的职能缺失会破坏WTO的整体性,贸易争端难以解决将会成为WTO面临的巨大危机[4]。
(二)谈判机制存在问题,立法功能陷入停滞
WTO一经成立就天然地具有管理和组织职能,其理应为多边贸易体制制定相应规则。但实际上,WTO制定规则的立法功能处于缺失状态[5]。“多哈回合”谈判是WTO于2001年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至今未能完成,也就造成了多边贸易缺少新的适用规则,难以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7]。
结合WTO谈判机制的特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协商一致的决策程序效率低下,谈判难以进行。随着WTO成员方逐渐增多,要想取得协商一致的结果变得越来越困难。谈判效率低下,无法达成谈判结果。“多哈回合”谈判也是由于谈判机制本身问题难以完成。并且虽然表面上各国是平等的,都享有一票否决权,但本质上各国由于其国际地位或综合国力不同,所具备的牵制力是截然不同的[8]。大国具有强大的市场规模,在WTO谈判中,就意味着存在较多的交换条件和更强的谈判影响力,因此,对谈判进程也就拥有了更多的发言权[2]。民主的背后也存在不公和差异。纵观当今世界,随着新兴力量国际地位的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不同类型的国家都想在WTO框架内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导致协商一致原则的实施难度加大,阻碍了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展,谈判难以进行。2.WTO回合式谈判的“两分格局”受到挑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难以协商一致。“两分格局”是WTO谈判的特点之一,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9],二是指因为发达国家承担了更多义务,因此在谈判中享有更多话语权。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势力国家在国际多边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两分格局”受到挑战。发达国家希望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进一步区分,有能力的新型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市场义务,特殊和差别待遇也应做相应区分;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追求更多的话语权,希望谈判结果能更符合自身特点和利益,由此造成成员方内部不同国家类型的争议,难以形成适合全体的谈判结果。3.谈判议题存在分歧。WTO多边谈判旨在促进多边贸易自由化,建立惠及各国的非歧视性规则,推动多边贸易发展。而随着成员国数量的增加,各成员具有不同特点,差异较大,因此想要在众多成员之间找到共同利益需求的难度增大[10]。
(三)透明度规则的实施和成员通报义务履行存在问题
透明度规则是WTO规则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透明度规则的规定,各成员方必须公布并且以正当方式实施相关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目的是保证贸易公平,消除歧视,消除障碍,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11]。
透明度规则实施不佳,成员履行通报义务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履行通报义务能力不足。各成员国行政能力不同,部分成员贸易部门人手不够,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时间完成通报所需要的各项工作[12]。2.成员通报意愿不强。首先,部分成员由于通报能力不足,因此怠于通报;其次,由于通报会涉及一国相关政策和信息,部分成员担心会遭到批评或卷入贸易战,因此故意不通报。3.通报义务过重,成员通报压力大。通报程序繁杂,效率低下,并且缺少约束未履行通报义务的规定,強制力较低。透明度规则是WTO维护多边贸易的重要规则之一,因此解决透明度相关问题十分重要[13]。
三、WTO法律制度改革的中国策略
(一)中国与WTO
2021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20个年头,20年的风云变幻中,中国既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受益者,也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推动者和坚定维护者[14]。
中国为WTO多边贸易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是多边贸易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参加WTO以后一直坚决维护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和承诺。中国一直以重承诺、守信用、负责任的形象,积极参与WTO的各项贸易活动。第二,中国在享受WTO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带来优惠的同时,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多边贸易的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发展,设立了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颁布了《外商投资法》,提出了WTO改革的中国方案等,在世界舞台上,中国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第三,中国的数字贸易领先发展,推动了全球贸易转型。中国的数字贸易、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最快,已经占有领先地位[15]。
经济全球化潮流势不可挡,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必将是适应全球变化发展的经济体制。随着全球经济力量多极化的变化发展,中国已经从最初的遵守者,逐渐变为倡导者和引领者。中国将继续发挥大国力量,促进世界贸易稳步发展,推进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16]。
(二)中国关于WTO改革的建议
中国已经认识到WTO在争端解决机制、谈判机制、贸易规则等方面存在的危机,中国支持WTO进行改革。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应当从以下四个领域入手:一是解决危及WTO生存的关键和紧迫性问题;二是提升WTO在全世界经济治理中的相关性;三是提高WTO的运转效率;四是加强多边贸易体系的包容性[7]。中国提出的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方案涉及WTO的规则、机构、运行等各方面,强调从“动”和“静”两方面入手:“动”是指WTO具体运行的活动和贸易体制运作;“静”是指WTO各项规则、准则及纪律约束问题[17]。
首先,在WTO运行及体制方面,即“动”的问题上,中国提出以下改革建议:第一,谈判机制作为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应当恢复和加强多边谈判活动的运行,更新和丰富谈判议题。完善与渔业补贴相关的谈判,促使电子商务谈判的稳定开展[18]。中国指出,谈判议题应当切实回应市场发展的需求,体现包容性的多边贸易理念,建立专门的磋商机制,以发展为核心,推动新议题的展开。第二,应当加强WTO成员通报义务的履行,各成员应当做到善意、诚实、准确、及时、全面地履行通报义务。WTO成员需要加强通报经验交流,并且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对于难以履行通报义务的发展中国家,WTO秘书处应当给予技术支持和援助,提高通报效率。
其次,WTO的多边贸易规则及原则,即“静”的方面,是组成WTO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基石。对于该方面,中国提出以下改革建议:第一,进一步完善贸易经济领域的有关规则,对WTO补贴及反补贴等规则做出明确的规定,完善现有规则,消除歧视性规则,保障发展中成员方、中小型企业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第二,WTO应当始终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在世贸组织涉及的与补贴有关的改革中,不能对国有企业设立具有差别性和歧视性的补贴规则。第三,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WTO改革应当继续朝着维护发展中成员国家利益方向努力,尊重发展中国家成员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权利。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将始终代表发展中国家成员维护自身合法利益[19]。
中国始终支持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贸易规则及制度,也一直是多边贸易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中国提出的WTO改革方案不是针对任何一个国家和组织,也不是单纯以自我利益为基础,而是真正以多边利益和发展利益为目标,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基础,以经济全球化为标杆所考虑的全面合理的改革建议。中国始终坚信只有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出发点的WTO改革才是正确的改革之路。
四、结语
中国已经认识到,WTO改革并不是某一国自己的内部改革,也不是其他国家针对某一国的改革,而是全方位、多领域,更具包容性和发展前沿性的改革,应当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进行。无论是WTO面临的法律制度危机和难题,还是当今世界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都不是一个国家或一个组织凭借自己的力量所能够妥善解决的,只有世界各国团结统一、携手努力,才能顺利解决危机和难题。尽管受到多重挑战,WTO仍然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和支柱。WTO改革应当尽早展开,以使WTO多边贸易体制更加公平、更加包容,促进多边经济贸易体制稳定、持续发展,维护世界经济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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