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军
摘要: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加强政府、市场、社区以及合作社之间的联系,吸收贫困户的资源,发挥合作社的载体作用,提升贫困户的话语权,建立起资产收益的长效机制,对贫困户的角色和分工加以转变,提升其发展能力,构建长效扶贫的健全机制,将农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提升农户的收益,更好的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精准扶贫;作用
1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工作就在有序的开展,目前贫困人口的分布出现了较大的转变,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关键阶段。对此需要采取精准扶贫的方式,对工作机制加以創新,这也成为党和政府需要关注的社会经济问题。
2 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
2.1 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性
精准扶贫中,农民合作社的运营状况会对扶贫工作的开展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科学性以及针对性,对于提升扶贫水平有着重要意义,为精准扶贫体系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实际的工作中,依然存在有明显的不足,针对工作中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为未来农村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从工作性质的层面上来看,精准扶贫较为复杂,难度较高,在这一背景之下,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科学性对提升扶贫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工作中,因为重心和理念上的变化,很多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并不能深刻的认识到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性,日常工作中,拘泥于传统工作方式和模式的限制,工作效率相对较低,存在有诸多的风险隐患和节点,未来,精准扶贫工作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要正确认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以及复杂性,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综合管理水平,这对于精准扶贫效率的提升,具有着重要意义。
2.2 扶贫实践模式
按照参与主体的不同,参与扶贫的农民合作社可以具体分成三种类型,即:农民自发型、企业主导型以及政府主导型等。
2.2.1 农民自发型
所谓的农民自发型的农民合作社主要是农民联系自身的需要,从下到上自觉建立起来的,农民自主管理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将农民紧密的联系起来,通过集体的方式,使得农民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能够统一议价、协商和销售。
农民自发型的农民合作社在很多行政村都有着较为广泛的存在,其发展模式是建立在基层村落的基础之上的。合作社存在于固定的村庄中,合作社和社区的成员通常情况下,重合性比较高,在合作社和村庄之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天然的存在。除了要追求自身的收益之外,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受到基层村落的影响以及限制,通常情况下,资金、土地以及劳动力等都是直接从村庄获得,所以,作为村委会需要精准的识别贫困户。简单来说,就是基层村落通过资源整合以及精确瞄准的方式,为合作社实现精准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2.2.2 企业主导型
企业主导型的农民合作社的模式主要是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农村的结合。这种合作模式能够充分利用企业的管理机制,将资金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减少农户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农户在生产时,能够及时的了解市场上价格的波动情况,减少哄抬价格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的出现。另外,这种合作社主要是采取产业化经营的方式,在市场上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而且营销能力比较强,能够增加经济收入,提升农户的收入水平。但是这种模式之下的合作社,农民主要的担负的是雇员的身份,主要是进行农产品的生产,长时间处于被动被支配的状态。
2.2.3 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的农民合作社则是建立在从上到下的制度之下形成的,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有着鲜明的行政色彩的农民合作组织。主要的参与对象是准政府组织、政府组织和下属单位。
在政府的引导之下设立合作社,能够将其社会服务功能充分的发挥出来,建立在社会福利理论的基础之上,作为政府需要及时的纠正市场上存在的不足,提升市场效率,提升社会福利。一方面,农民合作社属于理想化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作为政府需要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对农民加以扶持和保护;另一方面,合作社的成员大多数都是处于劣势地位的农民,作为政府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社会分配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此外,政府主导型的合作社要能够和垄断资本相对抗,能够规避农业生产领域的垄断,而且政府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减少了政府和农民、农民和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提升市场的运行效率。
3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制度尚不完善
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较为普遍,管理工作无法落实到位。从工作内容上来看,扶贫工作和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有着较为直接的联系,如果存在有突出的问题和隐患,对整个农村的发展和运行是极为不利的。整个精准扶贫的体系中,管理和服务是重点,农民合作社在开展工作时,需要将重心放在这些工作中,进一步的提升精准扶贫的能力。
3.2 管理手段陈旧
组织农民合作社进行精准扶贫,存在有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开展工作时,很多合作社设置的流程较为简单,也缺少健全的运行机制,其重要作用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在这一情况下,提升农民合作社组织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具有着重要意义,能够为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指明方向。农民合作社管理过程中,很多责任并未落实到位,工作不规范,而且在工作中,很多工作人员没有对工作的创新加以重视,整个工作机制较为陈旧,针对比较复杂的发展形势,工作上很容易出现盲点,管理上存在有漏洞。
4 利用农民合作社促进精准扶贫
4.1 构建完善的精准扶贫体系
在组织农民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中,要建立起完善的现代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管理体系,提升工作效率。将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出来,有关部门和农民要在过程中对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加以重视,大家通力合作,将其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及时的解决农民在和市场对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进资源,通过以点带面和资源优化的方式,提升精准扶贫的科学性。现代农村工作体系中,精准扶贫是重点,要对农民合作社的工作模式进行创新,将空壳的合作社及时的清理,对示范社加以规范,起到带头作用,将农民合作社的组织、中介以及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将地区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发展优势产业,形成主导产品,为合作社的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更好的推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小康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多元化的发展,提升农业的综合水平。
4.2 形成优秀的人才队伍
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提升精准扶贫的效果,就需要形成一支优秀的现代农业人才队伍。在进行精准扶贫的过程中,要做好人才的培养,提升其综合技能,打造一支优秀的现代化管理团队。在技能培养上,不只是要提升其专业技能素养,而且还要培养其职业以及敬业精神,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还需要提升人才的引进机制,不仅仅要引进农业专业人才,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要引入经济管理的人才。
5 结语
综上所述,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农民合作社的运营极为重要,是提升扶贫工作水平的重要步骤。在开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可能存在的风险,按照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工作理念进行创新,转变工作方式,促进扶贫工作朝着规范性和科学性的方向发展,从全局把握,构建完善的系统,尽可能减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将农民合作社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 李如春,陈绍军.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制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9(2):53-59,91.
[2] 王雅楠,张洋洋.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以长治地区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20(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