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泽辰 吴缪宇 滕雯婕
摘 要:金融衍生品作为金融创新型产品主要其有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等功能,然而如今却给投资者带来了新的、更加严重的投资风险,最大化减少各种风险也就对我国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基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存在的市场风险,从金融衍生品现行监管模式、金融市场信息披露以及投机者行为三个方面,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进行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督;投机者;市场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1-0064-03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现状
金融衍生品从产生至今160多年在国际市场上已获得了极大的发展。21世纪初,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业逐步走向全面开放之路,金融衍生品也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而蓬勃起来。金融衍生品作为金融创新型产品,对我国的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它加快了我国金融创新型行业发展的步伐,同时也对稳定国民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2019年我国开放股票期权的全面买卖,这对于完善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和产品配置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监管模式、信息披露、投资者行为三个角度,分析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现状。
(一)监管模式角度
金融监管的首要目的就是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并将其分散化[1],我国现行的法律监管并不完善。在金融衍生品监管方面,大多数监管规范都是限制性的,而很少有支持和鼓励的。此外,规范基本上都是各监管机构针对具体的衍生产品制定的,存在重复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的局面。我国现行监管模式采用“双支柱+双峰”监管模式,将原本“一行两会”金融监管体制更改为“一委一行两会”,然而,这种监管模式在结构上之间仍然缺乏统一的协调结构,导致在战略规划上出现不一致,这不利于信息交流和监管的有效利用,从而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增加交易成本。
(二)信息披露角度
理论上来说,衍生品合同交易双方披露的信息量越多、透明度越高,双方所面对的风险也就越小。但由于交易者一方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心理,使得其拥有更大的信息优势,影响到双方掌握信息的一致性和全面性,从而导致交易双方之间信息披露出现非对称性。在金融活动和金融机构国际化的进程中,金融国际化加大了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差异,使得信息披露的非對称性再次加大。此外,国际金融化也将监管者对被监管者的有效监管难度进一步提高。
(三)投机者角度
投机者就是一名跟随价格的风险管理者。金融衍生品本质具有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等功能,许多投机者只看中了衍生品高杠杆性带来的高回报率,而忽视投资品种的内在价值。投机者更多的是盲目效仿,缺乏自身对于风险的评估,从而导致因投机人的种种行为成了整个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分担者[2]。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从长远的立场上来看,投机者行为增加了市场的稳定性。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形成及分析
(一)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类型分析
金融衍生品作为一种动态的投资工具,它们往往会给投资者带来新的、更严重的金融风险,即金融衍生品交易规模缩小的金融风险。金融衍生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具有高度的杠杆性。这一特点让投机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巨额的投机活动,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1.价格风险。价格风险是衍生品交易产生风险的根本原因。金融衍生品取决于基础资产,其价格受到基础资产价值变化的直接影响。Fujihara[3]等人利用GARCH(1,1)模型,验证石油期货价格波动性与交易量之间呈正相关。冯春山[4]等人通过协整关系两阶段检验法观测出石油价格波动风险具有时变性,对于缺乏经验的投机者来说,很难利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协整关系做到通过前期波动准确地预测后期波动,往往出现基础资产与预期逆向的变动,提高金融衍生品价格出现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李少华等[5]建立了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损失值模型,通过计算利差验证得出金融衍生品流动性随着时间的增大而减小。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和跨期性,投机者对于金融衍生品未来价格的预测可能出现偏差,使得出现与交易预期相反的结果,从而增加金融衍生品无法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可能性,造成投机者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往往出现于投机者购入产品在交易市场上为定制产品,由于购入时间过长导致其丧失流动性,最终无法平仓只能等待交割。
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是指衍生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违约而带来的风险。汪思艺[4]通过分析金融衍生品信用风险种类得出金融衍生品市场中信用风险监管整体出现低质量化。由于金融衍生品的高风险性,往往衍生品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失信并不来源于蓄意赖账,而是在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对手无力履行其合同承诺而造成投机者的潜在损失。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造成违约结果受基础资产价格和时间这两个因素影响[6],因此,衍生品的信用风险也比传统信用风险更加难以预测。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衍生品合同中存在的潜在缺陷[7],以及金融法律变动而可能造成的交易双方的经济损失。在交易过程中,如果交易者在合同中出现不正当行为或违反法律制度,就会产生严重的法律风险。王萌洁[8]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分析得出金融衍生品在交易过程中由于法律关系不明确而存在争议。此外,也从应用实例视角揭示出金融衍生品销售合同本身存在一定文本缺陷。投机者若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9],很可能在购买交易时引发法律争议和风险。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是针对机构内部而言的,其指的是内部工作人员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失误或者交易系统的失误,本质上属于管理问题。在企业中,操作带来的风险往往与人为因素有关,如法国兴业银行[10]的巨亏就是由于内部控制薄弱存在潜在的操作风险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