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振栋
(肇庆学院,广东肇庆 526000)
“书画同源”实际上讲的是书与画二者的原始状态,随着各自形态的发展规律出现了同与不同的表现。原始时代的符号与图案,按照各自的生发规律分别衍生成后来的汉字和绘画(这里特指中国画)。汉字形成前的存在形态与图腾、器具纹饰以及早期岩画、壁画的表现手法比较一致,粗犷的线条构成极具抽象性的空间关系,甚至二者的功能性质和表现意图也具备共性,都是运用抽象手法描述当时的某些事物。
先民的文明进步使得汉字与绘画在祭祀以及巫事活动中占据重要位置。“天雨粟,鬼夜哭”的描述是先民认为找到了与上天沟通的密码,甲骨文、青铜铭文等是他们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途径。同时,早期的玉饰、青铜器形与纹饰以及帛画便是绘画方面在此行为中的体现。书法与汉字虽不能直接画等号,但事实上又不存在严格的界限,当然早期的书法甚至还没有完全展露其艺术特质,与绘画一道,都是实用性功能占据主导地位。
随着书写主体和绘画主体身份与文化阶层的转变,书法与中国画的艺术性逐渐被放大。以魏晋时期为分水岭,玄学与山水田园诗歌的盛行实则是当时文士阶层的文艺行为由以往的敬天法祖转变为展现人性光辉以及探索个体生命意义的人文关怀。与此同时,书法与中国画的同与不同出现了另一层面的含义。书法中的汉字与中国画所描绘的自然物象都是具体的物质存在,汉字的表意功能与物象的现实情境在说明某一具体事物时都未能摆脱物质存在的藩篱。
当书法和中国画一并走向纯粹艺术性的表现时,二者的同与不同又发生了语言性质的转变。书法的表现语言——抽象性线条的运用,书写工具在立体空间里的提按变化以及书写速度和力量的技术性控制开始丰富与复杂化。有所不同是,中国画经历了写实与写意的两种路线,其中写意中国画与书法的情况类似,除强调“骨法用笔”即线条的运用之外,另有墨法与水法存在。写实的工笔画与写意画的具体异同情况这里我们不做详细表述,但是至少从现今的创作作品来看都将视觉表现推向了突出位置。书法与中国画由原始状态下的抽象符号和图案到具象汉字书写以及自然物象的描绘的演变,再到普遍的抽象的视觉艺术,其实并非偶然。二者由最初的抽象共性到书法彻底的抽象化与中国画关于物象写实与写意在视觉效果上的共同追求,表面上来看是因为艺术主体身份的转换——由书写匠人到文士阶层再到纯粹的艺术创作者。实则归结于书法与中国画表现语言的一致性。(图1)
图1
讲到书法与中国画的笔墨语言绕不开我们对于语言元素——线条的理解,中国画线条相对丰富,书法中的线条表现为纯粹性。
书法线条的纯粹性取决于汉字的物质存在,即笔画、笔顺、笔法以及字法与章法的前提原则。横、竖、撇、捺、点等基本笔画构成书法载体——汉字的结构空间,加之书法书写工具毛笔的特殊属性,当其在运笔时亦即按照书法中特定的汉字笔顺与纸张充分摩擦,笔端的墨水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线条的几何轮廓。其中,笔法是核心技术手段。各书体在不同的可操作技术的运用中,例如每一个单独笔画的起笔、收笔,藏锋护尾或者切笔出尖等所产生的最终的几何轮廓的形态是截然不同的。
线条的组合构成书法作品中每一个汉字的字内外空间,形成不同主观意向主导下的形态各异的字形轮廓和每个单字字形轮廓以外的空白空间,最终形成封闭或开放的黑与白的空间关系。线条的排列与交叉形成视觉感官上的或粗细、或疏密、或浓淡等的差异,通过这些表现的视觉感知引起受众的审美再创造,在此过程中受众跟随线条或曲或直的缓急、断连等的书写节奏,联系文字内容与书法创作主体的情绪的流露,达成审美的愉悦或其他任何感受。
中国画线条的方向性与线条质量的要求相对来讲较为灵活,画面中物象的叠加以及块面空间的处理具备线条累积与笔墨层次的特殊要求,同时具备多次塑造以及可覆盖性。关于中国画笔法的运用,书法中笔法的中侧锋行笔对应中国画勾、皴、擦、点、染的笔法变化。
其中,笔法是汉字书写亦即书法的普遍法则,非此不能称之为书法。也是书法艺术中作品的文字内容和书法创作主体文化素养所无法取代与跨越的基本前提。法度与书写性是书法和中国画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中国画的写意性以及文人画内在精神特质的强调,使得中国画由画转而为写,墨法、水法与笔法丰富了中国画的笔墨语言,三者的结合运用使中国画的法度得以扩大,这种综合手法的运用直接导致中国画的画面形式和视觉效果的当代性现象更加凸显。
笔墨语言是我们表达书法和中国画的实质性内容,语言表达的方式、方法随着中国传统书画与西方现代艺术理念的碰撞而引发了当代水墨现象的盛行。直接表现为我们古老的艺术形态开始专注于视觉效果。笔墨当随时代,人类文明的现代化进程给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人们的审美视野由最初的书斋案头转向更为立体化的展厅空间。视觉环境引发的视觉冲击力的需求,使得书法与中国画在当代语境下的笔墨语言具备更高程度的共同趋向。(图2)
图2
每一种艺术风格的树立,都有着特定时间阶段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需求。书法和中国画都经历过当代化的洗礼,对于此类现象我们不必过于保守。经验和前沿性的探索对于艺术表现的尝试同等重要。
西方现代艺术理念下的书法和中国画都具备充分的造型性、空间性和视觉艺术的特性。在这些条件的作用下,承载书法的汉字和中国画中描绘的自然物象的物质属性都由具象变为抽象。传统意味的笔墨语言甚至可以理解为服务于视觉效果的填充物,尤其图像构成理念的引入,有序或者无序的造型手法将微观的技术性细节笼统的置于有限空间内宏观的块面组合之中。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笔墨语言的没落,反之被过分强调的造型性与空间关系共同营造出来的书法和中国画作品在内容与形式上较之以往都得到了更为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书法中的单字结体、多字组合的奇侧关系以及整件作品的章法布局构成多个层面的空间关系,这便是西方美术理论中造型的概念。中国画所描绘的自然物象,无论是人物、花鸟还是山水也是同样的道理。每一个组成部分所占据的空间位置的变化都会造成块面关系的重组,进而影响视觉感知的反应,这种感性的反应是受众即使不具备专业的书画认知也能够充分接收到的。当然,书法和中国画的艺术创作主体通过这种夸张地造型方式和放大的块面对比关系,运用专业的艺术手法使受众视觉感知游走于内容和形式的矛盾与协调之中,是目前两个艺术门类的作品表现出来的共同特征。
书法和中国画在视觉效果上的融汇是显而易见的。古人“计白当黑”的说法其实就是关于视觉效果的生动描述和高度概括。(图3)
图3
视觉效果是艺术作品最直观的美的呈现,同时也是审美行为递进深入的最直接的感官体验。笔墨作为构成书画作品视觉效果独有的艺术语言,尤其当代语境的合理催化,势必造成书法和中国画视觉效果上的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