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茹 易远铨
摘要:近些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极为迅速,互联网公司大量涌现并且逐渐出现“巨头模式”,相对于其他产业而言,互联网是一个以虚拟平台为构建基体的经济模型体,故而在收入方面势必会与传统行业大为不同,那么对于互联网行业在收入确认方面的问题以及伴随着新收入准则的颁发应用,本论文将会具体探究。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新收入准则;会计;收入确认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资金收入能否快速到账以及如何到账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决定了一个企业是否具备旺盛的生命力,新收入准则的颁发与应用在某种层面上对企业这方面的问题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不仅仅直接性影响企业本身的生命力,甚至还会间接性的影响到企业决策层的判断,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互联网行业市场千变万化,可谓一发牵动而全身动,故而此应为互联网企业重视起来。
一、新旧准则对比以及新准则优势分析
(一)概念存在差异
无论是新收入准则还是原准则都存在一个关键性的概念词“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中对于“收入”一概念的准确解读是:目标(即主体)为企业(本文以互联网企业为研究对象),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一点就是新旧准则最为突出存在概念差异的一点。
原准则是一种相对简单的概念,将企业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本等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利益总流入,而新收入准则强调部分为流入仅仅是指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部分,但是对于投资者经济活动所导致的资金流入并不归纳其中。
(二)范畴存在差异
对于“收入”一词,应该属于相对模糊的一点,追本溯源到原始社会,人们并没有货币流通的准则,故而使用“以物换物”的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物资,在这种情况之下则可以将“以物换物”所获取的物资称作为“收入”,而下一阶段的将贝壳作为流通货币,则每个人拥有的贝壳数目可以称作为个人的收入,那么一个部落(或者集团)拥有的公有贝壳便相当于现在的企业收入,直至到了货币作为流通物成为“收入”的具象化代表物,本质也是一样的。
但随着社会的急剧发展,“收入”并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实物货币,特别是互联网公司带来的改变,数字货币也成为了衡量收入的一種方式,并且如今又出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虽然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承认,但也间接性的说明了收入来源与方式的多样性。
(三)商品收入确认的差异
按照原准则的规定,对于产品商品的收入确认要求企业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并且按照一定的比例结转成本,当然这只是收入确认关于分期收款分支,但是由片面观看全局作对比便有了一定的可能性,在新收入准则的内容规定下,分期收款发出的商品收入在款项延期收取具有融资性质时,应该按照应收的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应收金额。
对于分期收款原本只是少部分存在于线下,其性质也类似于小额贷款,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的构建,分期付款的项目也逐渐成熟,这一点特别是对于构建平台第三方的互联网企业,其意义是不可忽视的。
二、新收入准则对互联网企业收入确认冲击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下互联网行业收入确认存在问题
1、调整收入确认时点
自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方针提出以来,我国公司大幅度增加,特别是互联网行业的公司,但存在的问题是:刚刚成立的新型互联网公司往往都是小型公司,甚至大多数CEO都是能力稍微欠缺的年轻人,仅仅凭借一腔热血创业,但是公司盈利效果并不如何,故而许多公司为了“偷税”等漏洞绞尽脑汁。
这种情况不仅仅存在于小型公司,乃至一些比较成熟的公司也是如此,譬如某互联网公司在某月举行一场线上活动投入七十万,获利一百万,按照收入准则本应该计入本月收入账单之内,但是企业并不将这比金额计入本月账单之内,按照确认收款应在下月,这一下便为本月利润减少三十万,下月凭空多出来三十万的利润。
2、收入确认金额不真实
互联网行业有一种项目叫做“预售”,即是将某种商品并不直接卖出,而是在商品开卖之前空留出一段时间作为预售,这一点是商家刺激市场的一种商业手段,但是这种方式很大部分也是存在分期付款的因素在里面,也就是商品尚未进入买家手中的时候,买方需要将自己的一部分资金付款到卖家手中,直到开售商品,最后一笔资金也到达卖家手中,商品才从卖家手中移交给买方,这个时候可以确定收入,那么在此之前的付款在某种程度上便可以看作为一种负债行为。
某些企业同样是为了达到逃税的结果,所以在商品预售的时候便将其标记为“已卖出商品”,结转发出商品的成本,但是并不确认收入,利用之中的漏洞,最终得到了是虚假利益的结果。
(二)、新收入准则下互联网企业在收入确认方面需做的改进建议
收入的确认是企业面临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特别是互联网行业,面临着货币的多样化,再加上线上商品售出与线下物流等结合的问题,很有可能会出现极大的漏洞,这一点便对于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会计思维方式跟不上互联网思维的步伐。
会计人员很大部分并不是专业知识的缺失,而是在独立思考与判断的方面有着极大的欠缺。故而企业在制定会计准则的时候应该多方面考虑,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的思维培训,新收入准则以及收入确认等多方面的新鲜知识也应该灌输其中,并且在专业知识与素养与个人能力方面全面培养。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体制内部的制度往往是必不可少的,互联网行业千变万化,市场波动极大,故而资金流入与收入方面必不可出现问题,那么企业在这方面对于人力便需要有一定的规则与考核制度等等,在前期对于相关理财会计人员的培训之后,后续的业绩能力考察等方面也不可以落下,并且随时准备充分,建立完善的奖罚制度,最大化的发现其中的漏洞并且加以改进,如此才能够在市场之中不会因为资金问题导致不可挽救的严重危机。
结束语:
收入确认是会计核算中的难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新收入准则的出现对于企业的影响非同寻常,特别是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稍不留意便会出现问题,企业只有在这方面下大功夫,严格把关,如此才能使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方面得到充分的实践与成功应用。
[参考文献]
[1]徐哲桐. 互联网直播行业收入确认和计量研究[D].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7.
[2]黄佩佩. 互联网企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18 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