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诚龙
况钟是明代一位受百姓尊敬的清官,苏州人民称他“况青天”。他曾任苏州太守前后长达13年,任上做过不少好事、实事,比如“屡诏减苏、松重赋”,比如灾年赈荒,“所积济农仓粟岁数十万石”;比如“锄豪强,植良善”;比如“刚正廉洁,孜孜爱民,前后守苏者莫能及”。在当时,对况钟上下都是高评的,“民奉之若神”。
冯梦龙《智囊》一书中记载:“况守时,府治被火焚,文卷悉烬。遗火者,一吏也。”小吏遗了火,况钟先率领一班子人把火给扑灭了。轮到追责时段,况太守当场判决:“呼吏痛杖一百。”棍声啪啪啪响,哭声嗷嗷嗷叫,小吏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
衙门被火烧了,这事不是小事。不说向百姓要有交代,向上面也要有个说法。这个责任谁负?况钟向上面写汇报材料,怎么运笔?按说这个事情确实是小吏遗的火,让他“背锅”也是情理之中,小吏也没话说,“初,吏自知当死。”然而,况钟却把责任揽到了自己肩上,“(况)亟自草奏,一力归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他说衙门被烧,责任都在自己,他平时对安全生产重视非常不够,对干部管教不严,这次事故之所以发生,全是因为自己不曾负总责,也没负督责,所以造成了火灾事故。况钟这样写,连小吏都过意不去,他对况太守说:我责任很大,罪责难逃,您应该给我记上大笔。况钟叹了一口气:“此固太守事,小吏何足当哉?”
上面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又是如何呢?书中记载:“奏上,罪止罚俸。”况钟没撤职,小吏没移送司法,只是况太守被罚了一年半载工资。领导亲自担责了,主动担责了,算自首?算坦白从宽?可能都有一点吧。况钟清官名气也起了很大作用吧。我们讨厌官官相护,但官员若是敢自负责任,平时为政挺好,出了一些不属于“故意犯罪”的事故,从轻处置,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里要点赞的,是况钟的责任意识。对下属,出了问题,该打屁股的,必须打,不纵容,不包庇。然则,出了问题,对上面,是推诿,是卸责?领导不担责?况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责任标本:问题责任,首先是领导来负,领导来负首要责任。这才是有担当的领导。
领导敢于自担责任,干部不以为领导是蠢货,而是觉得这样的领导值得信任与尊敬。干部在工作中出了问题,内部,领导毫不客气,叫你承担责任,而转至外面,领导却给你担了责任;干部对领导是什么感觉?不排除个别干部缺良知,把领导当冤大头,但绝大多数干部,心中有一杆秤,晓得这样的领导特别难得,从此对领导敬重十分,工作起来既用心,又卖力。况钟向上担责,在干部中贏得了良好口碑:“公之周旋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无怨。”小吏被打了一百大板屁股,他对况钟没怨言,反之,还是很感激的。
“使今人处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况肯代人受过乎?”冯梦龙很是感慨,若是现在官人碰到这样的事,不说别人之过,死死地咬别人,便是下级有事,那不活活地卸责?况钟却是主动揽责,该让干部负责的,他不客气;该对干部保护的,也不推责,“公之品,于是不可及矣。”政有政德,官有官品,别的不说,在担责上,况钟算是一条汉子,算是一员好官,在其手下干活,可以干得舒心,干得上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