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赢民心

2021-09-10 07:22
清风 2021年13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腐败从严治党

本刊记者

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势不两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自党成立起就刻在了党的基因里。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

回望党的百年历程,它既是一部党团结带领人民奋勇抗争、夺取民族独立、迈向伟大复兴的艰苦奋斗史,也是一部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廉政建设史。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从未停止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取得了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携带廉政基因诞生

一百年前,苦难深重的中国正处于内外交困之中,而当时的统治者却不思进取、腐败无能,导致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因为对腐败有着切肤之痛,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注重自身的廉政建设,中共一大“党纲”第十条规定:“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我们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视可见一斑。

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风起云涌,党的队伍迅速壮大,1923年至1925年短短三年时间,党员人数就从400余人激增至3万余人。然而,革命力量壮大的同时,一些品行不端的投机分子也混进了党组织。中共中央很快就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些问题,及时采取行动,于1926年8月4日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深刻分析了腐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要求各地党组织发现“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后,“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使党腐化,且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这份通告是我们党历史上首个反腐文件,它表明了我们党与腐败势不两立的决心和立场,及时维护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权威,有力地推动了大革命的发展。此后,我们党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益探索,包括从制度上建设廉洁政府、依法反贪反腐、依靠群众监督、加强廉洁教育等,积累了宝贵的廉政建设经验。

1949年,在解放战争取得全国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高瞻远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谆谆告诫全党:“在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以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了“两个务必”精神,经受住了各种考验。但也有一些人没有抵挡住糖衣炮弹的攻击,滑向了腐化堕落的深渊。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人民政权,1950年开始,党中央坚决向腐败宣战,开展了一系列反腐斗争,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位高级领导干部,因严重贪污等被公审处决,极大地震慑了党员干部队伍,让更多干部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继续加强思想和制度建设,不断探索制度化法治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路径。党的十四大后,我们党将“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败方针。党的十六大后,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同时强调“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反腐败制度创新和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

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会后举行的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以及两天后的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都有就反腐表明立场。

事实证明,习近平总书记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雷霆万钧、势如破竹的气势,向广大群众最痛恨的官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亮剑,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打虎”“拍蝇”“猎狐”“打伞”“破网”多管齐下,查处贪官之多、涉及领域之广、行动密度之大、问责力度之强前所未有。

党中央还出台了“八项规定”,为全体党员确立了行为规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让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补足党员干部的“思想之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高举巡视利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有问题的人无处藏身;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单位,党内监督之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促进;坚持依法依规治党,制定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90余部党内法规,不断扎密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压缩权力“任性”的空间。

十八大以来,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再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党中央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问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鲜活材料。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腐败是党、国家和社会的毒瘤,破坏公平正义,破败社会风气,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割裂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人人喊打。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正是因为算清楚了这笔账,习近平总书记才会一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是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要坚持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实践证明,我们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成果,不仅因为正确坚持了党的领导,还因为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力量,调动了人民群眾的积极性,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

今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仍然应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贴近群众、深入群众,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和建议,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工作。

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妥善解决,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从严治党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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