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优势

2021-09-10 07:22王传雄
三晋基层治理 2021年3期
关键词:综合改革乡村振兴

王传雄

〔摘要〕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基础深厚、系统资源丰富、服务网络健全、国家政策支持等独特的优势。针对当前供销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县乡两级供销社人才匮乏、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合作不畅、经营网络体系不完善、为农服务能力不强、基层供销社造血功能不足、服务资源整合不够等问题,要以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引领,推动服务创新,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推动经营创新,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推动组织创新,增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推动治理机制创新,完善行业指导体系,更好地参与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综合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8442(2021)03-0040-05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供销合作社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提升农业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独特优势

供销合作社是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专业化组织,成立60多年来,始终坚持为农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有力推动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在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体制机制创新

供销合作社具有独特优势,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发展活力,也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是国家赋予供销社的特殊职能。因此,供销合作社具有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等职能,能够有效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联合与合作等,构建起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村服务平台。特别是综合改革加强了供销合作社不同层级之间的联合合作,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党委、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很多基层社从过去的破院子、烂房子,改造成了现代化的商场超市、功能齐全的综合平台,不少基层社的经营服务设施成为当地的新地标,供销合作社的面貌焕然一新,社会关注度与日俱增,重新擦亮了供销合作社这块金字招牌。

(二)农村基础深厚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把扎根农村、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和生存之基。供销合作社各项改革都奔着为农服务而去,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60多年来,供销社持续深化业务经营,积累了丰富的服务“三农”经验,树立了响亮的为农服务品牌,积累了广泛的农村人脉,赢得了广大农民的信赖和支持,这些都为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例如,湖北省襄阳市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立足本地优势产业,依托龙头企业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通过“联强、织网、触电”,有效推动当地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在枣阳市,供销合作社以服务规模化、功能完备化为标准,建立了农资配送、养殖、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参股设立金塬黄桃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周边11个乡镇20多个村600户农民,发展早熟甜黄桃种植面积1.2万多亩,年产黄桃4000余吨。

(三)系统资源丰富

目前,全国供销合作系统累计改造和新建基层社7515家,总数达3.2万家,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供销合作社的业务范围覆盖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等多个领域,成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利用系统资源丰富的优势,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资产、设施、品牌和经营优势,加强系统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整合、开发和优化配置,通过整合资源、联合合作、系统内企业相互投资入股、职工个人集资入股等途径,推动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四)服务网络健全

经过60多年的经营和发展,供销合作社拥有完备的经营渠道。虽然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低谷期,但其主体经营体系相对完整,农村服务网络比较健全。供销合作社能充分利用营销网络打通产品购销渠道,解决农民的“买难卖难”问题。农民既能从供销合作社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优质、低廉的农業生产资料和日用品,又能通过供销合作社网络将农副土特产品及时销往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健全的服务网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国家政策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改革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合作社改革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供销合作社通过改革建设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加大在财税、土地、农村金融、产权交易和盐业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三个允许”,即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全力支持、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为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支持。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

对供销合作社而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看到机遇和优势的同时,也必须正视供销合作社当前面临的诸多共性问题。

(一)县乡两级供销社人才匮乏

县乡两级供销社机关及企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人员配备不足、年龄结构老化。同时,部分县级供销社还存在老人员不流动,中层以下人员轮岗基本停滞的问题。此外,由于供销合作社队伍年龄偏大,创新发展意识不强,熟悉市场运作规律的人才,特别是企业管理、投资融资、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人才严重不足。可以说,人员老化、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影响县乡供销社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合作不畅

由于各级供销合作社只负责本级社的管理,上下级供销合作社仅是业务指导关系,上下“不同不通”,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保障,导致各地供销社发展严重不平衡、不充分,历史遗留和现实问题多、杂、难、重,造成供销社系统难以实现抱团发展,为农服务的实际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经营网络体系不完善

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营网络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以襄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为例,全市村级综合服务社总数已达2219家,覆盖了93%的行政村,但是龙头企业、县级配送中心的发展却明显滞后,大多数县(市、区)配送率很低。

(四)为农服务能力不够强

一是有影响力、带动力的社有龙头骨干企业较少。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改制比较彻底,资产存量较少且分散,兴办的社有龙头企业规模不大,整体经济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还不够强,这使得项目建设缺乏有力的支撑,运行质量不高,竞争力比较弱。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还存在不少亟待补齐的短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是产前、产中阶段的代耕代种,产后开展收储、加工、流通、销售等。已开展的社会化服务,内容不够丰富,对象不够宽泛,质量不够高,存在“短板”,离“产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模式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土地托管推广力度不够。土地托管面积偏小,为农民提供各项生产经营相关服务较为单一,土地托管仅针对某个生产经营环节托管,未有效开展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冷藏加工等服务。此外,在开展农资技术服务与农民技能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推广全程社会化服务也还面临项目经费支持较少、维护成本较高的困难。

(五)基层供销社造血功能不足

一些基层供销社管理体制落后,基础设施陈旧,工作人员缺乏创新和开拓精神,造血功能不足,没有再投资扩建的能力。这些年,虽然国家政策向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倾斜力度不小,但上级政策资金下移不够,在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上,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企业享受到的少之又少,造成基层供销社在项目建设、拓展业务方面,资金缺口大,无法满足农民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

三、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引领,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三农”工作重要载体的供销合作社,理应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有所作为、善谋善为、担当有为。

(一)推动服务创新,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1.以城镇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提升“一级”中心流通网络的服务功能。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有序推进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开发区、托管区及周边地区,积极整合资源,完备建设手续,创新开发形式,通过新建、改造、扩建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购物中心和现代物流产业园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带动经济一体化发展。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适当扶持供销合作社的重点项目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用地,统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市政管理。

2.推广“三农”服务中心模式,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供销合作社“三农”服务中心要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吸纳村“两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人才加入合作社,推行“联合供销”模式,搭建集党务、村务、商务、服务、事务“五务合一”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整合农村闲散资源,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形成生产、服务、供销一条龙全产业链条,推动农业产业组团式发展。要进一步顺应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需求,积极推行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等多种服务形式,为农户提供全托管和半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3.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积极融入再生资源经营体系,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着力打造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绿色生态服务体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城乡网络薄弱和空白地区,整合新建一批回收站点。开展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利用网络技术,开发再生资源网上回收和交易系统,推进再生资源产业模式创新。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

(二)推动经营创新,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1.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健全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要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按照“行政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建设,构建以种子销售为主体的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服务网络体系、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体系、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烟花爆竹经营联销网络体系等六大为农服务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同时,要巩固和完善以城区配送中心为龙头,街道超市为骨干,村农资、农家店为终端,加快小城镇配送中心、综合超市、农副土特产品市场和专业店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区、街、村三级的农村流通网络。

2.着力推进经营业态创新,加快电子商务网络建设。争取支持建设高标准电子商务示范区、农村电商创业园区和电子商务村,整合连锁经营企业资源,统筹区域内连锁网点的规划布局,培育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经营实体,逐步将实体店纳入电商网络经营范围,建立健全日用工业品、农副土特产品、线上线下双向流动、电商网络全覆盖的新型流通體系。依托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基础和系统资源优势,探索建立物流分拣配送中心,鼓励供销社参与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网上供销”派送等服务,不断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3.推广绿色生态高效农业,扩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要牢牢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推广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发挥供销合作社的引领作用。要通过产业联动、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优化农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区域结构和主体结构,提高农业的整体质量和效益。要深化拓展与农业院校的合作,推动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培训、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提高生态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4.拓宽经营服务领域,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新网工程”一网多能优势,以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强化党务、规范村务、优化服务、拓展商务、协调事务)为契机,加强与农业、银行、邮政、保险等部门深度合作,打造村级农民消费购物、农产品收购销售、资金储蓄、网络经营、信息交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三)推动组织创新,增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1.推进基层供销社组织创新。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层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先行在基层社探索“龙头企业+基地+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基层社通过资产整合、项目支撑、资金支持、业务带动等方式领办和广泛联合,吸纳区域内多元主题加入,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着力构建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以共建项目为载体,做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严格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规范基层社名称,按照开放办社、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探索新时期基层社组织建设、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社务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优势,广泛吸纳农户、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通过准确定位不同经营主体在发展生产、提升效益和竞争力方面的不同组织功能,实行分类整合,培育壮大在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的为农服务龙头企业,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科技引导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参与改革进程,分享改革红利。吸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组建新的基层社,通过股份合作、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和风险管控,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吸纳农民入社,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供销合作社得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3.引领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要开放办社。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求合作,共同开展项目建设,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高效高质实现“服务三农”目标任务。二是要投资参股。供销社可以通过投资参股的方式,参与农业生产销售企业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比如,可采用“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推动生态休闲旅游业等新兴业态的发展。三是要政策和资金支持。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推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积极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属性,统筹系统内外要素和资源,全力支持县乡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全力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使供销合作社成为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和综合平台。

(四)推动治理机制创新,完善行业指导体系

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要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社属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社属龙头企业,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有条件的社有企业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要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股权制度与激励机制,优化股权结构,引导股权合理有序流转,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吸纳有影响的社会资本进入,发展混合制实体性企业集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2.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要加强行业管理、政策协調、资产监管,贯彻落实好党委、政府和上级社的决策部署。按照“顶层一体、社企分开、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用、管实、管长远的联合社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市、县供销合作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

3.提升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的支撑能力。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放大社有资本功能。推进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吸纳有实力、有影响的社会资本进入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联合发展,打造供销合作社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以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着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坚持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压缩管理层级,完善管控体系,堵住管理漏洞。

4.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社有企业必须把家庭农户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内容,为千家万户提供多种形式的便利化服务。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产品加工等方面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解决好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的事情。社有企业在做好“三农”服务的过程中,还要十分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在获取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更多地注重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体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社会责任。

5.理顺供销合作社机关与社有企业的关系。供销合作社主要通过理事会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建立以资本管理为主的企业管理模式。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要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产监管、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制度,依法管好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联合社要坚持对优势骨干企业和重要农资企业的控股地位,并由同级理事会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管理权。探索采取特殊股权管理、组建集团公司或社有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种管理方式规范社有资产管理行为。

6.培养服务“三农”工作队伍。供销合作社要勇于担起“三农”工作的责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整合社会资源和各类农村农业服务业主,培养打造具有供销合作社属性的“三农”工作队伍。突破体制机制的束缚,从政策导向、用人机制和具体措施等方面大胆创新,鼓励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有志之士加入到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队伍。推进聘任村“两委”负责人为基层社副主任,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和社会人才进入基层社管理层,开辟建设“三农”工作队伍的新思路。通过建立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激励机制,为基层“三农”工作者提供优惠待遇,吸引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社会有志之士加入“三农”工作队伍,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责任编辑燕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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