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小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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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思瑶在一次车祸后意外穿越到了十三年后,面对全然陌生的世界,她顿感手足无措。她来到了自己所在的班里,却发现同学都成了新面孔。正在震惊之时,她碰到了她的竹马程颐,十三年后,他变成了西装革履的陌生男人……她决定追上他!
原本莫思瑶还有些心虚,毕竟甩他巴掌的手掌酥麻刺痛,他浑身散发的陌生的气息也让她感到了强烈的压迫感,可一听这话,她简直要被气死。谁要他什么钱?!
她扫了一眼后视镜里的自己,刘海濡湿,胡乱地贴在额前,马尾也歪了,看起来像个疯婆子,左脸颊更是被捏得火辣辣地疼。她只感觉糟心得不得了,特想一书包砸在这个程颐的脑袋上,再狠狠地踹他两脚。
可她需要他的帮助。她喘着气,抿着嘴,眨掉了糊住视线的眼泪,好不容易才找回了声音:“我来之前那天是二〇〇五年五月八号,走到东风二路和人民南路交界处时,看到隔壁楼那个小屁孩不要命地往马路上走,于是我特英雄地冲上前推了他一把,然后司机往我这边打了一下方向盘,直接把我撞飞了。”
“醒过来时一切都不一样了,学校、同学、任课老师……还有永远打不通的电话,一切都让我恐慌。我装病躲在石大春身边,难得能碰上你,可我在学校不敢拦你,又怕保安师傅不放行,就跑去翻墙。说起那堵墙,在小卖部那栋宿舍后边,上学期你隔三岔五就偷爬出去和你们班那几个浑小子通宵打《魔兽世界》,后来滑了一跤,磕破了下巴,我气得三天没理你……”
说到这里,泪水再一次涌上莫思瑶的眼眶:“那围墙修好了,我爬不上去,还好旁边的树长歪了,靠得也近。”她自嘲地笑了笑,“我算是明白了什么叫‘狗急跳墙’。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厉害,一次性就爬上去了。可是围墙好高,居然那么高,我害怕。可我更怕拦不住你的车,所以我闭着眼睛就跳下来了,你都没问我受没受伤!”
莫思瑶越想越难过,吼道:“现在这情况又不是我刻意安排的!我能有什么办法!你以为我乐意啊?你呢?你又是谁?你把程颐还给我!你就是披着他那张皮的妖怪!你把程颐还给我!”
她吼完一眨巴眼睛,情绪上来后,开始捂着脸哭。
程颐心里乱得很,突然扣住她的手腕,眼神在接触到她大拇指与食指夹缝处那道不算太明显的白色伤疤时,内心掀起了滔天巨浪,怎么会?!
莫思瑶狠狠地抹了把眼泪,瞬间明白了他这个举措:“小学四年级那年春节,你买了一盒手指粗的擦炮,天天在我身旁边玩边显摆,我不服气,和你比谁在擦燃后抓在手里的时间更久。每次都是你赢,我不服输,结果我拿的炮在手里炸了。你在找这道疤,对吗?”
从此他春节再没碰过烟花,C市禁烟花、鞭炮那年,他特地跑来她家告知,还蹭了一碗饭。
莫思瑶一把挣开了他的手,索性把右手臂内侧也展示给他看,一块硬币大小的,同样不太明显的白色疤痕露了出來:“来,一起检查了吧。这是你烫的,就是你为了逗我,不小心把水杯弄倒了,开水泼我手臂上了。从此你大冬天只喝凉水,雷打不动。”
那才是她的程颐啊!她又默默地抹了把眼泪:“我的理想是当建筑设计师,每年我画的图,你都会想办法将它做成模型当成生日礼物送给我。去年你生日我送给你一对娃娃,你拿到我家,把它们放进了你做的小屋,你说这才是它们应该待的地方……”莫思瑶已经泪流满面,声音哽咽,“我明明今天早上还在问你回不回家,你说下午约了人打球,让我给你带点儿好吃的……可是袋子……袋子不见了……程颐,我害怕……”
莫思瑶话锋一转,“呜呜”哭出了声:“我害怕,你在跟我开玩笑对不对?其实都是你们联合起来在整我对不对?我、我想回家,你能不能、能不能带我回家……”
她因情绪过激,整个身子都在微微颤抖。
程颐一直在沉默地听着,脑子嗡嗡作响,视线不自觉地瞥向她校服上用油性笔画的涂鸦。她向来喜欢画画,天赋也极高,那几只小熊猫画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有一只当年被他恶作剧地点上颗媒婆痣,还有一只被添了好吃痣,如今这两个细节重现,他心里掀起了惊涛!
还有他偷偷在旁边加的那些元素,被她嘲笑是鬼画符的那些字母。那是他的小秘密,那几个乱七八糟的英文字母拼凑在一起是“MY DREAM”——我的梦想。旁边是他的亲笔签名——the one,这个名字,她去世后他再未用过。
这带着涂鸦的校服,当年他也看过一眼,血迹斑斑,最后随着她一块儿烧了。
他猛地指向熊猫旁边的落款“YY”,问:“怎么读?”
一般人会以为这是她名字中“瑶瑶”的拼音首字母,但很少读出来,她也没解释过,直到有次她主动告诉了他。她说那是属于他们俩的甜蜜小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她脸皮薄。
“一歪。”她毫不犹豫地回答,吸了吸鼻子。
“一歪,yi,第一个字母是属于你的。”那时候的她说。
是她!程颐的脑子一下炸开,死盯着她。她额前纤细的发丝濡湿了,小巧的鼻尖上还渗着汗珠,她左脸颊上有两颗并排的小痣,她的手因过分用力而有些发白,她的神态、她的眼泪,还有她那无比熟悉的语音、语调……
这、这怎么可能?程颐只感觉上天给他开了个无比荒诞的玩笑,一个明明死去了十几年的人,居然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你还不相信我吗?我想读A大的建筑学专业,还准备把土木工程当作备选,你说学不成建筑也没关系,我要真学了土木,你就在后面给我搬砖……”
程颐的脑子嗡的一声响,真的是她!她回来了……仍旧是那一年青春逼人的样子。
“你去哪里了?”他突然大吼了一声,指着她,所有压抑的情绪陡然爆发,“你这小浑蛋到底去哪里了?”
“从小你就吃定我,什么都得让着你,不让着你,你就发脾气。我要不是打算把你娶回家,谁会管你!你脾气又犟又臭,软硬不吃,最可恶、最可恶……”他猛地怔住,眼中含泪,笑得无力又心酸,“怎么能留下我一个人呢……从小咱俩干什么都一块儿,你怎么能留下我一个人呢……”
“呜……”莫思瑶呜咽了一声,坐过去一把抱住他,“程颐!”
他顿了一下,没作声。莫思瑶却听到他重重呼吸的声音,似乎在努力平复情绪。
“我、我现在不是还活着吗?我、我再也不丢下你了……”
两个人维持这个姿势好一段时间。
“嗤——”他突然用双手用力地搓了搓脸,红着眼望了她一眼,很努力地挤出一个安抚的笑,“回来就好。”
莫思瑶下意识地微微坐开了一点儿,感觉到了强烈的陌生感。她想了想,又把右手朝他面前伸过去,也挤出一抹笑容:“你看,小时候你说我生命线特别长,我、我会好好活着的!”
程颐又红了眼眶,抹了一把眼泪,哑着嗓子,仍带着不确定的语气问道:“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是!是我!”
看着她透着稚气的年少模样,想想早上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和剃掉的胡楂,再想到刚刚失控的眼泪,他突然有些别扭,怕她会觉得这十三年自己并没有变得好一些。他狼狈地别开视线:“我、我们换个地方聊。”不待她回应,他就掩饰性地摁下了车窗。
“程总?”见车窗终于打开,秦涛焦虑地抖动着的腿立马停下来,忙收拾了心情凑过去。不过好奇心害死猫,他克制住自己,并没有往里边张望,但程颐的声音告诉他,刚刚两人绝对在车子里大吵了一架。然而……怎么可能?平日那么冷静自持的程总……和人吵架?对方还是个软妹子。
“开车。”
“是、是!”秦涛凑近了,心里更为吃惊:老板的眼睛怎么红了?
程颐没给他机会细看,就又关了窗。秦涛忙上了车,惊讶地发现那妹子……还在。
秦涛心里痒痒的,却不敢多问,余光瞄了一眼眼眶红红的妹子,和不知从哪里搞了副墨镜戴上的老板,觉得脑容量不大够,犹豫地问:“回……回公司?”
“回家。”
“啊?”秦涛迅速领悟了老板的指示。怎么说他也跟了程颐三年,默契还是有的。他瞥了一眼那个妹子,做恍然大悟状,“哦,同学,家住哪里?”
程颐从后视镜里给了他一记死亡凝视,冷漠地补了两个字:“我家。”
莫思瑶看了看贴着玻璃坐的程颐,感觉到他的尴尬与下意识的疏离。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眼前的程颐,早不是当年的那个他了,虽然他背部的温热感还残留在她双臂之上。
莫思瑶收回视线,打开车窗,任风扑面。
“冷不冷?”程颐突然哑着嗓子问。
她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回了句:“没关系,年轻。”
程颐被噎了一下,但片刻后还是脱下了外套递给她:“穿上,冻病了挂号还得要身份证。”
如果是以前,他估计就直接把外套给她披上了吧……终究还是不一样了,莫思瑶再一次感觉到了不适应,格外想家。
“不用了。”她索性关上了窗户。
一路上谁都没有再说话,气氛凝重得可以。
车子很快驶出了学校所在的老城区,熟悉的场景渐渐变得陌生,宽敞的马路上,车辆密集而有序地排列着,以往胡乱穿插在车流中的摩托车却没了身影。神奇的是,几乎所有单车都统一了款式……
过了两个红绿灯,莫思瑶看到旧人民广场也已经全面翻新,巨大的屏幕上陌生的明星正甜甜地笑着。
一路走来,她看到了好几个地铁出入口的标志,站牌名都是陌生的。
万丈高楼平地起,有种认知,叫作天翻地覆……她所有的思路都被印证了。
“所以现在真的是二〇一八年?”她没头没脑地说。
秦涛表面一直保持着平静,内心却波涛汹涌,听到这话没经大脑就直接回了句:“假的。”
程颐瞪了一眼秦涛:“真的。”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儿鼻音。
她便不再作声。所以她是被撞到了一个平行世界?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世界的她,已经……入土为安了,哦,不,是入骨灰盒为安了……
要不要去拜祭一下自己啊?她脑洞大开地想。
车子拐进了位于市中心的高档小区,程颐先下的车,他绕过去打开了莫思瑶那边的车门,并接过了她的书包。
书包有点儿重,程颐掂了掂,很自然地侧背上肩头。这确实是她的作风,哪怕回家这么短的时间,她也会习惯性地背几本书,明明就不会看。
她活着,这件事很神奇,可他就是信了。她的一举一动,和从他记忆中调取的画面一一对应,就连瞪人时眼眉上挑的弧度都对得上。
他们那个年代电子产品还不是很发达、流行,除了照片,并没有影像资料留下来,再怎么处心积虑地去模仿,细节处也不可能模仿得这么自然。他看着她,就像在看一部回忆录。
在她望向车外的时候,他也静下心来偷偷摘下墨镜观察她,她左耳垂窝窝处的那颗痣也对上了,还有她那个略显陈旧的红色书包,肩带处画满了她喜欢的插图。有些细节他其实也忘了,可拼凑起来就是那样。
莫思瑶如今心情已平复了很多。再怎样,贱命一条還在呢,创富靠双手。她问:“那我家呢?”
他忍不住想伸手揉揉她的头,手举到一半时又放下,语调轻柔:“回去再说。你先去开门,密码……”不知道为何,他突然顿了一下。
“让我猜一下。”她试图调解一下气氛,“几位数?”
“八位。”
“11150921?”以他的习惯,密码通常是她和他的生日……
“你直接刷卡吧,到楼下等我一下。”程颐并没有直接说出密码,把卡给她再目送她走过去之后,他敲了敲车窗,交代秦涛道,“今天的事,谁都不能说。”
“啊?那——”
“不能。”程颐知道他要说谁,直接打断,“如果泄露半句,你直接去人事处领辞退信。”
秦涛心里一惊:“是……”
“我明天不回公司了,重要的事再联系。”
“啊?那她——”秦涛总觉得老板衣冠楚楚,侧背着个红色书包很突兀啊,还有,对方成年了没有?
“她你不用管,管住嘴,管住好奇心。”
“是……”
莫思瑶这边已经按下刚刚她猜的密码了,只是在交换了顺序还提示错误后,她有点儿发怔,哦……密码也已经改了啊……
她掩藏住莫名的失落感,拿出程颐给的卡在那个金属底座的高级门禁系统上刷了一下,玻璃门就自动开了。莫思瑶推门而入,只见内庭装饰得富丽堂皇,暗金浮雕壁纸墙上挂着欧式的宫廷画作,大厅东西两面嵌着同色系的落地玻璃,两盆发财树似乎经常有人打理,显得生机勃发,靠墙摆设着沙发与茶几,脚下的大理石砖面亮得发光。
她自动做出“〇”形嘴。这只是个过道吧,有必要吗?
电梯过道末端的墙上是电子宣传屏,正循环播放着的广告画面,一副嘲笑她“哎哟,没见过世面”的架势,让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莫思瑶感觉自己有点儿像刘姥姥进大观园,暗暗摸了摸肚子,感觉有点儿饿。晚上那顿,她只吃了两口,原本是打算晚自习后和程颐一起去吃夜宵的,结果……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正当她发愣时,程颐也走了进来,看到她的动作,声音柔和:“饿了?”
莫思瑶摇摇头:“还早,就是突然有点儿馋。不过我还有好多问题,先聊正事。”
“行。那今晚想吃什么?吃什么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莫思瑶歪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睛因哭过,显得亮晶晶的,微微有点儿肿。然而望着成熟稳重版的程颐,她有些不自在,又别开了视线。
程颐也颇为不自然,好在电梯门在此刻打开,他率先一步走进去摁亮了二十一楼的按键,然后按着开门键望向她,承诺道:“什么都可以。”
“真的?”
“真的。”
莫思瑶眼睛一亮,不假思索地说道:“麦当劳!”
程颐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话都没说。
你真的out(过时)了,姑娘。
整栋楼是两梯两户的户型,程颐出电梯时摘下墨镜,低调地说道:“两户都是我的,打通了,一般从那边那个门进。”说着,他指向左边那扇黑亮的、很显气派的防盗门,走过去,在指甲大小的荧光屏上摁了摁,门直接开了。
莫思瑶很没见识地心里一惊,心想:怎样?用高科技吓唬人?
随后她的心思很快被勾走,轻轻地“哇”了一声.入眼是一大片落地玻璃,视野开阔,直面江景。此时隐隐有马达声入耳,隔窗望去,江水粼粼,波涛翻滚,江对岸高楼耸立,散落的三五只游轮缓缓游过江面,翻卷起白色的水花,又随之消逝。
这下子贫富差距一下子凸显出来了,莫思瑶感觉到了强烈的落差感。她跟着程颐进门,在玄关处打量了一下四周。屋内装饰色调偏灰冷,简约中带着不失低调的奢华感,偏厅设置着酒架、小吧台,一盏暗红色吊灯特别显出韵味,正厅陈设着黑色的沙发,对着巨大的电视屏幕,干净且……冷清。
唯有靠近落地玻璃处的藤制吊椅,展露了仅有的温馨感。
程颐躬身将一双新的灰黑色的软布拖鞋搁在她脚下。
她顿了一下,脱了鞋,袜尖处被磨破的小洞一览无余,就连她新买的杂牌板鞋,也顿显寒酸。
换作是昨天,她还敢直接把穿着破洞袜子的脚往他身上踩,如今在这陌生的空间内,格外突显了她的局促。她下意识地动了动脚趾,躲避他的目光,迅速踩进拖鞋里。
一切都不同了……这个认知竟如此深刻。
“喝什么?”程颐想让气氛显得轻松一点儿,在确定身份后,眼前的莫思瑶反而突然乖得……让人心疼。见她欲言又止,他接话:“想喝可乐对不对?”
她点点头。
“想喝可乐压压惊?”他想起好久以前她说过的话,轻轻勾了勾唇,有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突然鲜明起来。
见她又点头,他随手将书包搁在鞋柜上,看见了挂绳系在肩带上,另一头插在侧兜里的胸卡。他抽出来看了看,上面还贴着她中考时拍的照片,齐刘海,学生头,粉粉嫩嫩的。胸卡上写着“姓名:莫思瑶;班级:高三(5)班”,后面夹着一张用一块钱叠的心形,空白处依旧是小插图。真的是她!程颐又红了眼眶,吸吸鼻子拐进了隔壁的厨房。
不知从何时起,补充冰箱的时候,他总习惯让人多带一瓶可乐。这么多年了,可乐被搁置得一次次过期,却从未打开过。他拿出可乐搁在桌上,却还是先给她倒了杯温水。
家里装了室内供水系统,饮水器直接装在墙上,二十四小时恒温。
“可乐有点儿凉,先晾晾。”程颐说着把水递给她,微微叹了一口气,“可乐真的要少喝,不是爱管你,你后槽牙不大好,可乐中的碳酸和磷酸酸性成分会对你牙齿表层起保护作用的牙釉质产生腐蚀,回头你又叫牙疼。”
她这不是还没喝吗?她努努嘴,终于松了一口气:“……你还记得啊?”
“嗯。”记得的。
他又转身进了小吧台,给自己倒了点儿红酒,然后看向她,再没挪开视线。
莫思瑶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抿了一口水。她有好多想问的问题,一时不知从哪里开口,但不明不白更难受,于是她鼓起勇气问道:“所以说,我爸妈呢?”
他轻轻晃了晃手中的红酒:“他们很难过,现在……人都在美国。”他并没有详细说,只是说,“我暂时没有他们新的联系方式,但我會帮你找到他们的,不过可能需要些时间。”
“美国?确定不是国美?我爸连英文的‘你好’都发不准,我妈对英语也是一窍不通,他们去那里干什么呀——”莫思瑶突然顿住,颓靡地叹了口气,“十三年还是太久了,对吗?”
“你呢?你知道你是怎么……过来的?”
“不知道,反正好像是眼前一抹黑,浑浑噩噩的,清醒后就到这里了。”
“……真好。”
她轻哼一声:“你现在相信我了?不怀疑我了?”
他轻轻摇头。
她却仿佛还要再证明一下,指着自己的左眼:“我这只眼睛有七十五度近视的样子,右眼是五十度,上个月你陪我去验的。因为我说有时候黑板上的字太小,看不大清。我还问你会不会影响高考填报志愿,你说不会。然后你还跑到我班主任面前,说希望把我的座位往前调一点儿,你以为我不知道啊?我们班主任都跟我说了。她还说,横竖就一个月了,让我们咬咬牙,坚持不要早恋。还好,我成绩还不错,不然她肯定又抓我去谈心了……”
说到这里她抬头看他一眼,别开视线,感慨了一声:“发生了很多事吗?”
他点点头,感慨:“很多,毕竟这么多年了。但无论发生了多少事,我都坚信一点,你活着他们会很开心。”
“这么荒谬的事,他们真的会相信我吗?”
“我相信了,不是吗?”他安抚道,又想调节一下气氛,用略带开玩笑的语气说道,“放心,现在科技很发达,DNA测试的结果几个小时就出来了,而且,你一点儿都没变……”变的是他们和这个世界。程颐把这句话藏在心底,吸了一口气:“叔叔当年是因为工作变动去的美国,去了半年后,阿姨也跟着去了,应该是二〇〇九年左右的事了。抱歉的是,这之后的事情,我不是太清楚,需要花时间去打听一下。”
“没关系,我懂。我小舅舅呢?”
“他从原单位辞职了,听说去了B市,但有没有在那里定居我也不清楚,也断了联系。我也会帮你找他的。”
“那我外婆呢?”
“林婆婆她……是二〇〇八年走的,听说是在家摔了一跤,后来炎症引起并发症,没抢救回来。”
“外婆死了?!”莫思瑶猛地站了起来,紧紧握着水杯,“死了?”她的脑子有些空白,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情绪,“我、我、我……”
“等你安顿下来,我带你去看看她,好吗?”程颐放下酒杯,走近她,终于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看着她强忍着眼泪的样子,他那颗原本已经被时光打磨得坚硬的心,变得有些柔软。他轻声道,“瑶瑶,有些事发生了就无法改变,不要因为你的无法参与而过分自责。”
听到这熟悉的称谓,莫思瑶的眼泪再一次夺眶而出。而且因为他的回应,她的情绪彻底爆发,一把扑进他的怀里大哭:“程颐!呜呜呜……程颐!”
程颐因为她突然的举措显得有些僵硬,他下意识地举高双手,并没有给她回应,却也没有推开她,见她那样伤心,他安抚性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别怕,我在。”
他的身上有股陌生的淡淡的烟草味,肩膀宽厚结实,能给人莫名的安全感。
她脑子里突然闪过许多关于他的画面,从前那个会偷扯她的辫子,被惹毛了会咬牙切齿地喊她“莫思瑶你等着”的男生,在一瞬之间,长大成男人了。
她见证了他从小男孩成长为男生,却错过了他成长为男人的这十三年。
莫思瑶的眼泪瞬间决堤。
她肆意地哭着,宣泄着内心的惊惧,宣泄着骤然得知亲人已逝的悲痛,以及面对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的彷徨、迷惘与惊慌。她哭了许久……终是缓了下来。
“瑶瑶,不要过分强迫自己,你今天接收的东西已经很多了。”
她点了点头,眼泪、鼻涕不小心蹭到他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衬衣上,这让她有点儿尴尬,她抽噎着轻轻推开程颐:“这个……”
他顺着她的视线望去,轻轻勾了勾嘴角:“这个不重要。”他毫不嫌弃地用手揩了揩,“在我面前,你永远不需要拘谨,也不需要客气。”
莫思瑶没吱声。
程颐知道她还需要时间去接受,便转移话题:“饿不饿?要不咱们不去吃麦当劳了?我给你做点儿吃的,明天再带你去吃大餐怎么样?刚刚看冰箱里还有点儿存货。”
她抹去眼泪,吸吸鼻子,睨了他一眼,抽噎着:“你、你会吗?”
“不要小看十年单身狗啊。”他说完突然顿了一下,再次揉了揉她的额头,然后边捋袖子,边拐进了厨房。
莫思瑶没大听清:“什么狗?”见没回应,她嘟囔了一声,“能做出啥吃的?去年暑假在我家做的那顿饭,难吃得差点儿没把我吃进医院……”
大概是因为大哭了一次,发泄了情绪,莫思瑶稍微放松了一点儿。
只是身为高三综合征晚期患者,在这种做什么都好像不大对的氛围下,她反而想做做题。她倒也没挣扎,去鞋柜上把自己的书包拎了过来。
她习惯性地想先挖出自己的日记本,写几句关于今天的人生感言,结果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都没瞧见。那本子还是初中时买的,保存至今,写了厚厚的一大本。因为里面记载了很多她的小秘密,所以她走到哪里都愛背着。
“啊,怎么不见了?”莫思瑶感觉特别郁闷,把所有东西翻出来找了好几遍还是没找着。难不成她没背回家?不,今天早上她肯定塞书包里了。去哪儿了?
“在找什么?”程颐听到动静,探身出来询问。
“你还记不记得我那个日记本?我找不到了。”
“日记本?”他还真花心思去回忆了一下,“红壳的那个?”
“嗯。”莫思瑶一脸不高兴地将课本摞在一块儿,然后自暴自弃地说了句,“算了算了。”
今天的糟心事已经够多了,就不给自己添堵了……但还是很不爽啊,郁闷!
程颐突然有点儿不知怎么应付这种明显的少女情绪:“要不你在屋里随便逛逛?无聊的话,还可以看看电视。哦,要不要玩平板电脑?”
“啥?”她见程颐明显愣了愣,感觉那答案会显得自己很没见识,于是她掏了张纸巾擤了擤鼻子,赌气道,“算了,我还是做试卷吧。”
她直接坐在客厅铺的地毯上,然后把习题册搁在茶几上做起来。
程颐看了看她,目光很柔软,回厨房鼓捣一下就出来看看,再鼓捣一下又出来看看,就听见她顺口问了句:“‘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的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程颐露出“我是白痴吗”的表情:“什么?”
莫思瑶隔着客厅抬头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道:“没事,我自己翻书吧。”
“呵……”程颐不觉有些好笑,“你那是什么眼神?”
“啥?”莫思瑶晃了晃笔,人一放松,本性就自然流露出来,“我就是觉得,年纪大了,大概脑子没那么好使了。”
“大姐,我们同一年的好吧?”
“不要脸,谁跟你同一年?”
程颐笑了:“来,再来一题。”
“你这不是自取其辱吗?”莫思瑶毫不客气地说道,“那好,‘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和‘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的中间是哪句?”
“……我们学过这个?”
“‘侣鱼虾而友麋鹿’。苏轼的《后赤壁赋》好吧,统考范围。”
“再来。”他不服输。
莫思瑶白了他一眼:“‘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的上一句呢?”
他直接就提着刀子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等等,这句我听过……”
“声断衡阳之浦……”他复述了一次,然后望着她,“我放弃,上一句是什么?”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这是王勃的《滕王阁序》啊。”
“……你能不能来句诗词?”
“可以,这句超难,你听好了。”
“说。”他握紧刀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下一句。”
程颐感觉自己被摆了一道,提了提刀:“……小心刀剑无眼。”
见莫思瑶又埋头做题,一副懒得理他的样子,他默默地起身:“很好,你今天晚上吃进肚子里的不会好吃了。”说完他顿了一下,没等到回应,他摸摸鼻子,提着刀想回厨房,又不死心地转身,“你问几个数学题看看。数理化都行,保证给你答上来。”
莫思瑶将笔一搁:“我要吃麦当劳。”
输了输了……程颐叹气:“我去做饭。”
“保证好吃。”他又补了一句。
回到厨房,程颐默默地握了握拳。他刚刚假装随意地翻了翻她的课本,上面都是她的字迹,她的习题册里还有他修改、备注过的笔记……
是她。
“两千九百九十八?”
装修得精致高雅的专卖店里突兀地传来一声惊呼,站在门口打电话的程颐听到动静,交代秦涛的语速加快:“对,我要《海贼王》第一话到最新一话的中译版,不要电子版,还有我要尾田的亲笔签名。”
程颐现在只有一个想法,以前她特别想做却没能力做的,如今他能为她办妥一件是一件。
“好的,程总,还要跟您汇报一下,信和的老总想约明天和您碰个头,谈谈合作的事……”
“那事先延后两天,漫画在这个周末之前拿给我,我还有事,先挂了。”他说着,人已经回到了店内。
莫思瑶一见他,就像只灵活的小兽一样奔了过来,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催促道:“快走快走!”然后压低嗓音道:“这家店抢钱一样。”
店员一脸尴尬……压低了嗓音也都听得见的,小姐姐。
莫思瑶才顾不上这些,她还处在住宿费伙食费统一上交给学校的阶段,每周只有三十块的加餐费,因为亲戚少,她过年能收到的红包也不多,平日里算是个抠门的小姑娘,对她而言,高二时那篇参加作文竞赛获奖刊登后拿的三百块稿费就是一笔巨款。
吃完饭见时间还早,程颐说带她出来逛逛,这种要花钱的状态让她心有不安,她现在全部身家就剩下钱包里的九十三块六毛,外加一个舍不得用的折成心形的一块钱的崭新钞票。
而她现在除了身上这套校服外其他衣服都没有,但晚上的气温确实有点凉,穿着已经不能凑合,但如果她以后得在这地方扎根的话,等于所有衣物都得备两套以上。看形势,找爸妈的事也不是一两天能完成的,这之前她得吃程颐的、花程颐的、住程颐的,按照以前他们俩的关系其实也没啥,但不知怎的现在她总觉得有些别扭。
以前的程颐和她无话不谈,整个人也是放松的状态,但现在他处处透着拘谨,和她也似乎刻意保持了距离。也是,程颐这年纪搁以前算是糟老头子的标准了,但说实在话,这种距离感对现在的莫思瑶来说算是舒适的,他要是动不动还像以前那样揪她小辫子,她也是会很尴尬的好吗?毕竟他的脸不一样了!眼角也有褶子了……好吧,是淡纹。
看来这些年他操心劳碌得不少啊。
唉,想这么多也没用,莫思瑶打算随便买几件运动衫先应付下,然而眼下正是十月金秋,店铺里换季上新,陈设的大多是……成熟套装?好看是好看,但品位让人不敢苟同啊,她主要是给程颐面子才“勉强”试试的,但那服务员说啥来着——不打折?
啊呸,不打折三千块的小外套是啥?是奢侈!是腐败!是堕落!是犯蠢!
程頤瞥了眼一脸黑线的销售员,表面冷漠,心里默默期望这几个销售员平日里并没有关注财经版面新闻的嗜好。
说到底他也是一个要脸的人。
再者,因为A大附中这块招牌在C市太响,连校服都自带光环,而出门时莫思瑶说自己不背着书包就没有安全感,于是硬要背着书包,所以他们这么并肩走着,颇有几分怪叔叔诱拐少女的味道。
程颐越发不自在了——确实像。
他也反省到在这种地方给莫思瑶买衣服不大好,可他又想给她最好的……毕竟他现在也算是有经济能力的人了,而且当年那事,他心里其实是有些愧疚的。
“不用考虑钱的问题,你只用考虑合不合身、喜不喜欢。”被硬拖着出了店门,见她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程颐开口道。
“那我说买个镶钻的,你也买?”莫思瑶歪头,白了他一眼。
“如果你穿着舒服,又很喜欢,我会买。”
钱没了可以赚,人没了,却不能都像她这样“复生”。
还这般想着,却发现莫思瑶的眼神再一次意味深长起来,程颐有点在意地道:“你这眼神看起来不像是被感动的样子。”
“你果然变了,程颐。”莫思瑶“啧啧”两下,“你以前没这么冤大头啊,智商增长和年龄增长是不是成反比啊?”她调整了下书包,说:“远了不说,今天早上你让我买零嘴,我问你拿钱,你说钱都充点卡了,让我先给你垫着,但按照以往的惯例,这个钱应该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告诉你,你欠我多少钱我日记本上可是记录得清清楚楚,可惜它现在丢了,不然你想想看十三年利滚利都多少了。”
此刻程颐心底柔软得很,又觉好笑,道:“还给你,十倍百倍连本带利都还给你。不过,我到底借了你什么钱?怎么我印象中总是你在占我便宜?”
“哼!”莫思瑶皱了皱鼻子,一脸嫌弃,“去年发神经跟隔壁班的贺聪打架,把他眼镜打烂后说要展现男人气魄,结果问我借了两百块甩他桌子上的是谁?钱还了没有?!”
“贺聪?”他皱着眉回忆了一下,“……好像还真有这事。”
“什么叫‘好像’!钱还了没有?”
“我怎么記得那年过年我妈给了你一个两百块的红包?”这些年他说话都以精简达意为主,今天的话却不自觉地多了起来,甚至连心态也似乎年轻了些。
“脸呢?红包是红包,欠债是欠债!”
“来,书包给我,先用体力偿还部分,余下还多少你说了算。”
“走开走开,我不背着就没安全感。哪有学生穿校服走在路上不背书包的?话说回来,你还记得当时你们为什么打架吗?”
为什么?程颐又开始调取记忆,关键是他现在和贺聪的关系还算不错。
那真是久远的年代啊……好像是那家伙在男生堆里说了些跟她有关的胡话?耳闻后他气不过自然就撸起袖子干了一架,干完仗后还互放狠话,此后更是彼此针锋相对了一年多,想起来他也有过那样幼稚、冲动、热血的岁月。
他笑了笑,也算不打不相识吧。
“那么久远的事就不用纠结了,贺聪那家伙前两年当爸爸了,生了个女儿,当宝贝一样,心疼得很。”
“哇!当爸爸啦?”结婚生子这种事在莫思瑶的认知中还是挺不可思议的,毕竟她“这个年龄层”还处于祖国花骨朵的层次,然而……
“那你呢?”她突然试探。
程颐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揉了揉她的刘海:“说起来,你现在就是给我当闺女的年纪啊。”
“滚滚滚……”这种明显的回避让莫思瑶的心隐隐下沉,“头可断,发型不可乱!”
“那当妹妹吧,叫我一声哥。”他又道。
她当听不见,加快步伐,冲到了前面。
繁华喧闹的街道在绚烂的霓虹灯光中向前延伸,街道边的落地玻璃映射着她的身影,和他的。他此刻穿着偏休闲的黑色风衣,侧脸的轮廓立体好看,气宇轩昂,步履稳健,看起来既优雅又迷人。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别扭是为什么。
这样的程颐让她感到压力,这种压力来自对未来的未知。
他……生气了怎么办?不追上来怎么办?翻脸不认人了怎么办?以前觉得理所当然的那些东西,突然带上了问号,她还有使性子的资格吗?
这个认知,突然让她整个人都难过起来。
往来千里路长在,聚散十年人不同。
十三年时光悠悠、岁月匆匆。世事沉浮间,有多少变更她不敢细想,从与他相认至今,虽说心情稍有平复,但她每一步路都走得很虚,她只能紧紧抓住程颐这棵救命稻草,依仗的不过是过去十几年的交情。
可她心里清楚,这交情,对他而言,中断了十三年。
他或许会花十三年去回忆从前,但更多是构建新的社会关系、人情往来。
她父母的事不再是他生活中的必需,他已从他们相识相知的家属区搬离,他指尖有了淡淡的烟草味,他也怕唐突了她,一直和她保持着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而且他居然知道贺聪生了孩子,言语中不乏与之的熟稔感,可在她的认知中,几天前的体育课上,他们还为了争个场地而彼此推搡……
呵,是几天前,还是十三年前?
她不敢再想,眨眨眼让眼眶中的湿意退去,深吸了口气,告诉自己:莫思瑶,不要怕,至少你还活着,爸爸妈妈和小舅舅也还活着,再糟糕也糟糕不过回到那个案发现场,至此陷入无止境的长眠。
她低下头,放缓了脚步,由得他追了上来,可他还是那样,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她想念下午的那个拥抱,虽然陌生,却心有所依的感觉,她又下意识地调整了下肩膀上的书包,舒缓心中的抑郁。
程颐知道她不高兴,又敏锐地察觉到这和她过去闹脾气有一丝丝不同,可哪里不同他一时也说不上来,更不知道说些什么,气氛有些尴尬。
这些年他早已习惯了寡言,奇妙的是,寡言这件事随着年纪的增长,逐渐等同于成熟稳重。
他一直是自责的。那年那天,她问他回不回家,他们当时就住在同一栋楼的楼上楼下。他说约了人打球,实际上她前脚一走,他就跟同学去了她出事地点对面街上的网吧里打游戏,浑然忘我到她出事的那个时候。
当时那场撞击的动静很大,现场有很多人围了过去,他跟同学也恰好在那个时间为了赶晚自习从网吧出来,当时他也想去看一眼的……
可为什么他顺嘴说了那句“走了,要迟到了”,然后就毫不回头地走了呢……
医生说她是在上了救护车赶回医院的路上永远合上眼的,没能抢救回来。
每每想到那个时候,想到当她濒临死亡躺在冰冷的马路上感受着生命的流逝,而他居然转身走了的时候,他便心痛欲裂。
那是他的瑶瑶啊,是他本想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给个惊喜的告白,不给她拒绝的机会,牵她的手走过一辈子的瑶瑶啊……
什么都没了,关于未来的构想戛然而止……
所以她一定不知道,此时此刻,她能完好无损地站在他面前,他有多感恩。只是他也承认自己的自私,他下意识地把这一切当成救赎。然而毕竟不一样了,他已无法再像从前那样毫无顾忌地拉拉她的小辫子、捏捏她的脸,甚至,他的身边已经……
想到自己的现状,再看看对未来感到迷惘及焦虑的莫思瑶,程颐只觉得自己要倾尽一切来帮助她,让她适应到这个对她而言陌生的社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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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思瑶笑了笑,突然问:“话说,你结婚了吗?”
“……还没。”
“那有女朋友吗?”她没看他,抓着笔,假装做题。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程颐点头:“有。”
“抱歉。”他的声音在这初秋的夜晚显得格外寂寥,“她等了我十年。我想,我是爱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