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据新华网消息,各地近年来从简政放权入手,深化放管服改革,各类行政审批大幅压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然而,一些基层单位和市场主体反映,目前仍然存在“三放三不放”现象。少数部门、地方放管服做虚文章、设隐门槛、造中梗阻,不同程度影响“放”的成效。放管服改革过程中,除了有上级权力下放不彻底的一面,也有基层接不住的一面。一些事项下放时未充分考虑基层承接能力,且市场准入门槛大为降低后,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想象中的“香饽饽”,反成为“烫手山芋”。
所谓“三放三不放”,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此放彼不放”。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上级部门下放的许可或办事权限多具有责任重、风险高、程序烦琐、办事频率高的属性,或是无关紧要的边缘事项,而真正的核心权力难以下放。其实,无论是上级权力下放不彻底、不均衡,还是基层接不住上级权力,把“香饽饽”视为“烫手山芋”,都暴露出有关上级部门的利益本位主义和“放”的形式主义,而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是一些上级部门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只注重自上而下,只注重单向行动,甚至存在“一言堂”的现象,而没有自下而上的程序,没有双向互动,忽略了基层的声音。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很多“放管服”事项最终要靠基层去核查、监管、落实,基层对自身的承办素质与能力,对本辖区的办事需求量和工作量,对相关业务的责任划分和风险指数,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上级部门在放权过程中,不能想放就放,想放什么就放什么,想什么时间放就什么时间放,基层只有被动接受的份;而是应该让基层充分参与进来,在拟决定下放相关权限之前,多听听基层的意见,尊重基层的发言权和选择权,并对基层与上级部门的责任做出合理划分,该上级部门承担的就由上级部门承担,不把责任和风险的“锅”都甩给基层,以减轻基层的压力和负担。在双向互动模式中,融入基层意见的下放权限和事项更符合基层的实际情况,符合基层的承受能力,下放流程会更加顺畅,也能起到更好的改革效果。
当然,要解决“三放三不放”以及盲目下放等问题,不能光靠有关上级部门的自律和端正理念,毕竟,在利益和责任、风险面前,一些人很难自行跳出并远离本位主义的小圈子,很难拿出公平合理的操作方案。还得进一步完善“放管服”改革的规则,最好用顶层设计的形式,对上级部门下放相关权限前征求基层意见的流程、下放权限的时间表、路线图、统一进度以及责任劃分、“上级部门”的后续培训、指导、督查义务等予以明确,给上级部门放权和基层部门接权提供规范依据和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