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小学生道德与法治的教育也愈发重视。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重视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培训,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案。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尚未解决,针对这些问题,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成立专业的培训体系,完善教育体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本文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中的问题与对策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培训问题;对策
道德与法治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特殊课程,秉承着“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教师应该准确把握好教材中的内容,建立开放的学习平台,为学生的学习讨论创造有利条件,利用好现有资源,营造一个师生共同学习成长的健康环境。但是,在我国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新课改的背景下,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在专业水平方面有所欠缺,综合水平素质普遍较低,并且科研能力较弱,教师的整体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中出现的问题
(一)培训主题较为单一
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显示,在当今大部分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进行培训的过程中,教师的思想仍然停留在培训教材这一方面,作为一名专业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光有理论知识是完全不够的,还应该使学生明白其中的道理。由于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教师应该灵活运用其教材,不能单纯的为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不能单以教材内容来引导学生进行生活构建,这种教师是难以担此重任的[1]。
(二)培训主题没有针对性
根据实际情况发现,大部分教师可以深入解读道德与法治的教材,但是在教学资源以及案例方面较少,这样的教师达不到当今教研水平的标准。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教师所掌握的发展情况有限,没有办法使学生开阔眼界。还有一部分教师在进行培训讲解的过程中脱离实际内容,达不到我国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根本目的。从现阶段的状况来看,多数道德与法治教师仍然偏向于教材内容,从而忽略了教材内容所表达的深层含义以及道德精神,培训中所涉及的主题也较为狭窄,现阶段教师还需深入拓展。
(三)培训方式传统
在新课改的背景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学校的认可。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小学中,担任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大部分都是由其他学科的老师兼任,只有少部分学校的教师曾学习与之相关的专业。显然,在大部分小学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没有得到学校足够的重视[2]。同时,这门学科正在逐渐的被学校朝着边缘化排挤。现阶段,我国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培训数量较为稀少,并且采用的更是集中化培训,有些培训机构甚至超越了四五百人,培训的主要方式基本都是以讲座的形式进行,并且逐渐成为当今教师培训的主流形式。
(四)培养评价方式过于单一
在教师培训中评价方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对教师的认可以及鼓励。在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的过程中,评价方式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大部分评价方式都是终结式培训,培训机构大多是统一对培训结束后的教师进行评价,而往往忽略了评价的过程。这种评价方式仍然属于当今的流行方式,促使教师只能被动接受,内心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以及享受。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中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专业的培训体系
在进行教师培训的过程中,不能单纯的只培养教师的专业知识,还应该注重教材内容中的内涵与价值,目前教师培训机构中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零散拼凑[3]。道德与法治课程作为一门兼道德、法律、教育等多个领域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秉承“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不仅对于教師的专业知识有过高的要求,对其本身的文化修养以及人格品质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道德与法治培训机构应该以培养教师的核心素养为根本,建立专业的培训体系,促进教师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
(二)开发以“道德与法治”为根本的培训形式
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的根本在于提高其核心素养以及人格品质。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教师能否将其中的法治素养最大化吸收取决于教师是否具备当今社会思想品德与法律规范的内化机制。如何去开发教师的内化机制?
(1)提高培训教师的主体性。参训教师在进行培训时应该主动的树立目标,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刻的认识与吸收,从而主动的付出实际行动。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参训教师与培训教师的地位是相等的,培训教师必须尊重参训教师的主体地位,激发参训教师学习的热情,保证培训的有效开展。
(2)重视参训教师的情感体验。参训教师在进行培训时如果表现的过于积极,说明对于培训机构的认可。这种情感活动是参训教师掌握教材内容基本内涵的重要体现。因此,培训教师在设计培训形式使,应该重视情感体验,创造多种多样的情景,使参与教师主动的参与其中,提高其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三)完善立德树人的评价体系
教师培训中评价体系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培训机构不应只注重评价结果,还应该重视评价的过程。在培训中应该突出参训教师的主体地位,可以通过问卷的形式及时的了解参训教师的意见,从而改善培训方案[4]。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重视评价的整个过程,结合参训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鼓励参训教师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从而发现自身教学中的不足。
结束语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我国普及相关知识的主要载体,对于相关教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应该提高其专业水平与核心素养。教师培训作为发展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主要路径,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其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在完善教师专业水平的同时还应该发现自身的不足,从而获得长久的发展,为未来我国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桐.小学一年级教师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调查研究[D].聊城大学,2018.
[2]蔡文伯,刘爽.兵团团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20,30(01):5-11+22.
[3]吴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中的缺失与回归[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40(11):58-61.
[4]胡莉英.“教科研训一体化”服务思政教师专业发展——以太仓市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队伍建设为例[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1(03):89-90.
作者简介:姓名:李月,民族:汉,性别:女,出生年月:1993年5月23日,籍贯(省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位:学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