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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例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的案件得到成功解决。
本案涉及政府PPP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就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相关条款的有效履行发生争议,如不及时解决,将会严重制约工程项目整体建设的正常推进。双方经协商一致,采取合同约定的争议评审方式解决,并共同协商適用贸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以下简称“《评审规则》”)。双方从贸仲推荐性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名册》中指定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因涉案工程所在地位于江苏南京,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贸仲授权其江苏仲裁中心为当事人及评审组之间的评审调查会提供场所,同时提供程序上的辅助性秘书服务。该案从当事方申请贸仲提供协助服务到评审组最终出具评审意见,仅用时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