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辉
我妻子坐在椅子上抽抽搭搭地哭泣。她一边哭一边对我说,你个没良心的,我为这个家忙里忙外,你却去找别的女人。我辩解道,你想多了,小棠是我同事,我们只是去吃饭而已,别的什么都没有做。
我妻子无心和我争论,只要她认定我找了别的女人,我说什么都没用。她哭出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好受一些。尽管她说的话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但她还是一直不停地说。
一直到夜深,我妻子才停止哭泣。我早就上床睡觉了。我以为她打算就那样在椅子上过一夜,随她,我都习惯了。第二天我会照样和平时一样上班、下班,和小棠约会,我妻子她能怎么样?吵架对她来说只是生活的调味剂,就算每天和我在一起的都是男性,我妻子依然会找理由怀疑我。
我妻子默默地上床躺下,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睡着。我等待她对我发脾气,等了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但我知道她没有睡。我想起以前的甜蜜时光,就用手去抓她的胳膊,我妻子的胳膊软软的,滑滑的,但却没有一点反应,我感觉像是在摸一块凉猪肉。
我们离婚吧。
我妻子第一次提出和我离婚。本来睡意朦胧的我顿时变得非常清醒,我第一感觉是她在说气话。我没有回答她。
我们离婚吧。
我妻子重復了她刚才的话,她说话的口吻很轻、很平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平静,但我知道这一次她是来真的。而离婚,对我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会永远失去我的妻子,那样还不如杀了我。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是为什么?
都说了不为什么。
不为什么是为什么?
什么都不为。
我们像说绕口令一样说了半天废话。我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了,于是我决定拿出我的杀手锏——哭。我把头埋在妻子的胳膊上,放声痛哭起来。以往,只要我一哭,我妻子就会回心转意。但这次不同,我哭了半天,我妻子丝毫不为所动。
那是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下午,我觉得我的眼睛比火焰还要红,我和妻子两个人站在民政局对面的马路上,我们都茫然地望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我相信我妻子此刻已经心如死灰,而我不想放弃最后的努力。
走吧!进去把手续办了。
稍等,我抽一支烟。
我没有掏出烟来,而是掏出一枚钻戒。我像变戏法一样把它呈现在我妻子的眼前,期待奇迹的发生。
亲爱的,结婚五周年快乐。
我单膝跪地,我的声音颤抖着。我的妻子就像一名大法官,我的生死皆在她一念之间。我知道此刻我比这辈子任何时候都要真诚。我相信我的行为已经触及我妻子内心最隐秘的角落,因为我看到她的胸部开始急促地起伏,这意味着她的心情开始剧烈地波动。
我什么都没有说,继续举着那枚钻戒。
没有哪个女人可以拒绝耀眼的钻戒,我妻子也一样。她把我拉起来,紧紧抱住我,热泪像温泉一样流淌着,流到我的脖颈上,流到我的心里。
我如同躲过审判的囚徒兴奋地挥舞着手臂,我说对面正好就有一家不错的馆子,我们今天必须庆祝一番。我妻子望着我点点头。
我在前面拉着我妻子的手穿过马路,我们都沉浸在深深的幸福里。一辆大货车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过来,它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
我看到我的手和我妻子的手被粗暴地分开,我看到妻子惊恐的眼神,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瞥见那枚掉在地上一阵翻滚、终于滚入下水道的钻戒——
我意识到判决依旧有效,而我输了一切。
【谢志强点评:这篇小小说好在有一个调子(或腔调)。这种语调由第一人称“我”(也是被告)所创造。开头就抛出冲突的原因,转而进入家庭“审判”。妻子成了原告兼法官,像是约定俗成。妻子像判决一样提出离婚,一枚钻戒由“我”掏、举的动作,引起妻子的抱的回应,而且是“紧紧”的,随后庆祝结案——下馆子。但过马路,被车撞,表达也独特:高高举起,粗暴分开。意味着一种审判,前为人判,后为天判。“我”仍在乎那滚入下水道的钻戒。整个审判过程是作为物件的钻戒在起作用,物质解决了情感问题。留有两个谜:第一人称的“我”自我保护,没透露钻戒原本要送谁?外遇是否真的存在?结尾有个信息:我意识到判决依旧有效。卡夫卡的《审判》,有一个场景:审判该在法庭,却设在家里,就有意味了。作者还可以加强“家庭法庭”的严肃性、合理性、正规性——这是小小说该建立的规则。因此,我用了“约定俗成”来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