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凤
摘要: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对“善”作了一种事实陈述。并从善的目的以及善与德性、政治的关系等方面详细解释了善的概念。从而以善为根基,对实现善的要素进行分析,探究何以实现最高善即幸福。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善
善是伦理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和核心概念。自古希腊以来,善的概念在哲学领域中应用很广。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时期伟大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他的关于善的概念的理论阐释及思想观点对后世的影响极其深远。
1.善的定义
1.1广义的善
善,汉语常用字,最早见于金文。其本义是像羊一样说话,有吉祥美好之义。《说文》:“善,吉也。从誩,从羊。此与义美同意。”从利他性上引申为友好、擅长、赞许、容易等义。
善,在伦理学解释为“在被动个体自我意识出于自愿或不拒絕的情况下,主动方对被动个体实施精神、语言或行为的任何一项的介入,皆为善。”而善的哲学定义是:善是具体事物完好、圆满的组成,是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完好圆满生存发展具有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具体事物完好圆满有利于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人们在与具体事物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影响和作用的过程中,判明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满足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产生了称心如意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恶”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1.2亚里士多德的善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开篇给善下的定义是:“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有人就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但是应当看到,目的之中也有区别。它有时是实现活动本身,有时是活动以外的产品。当目的是活动以外的产品时,产品就自然比活动更有价值。)由于活动、技艺和科学有许多,他们的目的也就有多种。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的目的是船舶,战术的目的是取胜,理财术的目的是财富。”
2.善的解读
2.1善与目的
目的,通常是指行为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借助意识、观念的中介作用预先设想的行为目标和结果,是活动的最终完善状态。亚里士多德关于善的概念表明,善与目的密切相关,善是人或主体的一切活动或行为所追求的目标;善的一切解说、定义及界定皆由目的来完成。从目的论来说,亚里士多德预设了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目的,善清楚地表达在一切事物所求的目的之中,万物皆有其特殊目的。
关于亚里士多德建立的善与目的之间的关系,麦金太尔作了精彩的论述:“假如我的目的在于某物,或努力促成某种事态,那么,我如此追求的目的肯定不足以证明我可以把自己所追求的任何目的都称为善。但假如我称我追求的东西为善,那我便是说我所追求的,是想要追求者东西的人一般都会追求的。” 也就是说,善才是我们欲求的。
2.2善与政治学
“政治学制定着人们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的法律,它的目的就包含着其它学科的目的。所以这种目的必定是属人的善。尽管这种善于个人和于城邦是同样的,城邦的善却是所要获得和保持的更重要更完满的善。”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实现政治学意义的善,即人类实现完满、幸福的状态。政治学考察高尚与公正的行为。这些行为包含着许多差异与不确定性。所以人们就认为它们是出于约定而不是出于本性的。善事物也同样表现出不确定性。因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的特点,就是在每种事物中只寻求那种题材的本性所容有的确切性。
2.3善与德性
亚里士多德非常强调实践对于善的作用,他认为不仅要知道善是什么,而且要知道在行动中如何实现善。他认为德性是善的前提,并且在行为中实现。德性的获得源于人的行动,就像我们通过造房子而成为建筑师,通过弹奏竖琴而成为竖琴手,只有实践了的行为才能成为德性。
德性的区分是同灵魂的划分相应的。因为我们把一部分德性称为理智德性,把另一些称为道德德性。智慧、理解和明智是理智德性,慷慨与节制是道德德性。当谈论某人的品质时我们不说他有智慧或善于理解,而是说他温和或节制。不过,一个有智慧的人也因品质而受称赞,我们称那些值得称赞的品质为德性。真正可至善的德性是完满的德性,而这种德性需要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融合而成。
3.至善与幸福
善的至高点为最终的善,最终的善具有总体的性质,是最高善,是至善。“如果在我们活动的目的中有的是因其自身之故而被当作目的的,我们以别的事物为目的都是为了它,如果我们并非选择所有的事物都为着某一别的事物,那么显然就存在着善或最高善。”最高的善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其中具有实现其自身环节的那种理念。
最高的善在人生中的体现就是幸福。但是关于什么是幸福,人们就有了争论,一般人的意见与爱智者的意见就不一样了。因为一般人把它等同于明显的、可见的东西,如快乐、财富或荣誉。不同的人对于它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也把他说成不同的东西:在生病时说它是健康;在穷困时说它是财富;在感到了自己的无知时,又对那些提出他无法理解的宏论的人无比崇拜。“我们把那些始终因其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称为最完善的。与所有其他事物相比,幸福似乎最会被视为这样一种事物。”
幸福应当算作因其自身而不是因某种其他事物而值得欲求的实现活动。我们认为幸福中必定包含快乐,而合于智慧的活动就是所有合德性的时间活动中最令人愉悦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所有的善中存在最高的善,这种最高的善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人所欲求的适当对象,并把这种最高的善规定为具有自足性的幸福。实际上,人对最高的善即幸福的追求就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
4.结语
总之,亚里士多德对善的看法是非常广泛而深入的,有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尽管它与我们今天所使用的善有很大的不同,甚至需要修正和发展,但仍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亚里士多德对善的解读旨在指导我们过一种合乎理性的幸福生活。在这充满享乐主义、功利主义和价值迷失的现代社会,强调亚里士多德的善的观念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注.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美〕A·麦金太尔,龚群译.伦理学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