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新荣
摘要:“一事一议”制度是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相对于传统的“三提五统”的资金获取方式来说更为科学。本文先是解释了“一事一议”制度的概念并分析其优越性,其次分析了“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现状,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监管
1 “一事一议”制度实施的积极意义
1.1 提高村民积极性
村民通过参与到决策中去,并积极讨论,提出自己认为的有利于集体发展有利于个人发展的建议,提高了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热情,有利于民主监督。
1.2 提高村民公共事务参与程度
“一事一议”制度为村民搭建一个合适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村民群众可以更好的参与本村事务管理,加强村民自治。
1.3 减轻农民负担
“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明确了村民真正有需求的是什么,并且通过商讨决策,明确目前的实际能力能够完成一个什么样的目标,防止定的目标太大无法实现,减轻了农民完不成任务的负担。
2 “一事一议”制度实施现状
2.1 对制度认识不足
因为宣传不足,一些干部和群众对制度的理解并不全面。议事会所讨论事务要为群众所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受益范围内群众直接受益。如果干部和群众对“一事一议”制度认识不足,那么议事会将很难召开。有的基层干部对于议事会的召开畏手畏脚,怕群众不支持,也怕自己出现“费力不讨好”的情况,甚至认为议事会没有实际作用,所以干脆不召开议事会。而群众对于“一事一议”制度认识不足,怕村干部打着便民利民的幌子,将筹集的资金收入囊中,加大了“一事一议”制度实施难度。
2.2 干部和群众积极性差
“一事一议”制度能否顺利的实施取决于村干部在其中是否发挥的主心骨作用。但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村干部积极性差。这是因为村干部往往是由上而下的指派前往,且任期比较短。这就导致了很多村干部在任期内不为民众办实事。像“一事一议”制度要召开议事会议,村干部通常情况下觉得麻烦很少召开甚至不召开议事会议。而且议事会议讨论的内容以公益事业为主有的还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这种大型的公益事业村干部自己所获收益不多并且很容易导致村部财政支出过多,影响村部后续发展。
2.3 召集人员困难
未成年的儿童没有参政议政的权力,老年人行动不便,不愿意参与议事会除此之外,农村的文化水平通常很低,留在村子里的农民每天要忙于农活,对于“一事一议”制度无暇顾及。外出务工的农民常年不在家里,对于村里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不是特别清楚。以上种种情况对于村干部来说开展议事会议的难度大大增加。
2.4 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失衡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由此造成了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情况良莠不齐的情况。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好的村子能够有效的运用“一事一议”制度,并且能够顺利的为集体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大大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但是也有一些村子對“一事一议”制度认识不正确,人员召集困难等原因,“一事一议”制度推进较慢,对于村民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也不能及时解决,公益工程资金迟迟不到位,工程一拖再拖,影响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同时也是自己村子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一事一议”制度推进较好的村子,激起了村民不满的情绪。
2.5 会议难以形成统一的决策
议事会的决策要半数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决策才可通过。而很多参会人员权利与义务意识不明确,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参与决策。对于自己不能直接受益的事情持否定态度,导致真正有利于集体的措施得不到实施。
2.6 资金很难筹集不到位
对于干部来说如果会议决策全票通过,那么资金在筹集过程中不会存在太大问题。但是如果这项决策有一小部分人不同意但是实际同意人数过了半数,决策通过,那么这些投了反对票的村民则是资金筹集过程中最为困难的部分,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决策实施。因此,信息公开,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对该政策的开展、实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1]。
3 解决措施
3.1 加大宣传力度
基层干部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基层干部要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同时也要同村民建立起联系,提高和村民之间的粘度。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使大家认识到,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是尊重和保障村民决策、管理、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巩固减负成果,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有力保障。加强“一事一议”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干部和村民更为深入的了解这项制度所带来的便利之处,以便制度的推进和落实。村里可以召开相关讲座,讲座可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形式,有时间的村民可以参加线下讲座,不能到线下参与的村民可以通过线上讲座了解。也可以通过传单,告示板张贴。在传单发放和告示板张贴过程中向村民讲解。在讲述过程中可以列举一些实施“一事一议”制度得到便利的实际例子,村民看到现实例子所带来的好处会对“一事一议”制度更加认可。
3.2 建立奖惩制度
针对村干部不作为现象,要在村级组织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提高村干部积极性,针对办事积极,认真实行“一事一议”村干部个人或者集体给予奖励,对于不积极实行的予以惩罚。同时对于村民也要有相应的奖惩机制,调动村民积极配合的村干部积极性。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减少集体公益事业中“搭便车”现象出现,才能提高整个团队办事效率,促进“一事一议”制度更好的落实。比如村里可以在公告栏上通知村民关于“一事一议”制度具体的奖励措施。等召开几次议事会议后,再向村民公布其中积极配合和不配合的村民,并予以相应的奖惩措施。村委会内部之间也要相互监督,由村委会内部投票选择积极工作和不积极工作的干部,统一上报给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讨论决定予以表扬或批评。
3.3 完善议事会议流程
首先,发起人想发起议事会就要多去走访,多去倾听群众意见,尤其关注一下行动不便不能参与议事会这部分群众的意见。在众多意见中挑出群众目前最迫切需要受益面最广同时村民可承受的意见作为议题。其次发起人要多走访一些在村子里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与他们进行沟通,将所要发起的议题实施以后能获得的收益一一讲述,以便得到支持。然后发起人需要将建设内容,等有关议事会的讨论事项仔细梳理,打印成册,以便村民讨论。接着通知村民议事会开展的目的时间地點等关键信息最后在裁决过程中,比较简单的事项可以通过举手表决,复杂的事项需要村民在参与会议后签名确认。
这些程序完成后,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具体操作如下:村民委员会在年初提出项目预算,经过开会讨论通过之后交给乡镇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级政府批准并且交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筹集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2元。经批准后的筹集额用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并张榜公布。
3.4 加大制度推进力度
“一事一议”制度要想更好推进,首先村干部要转变传统的工作作风,摒弃以前的“替群众做主,为群众当家”的工作方法,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村干部要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实施好“一事一议”制度,提稿到遵守宪法、法律的政策高度来认识,把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应尽责任。在推进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群众自愿原则
在召开议事会议时,要遵循自愿原则,不可强求。发起人在通知村民参加议事会时就要明确自愿原则,如果有参与议事会的想法就可以参加,不愿意参加或者有其他事情的可以不参加。当然在通知过程中要明确受益群众有哪些,所获什么样的的收益,以免群众不明确会议内容不参加失去了受益机会。虽然会议遵循自愿原则,但是制定有益于自身的决策时,大部分被通知的村民都会参加。
(2)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一事一议”制度的深入推进离不开将权力与义务“绑定”。村民拥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对应的义务,筹集资金时履行缴纳资金。这项原则把拥有相同意见的村民凝聚到一起,意见更容易通过。在履行义务时,想获得收益就要投资投工。而其他当初持反对意见的村民并不是不能获得收益,只要他们愿意缴纳议事会决定所通过的一定份额的资金和劳动力,那么这些人也可以同样获得收益。
(3)公平负担原则
在分摊农户所需承担义务时,要根据每家每户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比如某户人家只有三口人,一位老人和一对夫妻,那么这户人家所能承担的劳动量就会比较少,可以适当的让他们缴纳更多的资金。要按照“按受益户均等”或“按受益人均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3.5 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监督管理的关键在于怎样做才可以让群众把心放到肚子里,放心的让村干部去使用这份资金。这就需要做到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村委工作人员也要加强自我监督,把权力放到制度笼子里,约束自身,提高村民对干部的信任度。同时也要加强民众的监督作用,村民可以在权力允许范围内询问村委会成员资金去向及资金使用情况,这样群众才能对村干部更放心。群众只有真正放心的让政府去使用资金,从心底拥护政府,支持政府的工作才真正达到了“一事一议”制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何红梅.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实施现状及改进对策[J].乡村科技,2019(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