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实践探讨

2016-04-07 21:40徐晓兵
新农业 2016年3期
关键词:一事一议朝阳县一事

徐晓兵

朝阳县是农业大县,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还比较滞后,城乡结合地区发展差距较大。因此,朝阳县为了响应国家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国家在农村发展建设中的的主导作用,逐步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和建设;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内农民的主体作用,尤其是农民认为需要建设的集体生产生活等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等),都需要发扬农民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1 主要成效

1.1 改善了农村基层的干群关系

朝阳县通过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以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实施,不但使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与关怀,也使村干部把精力和时间用于带领农民群众开展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加快农业生产发展。在落实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过程中,较大改变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党员的服务意识,密切了农村基层的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减少社会难点、热点问题。

1.2 激发农民参与农村公共建设事业的热情

朝阳县通过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实施过程,研究的结果进行公开,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基层村务管理,提高村民自觉民主的参政责任和使命,增强农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激发农民参与建设农村公共事业的热情。

2 存在的问题

2.1 认识深度不够

建设农村公共事业是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一件大事,又是一项程序比较复杂的工作。极少数村干部对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缺少积极性,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部分乡镇村级领导认为此项工作程序太多,政策性太强,嫌麻烦而导致出现积极性不高,甚至产生畏难情绪。

2.2 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基层普遍反映的问题是资金少、事情多、程序繁杂,人员、经费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积极性,有些村因资金原因项目做不了,对以后项目申报产生了一定影响。

2.3 管理上还不够规范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宣传、也进村入户检查指导,但在具体操作中,会议记录简单,议事的内容不够详细,个别村在筹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公示不够规范等,这些增加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难度。

3 应对对策

3.1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认识

要深入宣传和落实中央及地方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政策规定,切实提高村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主动性。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真正做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办”。

3.2 规范操作程序,坚持自愿民主原则

朝阳县在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上要严格规范“一事一议”操作程序,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自愿”是前提,“民主”是保证,“受益”是核心。只要群众自愿,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不搞强迫命令,议得起来就办,议不起来就不办,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就一定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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