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三月三”小长假期间,民俗特色活动集中,旅游出行需求强烈,道路交通事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为遏制近期事故高发势头,全区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维护交通安全暨“壮族三月三”活动安全出行新闻发布会,交警总队发布安全出行相关信息。
据发布会消息,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道路秩序管控,取得良好成效,实现了全年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五下降”目标,分别下降11.3%、11.5%、13.9%、15.6%和29.7%,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但全区受地理条件、经济发展影响,部分道路通行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全、事故隐患突出,全区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开展全区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从3月20日至7月20日,交警总队组织开展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72条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进行挂牌督办,深入推进常态化、制度化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以普通国省道及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四类场站”周边道路为重点整治路段,以查处货车“百吨王”以及超载30%以上的违法行为为牵引,同步严查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一年内因超载30%以上违法行为被处罚过5次以上的货车、达到“一超四罚”标准的运输企业所属货车、一年内因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机件不全、安全设施不全等轻微违法被处罚超过lO次的货车、近期较大交通事故中非法改装肇事货车同型号货车以及车货总重量超过10吨的轻型货车。行动以来,全区共查处货车“百吨王”97起,货车超载30%以上1929起,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4058起。
开展全区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
4月1日至7月9日,全区交警集中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以面包车、轻型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为重点车辆,以通往农村田地、果园茶园、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为重点路段,以6时至9时、15时至17时为重点时段,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探索推行农忙客运专线、增加节假日重点线路客运运力的同时,加大路检路查和视频巡查力度,严查严管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对近三年有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处罚记录的车辆,将纳入精准查缉、管控范畴;发现种植养殖场、厂区工地等用工企业车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接送务工人员的,将严格依法处罚驾驶人,并协调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追究企业责任;同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农村客车超员、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对拖拉机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使用假牌套牌上路行驶的,将及时移送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处理;对客运车辆、旅游客车、拼车包车超员涉嫌非法营运的,将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处违法超员601起,违法载人1062起。
持续开展严整严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4月1日至12月31日,全区交警持续开展严整严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城乡、高速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警种、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织严织密城区道路、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整治網,切实掀起严查严管酒驾醉驾毒驾声势。同时,在三月三、五一等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警力投入开展统一行动,零容忍、出重拳,每天有检查、每天有行动,逢疑必检、逢违必纠,营造出酒驾醉驾毒驾整治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严管态势。对查处到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坚决做到查获一起、依法顶格处理一起。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3.3万起。
启动“春雷行动”
为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春雷行动”,严管严查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3月8日至4月8日,其中3月10日、15日、20日、2S日,4月3日、4日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
整治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
整治重点时段:赶集赶圩、红自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节点,0至4时、13至16时等事故高发时段。
整治重点路段:车辆通行集中、事故多发、易拥堵的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路段,国省道沿线劳务人员集中企业、货运场站、施工工地等周边路段,城乡结合部、马路市场、穿村过镇路段以及通往农村田地、果园茶园、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
严密路面管控
行动开展期间,全区各地启用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所有的交警执法服务站和交通安全劝导站,增设临时检查站,最大限度将警力、执法装备等投入一线路面执法,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强化科技应用
充分依托集成指挥平台,提高违法发现率,及时固定证据,加大现场拦截处罚力度。同时分析整理各地吸毒、失去驾驶人资格人员名下机动车信息,全部纳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及时提示民警进行拦截查纠,提高现场执法震慑力。充分利用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和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进行动态监管。
严格规范执法
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格依法查处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记分管理措施,该暂扣的一律暂扣,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该降级的一律降级,该拘留的一律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春雷行动持续进行中
3月10日是第一个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全区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566起、无牌无证734起、酒驾醉驾318起、货车超载689起、强超强会2675起,疲劳驾驶15起。
3月15日是第二个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全区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658起、无牌无证941起、酒驾醉驾307起、货车超载748起、强超强会3020起,疲劳驾驶27起。
南宁:未成年驾驶无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3月11日学校放学时段,民警在凤岭南路青环路口发现两名穿着校服的学生骑乘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经查,这两名学生都未满14周岁,而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方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两名学生称,他们所骑的电动自行车是借来的。随后,民警通知了这两名学生的家长,责令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注意交通安全。据统计,在3月10日、11日两天的行动中,南宁交警共查纠交通违法行为8100余起,其中机动车违法4200余起,非机动车违法3900余起,酒驾醉驾违法119起。
桂林:货车超限载货。3月10日晚上,在恭城县辖区县道955线1公里100米处,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恭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经检查核实,该辆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6100Kg,实载质量为20125Kg,所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5%。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告知其超载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恭城交警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拉载货物进行转运。据统计,统一行动日当天,桂林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73起,其中,查处酒醉驾违法129起,“两违”(违法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17起,疲劳驾驶10起,无牌无证30起,货车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33起。
梧州:3月15日,梧州市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春雷行动”第二次统一行动正式展开。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380余人次参加行动,检查各类车辆近2000辆次。据统计,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处各类违法213起,其中违法超员、违法载人12起,无牌无证56起,酒驾醉驾24起,货车超载1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02起,对7名二次酒驾驾驶人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北海:3月15日,北海交警共现场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07起,其中酒驾44起,机动车无牌无证50起,货车超载26起,强超强会42起,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汽车超员6起,货车违法载人5起,“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违法20起,摩托车违法163起,电动自行车违法261起。
防城港:3月15日,防城港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960起,其中酒驾17起、货车超载3S起、摩托车无证驾驶107起、摩托车不戴头盔105起、摩托车超员7起、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58起、货车违法载人50起、违停61起、其他违法420起,暂扣车辆27辆。
贵港:3月15日,贵港交警按照“春雷行动”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备类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在统一行动日当天,共查处违法行为1330起,其中酒驾40起,超载超员43起,不戴头盔122起,不按道行驶92起,无牌无证13起。
百色:3月15日,百色交警共设置执勤点22个,出动警力385人,累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815起,其中酒驾醉驾86起,无牌无证95起,机动车违法载人或超员30起。
贺州:行动以来,贺州交警共查获违法超员64起,无牌无证驾驶455起,酒驾醉驾56起,货车超载161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681起,疲劳驾驶4起,五类违法总量共1389起。
来宾:3月8日至15日,来宾交警共查获酒驾醉驾156起,其中醉驾36起、酒驾120起。
“春雷行动”还在持续进行中,交管部门加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律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律抄告所在市、县(市)级纪委,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
打响治飙治改“春苗行动”
3月20日,在南宁市滨江路青山大桥段,“上演”了一次堪比“大片”的治飙治改突击行动,集中清理打击苗头性飙车和车辆非法改装噪音扰民,代号“春苗”。据统计,当晚“春苗行动”中,现场共检查违法嫌疑车辆97辆,查处小汽车违法20起,其中非法改装18起;查处摩托车违法31起,其中非法改装4起、闯限行区27起;下达非法改装车辆限期恢复原状整改通知书22份。
治飙先治改
城市道路飙车危害公共安全,交通噪声污染(俗称“飙声”)严重扰民,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一直以来,南宁交警持续开展“治飙”行动,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环境工程来抓,营造严管高压的整治态势,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
针对飙车飙声违法行为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等特点,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坚决治理、切实根除城市交通管理突出问题和顽疾的部署要求,维护公共安全,净化交通环境,南宁交警将“治飙”工作与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始终牢记为民初心,严查肇事肇祸之害,在深入排查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按照“治飙”先“治改”的工作思路,决定开展车辆非法改装集中整治,打响了新一轮治飙治改“春苗行动”。
精准研判布控
在近期“治飙”工作中,根据群众举报和分析研判,交警部门发现,随着春季回暖,滨江路青山大桥段飙车飙声违法有所抬头。一些车友通过微信邀约等形式自发聚集,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实施炫技表演等违法行为,飙车飙声扰民,群众反映强烈。
在南宁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交警支队、特警支队联合行动,“治飙”专案组和交警大数据研判中心犹如两张“有形”和“无形”的大网,用一次次走访排查和数据分析把“网”织密扎紧。
3月20日晚,滨江路青山大桥一带就开始陆续有车友聚集,小汽车、摩托车或三五成群、或沿路停成一排,有的车辆一眼看去就“不一样”,显然经过了改装。看似“热闹”的景象背后,却是交通安全的隐患所在。
“嫌疑車辆已经出现,时机成熟,各部门做好准备,行动!”22时许,现场指挥一声令下,早已埋伏在此的百余名交警、特警同时出击,将滨江路前后两端“截断”,迅速形成合围之势,对“落网”的飙车飙声及非法改装嫌疑车辆逐一进行检查登记。面对“天降神兵”的巨大震慑,现场违法人员毫无反抗之力,“乖乖”地接受检查和处罚。
严惩非法改装
20日晚10时至次日凌晨1时,民警在行动中共检查违法嫌疑车辆97辆,查处非法改装车22辆,其中小汽车18辆、摩托车4辆,车辆外形、车身颜色、排气管等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装,且未在公安车管部门备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当事人非法改装及其他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当场下达非法改装车辆限期恢复原状整改通知书22份。
“你的车改了哪些地方,为什么要改?”“改了车身颜色、尾翼和轮毂,觉得好玩,比较酷。”现场被查处的一辆小汽车驾驶人冼某回答民警的询问。
“你为什么要改装排气筒?”“我觉得这样更有赛车的感觉,更刺激。”另一辆改装的摩托车驾驶人杨某如是回答。
正是这种追求“被关注”和“刺激”的心态,催生了部分车主和驾驶人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而衍变成为危害性更为严重的飙车飙声违法犯罪。“车辆非法改装,不能一罚了之,要一管到底,直到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为止,这样才能真正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南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向5类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宣战”
为切实解决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向S类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宣战”,打造交通宁静化街区,坚决遏制噪声扰民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5类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
1.机动车非法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导致车辆行驶时交通噪声过大,造成噪声污染;
2.擅自更换大排量发动机,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大分贝噪声,原有机动车消声器无法将噪声降低至国家标准以下;
3.定置噪声达到85分贝以上的机动车违反宁静街区設置的禁止通行交通标志在限行时段及区域内(南宁市城市噪声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设定的)实施违法通行;
4.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行驶时违反规定鸣喇叭,或者虽在不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行驶,但过度使用喇叭;
5.改变机动车原有出厂喇叭系统或改装(加装)大功率音响等装置,制造交通噪声的机动车。
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严重扰民,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一直以来,南宁交警持续开展“治飙”行动,大力治理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环境工程来抓,营造严管高压的整治态势,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
严格源头管控
车管所在办理日常业务时,严把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车辆审验检查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对改装申请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从严审查,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改装、加装尾气排放装置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车辆整改完毕后,须到车管所进行统一备案,方可办理车辆审验等相关业务,杜绝非法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从源头上消除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对于拒不整改的车辆,纳入交警部门监控平台进行布控查缉。
打造宁静街区
根据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禁止超过车辆定置噪声限值(85分贝)的车辆在夜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通行宁静街区,宁静街区内禁止非机动车鸣喇叭。
优化勤务部署
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理念,将整治重点由南湖片区向主城区和城市新区扩展延伸,将过去的夜间整治勤务扩大延伸至全天24小时勤务,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以南湖、民歌湖、凤岭、相思湖、柳沙等5个片区及民族大道、茶花园路、双拥路、滨湖路、会展路、青秀路、云景路、江北大道等12条道路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巡控巡查、合围拦截”等方式开展整治;白天6时至22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交警大队重点对路面通行的非法改装车辆、大排量摩托车及违法限行规定等行为进行查处,营造全天候严管氛围,极大震慑了驾驶人违法侥幸心理。
实施精准打击
南宁交警充分依托交管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结合对“122”报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路面一线、汽修厂、改装厂(店)等行业场所的全面排查梳理,结合视频监控、高清卡口,充分依托大数据研判平台、“声呐”抓拍系统筛查,固定关键线索,周密部署便衣警力,对“飙车”“飙声”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一是主动出击,“上门找车”,督促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配合执法;二是提前开展拦截抓捕,有效提升了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对非法改装车辆采取现场限时12小时整改恢复原状措施;四是对非法改装车辆采取连续12个月的跟踪核查机制。
南宁交警持续深入开展治飙治改“春苗行动”,加快建设一批非法改装车辆的强制恢复点,督促车辆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同时,加强噪声检测技术投入,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深挖飙车飙声违法犯罪线索,多警种、多部门联动实施精准打击,深化宁静街区建设,消除飙车飙声现象,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和工作生活环境。
拒不避让“小黄帽” 钦州交警开出首张罚单
在上下学途中,很多地区的小学生会统一佩戴颜色醒目的小黄帽,并整齐列队过马路。小黄帽颜色鲜亮、分辨度高,能够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避让,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但是,个别驾驶人却对“小黄帽”学生视而不见,任性抢道抢行,漠视孩子的生命安全,交警部门必将依法严查严惩。
3月23日下午放学时段,邓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在广西钦州市县道X218线大寺镇三益小学路段行驶时,刚好碰上头戴小黄帽的学生过马路。
驾驶人邓某不仅未减速慢行或停车等待,反而脚踩油门抢道先行,险些碰撞过马路的学生。这一幕正巧被附近的群众拍到,并向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进行举报。
获此情况后,大队民警立即与该车驾驶人邓某取得联系,经认真调查核实后,要求邓某到队接受处罚。
3月30日,民警就邓某不礼让学生的行为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邓某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今后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车时一定做到礼让学生及行人。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邓某作出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这也是今年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对不礼让学生的驾驶人开出的第一张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