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新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021-09-03 09:01王彦
南北桥 2021年21期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作用社会治理

王彦

【摘    要】通过积极有效的社会治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能体现一个国家或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程度,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社会治理创新,让广大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发展过程,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充分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人民群众在期待更高质量的生活水平的同时,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也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新媒体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信息桥梁”的角色,其交互性、匿名性、便捷性、及时性等特征不仅深刻改变了社会传播格局,同时也赋予了个体更多的话语权,为社会和政府的沟通对话提供了积极有效的互动平台,在实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  新媒体  社会治理  积极作用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1.21.009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技术革命正在加速重造社会的物质基础,同时不断地“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构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信息。以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的使用和普及,导致社会传播格局深刻变化。新媒体作为新型传播工具,其广泛的交互性、匿名性、便捷性、及时性等特征,促使一种新的公民参与的社会治理生态环境逐步形成。新媒体在提升公民参政意识、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形成社会有效监督、促进当前矛盾问题解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能动作用,有效推动了政府与公民公共商议治理社会问题的进程。新媒体在纵深推进社会治理方面正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1]

一、新媒体助推社会治理的现实条件

(一)新媒体传播社会互动性较强

新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一个较大优势在于互动性强,通过新媒体“分享”和“互動”,打破传统媒体单一的传播模式,将社会更多声音展现出来,促使一些社会问题、社会现象被关注、被重视。

(二)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信息传播以秒计时,新媒体具有快速的信息传播特征,随时随地发布信息、评论信息、转发信息成为现实。在这种环境下,网络舆情风险触点也密集增多。以前在有线媒体、PC终端为主流的时代面对一些舆情事件,“黄金四小时”是最佳处置时期,但现在随着移动网络出现,“黄金四小时”难以满足现实需求,特别是新媒体开放性和及时性等特征,消解了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角色,导致很多事件随着信息的迅速传播快速上升为重大舆论事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借助新媒体信息快速传播的优势抢占舆论高度,引导舆论走向。在重大公共事件中,新媒体快速的信息传播特性为政府决策高效的运转提供了扎实的保障,通过及时的双向信息传播,能够快速地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在最短的时间实现社会治理最优化效果。

(三)新媒体传播渠道灵活多样

新媒体的出现使媒体社会治理的主体功能得到彰显,这种彰显集中体现在其“渠道”上,新媒体灵活多样的传播渠道赋予了个体极大的表达权和参与权,形成了观点的自由市场。新媒体成为民意表达的集散地和维权的集聚地,群众通过新媒体反映自身诉求,政府通过新媒体加强同群众的沟通交流,形成了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政府公共治理更加民主、科学与完善。

二、新媒体助推社会治理存在的现实问题和挑战

新媒体使社会群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成为现实,使表达和交往更加便捷、有效率。新媒体不仅增加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同时也大大提升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平等性、有效性。但与此同时,社会群体在运用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存在代表性结构失衡、新媒体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征,导致新媒体渠道中的信息存在无序和失真等问题,在一定层面影响了公众对事实的判定,而非理性的网络言论也在一定层面干预了政府决策。[2]

(一)社会民众运用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的广度不充分

虽然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政治参与在时间、地域上的限制,大大降低了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难度和成本,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公民受教育程度不同,导致公民利用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也参差不齐。比如,从城乡使用网络的参与程度来看,城市群体远远高于农村群体,根据《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2.84亿,占网民整体的27.6%;城镇网民规模达7.48亿,占网民整体的72.4%。从总体来看,利用新媒体参与社会发展的大部分主体主要是城市群体。

由于农村大部分群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媒介素养水平低,导致这部分群体在使用媒介、利用媒介、批判媒介的水平和能力都远远低于城市群体。并且农村群体生活中大部分时间、精力主要用于生产、生活,休闲时间少,使用新媒体也主要用于休闲娱乐,大部门农村群体利用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发展,激情不高,主动性不强。另外,在网络中受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往往是一些明星、“大V”、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权威新闻媒体等主体,新媒体虽然大大提升了公众的话语权、表达权,但并不是网上每件事都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普通群众由于受众基础小,影响力小,因此话语传递的范围具有局限性,导致公民政治参与成效要远低于知名新媒体等话语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参与者的积极性。

(二)新媒体舆论形成对政府决策的影响

新媒体的双向性传播是网络舆论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条件,随着网民人数的不断增长,建立在信息化基础的网络舆论在“引爆”社会问题、揭示社会现象缘由,尤其是在推进公共事物管理公开化和公共决策制定多元化等方面发挥出前所未有的巨大社会干涉作用和现实影响。[3]从本质上来说,网络舆论之所以强大,就在于网络舆论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的是当前社会的民情、民意、民声、民智。通过网络舆论的推动,促使一些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被重视、关注。除此之外,一些事件还引发了我们在道德层面的反思以及立法方面的讨论,也正是因为这一件件网络舆论事件,一些社会群众相关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保障,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另外,政府决策必须重视对各个方面利益的考虑,考量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网络舆论作为一把“双刃剑”,不仅对政府社会治理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存在对政府公共决策的负面影响。如一些社会事件在经网络引发较大社会关注度时,相关部门希望以“从重从快处罚”来平息社会舆论;又如,一些群体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在网上发布一些不实信息,引发社会关注,给政府处置带来较大压力等。新媒体上的不理智行为带来的网络围观、网络审判,影响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效果,这些都在一定层面影响着政府的决策行为。[4]

三、纵深推动新媒体创新社会治理

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新媒体工具的使用导向和新媒体传播的价值导向,应体现出人民性。通过加强服务群众,更加深入全面地体会和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新媒体也才能拥有更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既让公众获得增权,又赋能社会治理创新。[5]

(一)扩大信息沟通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民对信息占有的多少,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众对事物的判知和行动能力,要实现政府公共决策、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公民及时获得充分有效的信息是关键。当前,为了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有效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各级政府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视网络互动建设,及时回应公众的需求。例如,设置网络问政平台、提升政务微博、微信影响力、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等,这些平台的搭建都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有效促进政府与群众交流互动的有效途径与方式。

通过信息的公开,不仅能够保障公民理性、科学的参与行为,同时也能及时了解公众现实诉求和实际想法,推动政策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制度法治化。如针对政府发布的信息,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等,针对需要保密的信息,明确其保密的范围和内容,确保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让群体能及时便捷地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提升信息服务满意度。从当前一些政务媒体信息公开情况来看,还存在信息更新滞后、与群众互动不强、信息发布针对性不强以及一些特殊信息获取渠道少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将政府部門信息公开透明程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针对信息公开性、有效性等方面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

(二)注重公民行为规范建设,引导公民理性开展政治参与

规范公民新媒体行为建设,不仅要让公民知晓“如何做”,同时也要知晓“可不可以做”的行为边界,规范公民网络参与行为,就是培育成熟的网络参与主体。成熟的网络参与主体必须具备理性的思想、规范的行为和积极的心态,这是推进网络政治参与的重要切入点,在政府治理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6]

一是加强对网络参与主体的教育和监督。由于新媒体空间的虚拟性等特点,相比现实社会,新媒体所对应的道德约束、行政约束、社会秩序约束比现实社会薄弱,网络的弱约束性易导致情绪性、不实言论等充斥网络舆论空间。因此,作为新媒体行业、网络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等,应明确规范公民新媒体参与行为要求,如在新媒体空间的信息表达、信息传播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设置警示提醒等。另外将大众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法规,提升公民网络行为的道德自律,促进公民普遍遵守行为道德规范。

二是重视公民媒介素养提升,加强宣传引导。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中指出:“媒介文化已经把传播和文化凝聚成一个动力学的过程,将每一个人都裹挟其中。生活在媒介文化所制造的仪式和景观之中,我们必须‘学会生存。”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提升媒介素养已成为公民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条件,一方面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利用学校的系统教育优势形成科学、完整的新媒体素养教育体系,通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实现社会整体的信息素养水平提升。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把握好舆论宣传的时、度、效,及时消解不实言论,积极主动关注网络舆论发展动向,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践行好网络群众路线,增强用户黏性,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建立起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新媒体规范性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新媒体空间

加强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不仅在于新媒体属于公共领域空间,具有宣传思想、文化传承等作用,同时也承担着服务社会、赋能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决定了新媒体行业要不断完善更新相关管理规范,这既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考验政府能力水平的过程。新媒体平台要不断完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新媒体平台的规章制度,完善运营规则,加强内容及资质审核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7]。新媒体行业要加强对网络空间内容的监管,积极主动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通过对平台的把关和网络内容审查,如对不实信息、网络谣言、抄袭侵权、低俗言论以及刊发违法违规广告等乱象进行坚决打击和清理,通过加强对内容的主体监管构建起良好的网络生态,从而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四、结束语

在以民为中心的指导理念下,社会治理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新媒体作为联结最广泛群体的中介,能够实现政府部门同社会各主体间的合作和互动,最大限度降低时间、机会等成本的消耗,有效提升群众对政府的认同度、满意度。除此之外,新媒体的低门槛能够实现个体机会均等的利益诉求表达,有效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完善。作为治理的主导者和重要主体,政府应积极借助新媒体来构建畅通的社会沟通机制,提升社会治理的实效,推动社会治理实现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占乐.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有效参与公共决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

[2]吕品.运用新媒体拓宽社情民意联系渠道[N].学习时报,2014-4-8.

[3]赵婷婷.网络舆论对我国公共决策的影响[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4][5]张悦,张宏伟.主流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建构与建设现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2):39-45.

[6]喻国明,王小龙,郭剑楠.智媒时代媒介的重新定义——依据社会化场域的范式[J].青年记者,2019(28):38-41.

[7]夏宝君.网络化时代的公共治理与公民网络参与[J].新闻爱好者,2012(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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