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考古出土东周青铜铎谈《论语·八佾》篇的“木铎”

2021-08-31 07:27侯乃峰
齐鲁学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青铜论语

侯乃峰

(山东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一、前人对“木铎”形制的考证

《论语·八佾》篇有如下一章:

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1](P2468)

其中的“木铎”具体是指何物?细究起来,颇为耐人寻味。观古人注释,可考见其相因沿袭之迹。

三国魏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之说曰:“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于天下。”由此仅可知“木铎”为施政教时所敲击的响器。南朝梁皇侃《论语集解义疏》云:“铎用铜铁为之,若行武教,则用铜铁为舌,若行文教,则用木为舌,谓之木铎。将行号令,则执铎振奋之使鸣,而言所教之事也。故《檀弓》云:‘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又《月令》云:‘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是其事也。”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木铎,金铃木舌,施政教之所振也。”北宋邢昺《论语注疏》:“云‘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者,礼有金铎、木铎,铎是铃也,其体以金为之,明舌有金、木之异,知木铎是木舌也。《周礼》教鼓人‘以金铎通鼓’,《大司马》‘教振旅’、‘两司马执铎’,《明堂位》云‘振木铎于朝’。是武事振金铎,文事振木铎。此云‘木铎,施政教时所振’者,所以振文教是也。”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木铎,金口木舌,施政教时所振,以警众者也。”[2](P292-293)也即,传统上解释“木铎”的形制,几乎都不出“金口木舌”之说。

寻求此说之源起,清代刘宝楠《论语正义》云:“木铎者,《周官》‘小宰’‘小司徒’‘小司寇’‘士师’‘宫正’‘司烜氏’‘乡师’,皆有木铎之徇。郑注‘小宰’云:‘古者将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使明听也。木铎,木舌也。文事奋木铎,武事奋金铎。’疏云:‘以木为舌,则曰木铎;以金为舌,则曰金铎。’案:《鼓人》:‘以金铎通鼓。’注:‘铎,大铃也。振之以通鼓。’《司马职》曰:‘司马振铎。’是武用金铎也。《说文》:‘铎,大铃也。’与郑同。《法言·学行篇》以木铎为金口木舌,其字从金,则木铎亦是金口,惟舌用木,与金铎全用金不同。”[3](P133-134)

观刘宝楠之引文,似乎最早以“木铎”为“金口木舌”者当是西汉扬雄《法言·学行篇》。而查《学行篇》原文作:“天之道不在仲尼乎?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如将复驾其所说,则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可见,扬雄其实并没有明确说“金口而木舌”是指“木铎”。至唐代柳宗元注《法言·学行篇》才明确指出:“金口木舌,铎也。使诸儒驾孔子之说如木铎也。”[4](P3a)由此可见,此说最早似不始于扬雄。《学行篇》“使诸儒金口而木舌”,如果理解成使诸儒口舌坚固,能说会道,同样也可以讲通原文。

因此,对“木铎”最早作出明确解释的可能当属东汉郑玄注《周官·小宰》时所说的“木铎,木舌也”。当然,“金口木舌”一词,最初或许是来源于扬雄的《法言·学行篇》,可能古人很早就对扬雄之语有所误解吧?无论如何,最迟在南朝梁皇侃《论语集解义疏》中,已经明确将“木铎”解释为“用铜铁为之”“用木为舌”了。后来诸家多承袭此说并加以发挥,将“木铎”形制解释成“金口木舌”几成定论。现当代注释《论语》者亦大多沿用此说。如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注释“木铎”云:“铜质木舌的铃子。古代公家有什么事要宣布,便摇这铃,召集大家来听。”[5](P33)钱穆《论语新解》:“铎,大铃。金口木舌,故称木铎。古者天子发布政教,先振木铎以警众。”[6](P81)李零先生:“木铎,是带木舌的金属铃铛。”[7](P101)皆是信从古代这种注解的说法。此外,北京师范大学与曲阜师范大学的校徽,根据官方的解释,其核心图案都是“木铎”,而实际上北京师范大学校徽的核心图案是青铜钮钟,曲阜师范大学校徽的核心图案是青铜甬钟,设计者应当也是相信了古代注解将“木铎”训释为“金口木舌”的金属响器的说法,所以才设计成这种青铜钟的图案。

二、考古出土材料中所见的东周青铜铎

仪封人所谓的“木铎”究竟是什么模样,应当可以参照孔子所处的东周时代(孔子生活于春秋后期,《论语》的成书应该已经到了战国时代)的考古出土材料加以探讨。

图2 □外卒铎(左:器影;右:铭文拓片) 战国早期

图3 子伯受铎春秋晚期(3)见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29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91、492、494页。 图4 登铎 春秋早期

唐兰先生不同意王国维之说,他在《古乐器小记》一文中引用《盐铁论·利议篇》“吴铎以其舌自破”的记述,认为铎当有舌,而句鑃无舌,故推断王说有误[15](P369)。而唐兰先生在同一文中又认为:“(铎)盖初为木制,如椌柷之类,后乃易以金,昔人谓木铎为金口木舌,乃附会之词耳。”[15](P370)我们认为,既然承认青铜铎源自木制的“木铎(木柝,木梆子)”,则在木铎行用的时代,恐其腔体中不当有舌,而当是敲击发声的,犹如后世的敲梆子。而在腔体中装置舌棰,可以摇晃发声,当是青铜铎出现之后的事。因此,舌之有无,当是随时代与材质的不同而变化的,似不当成为判定此类响器是否可以称为“铎”的标准。简而言之,句鑃与铎皆属于响器,无舌者敲击,有舌者摇晃,达到的发声效果是大致不差的。郭沫若先生在王国维“疑鑃即铎”说法的基础上,甚至认为:“句鑃即是钲”,“余谓凡《说文》所列‘镯’‘钲’‘铙’‘铎’诸字,均一器之异名也。”[14](P91-92)。诸物作为响器,早先很可能皆同出一源。后来随着时代发展,功能演进,再加上方言等因素的影响,才逐渐分化成形制类似而名称各异的不同器物。从这个角度来看,其说也是有道理的。例如,“钲”在青铜器铭文中又自名“钲铖”,这个名称有可能是从其功用的角度而产生的异名,言其主要用于军旅征伐(城邑)之事;“钲”在先秦传世典籍(如《国语·晋语五》《国语·吴语》等)中又名“丁宁”(韦昭注:“丁宁,谓钲也。”)[16](P379、550),则是从模拟其所发声音的角度而产生的异名,“丁”“宁”即敲击其正鼓和侧鼓时所发的两个音。 根据以上那些有自名的青铜铎,学者们对其他没有铭文的类似形制的青铜铎也做过不少研究。虽然学界对于句鑃、镯、钲、铙、铎等乐器的区分判定尚存在不少分歧(4)如李纯一:《无者俞器为钲说》,《考古》1986年第4期;曹淑琴:《先秦铜铎及其相关问题》,《文物》1991年第3期;张小帆:《湖北襄阳沈岗出土“句鑃”辨疑——兼谈古代南方青铜乐器的定名》,《东南文化》2014年第3期;马国伟:《句鑃与铙、铎、钲》,《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等。,但对于那些有自名的青铜铎向无争议。这些有自名的青铜铎,有的腔体内有青铜舌,如上引“□外卒铎”,“以椭环为舌”[17](P76),“体内有椭环状铜舌”[18](P99)。若是按照古人的说法,此种青铜铎当可称为是“金口金舌”的“金铎”了。其余几件有自名的青铜铎,腔体内未见有舌,如果有舌究竟是金是木,现已无可考。至于有自名的青铜句鑃,作为敲击发声的编列乐器,形体修长,腔体内应该是没有舌的。

同时,现代考古发现也为我们提供了“金口木舌”之铎的实物材料。1996年8月—1998年4月发掘的浙江绍兴印山大墓,出土的遗物中就有一件木舌铜铎(图五)。

图5 印山大墓出土的木舌铜铎(M1:02)照片及绘图(侧视、俯视)

考古工作者介绍说: “铜铎 1件(M1:02)。出土于墓坑内的青膏泥中。器物保存完好,摇动木舌仍可发出清脆悦耳的撞击声音。铎体呈合瓦形,钲体短阔,口略凹弧,顶部有方銎,中空以纳木柄。木柄截面为长方形, 一端稍粗套入方銎,銎外木柄上有一小圆孔,内插竹销用以固定。铎腔内有一凹形卡口,上有小孔插竹销,以承圆柱形木舌。铎的顶部及方銎之外侧均饰以小圆点为地的卷云纹。木柄一侧依稀可见若干文字,文字内容尚待考证。通长23.8厘米,铎高5、宽5.8、厚0.3厘米。”[21]

若按照古人的说法,此物就应当是“金口木舌”的“木铎”了。然而,根据先秦青铜器的命名原则,我们怀疑此类所谓“金口木舌”之铎,即使其腔体中的“舌”确实是用木制作,古人恐怕也不会将其称作“木铎”的。可以与此作类比者,是先秦时期青铜器铭文中所见的赏赐物“金车”(如《集成》2841毛公鼎、《集成》4318三年师兑簋、《集成》4343牧簋等)。先秦时期的古人非常看重青铜,将其称作“金”。先秦时期的马车绝大多数构件为木质,只是由于车上有极少部分构件为铜质或有铜饰,遂称之为“金车”。《周礼·春官宗伯·巾车》所谓“王之五路”即有“金路”,郑玄注云:“金路,以金饰诸末。”[20](P823)考古出土的实物中也确实发现了不少铜质车构件,让今人可以直观地看到所谓“金车”的面貌。马车上的青铜部件即使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当时的古人也为了显示此种马车之华贵精美而将其称作“金车”。而我们回过头来看上面印山大墓出土的“木舌”铜铎,其主体部分都是用青铜制作的。如果说仅仅是因为这种铜铎的舌和柄是木质的,古人就把这种器物称作“木铎”,对比先秦时期不过是装饰有少部分青铜构件的马车就称为“金车”来说,未免显得不可思议。

再者,印山大墓的发掘者在发掘简报中将出土的“木舌”铜铎称为“铜铎”而非“木铎”,也表明了这个问题,即对于较为看重青铜的古人来说,将“木舌”青铜铎称作“木铎”几乎是不可能的。当时的青铜铎即便是含有“木舌”且装有木柄,由于铎的主体部分是用青铜制作的,青铜部件占居大部分,古人在命名此种器物时也不可能舍大而取小将其称作“木铎”的,而应该称为“金铎”才是。

综上可见,结合考古出土的东周青铜铎之形制,古人注解《论语·八佾》篇时将其中的“木铎”解释为“金口木舌”之物似不可信。

三、《论语·八佾》篇“木铎”形制辨析

或许是由于以上所说的原因,有学者已经对《论语·八佾》篇此处的“木铎”提出新的解释。如蒋沛昌先生指出:“木铎:古注:以木为舌的大铜铃。也可能是将木头内部掏空制成的木梆。”[21](P46)黄怀信先生以为:“‘木铎’,徇行时手中所持,用以宣教的梆子。”[22](P68)据上所说,将“木铎”解释为“木梆子”显然要优于旧注以“木铎”为“金口木舌”之器物。

考诸家对《周易·系辞下》“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一句中“柝”字的注解,皆将其释作木梆之属。先秦典籍中,“柝”字用作此义项者极为常见。如《周礼·天官冢宰·宫正》:“夕击柝而比之。”《左传》哀公七年:“鲁击柝闻于邾。”《孟子·万章下》:“抱关击柝。”《荀子·荣辱》:“抱关击柝,而不自以为寡。”杨倞注:“抱关,门卒也。击柝,击木所以警夜者。”

先秦两汉典籍中“木铎”极为常见,如: 《左传》襄公十四年:“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 《礼记·檀弓下》:“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 《礼记·月令》:“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礼记·明堂位》:“振木铎于朝,天子之政也。”郑玄注:“天子将发号令,必以木铎警众。” 《周礼·天官冢宰·小宰》:“正岁,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灋(法)者,国有常刑。’” 《周礼·天官冢宰·宫正》:“春秋,以木铎修火禁。” 《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灋(法)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灋(法)者,国有常刑。’” 《周礼·地官司徒·乡师》:“凡四时之征令有常者,以木铎徇于市朝。” 《周礼·秋官司寇·小司寇》:“正岁,帅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灋(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士,乃宣布于四方,宪刑禁。” 《周礼·秋官司寇·士师》:“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灋(法),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皆以木铎徇之于朝,书而县(悬)于门闾。” 《周礼·秋官司寇·司烜氏》:“中(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 《汉书·食货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其中的“木铎”皆当读为“木柝”,指用于民事的木梆而言。以上所引诸文例,可见“木铎(柝)”在当时民事上使用之广泛。而《左传》《礼记》《周礼》等典籍中单言“铎”“金铎”或与“镯、铙”等字并列的“铎”字,才应当是指用于军旅的青铜铎。

前人在注释《论语·八佾》篇中的“木铎”时,或当是拘泥于“铎”字从“金”则必是金属制器物的偏见,因而将“木铎”理解为“金口木舌”之物。实则先秦古籍中的“木铎”皆当读为“木柝”,都应该是指木梆而言。先秦时期宣布政令要用响器,若将这些响器都制作成青铜质的“金铎”,恐无此必要(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在物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用“金铎”来宣布政令的可能,因其坚固耐用,音调较高);而用木材制作成“柝”,不惟可以就地取材,而且简单易成,只需将一段木头凿挖成中空即可,自然应当较金属质地的“铎”使用更为普遍。故在《论语·八佾》篇中,仪封人用当时人极为常见的“木铎(柝)”来喻指周游列国四处布道的孔子,就是很自然之事了。同时,《周礼·地官司徒》有“封人”职官,仪封人作为仪地的封人,很可能平时也经常用到“木铎(柝)”这种器物,故以此来比喻孔子。

孔子生活的时代,铎应该是极为常见的器物。如《左传》哀公三年记载:“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踰公宫,桓、僖灾……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杜预注曰:“司铎,宫名。”章炳麟《春秋左传读》则以司铎为官署名,其说云:“司铎,盖官署之在宫城中者也。《礼记·檀弓》云:‘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自寝门至于库门。’是则宰夫当有休沐之处,谓之司铎。在宫城中者,犹《考工记》所云‘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及后世之郎署也。其地宜在公宫之西,故火踰公宫而东,桓、僖灾也。周制,右社稷,左宗庙,故知桓、僖庙在东也……又案:昭十三年有‘司铎射’,注云:‘鲁大夫。’盖宰夫之官,以官为氏者。”[25](P715)两相比较,可见章炳麟以司铎为官署(官职)名之说更有理据。章炳麟推测司铎属于宰夫之属,似有可能,则其所司之铎自当是“木铎(柝)”,即木梆子。由此则史料,亦可见木铎在当时行用之广,以至于鲁国在国君宫殿附近要设置专门的官署机构“司铎”负责管理。仪封人以当时人极为熟悉的“木铎(柝)”譬喻孔子,其语言背景犹依稀可见。

“木铎(柝)”本来是先秦时期的政府在宣布政令、施行教化时常用的一种发声工具。经过仪封人用来喻指孔子,随着儒家文化的传播,“木铎(柝)”后来逐渐衍生出宣扬教化、推广教育等涵义,成为文教事业的象征物。但由于字形写作“铎”,后世注解者囿于字形,而不顾前面的修饰限定词“木”,未究其源,从而产生了将“木铎”训释为“金口木舌”的金属响器这种不准确的说法。

余论

既有以上认识,再回过头来考察古人使用“木铎(柝)”和“金铎”的情形,还可以从中得出一些其他的认识。

首先,“木铎(柝)”相对于“金铎”来说,除了取材方便、制作简易、造价低廉外,两者的使用范围也有所不同。“金铎”主要用于军事上传达军令,求其坚固耐用。假如用“木铎(柝)”来传达军令,万一“木铎(柝)”被敲坏,致使军令无法及时传达,那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绝对是要命的大事;而“木铎(柝)”多在民政事务中使用,敲坏了不妨再优哉游哉地换一个,不要求其非常坚固。后世诗文中所谓的“金柝”,其实就相当于先秦时期军事上传令的“金铎”。如《文选·颜延年〈阳给事诔(并序)〉》:“金柝夜击,和门昼扃。”南北朝时期的乐府诗《木兰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其中的“金柝(铎)”,白天行军打仗可以用于传达号令,晚上可以用来打更。又有所谓的“刁斗”(古人或将“金柝”解释为“刁斗”,见下文所引;此名称当相对后起),除了兼有传达军令和打更之用外,还可以用来做饭,可谓一物三用。

其次,古代民间之所以要广泛使用“木铎(柝)”,除了“金铎”造价相对昂贵之外,大概还与“木铎(柝)”多用于夜晚打更不无关系。从现代科学原理上说,“金铎”作为金属制品,其音调(声音的频率)相对于“木铎(柝)”来说较高。如果将“金铎”用于夜晚打更,音调(声音的频率)太高的话,敲击的声音对于夜晚休息者来说就成了噪音,容易吵得人睡不着觉;而使用“木铎(柝)”就不会造成这个问题。如《文选·颜延年〈阳给事诔(并序)〉》“金柝夜击,和门昼扃”,李善注曰:“金,谓刁斗也。卫宏《汉旧仪》曰:‘昼漏尽,夜漏起,城门击刁斗,周庐击木柝。’”[26](P1059)李善注语似是将“金柝”分开看作二物,恐不确,“金柝”应当就是源自古代的“金铎”。《汉旧仪》所谓的“周庐”,是古代皇宫周围所设的警卫庐舍。由“周庐击木柝”可知,即使到了汉代,皇宫周围打更依然是用“木柝”。这当然不是说皇宫中用不起金属制作的“金柝(铎)”,而当是出于“木柝”敲击的声音不容易惊扰夜晚休息之人的考虑。

据以上所论可知,北京师范大学与曲阜师范大学的校徽,其核心图案宣称是“木铎”,而实际上却是青铜钟的图案,从根本上说其实是不对的,那种图案应该称为“金铎”才是。

综合以上所述,将本文的主要观点总结如下:

《论语·八佾》篇仪封人所谓的“木铎”,前人注解多据郑玄注《周官·小宰》时所说的“木铎,木舌也”之语并加以发挥,以为“木铎”是“金口木舌”之物,即认为“木铎”的腔体是青铜制作,而其中的舌棰为木制。结合考古出土的东周青铜铎实物,包括考古发现的“金口木舌”之“铎”,以及古代青铜器的命名原则,可知此说似不确。因为只要铎体是青铜制作,即使其中的舌棰为木制,这样的铎似也不当称为“木铎”,而应当称为“金铎”或“铎”。据唐兰先生的说法:“(铎)盖初为木制,如椌柷之类,后乃易以金,昔人谓木铎为金口木舌,乃附会之词耳。”我们推测认为,青铜时代的青铜铎当是仿早先的木柝铸造的,“铎”与“柝”二字从文字学角度来看存在同源通假关系。《论语·八佾》篇以及其他古代典籍中“木铎”的“铎”皆当读为“柝”,“木柝”在古代典籍中皆是指木梆子,其全体都是木制的,使用时是敲击发声,且主要用于民事上宣布政令、禁令等信息;所谓的“金铎”才是指青铜铎,主要用于军事上传达号令;其发声的腔体是青铜铸造的,青铜腔体内或有舌或无舌;无舌者使用时与木柝一样,是敲击发声,有舌者摇晃发声。青铜铎腔体内有舌者,又可分为“金舌”与“木舌”两种。而无论其青铜腔体内装置的是“金舌”还是“木舌”,由于其青铜腔体占据主体,即使其中是“木舌”,这种“铎”恐怕也不当称为“木铎”。“木铎”一词,“木”作为“铎”的修饰限定词,本身就表明这种铎当是木质的。

中古文献中的“金柝”,当是源自先秦两汉时期的“金铎”,但在具体形制上已有很大变化,可以指用于白天行军做饭或传达军事号令、夜间打更报时的刁斗,此词汇的演变过程亦可作为上述说法之佐证。

(附记:初稿承蒙周波、刘刚、傅修才、黄圣松等诸位先生指教,有所增订,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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