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厄”论高标史册的牛弘

2021-08-30 00:11王海雄
博览群书 2021年8期
关键词:隋文帝典籍评价

王海雄

牛弘(544—610),字里仁,安定鹑觚(今甘肃灵台)人,隋代名臣,历仕周、隋,在隋代先后任秘书监、礼部尚书、太常卿、吏部尚书、右光禄大夫等职。牛弘在隋朝的礼制建设和官吏选举等方面都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尤其是他倡言献书及典籍遭遇“五厄”之论更是高标史册,应该说,牛弘是一个有突出贡献的历史人物。本文就牛弘的礼制建设、倡言献书与身后评价三个问题展开论析。

牛弘与隋代礼制建设

(一)领导隋朝的礼制建设

吉、凶、军、宾、嘉五礼,是古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系政权运行、指导士大夫乃至百姓生活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历代统治者都极为重视五礼的制定,尤其是新朝建立时,五礼制定更是国家的头等大事。隋初,“高祖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隋书·礼仪志一》),即牛弘、辛彦之等人在梁朝和北齐礼制基础上,修定了隋代五礼。显然,这次国家大典的修定,牛弘是核心领导者。为此,牛弘还撰写《仪礼》一百卷,他以北齐礼制为主体,辅以梁代礼制。

具体来说,比如隋代宣明政教的最隆重场所“明堂”,就是开皇三年由“礼部尚书牛弘、国子祭酒辛彦之”(按:《隋书·礼仪志一》作“十三年”,误,当为“三年”)等论定建制,由将作大匠宇文恺建造模型,最后确定的。隋文帝开皇十四年封禅泰山,其封禅礼也是由牛弘、辛彦之、许善心、姚察、虞世基等共同确定。史志目录著录有牛弘《明堂议》一卷、《封禅礼》(卷数不详),显然是牛弘撰写的论礼依据。

大业元年(605),隋炀帝“诏令尚书令楚公杨素、吏部尚书奇章公牛弘、工部尚书安平公宇文恺、内史侍郎虞世基、礼部侍郎许善心、太府少卿何稠、朝请郎阎毗等”(《隋书·礼仪志五》),改革车辇制度。同年,隋炀帝还诏令“吏部尚书牛弘、工部尚书宇文恺、兼内史侍郎虞世基、给事郎许善心、仪曹郎袁朗等,宪章古制,创造衣冠”(《隋书·礼仪志五》),即命令牛弘等人改革服饰制度。

(二)主持隋朝的乐制改革

开皇二年(582),颜之推说隋初的宫廷雅乐“并用胡声”,故建议改革乐制。于是,隋文帝诏令“太常卿牛弘、国子祭酒辛彦之、国子博士何妥等议正乐”。可是,牛弘等人一年多都没能拿出方案来,所以隋文帝大怒,说:“我受天命七年,乐府猶歌前代功德邪?”(《隋书·音乐志中》)尽管隋文帝发怒,但开皇二年的乐制改革并未完成。

开皇九年,隋灭陈,统一全国,获得了南朝宋、齐以来的雅乐系统。相对于北朝而言,南朝雅乐多有不同,所以,隋朝建立“清商署”以统理南朝乐系。借此机会,牛弘建言彻底制礼作乐。“于是牛弘及秘书丞姚察、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仪同三司刘臻、通直郎虞世基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最后参照隋文帝意见,“雅乐唯奏黄钟一宫,郊庙享用一调,迎气用五调。”也就是说,由于人才缺乏,旧乐难以系统恢复,隋朝宫廷雅乐仅仅完成了郊庙和迎节气的音乐部署,“其余乐律,皆不复通”(《隋书·音乐志下》)。

其实,乐制与历法一样,都是建立在坚实的科学研究之上的。牛弘虽然主持工作,“总知乐事”,但因“不能精知音律”,使他不能拍板定案,以致纷争不决,乐制建设也不够完整、彻底。如对于音律(律吕)问题,牛弘总领其事,但他不精音律,只能是“博征学者,序论其法,又未能决”(《隋书·律历志上》),最后,在开皇九年借灭陈之机,才得以参照南朝律度,做出黄钟之管(黄钟管的长度为十二律之基准,以下各律吕均按三分损益法推算出来),进而确定音准。延宕至开皇十四年,乐制终于确定,曲词也随即写定,牛弘还是雅乐歌词的主要作者。另外,牛弘还修订了“皇后房内之乐”。

(三)参与制定隋朝的刑律

刑法是历代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因此,各代都有自己的刑法。隋初开皇元年,隋文帝命令尚书左仆射高熲、上柱国郑译、杨素等制定了新的刑律,主要是借鉴北齐律损益而定。虽然高熲等也在删减繁文苛法,去除鞭刑、枭首、车裂等酷刑,但还是条令繁多,不仅不便操作,而且也致使案件累积,经久不决。因此,开皇三年,隋文帝又命令“苏威、牛弘等,更定新律,除死罪81条,流罪154条,徒杖等千余条,定留唯五百条,凡十二卷”。显然,这次新律废除高熲律达1200余条,只保留500余条,可见删繁就简的力度之大,但实用性却明显增加了,“自是刑网简要,疏而不失”(《隋书·刑法志》)。与牛弘一起负责删定刑律的苏威,是继高熲之后的又一位隋朝宰相,位高权重,相比而言,作为秘书监(或者礼部尚书)的牛弘位望不及,但也许正因此,删定刑律的具体操作事宜很可能就出于牛弘之手,苏威可能只是确定原则和大纲,删定细节、起草文案之人应是牛弘。如此,则开皇三年的《隋律》十二卷,应更多出自牛弘之手。

牛弘建言献书对文化传承的贡献

牛弘的《请开献书之路表》今完整保存在《隋书·牛弘传》中,这是一篇产生了深远影响文章,其文化功绩,值得充分肯定。

(一)上承班固《汉书·艺文志》,从理论上梳理了秦汉至隋之间典籍的命运,即“五厄”之论

牛弘论典籍“五厄”的内容是:一、秦始皇下令焚毁了自孔子以来积累的典籍;二、西汉末年长安战火焚毁了刘向、刘歆父子校理的国家图籍;三、东汉末年董卓焚烧长安,也烧掉了兰台、石室、鸿都、东观等处藏书;四、永嘉丧乱尽毁荀勖等人经营的国家图书;五、江陵之变萧绎焚毁了梁朝积累五十余年的公私图籍。应该说牛弘的列举,典型地概括了秦、隋之间典籍的重大灾难,从书籍发展史的角度来说,正是填补了班固之后这方面论述的空白,此后,《隋书·经籍志》和新、旧《唐志》等继承了这一传统,典籍流传的命运清晰可观,而一些个人著述,如封演、洪迈、周密、胡应麟等人对此问题亦进行了深入论述(参陈登原《古今典籍聚散考》“卷首”之第二章“古人记书籍聚散者”,上海书店1983年影印本),中国典籍命运的论述始得完整而明晰。

(二)牛弘扼要概括出了造成典籍灾难的最重要原因——兵燹

五次典籍灾难,无一不是因兵燹引起,这令人触目惊心,也说明社会的战乱是典籍焚毁的罪魁祸首;而牛弘只不过是列举了其中破坏严重的事件,一些规模较小的尚不计算在内。文化的火种就是在这样纠集、焚毁、再纠集、再焚毁的循环中艰难前行。应该说牛弘这种朴素的概括,对任何一位有责任心的读者都具有深刻的警示作用,这比起后来史志序言客观冷静的叙述,更能震撼人心,所以,其作用更明显。

(三)牛弘此表对于典籍流传、对于文化统一和走向盛唐,都有积极意义

牛弘表奏,“上纳之,于是下诏,献书一卷,赍缣一匹。一二年间,篇籍稍备”(《隋书·牛弘传》),可见,牛弘的建议是被隋文帝采纳并发挥了作用。牛弘倡言献书之前,隋朝廷的图书除了北周从萧绎江陵灰烬之余得到的四千余卷图书外,就是平定东魏所获得的,这也只是“所益旧书,五千而已”(《隋书·牛弘传》),至于平陈所得图书可能几近于无,因为南朝图书基本让萧绎焚毁完毕;陈朝政权仅二十余年,不可能鸠聚大量图书。面对这种文化残破的现实,牛弘倡言献书无疑是统一和繁荣文化的重要举措,它与统一乐制、刑法、律历等措施一样意义深远。我们甚至可以说,牛弘的倡言献书,是顺应了南北文化融合的潮流,代表了整理南北文献的呼声,隋文帝采纳牛弘的建议,也就意味着关陇集团成了南北文化融合的推动者,这与后来李渊、李世民父子下令修撰南北朝诸史,以及魏征“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斌斌,尽善尽美矣”(《隋书·文学传序》)的观点前后呼应,正是有识之士在文化上探索着走向盛唐的生动写照。

牛弘的身后评价

按常理,评价牛弘这样一位勤谨的重臣,应该不会有多少异议,但是,张溥在《牛奇章集题辞》中发表的文字,内容与《隋书·牛弘传》史臣评论有很大差别,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辨析。

《隋书·牛弘传》史臣曰:

牛弘笃好坟籍,学优而仕,有淡雅之风,怀旷远之度,采百王之损益,成一代之典章,汉之叔孙,不能尚也。绸缪省闼三十余年,夷险不渝,始终无际,虽开物成务非其所长,然澄之不清,混之不浊,可谓大雅君子矣。

这个评价要点有:1.牛弘学优而仕,坚持原则,夷险不渝,是大雅君子;2.牛弘成一代之典章,功在国家;3. 牛弘开物成务不足,即练达行政的能力不够。显然,这是个基本肯定的评价,所谓“开物成务”不足,史臣也是以包容的态度写出,言下之意,这不妨碍对牛弘的肯定评价。

张溥《牛奇章集题辞》云:

隋杨二帝,猜忌好杀,勋伐旧臣,动遭诛废。独牛里仁始终恩任,悔吝不及,赐诗赞扬,内帐饮食,礼爱尤殊。窃怪彼挟持何术,能当人主?生平文字,议礼居优,史臣遂谓其损益典章,汉叔孙通无以尚。然叔孙希世度务,委蛇儒宗,里仁得无有其遗意邪?非独于明堂郊庙能也,南北用兵,典籍沦丧,里仁详陈五厄,请开购赏,篇章稍备,其有功艺文,岂让王俭七志、阮孝绪七录哉。文皇锐精作乐,何栖凤规时献议,里仁学疏量寛,依违其间,无所驳正,无咎无誉,其在坤之四爻乎?张苍寿考,公孙晩贵,里仁似之,此杨素所谓愚不可及也。

张溥评价的要点有:1.牛弘虚与委蛇,与时推迁,依违其间,才博得隋文帝、炀帝的尊宠;2.牛弘著述的主要贡献仅在礼制上,即“生平文字,议礼居优”;3.牛弘倡言献书,有功于艺文。张溥的态度是贬词多,褒赞少;其贬词,主要在牛弘虚与委蛇的行政作风上,在古代,这是一个很有否定力度的判词;另外,“生平文字,议礼居优”也包含着一定的否定含义,言下之意,牛弘议礼之外的文字价值不大。张溥还举了汉代叔孙通这个善于迎逢人主、从而博得高位的例子,说牛弘就是叔孙通一类的人,又举牛弘同时代的敢于发表自己见解的何妥(字栖凤)来反衬,贬讽的态度十分明显。显然,两种评价反差很大。为什么会如此?对此,我们先分析这两种评价的前提,然后再就事论事讨论。

唐初诸史在评价南北朝人物时有一个基本倾向,就是对于关陇集团人物的普遍维护。因为修史诸人,包括下令修史的唐太宗,大多是关陇集团的嫡传,尤其是令狐德棻的《周书》,将北周政权看作是唐政权的正统源头,就是一个典型;因此,对于那些历仕二主甚至三主的关陇人物,唐初史臣多不置可否,而对南朝时期的类似人物则批评较多。这个倾向,应该是魏征等人评价牛弘的基本前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魏征等人就会因此而对牛弘曲意维护。而张溥生活的晚明时期则朝纲不振,阉竖横行,为此,张溥组织复社,抨击时政,崇尚气节,欲以此敦励天下,校正士风,所以,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张溥会比唐初的魏征等人更看重个人名节,更在乎君臣伦理,更提倡直言进谏;因此,他对很少直谏的牛弘发出颇多贬词。可以说,张溥对牛弘的评价有其现实针对性。

今天来看,古代文臣对于牛弘的评价,其中值得采纳的,主要还是他们对牛弘在制度文化建设上的肯定上,这点是毋庸置疑的。牛弘倡言献书,编纂书目,有功于文化传扬,“五厄”之论更是“在历史上有权威”(陈登原《古今典籍聚散考》之“卷首”);损益礼制,参定刑律,改定乐律,完善国家制度,“成一代之典章”,为开皇之治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些都功在国家,前人论述已多,不赘。魏征等人与张溥意见歧异的焦点,就是对于牛弘从政作风的评价,魏征等人评价为“夷险不渝”,张溥则认为是虚与委蛇。该如何看待?以现存资料而论,似乎都略有佐证,但仍显得十分贫乏。比如关于“夷险不渝”,《隋书》本传载,牛弘在任吏部尚书时,对于有争议的人物吏部侍郎高孝基“推心委任”,从而形成“隋之选举,于斯为盛”的局面,这说明牛弘没有随波逐流、与时推迁。还有,本传载牛弘论六十律之不可行,认为六十律之法失传久已,现行者“与理未通”,应当改正,也说明牛弘并没有完全迎合隋文帝的意旨行事。

张溥所言之虚与委蛇,主要是以何妥作为参照来说。何妥《隋书》卷七十五《儒林》有传,从传文看,何妥是一个博学的儒者,“性劲急,有口才,好是非人物”,敢于直谏,排诋重臣苏威尤力,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文臣。不过他也因此而为朝臣所忌,他的建议能够被采纳的也就很少了。比起何妥,牛弘在直谏上显然不及,但是,退一步想,如果牛弘真像何妥那样直言敢谏,那么在隋政权的建设中,他能否发挥更大的作用就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了。况且,牛弘一生“讷于言”,这与何妥的“有口才”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这个角度看,張溥以何妥为对照评价牛弘,是太在乎君臣气节,而没有从“将以有为也”的长远的角度思考问题,值得商榷;张溥本人的人生遭际也恰恰印证了他这种思考所带来的遗憾。

不过,炀帝时期的牛弘虽然受到恩遇,却不见有上奏、进谏和谋划,这难脱责难。分析其原因,可能一方面与炀帝好大喜功、刚愎自用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牛弘的职位有关,因为炀帝时牛弘担任的只是位处尊荣的右光禄大夫等职,而且此时他可能也趋于圆滑、世故,所以,包括对炀帝下江南这样的奢侈之举也不见有任何谏阻,反而是从幸江都以至病故于江都,对此,张溥的责难是合理的。

张溥还有一个评语,说牛弘“学疏量宽”,这应该是猜测得出的结论,因为从现存资料看,说牛弘的学问粗疏,似乎依据不多,即使像何妥这样被列入儒林传的人物,要说他与牛弘学问谁更精博,也非易事;何妥擅长经学、乐律,牛弘擅长史学、礼学、刑律。张溥评牛弘“生平文字,议礼居优”,虽语含贬义,但也指出了基本事实。说牛弘“量宽”,显然是从魏征等人“怀旷远之度”的评语脱胎而来,不过张溥显然隐含贬义。我们以为,牛弘的“量宽”似不应该作为贬讽的依据,尽管现在我们很难找到牛弘“量宽”的具体事例,可从他恩遇三十年,而不见与君主、宰辅、同僚之间有何抵牾的记载推断,当应属事实。而且,同是参与帷幄三十年的老臣苏威,位居宰辅,“好同恶异”,牛弘作为下属、合作者,能配合工作,一起删定刑律、礼制,促成了开皇之治,这说明牛弘这样的行政作风在当时是需要的;史臣批评苏威“疾风劲草,未见其人”,即对其人臣气节给予了否定,而这与对牛弘的评价是判然区别的,这也说明牛弘的“量宽”不是简单的依违,而是符合当时的行政需要,至少在隋文帝时期是如此。

总之,我们以为,牛弘是关陇集团的骨干分子,是一位勤谨的重臣,其为政基本符合刚柔相济的道理,也基本适合君臣之间的特殊关系和当时的时代需要;他在隋朝的制度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文化典籍的保存和开皇之治的形成,乃至文化统一和走向盛唐,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书法专业教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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