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
【摘 要】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后,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从职责权限、机构建设、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部署,基本完成纪检监察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形”已具备,但“神”尚未形成,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尚待优化,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尚存的问题需要结合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实际情况,进一步摸底调研,深入梳理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履职担当,立足职能定位,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落实监督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Abstract】After the reform and deployment of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of the national enterprises,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of the national enterprises are deployed from the aspects of responsibility and authority, institution construction, system and mechanism, and the adjustment and staffing of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are basically completed. However,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have formed the "shape", but the "spirit" has not yet formed,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need to be optimized, the supervision function has not been fully played, and the business capacity and level need to be further improved. These remaining issues need to be further investigated and analyzed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of enterprise discipline inspection organization. Enterprises should adhere to the problem oriented, suit the remedy to the case, optimize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strengthen the responsibility of performing their duties, adhere to the function orientation, improve the ability of performing their duties, continuously promote the reform to the grassroots,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improve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and strengthen self construction, so as to build a high-quality professional team of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cadres, and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work.
【關键词】纪检监察; 体制改革 ;中央企业 ;队伍建设
【Keywords】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reform; national enterprises; tea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9-0152-03
1 引言
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派驻改革动员部署会后,中央企业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按照改革要求调整了纪检监察机构,从纪委职责权限、机构建设、制度机制等方面,对系统改革作出部署,基本完成纪检监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但由于中央企业管理关系、历史沿革较为复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不断深化,尤其是组织队伍建设还有短板,向基层延伸不够,主要体现在纪委书记兼职较多、部分纪检机构尚不独立、人员力量薄弱、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按照做强集团、做实二级、穿透基层、做到监督执纪全覆盖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
2 改革后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企业能够准确把握并认真执行改革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系统纪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权限,强化系统企业纪检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机制。
2.1 调整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改革部署要求,中央企业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机构调整、人员配置和职能调整,推进机构名称变更、制定改革方案、确定机构编制、调整内部机构职能设定等工作。总部及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架构基本建成,监察部门更名为纪委办公室,人员划转到位。
2.2 明确职责权限
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认真执行综合工作、专项工作定期报告和重大情况、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同时强化对下级纪委领导,加强对系统单位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做实二级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部门正职提名考察相关工作。
2.3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对照改革任务,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要求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各环节工作程序。加强与同级党委(党组)沟通协调,统筹协助与监督两项职责关系,健全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党员处分决定协调等机制,逐步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 改革后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架子基本已经搭建完成,但尚处在初步阶段,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需要在“神”的重铸上下很大功夫,主要体现在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纪检人员能力和水平等方面。
3.1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尚待优化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尚待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二级企业纪委书记兼职较多。重生产经营轻党建的现象一定程度的存在,一人兼任多家二级企业纪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在单位内兼职工会主席、行政副职等情况较多,部分纪委书记分管或协管党群、党建工作,甚至分管或协管与监督职责有冲突的业务工作,集“裁判员”“运动员”于一身,影响或弱化了分管领域的监督效果。另一方面是紀检机构设置尚不合理。机构编制少、人员配备不齐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二级、三级企业纪委办公室大部分与党群工作部门合署办公,同一部门既负责党建业务工作,又负责监督工作,头绪繁多,影响监督主责主业履行。专职纪检力量配备不足,尤其在基层企业纪检部门力量缺乏尤为突出,部分企业无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在与综合管理部门合署的企业中,多数纪检工作人员同时承担其他工作,没有做到专责专干。
3.2 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履行监督职责方面,对政治监督内涵和规律的把握还不够精准,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方法尚在探索实践中。日常监督中,精准把握“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的能力还有欠缺,“不敢用、不会用”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方面,部分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还有欠缺,纪委对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把握不准,落实“监督的再监督”要求不到位,存在协助变主办的情况。由于机构人员等限制,纪检监察机构的问题线索主要来源于信访举报,通过监督检查主动发现的问题线索较少,工作主动性尚有欠缺。
3.3 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主动发现问题能力还不强,部分二级企业甚至存在“零线索、零执纪、零问责”现象;有的对信访反映问题研判不够,造成线索流失;有的线索处置不当,对反映明确具体且性质较为严重的问题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有的初核不深,工作方式过于单一,仅靠与被反映人谈话了解即作了结处理。这与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有一定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学历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等与监督工作尚未完全契合匹配。部分纪检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党中央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决策部署的认识不到位,惯性思维仍未从根本上转变。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依法行使监察权方面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与地方纪委监委协同办案机制还需深化。另外,执纪问责需要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
4 加强央企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优化组织架构,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强化履职担当,推动落实监督责任;立足职能定位,推动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加强自身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4.1 优化组织架构,持续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
破解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必须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党中央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1]。要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确保各项改革要求逐一落地落实,在对照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优化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按照做强集团、做实二级、穿透基层、做到监督执纪全覆盖要求,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要立足企业实际,对系统企业纪委书记配备、纪检部门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梳理,根据调研摸底情况,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从严把握专职纪委书记配备和独立纪检巡视机构设置,避免改革后机构人员工作量不饱满,甚至无事可做,确保改革效果。要结合各二级、三级等各层级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综合考虑企业规模和类型、职工和党员人数、基层企业数量、领域廉洁风险、管理和监督难度等因素,不简单设线,从集团层面研究把关,把需要独立配备机构人员的,直接明确到具体企业。要综合考虑,与其他业务条线保持平衡,可以在大的原则上进行设线,例如,比照专职党委副书记配备,设立专职纪委书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企业本部其他部门保持总体平衡。通过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制定下发指导意见,以顶层设计助推组织建设,持续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促落地见效。
4.2 强化履职担当,持续推动落实监督责任
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同级党委(党组)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督促同级党委(党组)坚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全会、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年工作的研究部署。督促同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同级监督,切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对同级党委(党组)集团和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情况作出“画像”评价,并对企业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实日常监督,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前移监督关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升监督效能。聚焦突出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严”的主基调,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涉法党员的党纪政务处分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既强化纪律规矩约束,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
4.3 立足职责定位,持续推动健全制度机制
要在深化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上下更大功夫,各級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纪委“三转”的责任,各级纪委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主责主业之外的工作敢于说“不”、坚决说“不”,着力转彻底、转到位。要对标对表上级要求,立足于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修订完善各层级制度规定,夯实监督执纪基础,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组与分子公司工作联系机制,下级纪委要主动接受上级纪委领导,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委(党组)清理规范党内文件要求,坚持系统观念,落实有用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完善沟通会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构与同级党委(党组)的沟通协调,按要求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重要工作情况。加强统筹,落实属地公司纪委职责,全面建立与地方纪委监委的工作联系。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制度流程,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夯实基础工作质量,提升监督效能。
4.4 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推动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贯彻落实改革要求,以“两为主一报告”为抓手,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要全面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建设,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坚决做到知责、守责、负责、尽责。“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2]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走在前、作表率,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会同组织部门选优配强纪检干部队伍,通过社会招聘、内部选调、应届毕业生招聘等多种渠道,补充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力量。注重在日常调研、专项任务中考察干部,拓宽二级企业纪委书记选拔视野,有序推进交流轮岗,稳妥解决纪委书记兼职多等问题。规范约谈、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分子公司纪委书记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斗争精神不足、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的纪检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完善系统企业重要案件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工作要求和办理程序,明确专岗专职,对系统各单位拟立案和给予处分案件逐件审核把关。依托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师资举办业务培训班,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队伍整体能力。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集体决策,民主集中,通过可量化、操作性强考核评价体系,对二级企业纪委书记进行考核评价,推动横向对标,推动履职尽责。建立完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3],定期排查纪检干部问题线索,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参考文献】
【1】赵乐际.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43568285931940
29&wfr=spider&for=pc,2021-03-16.
【2】田坤.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探析[J].廉政文化研究,2020,11(1):64-71.
【3】王红珠.如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J].党课参考,2020(Z1):24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