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明
如果仅实行“高薪”,而没有竞争性的官员选任制度淘汰滥竽充数者、机会主义者,则完全有可能更加腐败,因为官员薪水多了,权钱交易的要价可能提高。
官员薪酬制度和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属于两项基础性的政府制度,对于政府管理质量和廉政建设结果均有重要影响。多年来,新加坡的国家竞争力和清廉程度在全球都名列前茅。这和它的官员薪酬制度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以6类职业收入为基准
新加坡是只有50多年历史的小微国家,其官员薪酬制度主要经历了4次大的调整。
1982年之前,新加坡官员的薪水并不高。给公务员大幅加薪是从1985年以后才开始的。直到2012年止,新加坡官员工资水平总体一路走高,甚至是世界最高。“高薪养廉”的说法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
参照市场及社会工资水平,确定官员薪酬,是新加坡的一个传统。1994 年,新加坡发布相关白皮书,正式确立了官员薪酬水平与市场和社会薪资水平挂钩的基本制度框架。
在该框架中,选定6类职业,即:银行家、会计师、工程师、律师以及制造企业和跨国公司中的中高层管理者为参照对象。另外,将特级公务员(实际涵盖政务官和事务官)中的初任部长和普通公务员中的超g级公务员的薪酬确定为薪酬体系中的两个基准,分别为MR4和SR9。特级和高级公务员以MR4为基准,普通公务员则以SR9为基准。
这两个基准的薪酬确定,要参照上述6类职业,选取每类中收入最高前4人,共计24人,此24人年薪平均值的三分之二就是MR4。再从这6类职业的所有32岁领薪者中,选取每类职业薪酬水平排第15位的人,共计6人,此6人年薪平均值即为SR9。
但这样的算法没有持续太久。2006年前后,新加坡公务员辞职率持续走高,为了利于政府与市场、社会竞争优秀人才,2007年新加坡官员薪酬制度再次进行调整,修改了基准薪酬的计算方法,即:放弃平均值计算法,而改用选取中位值法。
经调整,全国95%的公务员年工资平均增加3%到5%,而一些工资明显低于私营部门的公务员的年工资增幅达到13%至33%。其中,新加坡总理年薪增长25%,达到310万新元,约合205万美元,是当时美国总统年薪的5倍;部长和高级常任秘书工资增长33%,达到159万新元。
2012年也是另一个重要时间节点。本次调整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上对官员高薪意见的持续积累;二是2011年议会大选中人民行动党的“失利”。大选引发了人民行动党的深刻反思,行动之一就是调整官员薪酬制度。
2012 年,新加坡政府发布《胜任且忠诚的政府的薪酬标准》白皮书,对政务官和高级公务员进行降薪,同时改变了薪酬标准的计算方法。最大变化在于取消将6类职业人员作为比较对象,不考虑职业类别,直接选取薪酬水平最高的1000名新加坡人的年薪中位值,将这一数值的60%确定为MR4。2011年的MR4数值为110万新元,这意味着次年总理年薪降到了220万新元,降幅达到30%。
2012年建立的新的官员薪酬制度一直沿用至今,基准年薪也基本没有变化。
薪酬制定原则:重视人才
由于新加坡是个小微國家,人力资源基数甚小,挑选到国际一流的政治和公共管理人才实属不易。所以新加坡在官员薪酬制度的制定中,始终坚持一大原则:重视人才。
从古到今,这个世界就是大国政治,但新加坡是个例外,原因只能是主观因素或软条件,其中,重视政治和公共管理人才,并以相应的薪酬制度予以支撑,应当是一个主要方面。
新加坡官员薪酬制度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官大于吏。官就是政务官,包括总统、总理、部长等,经由选举产生。这部分官员实属精英,在新加坡也就30来人。吏就是事务官,或官僚阶层、公务员,经由人力资源市场聘用而来。所谓官大于吏,体现在薪酬等级表中,就是政务官的工资一定高于公务员。
另一个特点是奉献精神。根据上述原则,高级官员尤其是政务官理应获得新加坡最高薪酬,但考虑到政务官和高级公务员的奉献精神或为民服务宗旨,其薪酬都打了较大的折扣。以作为高官薪酬基准的初任部长薪酬为例,其水平并不是新加坡收入最高的1000人的中位值,而是打了6折,2012年在全国薪酬水平排名中大约是1400位。
还有一个特点则是实用主义。李光耀本人自称是个实用主义者,实用主义也算是新加坡的国家哲学或立国之本。反映在薪酬等级表中,就是总理是新加坡工资最高的官员,而不是总统。在新加坡政治体制中,总统职位属于国家权力冗余设置,只有当总理出现问题、国家权力真空时,才临时接管国家权力。常态下,总统多属于荣誉职位,政治责任和工作负担并不大,因此,薪酬系数就较低,只是二级高级部长的等级。
仅靠“高薪”不能“养廉”
新加坡官员薪酬制度体现了现代公私分明理念。人们公认新加坡官员的薪酬制度属于真正的裸薪制度,就是除了正式薪酬之外,官员在职时不享有任何额外福利,卸任后也没有领退休金或获其他待遇,适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即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总理的住房和车子都是自己承担费用,出行乘坐商务飞机,机票自己掏钱,连保镖的费用也是总理自己负责。其他官员也一样。新加坡官员的所有公务应酬开支都要列出来,每项账目都明明白白,民众也一清二楚。
严格地说,“高薪”和“养廉”是弱因果关系。新加坡独立建国后,人民行动党第一时间就展开铁腕反腐行动,5到10年后,其反腐败就成功了,廉洁政治的目标已然实现。而新加坡给官员大幅加薪是198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从这两个时间线来看,实现廉洁在前,实行高薪在后。
如果能给官员实行适度的“高薪”,并辅之以竞争性的官员选任制度,则“高薪”和“养廉”的因果关系会增强。如果仅实行“高薪”,而没有竞争性的官员选任制度淘汰滥竽充数者、机会主义者,则完全有可能更加腐败,因为官员薪水多了,权钱交易的要价可能提高。
摘编自《廉政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