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保险琳琅满目

2021-08-25 07:36陈辉
理财·市场版 2021年7期
关键词:持有人预防接种许可

陈辉

新冠疫苗宣传推广期,各类新冠疫苗保险琳琅满目,有必要买吗?其实,消费者更需要的是“疫苗责任强制保险”。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人类经历的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也是全球疫苗产业面临的一次“大考”。 随着疫情在全球蔓延,各国都在加大力度研发新冠疫苗,因为在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只能寄希望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2019-nCoV vaccine)来阻断新冠疫情的蔓延,实现群体免疫(Group Immunity)。

东兴证券发布的报告《新冠疫苗接种进展和竞争格局》显示,中国新冠疫苗接种率有望在2021年年底实现60%,2022年年初实现70%-80%,实现11亿人次接种;全球有望在2023年实现群体免疫。另外,全球已经有9款疫苗上市使用,包括mRNA疫苗(辉瑞&BNT、Moderna)、腺病毒载体疫苗(阿斯利康、强生、Gamaleya、康希诺)、灭活疫苗(中国生物、科兴生物)、重组蛋白疫苗(智飞生物)等,预计陆续将会有更多的疫苗上市。

疫苗作为一种应用于健康人的特殊产品,能保护大众,但是在少数情况下,某些疫苗又会造成危害、酿成悲剧。比如,辉瑞和阿斯利康的新冠疫苗接连爆出副作用,虽然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接种者的疾病与疫苗直接有关,但是疫苗是把双刃剑。针对疫苗的两难困境,通常的做法是借助疫苗保险来平衡多数人的利益和少数人的风险。

疫苗风险

开发一种疫苗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临床试验往往需要上万名受试者,持续3-5年时间,花费大约1.5亿-5亿美元,而且要承受失败的风险。

2018年3月,登革疫苗在菲律宾相继出现了5例接种儿童死亡案例,菲律宾政府紧急叫停疫苗接种,这让原本就饱受争议的登革疫苗又掀起了新一轮风波。

虽然新冠疫苗全球接种数量已超过10亿剂,但我们仍不能放松警惕,因为其面临的风险是未知的。对于疫苗来说,“想要预防的疾病有多严重?引起的副作用可否治疗?”这些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疫苗保险

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安全管理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规定疫苗上市前必须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另外,对于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建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因此,从疫苗保险法律层面来看,包括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和疫苗异常反应补偿保险两部分。

2020年10月,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健委、银保监会发布了《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谓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以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因疫苗质量问题(即疫苗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药品注册标准,影响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的)造成受种者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疫苗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投保对象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获得上市许可后、上市销售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与保险公司依法订立保险合同,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合同订立后,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将保险合同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列出了四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因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委托储存运输的单位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原因导致疫苗出现质量问题的;因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故意实施违法行为,导致疫苗出现质量问题的;预防接种事故等也不在赔偿范围内。

针对第一种不予赔偿的情形,保险公司推出了琳琅满目的“疫苗保险”。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冠疫苗保险的责任范围基本上都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本上都是意外医疗保险,主要保障接种疫苗导致的身故和伤残等严重损害,以及接种疫苗导致的不良反应就医费用。

2021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这款保险能转嫁因接种者个人体质差异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对于新冠疫苗的推广能起到很大的帮助。

但是,我们也发现这些产品从本质上来说没有保障疫苗的安全,消费者真正需要的是疫苗责任强制保险。

疫苗责任强制保险

疫苗的风险是长期的、未知的,这也正是科学家一直在探讨的“疫苗的风险与收益”问题,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却不敢贸然进入这个“长尾风险”领域,这也是我们看到《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没有下文的原因所在。

随着新冠疫苗接种的普及,保险公司虽然推出了各种“疫苗保险”,但都没有涉及疫苗风险本质问题,所以疫苗的风险敞口也会越来越大,保险发挥的作用却越来越小。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疫苗之“殇”,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成了我们无法容忍的悲痛;所以,对待新冠疫苗,保险能否担当历史使命?显然,要尽快推出“疫苗责任强制保险”,还要创新“政府+保险+医疗机构”合作机制。

美国国会于1986年通过《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从每支疫苗的销售收入中,提取0.75美元税费,成立疫苗伤害赔偿信托基金,用来赔偿不良反应伤害,最高赔付可达25万美元。截至2018年7月1日,美国政府已对6085人进行了赔偿,赔偿金高达39亿美元。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加强以及新冠疫苗的大范围接种,已逐渐可以看到战胜疫情的曙光,但不可否認的是,面对疫苗的风险,我们仍不能放松警惕。在胜利的曙光真正到来前,我们需要真正的疫苗保险——“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落地。

陈 辉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央财国际研究院院长。

猜你喜欢
持有人预防接种许可
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对儿童预防接种的影响
土豆片外敷治疗预防接种疫苗后局部反应的观察
Vaccination
入园前的疫苗接种答疑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新增三国入境便利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住房养老等权利
背对背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