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芸芬
选题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敲诈勒索罪
2020年12月底的一个傍晚,在松江区经营烧烤店的小许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他人纠缠,对方屡屡通过微信向自己索要钱款。
据小许回忆,12月13日上午,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自己经营的烧烤店内,发现店内除了烧烤外还售卖拍黄瓜等冷菜。这些冷菜超出了其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范围。因此,执法人员要求小许立即整改,否则将对其进行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离开后,小许发现,早在12月10日,就有一个陌生人申请添加自己为微信好友,小许通过对方的好友申請后才得知,此人居然就是举报者。这名举报者在微信中说,只要小许给他1000元,他就撤销此次举报。
小许当时手头并不宽裕,于是双方协商,用666元摆平此事。小许通过微信转账后,只盼着破财消灾,事情能够就此了结。孰料,数日后,此人又频繁发微信骚扰小许,要求小许继续转888元给自己,否则就继续打电话举报,让市场监管部门第二天再上门来。小许受不了对方无休止的敲诈勒索,这才选择了报警。
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抓捕到案。彭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彭某称,自己和朋友在松江经营一家烧烤店。12月初,他经营的烧烤店因为有超出经营范围的经营情况而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为此,他怀恨在心,便通过外卖软件寻找和他一样违规出售冷菜的烧烤店,想以同样的方式进行举报,以此满足自己的报复心理。
经查,彭某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检察官顾潇燕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店家有违规经营的情况,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能将此举当作牟利的手段。
作为商家,务必依法经营,如果遇到监管部门的警示或惩处,应及时整改,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顾潇燕,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