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课程是育人的载体,课程存在的意义在于育人。课程育人就是解决怎样通过课程实现育人目的的问题。只有弄清课程育人的机制,才能有条不紊地做好每一步转化工作,最终实现育人的目的。
对于课程育人的内涵,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狭义的理解,突出课程的思政育人功能,把课程育人视为德育的途径或手段。另一种是广义的理解,把课程作为育人载体,课程育人就是通过课程实现育人目标。本文在后一种意义上理解课程育人。参照泰勒课程开发的目标模式,课程育人主要通过以下环节完成。
第一,明确培养目标。教育是围绕目的而展开的活动。教育目的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教育目的有不同的层次,首先是面向各级各类教育的总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提出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六个方面下功夫,全面阐释教育目的的具体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各级各类教育共同具有的目的,但每个阶段、每种类型的教育还有不同。体现教育目的的共同要求和各级各类教育特殊性的目标,即是培养目标。新时代义务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一时代新人应该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我们需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明确新时代“三有”时代新人的具体表现,为制定课程核心素养作准备。
第二,制定课程核心素养。核心素养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它可以是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和课程的核心素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学生必须具有的适应终身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它需要通过课程来实现。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是综合的,每门课程在实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上都具有独特的贡献,不同课程的组合共同完成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培养。因此,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必须落实为每门课程的核心素养。课程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各门课程都围绕培养目标,思考在培养“三有”时代新人上能够贡献什么,凝练不同课程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体现课程的独特育人价值和共通性育人要求。
第三,编制课程内容。课程核心素养确定后,就要围绕课程核心素养,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课程内容体系。课程核心素养是学生在一门课程中所要实现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具有基礎性和综合性。因此,课程的选择和组织必须在这两个方面下功夫。就基础性而言,不是简单地给学生基础知识,而是思考什么样的内容是最基础的,能够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强化内容的基础性,要教给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突出思维方法和探究式学习,为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就综合性而言,要突破学科的壁垒,根据学科核心素养,运用大概念、大主题和任务群,整合学科内部知识系统,设计跨学科的主题活动。强化课程内外的联系,加强课程内容、社会生活与学生经验的联系,课程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
第四,开展课程实施。内容是蓝图,实施是关键。要坚持素养导向,从知识本位转向素养本位,从知识教学转向课程育人。教学不是围绕知识的教学,而是围绕课程核心素养,用课程促进核心素养的形成。要基于课程育人的理念,转变课程实施的方式。要体现综合性,推进综合学习,探索大单元教学,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议题式学习。要体现探究性和实践性,引导学生参与学科探究活动,“像学科专家一样思考与行动”,使学生经历建构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创造价值的过程。要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在真实情境中,用中学、做中学、实践中学,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功能,提高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强化自主学习、差异性学习和个别化指导,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促进线下学习与在线教学深度融合,服务于个体化学习。
第五,进行学业质量评价。教育目标是入口,教育评价是出口。课程实施结束后,要对学生课程学习结果进行评价,看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就要根据课程的核心素养和课程内容确立学业质量标准。学业质量标准是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还需要根据学段特征,形成不同学段的学业质量标准,以体现核心素养的连续性和阶段性。要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业质量评价,淡化结果性评价和评价的甄别、筛选功能,注重过程性评价,强化评价的指导和改进功能,促进“教—学—评”的有机衔接,以评促教,以评促学。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积极探索增值性评价,注重提高学生自我评价、自我反思的能力,促进学生在评价中反思、总结,在总结中改进和发展。
总之,课程是育人的重要抓手。课程育人由培养目标开始,细化为课程素养,落实为课程内容,通过课程实施和学业质量评价,一步步将培养目标在课程中落实,达到育人的目的。
编辑 _ 李刚刚
冯建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教材委“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理事长、全国教育基本理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哲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出版《当代主体教育论》《生命与教育》《教育的人学视野》《公民身份认同与学校公民教育》《当代道德教育的人学论域》《回归本真:“教育与人”的哲学探索》等。成果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奖、明远教育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