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兴
清雍正时期,为应对西北征讨准噶尔兵源紧缺问题,于雍正九年发上谕征调八旗家丁,组成“家选兵”入伍赴西北前线,并承诺待大军凯旋即恢复这些家丁出身的“家选兵”人身自由,解除与家主的附庸关系。文章就“家选兵”的征发,在军营中的状况,班师后如何安置等问题追溯。希求理清雍、乾两朝“家选兵”的演变过程。
清朝雍正年间大举用兵西北,先于雍正元年(1723年)至雍正二年(1724年)出兵平定青海地区罗卜藏丹津的叛乱,罗卜藏丹津出逃。准噶尔收留了前去投奔的罗卜藏丹津,雍正五年(1727年)准噶尔汗策妄阿喇布坦亡故,其子噶尔丹策零嗣位,在解送罗卜藏丹津问题上噶尔丹策零出尔反尔,雍正皇帝认为其狡诈,狂悖,不可信赖。于是雍正七年(1729年)发兵两路进剿准噶尔,一路命领侍卫内大臣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出师北路驻扎于阿尔泰;另一路由川陕总督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出师西路驻扎于巴尔库尔。由于两路大军行军道路遥远,物资补给需大量人员转送,且需要在道路要冲分兵驻守,需要征调大量人员从军。为补充兵员,遂于八旗旗人家庭中抽调家丁,加以训练充作兵额。
“家选兵”的来源
清代在平准战争的军事行动中,为了选调足够的兵员前往战场前线,以应对兵力不足,组建了许多不同名号的军队,如“复仇兵”“打牲兵”“鹿角兵”“藤牌兵”等,“家选兵”便是其一。
“家选兵”在《清实录》中的记载共有34条,且均在雍正、乾隆两朝,其余各朝均无涉及,主要记载了“家选兵”行军过程,如何调遣及战后安置措施,并未提及“家选兵”来源。《平定准噶尔方略》《清朝通志》《清文献通考》《世宗宪皇帝上谕八旗》《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中也有少量记载,但大多与《清实录》重复,《清史稿》中没有关于“家选兵”的记载。
雍正七年(1729年),两路大军分别开拔前往西北。由于多种原因,清军短时期内没能平定噶尔丹策零。清准双方在巴尔库尔、阿尔泰一线形成对峙,战事僵持。由于清军在西进过程中沿线布设卡伦,安置弁兵以供哨望敌情,传递军情;在道路要冲,地形平坦,适宜屯田的地方修筑新城屯驻军队并开展屯田事务;再加上军队伤病员,与年老体迈士兵需要轮换,远距离用兵物资转运需大量兵员。这就需要大量从内地调选兵丁以供前线。雍正九年二月(1731年),西路军护理宁远大将军印务纪成斌奏言:
随于木城、噶顺、镜儿泉、察罕哈麻尔、陶赖、搜济一带、各设卡伦,安置弁兵,轮流更换,以资哨望。再查我军十二营盘。自东至西,首尾骤难相应。臣于各标营兵内,除损伤有病之兵,现在调养外,挑得精兵一万一千余名,派出九千名。
从军事主将的上奏来看,西路军的兵力不足问题亟待解决。于是同月雍正皇帝发布上谕,命拣选八旗家人为家选兵赴军营备用。上谕八旗大臣等曰:
满洲防古汉军及包衣佐领下,家人内有汉仗好、行走歴练、能受辛苦,且长于鸟鎗弓箭者,着拣选二千名发往西路军营备用。此挑选时,聴伊等家主及本身情愿入选者。即着赏本主银一百两,伊等凯旋之日,俱准为另户,再每口赏伊本主银一百两。至伊等前往军营一切钱粮、马匹、器械、银两等项,着照马甲之例另行赏给。
这是目前笔者找到的有关明确记载“家选兵”来源的材料。从这则材料中可以看出,“家选兵”出于八旗旗人的家奴,應选条件是熟悉汉仗,能吃苦,且擅于使用鸟枪弓箭者。听凭家主及本人自愿,入选后会赏给家主一百两白银,前往军营的一切物资钱粮由政府拨给,凯旋后“家选兵”“具准为另户”,即解除与家主的依附关系,恢复自由之身,独立成户。这道上谕颁布于雍正九年二月,至三月时就完成了征兵任务,著都统伊礼布带领前往西路军大营,“戊子,谕大学士等。都统伊礼布、著带领家选兵二千名,骁勇兵一百名,前往西路为副将军。”五月时又派遣了一批前往西路军,“雍正九年五月,丙寅。加一等侍卫阿成阿、副都统衔。管辖家选兵二千名。前往西路军营”。“家选兵”来源于八旗旗人家庭,他们是旗人的奴仆,不具有独立的户籍,是旗人家庭的私产。上战场建功立业是他们获得自由身份,摆脱人身依附关系的一种选择。
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清代大规模征选“家选兵”,雍正九年时为首次。目的是为征讨准噶尔的西路军补充兵员。下文将根据材料对“家选兵”如何任用进行追溯。
“家选兵”的任用与待遇
《清实录》中关于“家选兵”的任务记载主要以调遣、驻防、屯田、筑城为主,描写十分简略。从简略的记载中也透露出这些出身为旗人家奴的士兵,从军后地位的变迁。
雍正九年五月,阿成阿带领两千“家选兵”出发,至该年十月经过噶勒宾戈壁时由于向导逃亡,于是自寻路径,行至乌克尔空克尔地方,侦知有准噶尔小股部队抢夺扎克拜达里克北边台站,于是带领他手下两千兵丁昼夜兼驰,前往剿贼,于十月十七日至扎克拜达里克,协助台站兵守城。雍正十年(1732年)二月时这支两千人的“家选兵”队伍被调往白格尔地方,以防准噶尔军队由阿尔泰经白格尔前往额济内(即从西路军与北路军中间穿过,进扰今天的额济纳地区),“若驻兵于白格尔,已据险势,应将原派古尔班赛堪之五千兵,令建勋将军达尔济移往白格尔驻防。再将现今扎克拜达里克“家选兵”二千名,绿旗兵五百名。令左副都御史阿成阿带往。”从这里可以看出,“家选兵”的职责和其他兵丁是一样的,听从战场统帅的调遣,参与驻防。这支“家选兵”一直保持自己的独立建制,并非安插在其他军队之中。保持独立的建制有利于统一管理,而且“家选兵”为临时招募的军队,出身于旗人的家丁,他们的作战能力是否能够和久经沙场的八旗军队、绿营兵形成良好的配合还有待在战场上的检验,单独保持建制就可以灵活安置运用。这支军队在到达白格尔后便与内札萨克兵,喀尔喀兵同驻于台锡里山,而以三千绿旗兵为左右两翼,将“家选兵”与内扎萨克和喀尔喀兵共同安置,而不与汉人组成的绿营兵相混合安置,可能因这些“家选兵”是旗人家丁出身的原因,以防止与绿营兵发生矛盾。“家选兵”在到达这里之后便与从其他地方调来的队伍一起“深沟高垒。严排鹿角。防守粮米。”参与协防,共同御敌。雍正十年(1732年)七月,噶尔丹策零于额尔德尼昭被额驸策凌打的大败而归,遂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有意请和,鉴于西北局势有所缓和,雍正皇帝也有意停兵:
强行进兵,贼人预知,将那移驻牧,先为躲避,则我军徒劳而无所获,势必复回,此事尚无完日。朕意今年停止进兵,遣使前往,宣示利害,贼果知惧求和,即行定议完结,贼若游移推诿,则此际预行整备,明年大兵,即行进巢。
于是决定将两路大军撤回,这些“家选兵”自然也跟随大军撤回,“并军营所撤家选兵二千。热河鸟枪兵一千。并令携家、驻归化城。”这些撤回的“家选兵”并非返回其原来的八旗主人家庭,而是移驻归化城。乾隆元年(1736年)四月永泰认为应在归化城东修筑一座新城,使新旧两城连为犄角,声势相援,便于呼应。这些“家选兵”自然也参与了新城的修筑和屯田。雍正征发“家选兵”时许诺大军凯旋后要给予“家选兵”们人身自由,这时是乾隆皇帝在位,他履行了这一承诺,“俟城工告竣之时,先派家选兵二千名,热河兵一千名。前往驻防。其家选兵照八旗另记档案人例,另记档案。将来补授骁骑校等微职,不可用至大员。”从中可以看出“家选兵”恢复自由身份后是编入八旗档案内的,并非直接将其开缺为民户。但是这里并没有对“家选兵”应如何具体安置做出解答。在查寻史料后发现,在雍正皇帝征调第一批“家选兵”时做出了如下安排:“俟伊等凱旋之日,悉行开为另户。系满洲蒙古即编入满洲蒙古旗内,系汉人即编入汉军旗内。”这些本是家奴出身的兵丁,以后可以担任“骁骑校”这种中下等官职,“骁骑校,正六品。俱千一百五十有一人。满洲各六百八十有一人,蒙古各二百有四人,汉军各二百六十有六人。”这些“家选兵”只能补受为骁骑校这种微职,不能担任大员,这是由于他们先天出身条件所决定的。另一则反映“家选兵”地位不高的例证是,“再雍正十三年,额驸策凌前往科布多时,因各营兵多官少,曾奏请于家选兵内拣选五十名,委署本营骁骑校,并非实额,亦应照家选兵一体赏给粮米,其由军前赏给虚衔,仍准兼充,从之。”这五十名“家选兵”署理“骁骑校”官职是虚衔,所领的薪俸和普通“家选兵丁”一样,雍,乾两朝对如何处置这些兵丁的举措是一致的。在战事情急之时其地位也只是象征性地得到了提升,非战争时期其地位要得到跨越难度可想而知。而且乾隆皇帝对他们的看法和评价一直不高,“现有之家选兵丁,原系京城官兵户下人,良莠本自不齐。”“家选兵丁内匪类甚多”这些“家选兵”没有资格晋升为大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不得升用的政策也难以维持下去:
乾隆二年,奉旨将家选兵,照八旗另记档案之人,止准用骁骑校等微员。是此项改补之员,既无升转之阶,亦未便令其久占额缺。将来俸满,作何甄别办理,其户口应如何稽查之处,均令该督抚定议具奏。得旨,所议千总不准升用一条,此内如有材技可观,实心效力者。令该管大臣、豫行奏明,准其升用。
一部分“家选兵”出任骁骑校后,不能升迁但也不便让其久占此官职,因此修改了之前“家选兵”不得充任大员的限制,可以根据他们是否有过人的技能和表现情况,准其破例升迁。虽然升迁之路上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要求,但这对与出身低微的“家选兵”来说也是一次改变人生的机会,他们乐意凭借自己的才能继续升任,但是升至千总后便不得继续升迁。长期以来,满,蒙,汉八旗一直享有国家优待,但随着时间推移,八旗人口激增,如何解决八旗人丁的生计问题成为头等大事。清代统治者为了首先保障满洲旗人利益,决定让部分汉军出旗,即脱离汉八旗。驻扎在绥远城,出身寒微的“家选兵”自然在裁汰之列。史载,乾隆十一年(1746年)十二月:
绥远城将军补熙奏称、绥远城驻防之家选、列等、复仇兵丁,生齿渐多,粮饷不敷养赡,日久生计愈艰,宜及时酌办等语。查此项兵丁,原系八旗家奴,恩赏给伊主身价赎出,作为另户,移驻绥远城。现在内有领催、前锋、马甲、匠役等共二千四百名,年来户口日繁,其十岁以上渐次成丁者,已有六千四百余名口,自应早筹生计。
而大多数普通的兵丁则被补充进各地绿营兵内,成为督标、府标。成为地方军事力量,据《清高宗实录》乾隆十二年八月:
直隶总督那苏图、署山西巡抚宗室德沛覆奏。绥远城家选兵丁,分派直晋两省,顶补绿旗兵缺,并骁骑校改补绿营千总各事宜。一、家选兵现有一千九百名。应分别马、步、守、按照两省兵额匀派。直隶、应补马兵四十二名,步兵八百十五名,守兵五十五名。山西、应补马兵二十六名。步兵九百十九名,守兵四十三名。每遇各标营出有十缺,以七缺补家选,以三缺补绿旗,应如所请。一、骁骑校三十三员。亦应按照两省额设千总匀派,直隶、酌派二十二员。山西、十一员。遇有缺出,与该省人员间补,亦应如所请办理。至俸满保送之处,仍令该管大臣豫行奏明。一、兵丁挈眷前往两省补缺,应日给口粮,并酌赏车辆,及搬移之费,查驻防兵丁起程,例准给与车辆口粮,今绥远城派往兵丁,应令每名给车一辆,无车之处,照雇车定例核给。至所需口粮,大口日给银五分,小口四分。其搬移盘费,如补山西省、至大同镇者,每名赏银五两。至太原镇,并直隶省者,每名十两。一、家选兵丁,应以补缺之地入籍。与民一例编审,并各给营房二间。如向无营房,或该处不敷拨给。令地方官就近建造,亦应如所请。从之。
绥远城的“家选兵”以“马兵,步兵,守兵”标准分为三类,被分派到直隶和山西两省的绿旗兵内,三十三名骁骑校可以升任绿旗千总。他们在赴各地补缺时可以携带自己的家眷,朝廷负责给予口粮及车辆和搬家费用,到了各标营后就地编入民籍并拨给营房。朝廷的这些措施等于将这些八旗家奴出身的兵丁,编入了民籍,这就扩大了纳税民籍的数量。兵丁们获得了人身自由,并且他们的家人也获得了人身自由。印证了雍正皇帝此前许诺,“此等家选兵丁之妻子,既在各本主家养赡数年,所有赏过银两免其追缴。似此八旗入官之人,挑选出征者。着各该旗大臣等查明,将伊等之妻子俱于本家撤出,作为另户。”由此可见,这些“家选兵”及其家人扩大了绿营兵的数量。同时也解决了绥远城,“生齿日繁,粮饷不足,生计艰难”的隐患,同时也加强了地方上的武装力量。
综合资料可以看出,“家选兵”的招募是为了应对战事,补充兵员而临时招募八旗家丁入伍,在战场上他们听从战场主帅的统一调遣。雍正朝在招募时下过谕旨,战事结束后解除这些兵丁与原家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并且他们的家眷也都另行建档立户。出身寒微的“家选兵”可以凭借自己的才能建功从而得到晋升的机会,但是这种晋升是有限制的,最高至千总。撤回的“家选兵”更多的是会被以补缺的形式安置进各地的绿营兵内,主要以直隶,山西为主,成为地方督标、府标手下的兵员,使地方上的兵员人数得到扩充。被分置到地方后,他们加入当地的民籍,从而使民户的数量大为增加。从八旗旗人家中征选家丁入伍,本为一时解决当时西路军兵员问题。另众所周知,自康熙设立南书房开始,雍正七年为应对西北战事设立军机处,清朝皇权在不断强化,以奖励服兵役的手段使这些家丁在战后脱离与原家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是否是为了削弱这些八旗旗人的私人武装力量,使其不对皇权构成威胁,这还有待于更多史料的搜集与印证。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