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柏仁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各家礼让三尺,于是形成了一个六尺宽的巷子。本来两个家族要对簿公堂甚至大动干戈的宅地纠纷就这样在劝解下消解于无形,清朝“六尺巷”的故事成为一段历史佳话。
6月15日至17日,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协作会议在浙江义乌召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靖率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高院、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六尺巷”的典故引起了与会人员热议。
在中华传统法文化中,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方式作为与司法诉讼并存的解纷渠道,与儒家追求“无讼”、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等传统文化价值相一致,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如今,调解仍有其无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和制度价值。综合运用非诉讼化解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和前端,既能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有更直观、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还能减少司法程序的过度滥用,缓解法院案多人少、负担过重的局面。
会上,四省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围绕“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题开展交流讨论,分别介绍了四地的体制机制和经验特色。
江苏近年来,积极创建“无讼村居(社区)”,将无讼创建纳入综治考核,推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非诉讼解纷资源入驻全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让大量矛盾纠纷止于诉前。下一步,江苏人大还将制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修订人民调解条例,进一步夯实诉源治理制度支撑。浙江近年来积极推动“链条式”多元解纷到“立体化”诉源治理转变,构建省市县镇“四位一体”诉源治理新模式,特别是在县级层面,当地“矛调中心”对群众提出的矛盾纠纷、信访诉求等各类事项,先由信访队伍实现无差别统一受理,再由调解队伍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行调解,最后进行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安徽2018年通过《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以来,省法院、省司法厅会同12家省直单位共同出台20多份诉调对接工作意见,涵盖50多家綜治成员单位,基本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全省在法院共设立调解组织133个,在信访部门设立调解组织495个,及时受理和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上海高度重视人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同向发力和工作协同,并注重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今年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适宜调解的案件列入调解前置程序。同时,坚持综合治理理念,规定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设统一的多元解纷信息化平台,优化整合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各种非诉讼化解手段,并与司法途径进行无缝衔接,构建起“一站式”法律服务综合超市。下一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平台建设、司法确认、平安建设考核机制等重点问题对各部门贯彻实施这些重点条款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大推动落实力度。
会议还对下一阶段四省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如何加强工作协作联动、推动解决共性难题、形成有效工作闭环作了研究讨论,达成了一致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