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北京市交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到,为净化北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通告》。《通告》明确了全市在用车辆管理及退出政策,推动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违规乱象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二、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三、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六、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低速电动车,俗称为“老头乐”,自2009年左右发迹开始,凭借极其低廉的价格,无需驾照也无需牌照等极大的便利性,成为不少中老年人很好的代步工具。但由于其车速并没有达到机动车的标注,因此一直没有被纳入到机动车管理中。但由此带来的低速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使用端乱象丛生等问题,成为了城市交通中的一个重要隐患。规范这个市场,无论是对于驾乘人员,还是对于行人和其他机动车/非机场动车的行驶安全来说,都是有很大益处的。随着北京“老头乐”正式退出时间的确定,也为其他城市管理老头乐提供了参考,“老头乐”或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