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云
(信阳农林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大学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新时代加强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1]当前,我国各高校在大学生法治教育培养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盗窃财物、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等案件在各高校层出不穷。而理工类高职院校由于学科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在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方面尤其处于薄弱环节。本研究通过了解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现状,为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提供理论依据和现实参考。
所谓法治意识,是指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公民所应当具备的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文明形态相适应的、为法治社会所必需的法律素养、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观念。[2]从调研结果看,当前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存在着以下问题:
从整体上看,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已初步形成,对法律重要性形成了基本认知,能明确“遵纪守法”是自身应尽义务。在笔者所做的1394份有效调查问卷中,关于“结伙打架斗殴”“从宿舍楼上高空抛物砸伤或砸死他人”“将他人遗忘在课室的苹果手机占为己有,拒不返还”等行为是否违法时,超过80%的学生都认为该行为违法。然而,大学生虽具备了初步的法治意识,但守法意识并不强。在校园实践中上述所列行为屡见不鲜,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学生多以“不知道该行为违法”为由推脱责任。可见,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在法治观念知和行为上严重不统一,虽了解基本的法治理念,但并未将理念落实到实践行动上。
本次调查问卷中,虽然只有0.79%的学生认为学习法律不重要,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非常弱。问卷显示,关于“在权益被侵害时,您首先会想到用什么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仅有47.35%的学生表示会用法律手段解决,46.99%的学生选择双方协商私下解决的方式,5.67%的学生选择用不同方式报复对方。而现实生活中,仅有15.35%的学生真正使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走访调查曾任职韶关某高职院校各院系学生维权意识弱的原因时,学生阐述了不同的理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问题解决了就好了。”“有时候不知道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能私下解决就私下解决。”“法律维权成本高,时间长,小事没有必要走法律途径,大事的话就会考虑。”由此可见,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不仅薄弱,而且受到侵害严重程度的影响。当自身权益受到的侵害比较严重时,大学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才倾向于选择法律途径;反之,则倾向于自力救济。
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途径并不多,除了大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就是学校组织开展的专题讲座或主题班会。但是,学生在此类课堂和活动中的表现都不够积极。笔者走访了曾任职韶关某高职院校,各学院辅导员均反映该课程缺课率相对于专业课而言更高,法治教育活动基本要靠强制才能保证全员参加,学生缺乏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次调查问卷显示,虽有83.57%的学生认为学习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有用,但仅有20.09%的学生喜欢学习该部分内容。多数学生认为,该课程虽然有助于培养法治意识,但课程内容离实际生活太远,即使遇到具体问题也无法依据所学内容判断该问题是否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维权,不知道应该运用什么法律解决问题。这也是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导致法律知识匮乏而面临的困境。
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所凸显的问题不得不引起关注,而引发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更值得深究。从调研结果分析,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问题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高职院校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下,比较重视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对于法治理念的培养仍需努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法治教育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理工类高职院校因专业设置原因,缺乏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法治教育活动基本由非专业教师开展,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都不能满足学生需要。本次调查问卷,19.38%的学生认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主体法律素养不够,29.61%的学生认为教育的内容离实际生活太遥远。
第二,法治教育投入经费不足。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比,大学生法治教育投入的经费可以说微乎其微了。高职院校不仅成立了心理咨询中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而且心理教师经常参加相关培训。高职院校不仅没有设立专门的法治教育部门,其活动形式也比较单一,相关培训更是屈指可数。
第三,法治教育活动过于形式化。因为上述两个原因,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并未落到实处。本次调查问卷中,57.71%的学生表示学校法治教育活动过于形式化。在被问到:“如果学校增设更多的法治教育活动,您是否愿意参加?”50.22%的学生表示要根据活动的情况而定。如果活动依然只是趋于形式,那么这部分大学生就会放弃参加活动。可见,形式化的法治教育,严重打击了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设置有法学院的高校,因教学资源充足、师资力量雄厚,其法治教育活动也相对丰富。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模拟法庭等活动在此类院校司空见惯。因为师资和专业的限制,大多数理工类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活动方式比较单一,除了大一年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学习,就是定期开展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或者法治教育主题班会。但由于讲座内容大多属于“标准餐”,不太具有个别针对性,且可能存在与学生生活不够贴近的尴尬,导致学生参与的热情不高,处于被动式学习。同时,讲座的受众面相对狭窄,教育效果欠佳。班会的开展主体多是辅导员,辅导员往往因为专业知识的限制,导致教育内容脱离实际,班会多流于形式,达不到最初的教育目的。因此,要想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必须要丰富其活动形式。
本次问卷中关于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主体的调查,其中辅导员占比最高,高达68.59%。各高校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学习,在招聘辅导员时多倾向于选择专业背景与学校开设专业相近的求职者,而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多属于理工科,因此,辅导员队伍里缺乏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受制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和辅导员专业背景的限制,导致部分辅导员在开展法治教育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普遍存在法治教育活动的量和质都不能令人满意,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各高校都将法治教育纳入高校教育内容,但在推动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也是大学生一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因。改善高职院校当前法治教育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了青年一代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必须依靠青年一代。高职院校应转变当前教育理念,在重视专业知识传输的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法律素养,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
首先应该完善法治教育的师资。除了加强对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的法治培训外,其他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岗人员也应当加强培训,提高高校法治教育和管理的水平,在校园内营造法治氛围。必要时可考虑引进法律专业教师,更好地指导学校法治教育的开展。其次,加大对法治教育的经费支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采用多种手段将法治教育落到实处,让法治教育更加贴近学生生活,让学生真切感受到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第二课堂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娱乐、沟通和学习的目的外,不可小觑的就是其肩负的教育目的。为了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理工类高职院校应积极丰富当前的法治教育形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平台,在活动中培养和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
2016年5月笔者曾任职的某学院成立法律知识学习小组,搭建法律学习平台;2017年10月首次尝试将法治教育—“求职之法律小课堂”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中。两项试点活动不仅受到学生的高度关注,而且学生学习热情较高,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本次问卷中笔者特意对“学生希望学校增设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做了调查,学生对此做了不同的回答(见图1)。笔者认为,各高职院校应立足学校实际,结合学生需要,将学生特别希望增设的活动纳入法治教育的范畴,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图1 意向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图
要想推进高职院校学生学法用法,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管理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这就要求必须优化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各高校二级学院在配备辅导员时应充分考虑辅导员的专业,均衡分配,保证每个二级学院配备一名法学专业的辅导员。同时,还应注重辅导员队伍的法治培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法律素养。辅导员也应增强创新意识,将法治教育适时融入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强化教育效果。
理工类高职院校大学生对法治教育课程兴致索然,除了课程内容抽象难懂外,多是教学方式引起学生对该课程的反感。思政课的教师应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特点,不断调整授课思路和方法,选取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的教学手段,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此外,思政课教师也应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利用生活中的实例把抽象的法律内容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真正认识到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重要性,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在高职院校,部分学生在遇到纠纷时也会想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但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求助无门,学生常常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该困境,推动高职学生用法,高职院校可以建立法律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更专业的服务,这也是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途径。基于专业优势,笔者从2016年9月开始为所辖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至今接受学生的个案咨询不少于20件,并利用法律分析阻止了多项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在本次调查问卷中,针对是否希望学校建立法律咨询中心,绝大多数学生都给予了肯定回答。其中38.26%的学生表示非常希望,36.38%的学生表示比较希望,18.88%的学生表示一般希望,5.84%的学生表示无所谓,仅有0.65%的学生认为与自己无关。可见,在学校建立法律咨询中心符合学生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青年一代,全面开展依法治校也需要从学生抓起,从基础筑起。要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让法治精神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还需立足当前,制定长远目标,将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