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鸿禧,岳娟丽
1.河北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11;2.河北地质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政府绿色发展基金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其环境效益评价,对确保基金投向的绿色发展目的至关重要。如果缺乏科学、有效、公允的环境效益评价,就无法保证基金投资或引导项目的绿色发展目标,进而在引导资源配置过程中降低对绿色发展的作用效果。
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提出建立国家级绿色发展基金,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设立绿色基金,支持低碳生产和绿色发展。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0年7月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首期募集资金885亿元。全国各级地方政府也已经相继设立50多个绿色发展基金。
与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相关度较高的政策及文献:一是关于绿色金融投资的主要标准。主要有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编写的《促进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赤道原则及IFC绩效标准与指南》[1]以及我国七部委联合制定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标(2019年版)》[2]等。二是关于绿色气候基金、碳交易的研究。例如崔连标等[3]研究了国际绿色气候基金。英国智库海外发展研究院(Overseas Development Institute,ODI) 研究了绿色气候基金的设计问题[4]等。管志贵和钟若愚等[5]研究了中国碳交易机制的作用机理及优化路径。三是关于引导私人投资绿色发展等问题的研究。例如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有关报告提出了引导私人资本投资绿色发展的方式方法[6];亚太经合组织(OECD)有关政策文件介绍了公共资本绿色投资银行模式在引导私人资本投资绿色发展的有关经验[7]。四是分析绿色发展基金现状的文献。主要强调了绿色发展基金的作用、意义,现状问题及国际经验等。例如安国俊[8]强调了绿色发展基金的作用和意义;杨姝影和文秋霞[9]概要介绍了英国绿色投资集团( Green Investment Group,GIG)的基金运作模式;单科举[10]分析了我国绿色发展基金的现状问题及改进建议。
与环境效益评价问题相关的研究文献。主要围绕某个具体的产业领域或环境问题,研究某个项目或某种治理方式的投入产出综合效益评价,涉及领域主要包括能源、交通、土壤、绿色建筑、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等。例如:周景宏等[11]研究了电采暖典型技术的综合效益评价;李书华[12]研究了电动汽车全生命周期及环境效益评价;殷璐[13]研究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丁灿等[14]以商丘市为例研究了农村土地整治的环境效益综合评价;罗靓文等[15]研究了北方绿色建筑的经济性与环境效益评价;王寒凝[16]基于我国城市级和省级的实证分析研究了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的能源环境效益评价;于坤霞等[17]以陕西省子长县永兴煤矿资源整合项目为例研究了开发建设项目生态修复的环境效益评价;刘晶茹等[18]梳理了生命周期方法在产业共生系统环境效益评价应用中的研究进展及问题。
少量研究文献涉及绿色金融领域的环境效益评价问题。例如:闫柯旭[19]提出了直接量化、间接比较和定性评价三种模式评价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袁祥飞[20]针对绿色金融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估,提出了一个涵盖6个维度评价指标的量化框架。
现有文献还较少研究如何把绿色产出量化为货币价值,也较少研究政府绿色发展基金视角的环境效益评价。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和运行,亟待加强研究政府绿色发展基金具体的投融资模式、环境效益评价等运行机制问题。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评价涉及复杂的分类标准制定、监测统计、专业量化技术研究等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是一个逐步升级迭代、持续发展的长期过程。可以按照绿色产出效益的定量化程度界定为初、中、高三个阶段。
初级阶段:以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绿色化标准为基础的环境效益评价,主要根据绿色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符合绿色产业标准来评价。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绿色化标准识别、标记,评判是否符合绿色化标准,例如按照行业分类,企业设备类型、技术标准等进行界定判断是否为绿色项目。这一阶段的环境效益评价比较粗放,难以对项目的绿色化程度进行评价,无法对项目乃至资金使用带来的环境改善程度进行量化评价,无法量化绿色产出,因而在项目选择、资金使用效果比较等方面主要偏重定性评价。评价结果无法作为可量化的绿色因子,纳入金融市场资产定价、税收减免、政府补偿等的参照标准,进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即社会资金资源、财政资源支持绿色项目发展时,难以科学比较项目之间的优劣,难以评判投入与项目绿色效益产出的合理性。
中级阶段:部分领域实现绿色产品量化为货币价值并市场化定价交易。是指处于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中间水平,其中一些领域可以实现量化评价,而另一些领域仍然难以量化。环境效益评价的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实现全产业、全行业都从初级阶段同步、快速跃升至高级阶段,但是可以在一些领域优先实现量化评价,例如,当前针对空气中碳排放和控制、碳回收等的量化以及碳交易的进展,正处于从初级向高级发展的中级阶段。
高级阶段:环境效益评价主要根据项目可量化的绿色产品定量转化为合理的货币价值,并以绿色效益的货币价值为基础开展市场化定价交易。一是可以实现不同项目绿色产品产出的定量比较;二是可以实现绿色效益的市场化定价和市场化交易;三是针对例如水、空气、土壤等不同领域的绿色产品产出,可以形成市场化的换算价格和市场化交易机制;四是金融资源针对绿色项目、绿色投资的投入产出定价收益计算中,可以实现市场化的绿色收益定价机制,甚至由市场化形成的绿色收益可以从金融资产收益中单独剥离和单独交易。
我国当前主要通过制定绿色化项目标准,评判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绿色标准来评价环境效益。2015年,人民银行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资金投向范围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了企业绿色债券的投向适用范围和重点支持领域,也属于项目绿色标准的界定。原银监会也通过发布《绿色信贷统计表》的形式界定绿色信贷的支持范围,间接给出了绿色信贷适用的项目标准分类政策。
国家多部门为推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而明确的资金投向参考目录和投向范围,为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不同标准之间绿色项目的边界划定并不完全一致,项目归类、概念范围也存在差异,给企业获取和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带来困扰;给支持绿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有效实施带来不利影响。投资者也担心部分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绿色金融资产的绿色业绩贡献不足,被贴上“绿色标签”,对绿色金融资产的交易、流转等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绿色项目标准”政策的迭代升级。为解决绿色项目标准多部门不统一,概念泛化,边界不清等问题,2019年国家七个部委联合制定全国统一的绿色产业指导目标标准(简称“2019版绿色产业目录”),共划分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6项一级分类;30项二级分类;211项三级分类目录。可以为各级部门及机构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比较明确的项目范围,也可作为绿色金融包括绿色基金投向选择的项目范围。
政府绿色发展基金运行的核心评价目标并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是促进社会环境效益目标的实现,在环境效益评价时应从直接环境效益和间接社会效益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环境效益。从直接针对环境的改善角度出发,评价基金投资和引导项目产生的直接环境效益,包括:(1)减少空气、水和土壤污染;(2)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3)提高能源以及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4)改善居民生活的生态环境,增强居民身体健康等。二是间接社会效益。由于不同地区或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差距、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环境条件差异,导致不同地区或国家的居民对生态环境与对生活物资的追求存在差异。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或国家,尤其是处于贫穷、贫困的地区或国家,更加追求生活物资的增长,往往不在意绿色生态环境的保护,甚至选择牺牲环境单纯促进经济发展。
在消减贫困与绿色发展的矛盾方面,绿色发展基金比其他金融工具(例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更能发挥重要引导作用,更具有弹性。所以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的环境效益评价不仅局限于直接环境经济领域,还应涵盖间接带来的社会效益,包括:(1)间接扶贫效用,即对促进扶贫,推动社会公平,间接减少贫困的效用;(2)促进共享与协调发展效用,即促进共享经济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推动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减少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3)促进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效用,例如清洁技术、节能与环境修复等绿色产业领域需要大量的高科技支撑,也需要较高的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这些科技创新也能带来经济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的本质是利用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发展,所以评价体系构建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把绿色效益产出量化为具有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价值。基于绿色效益的货币价值,才能科学、有效开展对绿色发展基金的环境效益评价;才能引导和培育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投资者,把绿色环境效益作为重要因素纳入金融市场机制中的资金投向选择、产品创新、风险定价和投资收益;提升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的环境效益认识,推动投资者在决策时,充分认识污染项目的环境风险和绿色投资的环境收益。技术框架如图1、图2。
图1 绿色产出效益量化为货币价值的技术框架Fig.1 Technical framework for quantifying green output benefits into monetary
图2 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环境效益评价体系的技术框架Fig.2 The techn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benefit evaluation system of government green development fund
2019年,我国七部门制定发布迭代升级版的绿色产业目录,是关于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界定与分类的权威标准,对厘清绿色产业边界,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标准体系,引导资金聚焦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具有重要作用。但仍然是用于评判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绿色化标准的环境效益初级评价,还无法基于量化结果评判哪些绿色项目投入产出效果最好,哪些项目更为重要、更为关键,从而引导资金优先支持。这就需要逐步实现绿色产品产出的量化,并能转化为货币价值进行交易的评价体系。
要量化绿色产品产出,就需要明确界定绿色项目的绿色产品(也称环境效益产出物),从物质或精神层面明确生态环境效益产出表现在哪些方面。可以把生态环境效益产出归纳为对“水”“空气”“土壤”“生态链”的影响。例如,植树造林,对吸收二氧化碳排放氧气发挥作用,对涵养水土、降低粉尘、防止沙化、保护生态链等发挥作用,对环境效益的影响可以反映为对“水”“空气”“土壤”“生态链”的影响。海洋环境治理,也可以反映为对“水”“生态链”的影响。节能、开发使用新能源等,一方面可以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带来的碳排放,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空气中的粉尘污染,所以主要是针对空气的绿色产出。环境效益产出物界定见表1:
表1 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产出物界定Table 1 Defining the environmental benefits output of green projects
根据绿色项目直接还是间接带来绿色产出业绩,划分为直接项目和间接项目。直接项目,指直接生产最终绿色产品的项目,直接带来绿色业绩。间接项目,指通过提供设备、原料、设计服务等方式支撑直接绿色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间接生产最终绿色产品,间接带来绿色业绩。间接项目的绿色业绩,通过构建转移分配机制,从直接项目中通过分摊,进行转移计算,可称之为:绿色业绩转移分配(也可称:转移分配绿色业绩)。
以2019年版绿色产业目录为例,可以划分为直接项目和间接项目见下表。对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等涉及的装备制造,绿色服务等部分的项目一般都属于间接项目。对于直接项目,主要的绿色产品产出物分析见表2,例如节能改造项目,主要通过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从而减少碳排放,减少粉尘等与空气相关的绿色产品产出带来绿色业绩贡献。与之相关的装备制造、服务等间接取得转移分配绿色业绩。
表2 2019年版绿色产业目录对应的主要绿色产出物、直接或间接项目划分Table 2 Main green outputs,direct or indirect projects corresponding to the 2019 version of green industry catalog
绿色业绩转移分配机制。量化最终绿色项目的直接绿色产出业绩,再通过摊销转移给装备制造、运营管理服务等间接项目的绿色业绩。
第一种方式,根据直接项目全周期投资总额中,计算间接项目提供的装备装置、运维服务费用、运营管理服务等占全周期投资总成本的比例,按照该比例对绿色产出业绩进行转移分配。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一次核算清楚全周期的直接项目和间接项目绿色产出业绩贡献;缺点是涉及对未来全周期成本的估算,对全周期绿色产出业绩的预测,可能会存在比较大的偏差。
第二种方式,按照会计年度每年进行转移分配比例的核算,核算当年项目全要素成本中装备成本折旧摊销、间接运营管理服务成本占比等,由此确定每年度的绿色业绩转移分配比例。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按年度、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占比核算转移分配比例,绿色业绩在直接项目和间接项目间的转移分摊结果比较精确,偏差较小;缺点是需要逐年核算、逐年确定绿色业绩分摊结果,可能带来核算负担,也可能导致按照产出结果兑现的奖励支持政策滞后。
5.3.1 定义绿色产出物的类型
根据上述环境效益产出物的界定,可以把最终的绿色产出物类型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种:水(吨)用W表示;海水面积(公顷)用O表示;土壤面积(平米)用L表示;生态面积(平米)用E表示;二氧化碳(吨)用C表示;二氧化硫(吨)用S表示;粉尘(吨)用D表示;其他污染气体(吨)用etc表示等。
5.3.2 产出方向划分为新增、减少两个方向
例如:污水排放带来污水的增加,污水治理带来污水的减少;节能和开发新能源,带来化石能源消耗的降低,从而减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植树造林可以吸收转化二氧化碳,中和碳,实现二氧化碳减少等。
5.3.3 不同种类项目带来相同绿色产品产出时的标准化转换计量
不同种类项目带来相同绿色产品产出时,由必要对绿色产出进行标准化转换。以最终产出物主要都为水(W)的不同种类绿色项目为例,例如,污水治理与海水淡化在技术难度、投入及运行成本、运输及输送成本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虽然这两类项目的主要绿色产出物都是淡水,但是评价与比较绿色业绩贡献时不能把该两个项目产生的淡水数量简单求和计算或简单根据数量大小进行比较。
标准化方法:可以通过设定折算函数,用f(W)表示,把绿色产出物都为水的不同种类项目的简单产出量,转化为标准化的绿色产出量,可以仍然用水(吨)表示。f(W)函数中,可以根据各种类项目的特点,设定实际简单产水量(包括污水治理量)与标准产出量的折算系数。例如,如果污水处理类项目相对于海水淡化项目的成本投入较高、技术难度较大、并且对环境改善的效果更好,就可以设定污水处理类较高的折算系数,海水淡化类相对较低的折算系数。从而污水处理类项目单位产出水量折算为较高的标准产出量,统计为产出了较高的绿色业绩贡献。其他标准化函数设为:g(O),h(L),k(E),m(S),n(D),q(etc)分别代表对应的绿色产品实际简单产出量与标准化产出量的折算函数。
由于二氧化碳在空气中可以扩散,不同地域、不同类型项目如果排放或吸收中和二氧化碳,在产出结果方面都同质。所以绿色产品产出为排放或吸收中和二氧化碳的项目之间,不用设定折算系数,所有项目的排放或吸收中和都可以直接采用实际结果进行求和计算,根据数量大小比较绿色业绩贡献。
5.3.4 不同绿色产品产出的无量纲化处理
为了实现不同种类绿色产品产出数量的无量纲化求和(例如污水治理以吨为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以平米为单位,无量纲化处理后,污水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的绿色业绩贡献才能进行数据求和计算),令BW,BO,BL,BE,BC,BS,BD,Betc,分别表示W,O,L,E,C,S,D,etc在线性函数方程F中对应的系数。这些系数的核心作用在于对不同绿色产品进行无量纲化转换。这些系数的另一层含义还在于表示不同绿色产品之间的业绩等价换算关系,例如,系数BW与BC的比例表达了每单位(吨)污水治理带来的绿色业绩与每单位(吨)二氧化碳治理带来的绿色业绩的换算比例关系。这些系数前期可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并定期进行修正调整,条件成熟时逐步通过市场化机制来产生。
5.3.5 量化计算函数公式构建
由此可以构建绿色项目生态环境效益产出的量化计算函数公式如下:
GB = F[f(W),g(O),h(L),k(E),m(S),n(D),q(etc)]
其中,GB表示绿色效益产出(Green benefits),统计函数“F”可以采用线性方程。
5.3.6 生态环境效益产出的量化结果展现
上述函数可以计算得到项目的量化绿色效益产出(Green benefits),即GB数值,GB数值实际是各项绿色业绩产出的无量纲化处理后的合并数值,由此可以实现绿色业绩的量化及展现。
需要为GB数值赋予数学上的计量单位,由于GB数值属于水、空气、土壤、生态等多项绿色产品产出量的无量纲化数值合并,无法采用其中某一种产出物的计量单位。为了便于把绿色业绩产出量化为具有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单位,可以构建“绿色业绩币元”的概念,作为GB数值的计量单位。即绿色项目产出了某种数量的GB绿色业绩,就定义为该绿色项目带来了同样数量的绿色业绩币元,GB与绿色业绩币元在数值上相同,只是定义了GB的单位为“绿色业绩币元”。
把GB绿色业绩币元,建立与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在我国用人民币元)之间的汇兑关系,由此就可以实现绿色业绩效益通过量化,转换为具有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价值,就可以实现买卖交易、补偿计量、市场定价等,就可以有效发挥市场经济机制引导资金投向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作用。
GB绿色业绩币元与人民币元之间的汇兑比例关系,可以根据绿色产品产出的供求关系变化进行浮动。初始阶段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给出汇兑比例,定期修正调整,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以由市场形成浮动汇兑比例。 绿色效益量化为货币价值过程汇总见表3。
表3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产出量化为货币价值方案汇总Table 3 Summary of schemes for quantifying environmental benefit output of green projects into monetary value
基于上述绿色项目环境效益产出量化为货币价值,即产生了多少GB绿色业绩币,依此为基础构建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的业绩量化评价体系。
6.1.1 不区分资金使用方式的总量评价指标
基金引导放大倍数、单位基金投资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单位项目资金(用UI表示)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
(1)基金引导放大倍数,用“MAG”表示。绿色发展基金的核心功能之一在于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向绿色发展,所以需要评价绿色基金对各类资金的引导放大倍数。倍数越大,说明拉动社会投资的效果越好。
计算公式为:MAG = 项目资金总投资额÷基金投入资金量
利用上述公式,可以计算单个绿色项目的基金引导放大倍数,也可以计算某一时间阶段绿色基金投入的平均引导放大倍数。
(2)单位基金投资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用“GBUF”表示,UF代表单位基金投资。依据绿色项目产出的GB绿色业绩币,可以直接计算单个绿色项目每年或整个项目周期的GB绿色业绩币值,即每单位基金投入产生的GB绿色业绩币元。
计算公式为:GBUF= 项目总GB值÷基金投资额
(3)单位项目资金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用“GBUI”表示,UI代表单位项目资金投资。上述只利用单位基金投资产出的GB绿色业绩币值大小,还不足以客观评价比较项目的绿色效益,因为不同项目存在基金引导放大倍数不同。放大倍数较大的项目,GBUF值相对就大,但是可能项目实际的绿色效益产出一般。所以,还需要评价基金引导的全部资金投入的绿色业绩产出水平,用单位资金(不同于单位基金)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来评价,即每单位项目资金投入产生的GB绿色业绩币元。
计算公式为:GBUI= 项目总GB值÷项目投资资金总额
6.1.2 区分资金使用方式的结构量化评价指标
股权资本投资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债权投资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基金的资金使用方式划分为:股权资本投资(EI)和债权投资(DI)。股权资本投资,主要包括普通股本投资,其他资本工具投资例如优先股或永续债等更为具体的形式。债权投资,主要指一般债务融资支持,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支持形式类同。如果投资绿色项目的可转换债券,在债券阶段属于债权投资,转换为股票权益之后,统计为股权资本投资。
股权和债权投资方式的收益、风险承担及作用不同。如果以股权资本形式投资,将承担绿色项目未来较高的不确定性风险;如果以债务形式投资,虽然也承担项目失败风险,但相对于股权资本投资承担的风险要小。
政府绿色发展基金不能以追求低风险投资为目标,只进行较低风险的债权投资。因为一些绿色业绩产出非常好的项目,可能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需要政府绿色发展基金以股权或类股权资本的形式投入,在承担较多的项目风险之后,才可能引导其他社会资金投入该项目。
区分资金使用方式,绿色业绩评价的结构量化指标如下:
(1)股权资本投资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用“GBEI”表示,EI代表股权资本投资。以股权资本投资绿色项目引导各类资金投资时,需把引导的债权资金纳入业绩评价,可用项目总资产除以所有者权益的倍数(也称杠杆率)进行衡量,杠杆率倍数越大说明引导效果越好。计算基金对项目股权资本投资的金额和占比,按照股权资本占比分摊整个项目带来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同时再乘以杠杆率倍数把引导放大效果纳入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GBEI= 绿色基金投资的股权资本占整个项目资本金的比例×项目GB值×该项目杠杆率倍数
单位股权资本投资的GBEI值 = GBEI÷ 投资该项目的EI投资金额
(2)债权投资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用“GBDI”表示,DI代表债权投资。债权投资与股权资本投资对绿色业绩产出贡献计量时,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计算引导资金的放大。如果项目的资产负债率很高,资本投资比重较低,意味着债权投资仍然会承担较高的风险;如果项目的资产负债率较低,资本投资比重较高,资本对项目风险具有较好的缓释作用,从而债权投资承担较低的风险。计算绿色发展基金对项目债权投资的金额和占比,按照债权投资占比分摊整个项目带来的绿色业绩产出GB值,同时再乘以项目的资产负债率,把债权投资的风险因素纳入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GBDI= 基金债权投资占项目一般债权的比例×项目GB值×项目资产负债率
单位债权投资带来的GBDI值 = GBDI÷ 绿色基金对项目的DI投资金额
6.1.3 把间接社会效益纳入评价的指标
间接扶贫效用;促进共享与协调发展效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效用。环境效益评价体系不仅局限于直接环境经济领域,还应涵盖间接带来的社会效益。由于间接社会效益指标比较难以量化,可基于专家评判法,用0至9程度标度法进行量化评价。例如政府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的某个项目,如果某项指标评价为0代表几乎不涉及相关社会效益;如果某项指标评价为9,代表该项目除了直接环境效益外,还会带来最好的社会效益。社会效益评价指标设计如下:
(1)间接扶贫效用。即对促进扶贫或间接减少贫困,推动社会公平的效用。例如在贫困区域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项目,除了直接带来二氧化碳吸收中和的绿色业绩,同时还会带来间接扶贫的效用。可用0至9数值对其效用程度标度。
(2)促进共享与协调发展效用。即促进共享经济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减少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等。例如,农村区域的清洁取暖改造项目,除了带来节能、减少粉尘污染等直接绿色业绩之外,还会起到改善民生的效用。也可用0至9数值对其效用程度进行标度。
(3)促进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效用。例如清洁技术、节能与环境修复等绿色产业需要高新科技来支撑,需要较高的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也能带来就业,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也可用0至9数值对其效用程度进行标度。
在环境效益评价结果展现时,由于涉及多目标评价问题,采用层次分析法来构建环境效益评价指数。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和定量数据计算,构建两个层次的多维度评价体系(见表4),计算得出两个层级的环境效益评价指数。一级指标权重(α1,α2,α3)、二级指标权重(β11,……,β33)都可以通过专家法构建两两比较判断矩阵,求解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获得。一级指标权重与二级指标权重的乘积,构成了二级指标对总目标的组合权重。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定量数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按照下表给出的转换公式,把评价指标实际数值,转换为0~100之间的无量纲化数值。
表4 环境效益评价量化指数计算及评价结果展现Table 4 Calculation of quantitative index of environmental benefit evalu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evaluation results
由此可以计算出两个层级的环境效益评价指数:
一级总指数: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总体指数。二级分层指数:直接绿色业绩产出评价分层指数;基于基金投资方式结构的绿色业绩产出分层指数;间接社会效益评价分层指数。
每一种指数的取值都处于0~100之间,数值越大说明绿色业绩效果越好。
6.3.1 用于拟投资项目的准入选择和优先级排序
如果选择拟投资绿色项目,可基于投资方案模拟计算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总体指数和分层指数。
设定投资准入门槛。根据环境效益评价指数的大小,设定最低准入门槛,对于评价指数低于准入门槛的项目,即绿色产出效益较低的项目不予支持。
确定支持优先顺序。由于基金的资金资源有限,募集和引导的资金一般存在逐步到位的特征。无法同时支持全部超过准入门槛的绿色项目,必然需要明确优先级顺序。环境效益评价生成的总体指数和分层指数,可成为确定支持优先级顺序的重要参考依据。
6.3.2 用于已投资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
针对基金已经支持的绿色项目,持续开展环境效益评价,跟踪计算评价总指数和分层指数。一方面可以检验绿色基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可以持续从多维度分析项目环境效益产出中的不足或问题,为持续改进或后续继续投资支持提供诊断参考依据。
6.3.3 利用分层评价指数,优化基金支持模式
利用分层指数,对基金通过股权资本投资和债权投资等不同的资金支持方式,所带来的环境效益产出进行比较评价,从而为优化基金支持模式提供决策依据。
6.3.4 用于评价比较政府绿色发展基金整体的运行效果
利用上述评价指标,多维度、多层次的环境效益评价指数计算结果,可以对政府绿色发展基金整体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比较。可以督促基金管理者更加突出绿色发展目标,突出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产出,持续优化基金投资管理运作。
可以评价比较基金支持所有绿色项目的加权平均环境效益产出指数(以基金支持的资金规模作为权重);可以计算基金支持所有绿色项目的GB值总和;可以计算基金支持所有绿色项目中,单位基金带来的GB值加权平均(以基金支持的资金规模作为权重)。
从基金投资引导效果评价角度,可计算获得基金投资所引导项目的整体资金平均投入产出绿色业绩,即单位项目资金投资带来的GBUI值;可以比较股权资本GBEI值与债权投资方式带来的GBDI值,评价比较不同资金使用方式的效果。
6.3.5 用于为绿色项目带来的环境效益产出进行货币价值定价
利用绿色项目产出的GB值,可以把环境效益产出的量化结果,转换为具有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价值。从而可把绿色业绩量化结果纳入资金资产定价,作为补偿、分担的量化依据。
例如新能源发电项目,生产的电除了按照市场电价(假如市场电价主要决定于火电)卖出获得直接电产品带来的经济收益之外,还需要获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带来环境效益产出的GB值转换的货币价值补偿。上述环境效益产出GB值的定量计算,为货币价值补偿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
环境效益产出的货币价值补偿,可以通过多种模式进行实现,例如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优惠、政府专项资金支持、非绿色项目通过价格转移补偿、社会资本因社会责任而分担等。例如电力交易市场新能源与火电上网电价差异,就是通过火电等非绿色项目通过价格转移补偿新能源电力的环境效益GB产出;再例如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绿色贴标的金融资产利息支付成本低于金融市场一般资产的利息支付水平,就是社会资本因愿意承担社会责任而以较低的利息收益率投资绿色贴标金融资产,分担绿色项目的经济成本,会转化为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产出GB值。
当前我国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的环境效益评价,主要是评判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绿色化标准,属于环境效益评价的初级阶段。如果要科学评判哪些绿色项目投入产出效果最好,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并发挥市场机制在绿色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就需要建立绿色产出效益量化为货币价值的环境效益评价体系。
文章构建的绿色项目主要环境效益产出量化为货币价值的方案体系:定义了绿色产出物的类型;根据直接还是间接产出绿色产品对项目划分为直接项目和间接项目;把产出方向划分为新增、减少两个方向;对不同种类项目带来相同绿色产品产出进行标准化转换计量;对不同绿色产品产出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构建量化计算函数公式GB = F[f(W),g(O),h(L),k(E),m(S),n(D),q(etc)],计算得出项目的绿色效益产出GB值;为GB数 值赋予数学上的计量单位“绿色业绩币元”;把GB绿色业绩币元,建立与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在我国用人民币元)之间的汇兑关系,从而实现把绿色产出业绩转化为具有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价值。
基于绿色产出效益的货币价值,构建政府绿色发展基金的量化评价体系。包括指标设计及定量数值计算;环境效益指数计算及评价结果展现;计算得出两个层级,共四种环境效益评价指数:一是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总体指数,为一级总指数;二是直接绿色业绩产出评价分层指数,基于基金投资方式结构的绿色业绩产出分层指数,间接社会效益评价分层指数等二级分层指数。
评价结果可应用于:政府绿色发展基金拟投资项目的准入选择和优先级排序;对已投资项目的环境效益产出评价;优化基金支持模式;评价基金整体的运行效果;为绿色项目带来的环境效益产出进行货币价值定价等。利用绿色效益转换为具有经济金融含义的货币价值,可以实现绿色业绩量化结果纳入资金资产定价,作为项目成本补偿、分担的量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