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评价与保护开发

2021-08-11 03:20王连荣周天焕陆昊珉殷家扬
福建林业科技 2021年2期
关键词:单体景观风景

王连荣,张 滨,周天焕,陆昊珉,殷家扬

(1.青田县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 丽水 323902;2.浙江省林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0)

森林风景资源通常被定义为:森林资源及其环境要素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利用于旅游业开发,并可带来对应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各种物质和因素[1],包括森林地文、水文、生物、人文以及天象等[2],其存在有特定的载体和涵盖范围。它是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和难以再生的国家资源,具有激发人类创造灵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满足人类本身精神文化需求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价值,对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3]。森林风景资源是开展森林旅游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现代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资源。森林旅游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森林风景资源的强力支撑。因此,开展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研究是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浙江省加快推进和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大举措。

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价的本质是找出森林风景的美感,为表达对不同风景的偏好,通常根据视觉品质来确定森林风景的等级[4-5]。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的正确评价是森林旅游建设和开发的重要基石,通过对森林风景质量的美学评价,可从中了解不同森林风景类型的现实情况,提出因地制宜的有效经营对策,为森林风景的开发利用、当下经营决策与管理以及未来生态观光旅游规划等提供参考[4]。

本研究通过对青田县范围内森林风景资源的体量、质量、地理位置及其保护利用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全面掌握相关的资源情况,为高效管理和正确引导全县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提供参考;同时对各类森林风景资源进行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开发利用对策建议,促进全县森林旅游以及全域旅游健康稳定发展。

1 研究区域概况

1.1 自然概况

研究区域为青田县行政管辖范围。青田县位于浙江东南部,地处温州西部、丽水东南部,东与永嘉、瓯海接壤,南与瑞安、文成毗邻,西与景宁、丽水莲都交界,北靠缙云县,是丽水对外开放的窗口,温州的后花园。青田县属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丽水市的一部分,浙江省大花园建设核心区,县域土地总面积2493 km2,林地面积207690.5 hm2,森林覆盖率80.91%。境域内林木葱葱,负氧离子浓度高,空气、水质优良,生态环境优越;括苍、洞宫、雁荡等层峦迭嶂、奇峰罗列,具有“华东漓江”之称的瓯江穿越全境,全域山水相映,风光锦绣。

1.2 森林旅游现状

青田县山清水秀,风景秀丽,森林旅游资源富有特色,拥有国家4A级景区3个。境内群山倚天,湍流踞险,素有“浙南漓江”之称的瓯江穿境而过,秀丽万千;石门洞景区山林苍翠、曲径通幽、飞瀑壮观、文物荟萃、气候宜人,有“洞天仙境” 之称,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有自然与文化相结合的中国第一个石文化主题公园(千丝岩石文化公园);有风光旖旎、山水成趣、风景优美、生态良好的千峡湖以及九湾仙峡、九门寨、金鸡山等景区。以森林景观为载体,融山水林泉之美妙,集人文胜迹之灵气,吸引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

“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青田旅游进入快速上升发展时期,旅游经济快速增长,2017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73.5亿元(图1)。目前青田县以石雕文化旅游区、石门洞景区、千峡湖旅游度假区为核心,结合众多乡村A级景区点位集群的全域景区体系已基本形成。

图1 青田县旅游经济历年统计

2 研究方法

2.1 调查方法

2.1.1 资料分析 本研究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访问、咨询当地旅游局和林业局的专家和前辈等,收集当地有关森林风景资源成因,历史状况,保护利用现状,地方志,各大景区、公园的总体规划报告,景区介绍材料,摄影采风照片集等图文资料,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认真整理分析,筛选新奇、具有代表性的山水、人文、生物等单体资源拟定为调查对象和范围,初步填写单体调查与评价表。

2.1.2 实地调查 根据初步筛选的结果,将青田县划分为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千峡湖景区、百丈漈—清真禅寺景区、太鹤公园、石文化旅游区、奇云山金古桥、林业总场、九门寨及其周边片区、小舟山—小石门景区、九湾仙峡—仙峡谷景区、季宅—海溪—舒桥片区等11个调查区域。充分运用现代勘查技术、装备和手段,携带地形图、无人机、数码相机、GPS定位工具等设备,于2018年3—8月对森林风景资源的类型、特点、涵盖规模等进行调查记录,确定森林风景资源单体所在地理坐标,对资源进行定位、定性、定量、定级、定影五定工作,详实的记录外业调查资料[6-7]。

2.2 分类方法

对森林风景资源开展科学的分类,有利于认识、评价、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是制定森林旅游规划、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环境必不可少的数据资料和重要依据。

本研究在借鉴国内外现有分类系统基础上,根据性状分类原则、相似性原则、排他性原则、对应原则、逐级划分原则,参考《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等[8]有关资料,结合青田县实际,将森林风景资源划分为主类、亚类、次亚类及部分基本类型4个层次,资源类型分为生物景观、地文景观、水文景观、天象景观、人文景观5大主类、21个亚类、81个次亚类[7]。

2.3 风景资源评价方法

国外对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价与管理研究起源较早,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现在以自然风景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风景评价领域不仅在方法上愈发完善,在技术上也日趋成熟。虽然我国学者对森林风景资源的分类、评价进行系统研究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9],起步较晚,但也已形成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2种评价体系[9-11]。国内采用这2种评价体系相结合的研究成果日渐增多,而定量方法主要有资源要素评价法、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专家咨询法、综合评分法等[12]。本研究采用综合评分法,按不同标准对各类型进行综合评分。

2.3.1 风景资源丰度评价 资源丰度是指资源的丰富程度,可从数量多寡体现,包括类型丰度(数量)和储量丰度(数量),以此对某一区域或某一类型的森林风景资源进行定量分析。

2.3.2 风景资源品质评价 本次评价设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2个层面,每个评价因子分4 个档次,每个档次都有评价依据和对应分值[10],对资源单体根据每个评价因子的评价依据确定分值,再合计得出该单体资源的总得分。依据总分值将其分为5个等级:分值≥90分为五级资源;75≤分值≤89为四级资源;60≤分值≤74分为三级资源;45≤分值≤59分为二级资源;30≤分值≤44为一级资源;分值≤29分为未获等级资源。五级森林风景资源记录为“特品级资源”;四级、三级森林风景资源记录为“优良级资源”;二级、一级森林风景资源记录为“普通级资源”[9]。

区域森林风景资源的品质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区域范围内所有森林风景资源的平均品质,二是所有的森林风景资源单体的等级构成。前者可用森林风景资源的平均品质分来加以表示,后者可用优良级森林风景资源单体的数量及其占总数的比重来反映。为了便于对森林风景资源进行定量分析,本研究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进“旅游资源储量”的概念,将各等级森林风景资源的单体数量分别乘以一定的系数:10(五级)、7(四级)、5(三级)、3(二级)、1(一级),总和即为资源储量值,再将其总和除以各等级旅游资源单体总数,即为森林风景资源单体的平均品质分[7-8,13]。

3 结果与分析

3.1 资源数量及类型丰度

3.1.1 资源数量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单体总数589个,按类型分:生物景观资源单体165个、水文景观资源单体89个、地文景观资源单体129个、天象景观资源单体5个、人文景观资源单体201个。从空间分布来看,各调查区域单体数量排序依次为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98)>奇云山景区(89)>石文化旅游区(78)>千峡湖景区(73)>小舟山—小石门景区(51)>林业总场(49)>九湾仙峡—仙侠谷景区(35)>季宅—海溪—舒桥片区(30)>百丈漈—清真禅寺景区(29)>九门寨及周边片区(29)>太鹤公园(28)。

3.1.2 类型丰度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种类齐全,类型丰富,全县森林风景资源平均0.2363个·km-2。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涵盖5大主类,19个亚类,53个次亚类。主类覆盖率100%,亚类覆盖率90.48%,次亚类覆盖率65.43%,资源类型丰度属于中上水平,形成了较丰富的资源类型组合体系(表1)。

表1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类型统计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类型的总体拥有率高,但各主类在亚类、次亚类拥有率及资源单体拥有量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按亚类统计,生物景观、人文景观、天象景观亚类丰度为100%;因青田县属于内陆山区,水文景观缺少海洋亚类,丰度为80.00%;地文景观亚类缺少海成地貌,丰度为85.71%。按次亚类拥有率的高低,5大主类丰度值排序依次为:人文景观丰度(78.95%)>生物景观丰度(73.91%)>地文景观丰度(62.50%)>水文景观丰度(50.00%)>天象景观丰度(40.0%)(表2)。

表2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亚类、次亚类丰度统计

3.2 资源品质

3.2.1 平均品质及其差异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的平均品质为3.88分,但不同类型森林风景资源的平均品质存在差异,且各类型差异较为明显。从5个主类来看,从高到低依次为:天象景观(5.40分)>生物景观(4.75分)>地文景观(3.90分)>水文景观(3.52分)>人文景观(3.27分)。从各主类风景资源平均品质看,青田县生物景观资源品质比全县平均品质高0.87分,说明青田县域内依托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林业总场、千峡湖旅游度假区等区域构成的生物景观资源都有较高的质量等级,生物景观质量优势显著;地文景观平均品质比全县风景资源品质略高,但优势不明显;天象景观品质高于全县平均品质,主要由于天象景观资源总体数量较少,个体资源品质对总体资源平均品质影响较大;人文景观资源在单类景观资源数量最大的前提下依然保持一定的资源品质,从一定层面反映了青田县具有良好的人文景观资源,人文历史底蕴深厚(表3)。

表3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平均品质统计

3.2.2 等级构成 青田县589个风景资源单体中,优良级风景资源288个,其中五级风景资源单体4个,四级风景资源单体47个,三级风景资源单体237个;普通级风景资源单体301个,其中二级风景资源单体214个,一级风景资源单体87个。优良及以上级风景资源单体占到风景资源总数的48.90%(表4)。

表4 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等级构成统计

3.3 总体评价

青田县自然风光秀丽,生态环境优良,森林风景资源类型丰富,数量众多,覆盖面广,全县生物景观和人文景观比重较大,生物景观和天象景观资源单体平均品质较高,优良级与普通级资源数量相当,重要风景资源空间分布较为不均衡(图2)。但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有其自身的特色与亮点:山林众多,资源原生态性良好、典型文化突出。如青田县林业总场丰富的植被景观、以奇云山为代表的奇峰秀谷、季宅—海溪—舒桥红色文化、方山龙现世界遗产—田鱼文化等,此外还有众多山溪峡谷等风景资源还处于自然未开发状态,开发潜力巨大;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兼容并蓄,高品质的山水与伯温文化、红色文化、稻鱼文化、石雕文化等深厚的人文文化精髓相辅相成,形成以中部和东南部为主导,西南部协同,辐射联动,全域协调发展的景观空间格局。

图2 青田县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分布图

4 存在问题与保护开发

4.1 存在问题

森林风景资源是大自然的瑰宝,但森林风景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大部分森林风景资源处于待开发或待挖掘状态,小部分易开发地区已人满为患,即“小面热、大面凉”的问题。同时也存在如森林风景资源的产品供给与公众旅游需求不完全相符,与当今社会主要矛盾等有暂时还不能平衡的差距;在资源保护利用方面,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全面的情况较普遍;此外,各区域森林旅游发展未达到平衡、兼顾发展的水平。

4.1.1 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过于单一,文化内涵深度挖掘不够 在当下旅游经济流行的潮流中,部分区域风景资源开发利用仍以传统的休闲观光为主,很多地区并没有重视科学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仅以旅游价值为主要导向进行资源利用和管理,有的甚至将前者完全取代。

在现状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还没有健全的情况下,一昧追求旅游经济效益,以旅游价值为导向的资源利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风景资源。相对于风景资源“软”开发,绝大多数的资源集聚区现状以“硬”开发为主,为了满足旅游服务的需求,进行大量人工基础设施建设,如酒店、亭台楼榭等。经调查统计,青田县共有亭台楼榭174个,占比29.5%;各景区同质化普遍,错位、超负荷的旅游开发,致使风景区越来越显得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自然风景资源的柔美、灵韵严重下降,人文意味愈发苍白,降低了风景资源品质,甚至干扰风景遗产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4.1.2 部分区域人类活动干扰较大,资源承载力下降 青田县内河流属瓯江水系,大小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应运而生的小水电对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小水电站的修建割断了山水自然景观,导致下游温度升高和负氧离子减少,对森林风景资源的承载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八源谷区域,由于源头区域水电站的修建,中下游区域河段出现断流现象,割断山水景观灵脉,严重影响了整个峡谷的景观;就阜山乡安店古街而言,诸多的古建筑或遭自然灾害的侵蚀而坍塌,或被人当作堆积杂物的柴房而面目全非,早已失去当年繁华古街的面貌;就相关景区发展而言,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盲目的粗放开发,遇山开山,逢水搭桥,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使得资源承载力降低。

4.1.3 资源优势转化经济优势不明显,宣传力度欠缺 青田县山青水秀景色宜人,被誉为“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以森林风景资源为载体开发的生态旅游产品过于分散,投资建设不集中。整个县域自然风景资源以及浙南聚落和民居为载体的浙南文化的开发与周边遂昌、云和、庆元、龙泉、松阳等县市具有同质性和相似性,宣传不能够很好地突出青田自身原始自然风光、石雕文化和名人文化的特色与亮点,给大多游客的感知形象相同。除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千峡湖景区、小舟山景区、清真禅寺等,其余地区资源吸引力不强,客源市场较小,潜在的森林风景资源优势未能转变为经济优势。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青田县森林风景资源不具备长期的垄断性优势,在同一区域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率较低。

4.1.4 各区域发展不平衡,辐射联动性较差 青田县的风景资源开发潜力巨大,但由于山区各种因素的限制,各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森林风景资源开发过于分散,多点开发又缺乏整体性与协作性,同时核心景区缺乏带动周边的发展能力。石门洞风景名胜区、石文化旅游区及千峡湖景区等风景资源发展利用速度较快,但未能带动周边乡镇旅游的发展;而阜山乡百丈漈、九门寨、季宅、九湾仙侠—仙侠谷等发展较迟缓,风景资源未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且区域之间“各自为政”,未形成森林旅游精品环线,不能达到资源互补、客源互送的目的。

4.2 保护与开发建议

森林风景资源是我国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好森林风景资源,对于加强森林保护、推动经济增长、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林业三大效益、促进林业实现可持续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2.1 提高思想认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 森林风景资源是开展森林旅游的物质基础。以保护为主,开发利用森林景观资源,开展森林旅游活动,一方面可以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也能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使得传统林业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难以统一的难题迎刃而解。因地制宜,合理地开发建设森林风景资源,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一切规划的出发点,更好地将森林生态保护与发展融为一体,使森林资源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得到维护和可持续发展。当地政府在完善森林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建立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的补偿机制,形成“受益人补偿人相统一,百姓层面全民受益,政府层面统筹管理,社会层面集资投入”的新型机制,确保森林生态旅游经营者和开发者能够有意愿将资金投入森林资源的保护,利于森林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森林风景资源的永续利用。

4.2.2 加快文化渗透,转变资源开发方式 森林风景资源有着无限的潜力,多样的价值。风景资源的开发方式也有粗放型向精品化、层次化转变,产品由传统的观光型旅游产品向生态度假产品升级。通过文化全域化渗透森林旅游中,以及旅游全域化体现文化底蕴,激活沉睡的文化,传播丰厚的文化,将传统观光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游、会展旅游、森林康养旅游等融为一体,实现“景区建设的生态化、自然教育的常态化、森林康养休憩产品的多样化、产品形态的精致化及项目经营主体的多元化等理想目标。

根据青田原生态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以及独特的石雕文化和侨乡文化,大力实施“森林旅游+”行动,以“产旅”、“城旅”、“文旅”、“林旅”、“农旅”的全面融合,全面展示作为青田县的文化内涵与自然魅力。如加强森林旅游与康养的融合,展现高品质的自然生态;实现森林旅游与种植业的贯通,开发富有当地人文和地方特色的森林食品、茶叶、药材、观赏植物等商品;促进森林旅游与文化的协调,开发一批富有文化创意、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复合型森林旅游产品;加速森林旅游与体育的统一,开展各种形式的森林体育旅游赛事、极限运动等。

4.2.3 准确市场定位,提升青田旅游形象 森林旅游正由游览广度向体验深度转变,拥有优质生态环境,深厚文化底蕴的景区,已逐渐成为游客的向往胜地。青田优质的文化旅游和山水旅游成为重要的旅游产品资源,森林风景资源开发利用应充分利用人文特色、资源特色,打造高端品牌,展示“中国石都,世界青田”的旅游形象。

通过整合风景资源,打造青田森林文化特色品牌,将青田县森林旅游做大做强,更上一个台阶,以区域森林旅游发展带动整个青田县旅游产业发展。通过旅游推荐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森林旅游博览会等旅游宣传活动,全面打响“秀山丽水·诗画田园·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品牌形象,努力打造“诗画浙江”、浙江大花园建设的鲜活样板和世界一流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孕育和养成一系列新型森林风景资源市场产业链,成为森林风景资源发展变革、跨领域突破的一种新模式。

4.2.4 加强协调联动,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森林风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单是林业部门的事情,其涉及面较广。结合风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发展,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能动性,共享信息,实时交流沟通,达到开发合理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效益最大化。优先考虑森林风景资源建设的需要,并向重点风景资源区倾斜。另外,按照区域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县域达到资源互补、客源互送的目标,同时加强与周边县市区的合作与互动,如景宁、文成、温州永嘉、瑞安等区域,建立区域生态旅游合作机制,定期研究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事项,共同推动区域旅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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