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平
(攀枝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攀枝花 617000)
2020年“精准脱贫”收官,实现“全面小康”胜券在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中国走向现代化强国的发展道路规划清晰,脚步坚实,脱贫攻坚事业光荣而艰巨。经过“十三五”时期 “嵌入式”的“精准扶贫”,“后脱贫”阶段将常态化地以“巩固脱贫成果”来“防贫”,治贫动力也将由外驱型的“要我脱贫”向内生性的“我要脱贫”“我要致富”转化。面对脱贫后“防贫”这一时代新课题和艰巨任务,研究如何全面“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贫困再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对基层群众在“防贫”治理的参与方式、方法、制度、手段、内容等进行系统设计和创新实践,也是当前党和政府农村工作的中心内容之一。最后,“治贫”与“防贫”的系统研究和解决也必将能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内容和创新实践。
“基层群众”是一个惯用语,特指国家治理体系中政策的最终适用者和参与者。我国国家行政体系分为中央、省部级、地厅级、县局级、乡科级5个层次。“基层”普遍被理解为县级以下各部门及乡、村等各级政府和组织。农村的民意代表,妇联、共青团、合作社、联合会、个体户和乡镇企业、个体经营户等也是“基层”,在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农村农业视野下的“基层群众”既应包含“基层”党政组织、群众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也包含组织成员、承包户、脱贫户、农村中间收入群体、职业农民等。“基层群众”称谓实际是把“基层”和“群众”两个范畴相融、整合为一个范畴使用,目的在于避免二者割裂,利于走群众路线,既发挥“基层”和“群众”二者联动优势,又能防范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产生末端梗阻,在“基层群众”的共同体意识下形成“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之间联合治理的优势。既可避免在脱贫治理中过度条块化而造成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不关己”“人事分离”等推诿塞责,又能使得“巩固脱贫”的参与者更加全面广泛,手段方法丰富多样、系统立体。
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性决定了人类行为动机的复杂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参与对象的动机方面,应设计采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心理、社会的多种途径来调动,激发他们实现价值,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并创新而为。
基层政府及党政职能部门主要采用行政的手段来激发调动。这些部门代理国家履行执政职能,执法和管理基层社会事务。推动扶贫和乡村振兴,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精神和文件是其分内之责。科学、高效、精准使用国家财政的资金支出,用好政策和法律,做到为党分忧,为民用权,为民执政,执好政理所应当。“精准扶贫”之所以能取得全面的胜利,与中央对基层人、财、物的大量投入和政策落实分不开,同时也与中央三令五申,多次开展督察、检查、评估、问责等监督机制和手段密不可分。即使政策科学合理,上级重视,按照行政权力的逐层递减原理,诸多文件政策到了基层不是“不折不扣”,而是已经被严重地“打折扣”,甚至完全走样。因此,激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参与必须采用:机构设置、职能设定、行政督察、考核、行政评估、行政奖惩等方式,做到权责配套,考核与奖惩并用。
村、社组织中的干部是当地“能人”。这支干部队伍收入并不高,也没有“正式编制”,他们重在“隐形”利益、心理满足和乡土社会中独有的归属感、荣誉感。对利益少而事务多的“扶贫”工作,村社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发挥。激励调动的方法可采用“任务承包”“典型示范”“评优评奖”“升职升迁”“长期任用”“给予事业编制”等方法激励推动,并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乡村企业、合作社、农场主、私营业者的激发调动宜采用政策与经济结合的手段。这些经济组织可与政府签订对贫困户的长期扶持的“帮扶协议”(5-10年以上),政府则在职权的范围内给予土地、政策、金融、产业、税收、补助等奖励或优惠,辅以道义激励和荣誉表彰,如授予年度的“精神文明奖”“扶贫先进”“扶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脱贫户身边的亲戚、朋友、乡邻的调动需要通过基层党员、干部发挥组织力、影响力、说服力,做好前期的思想工作,激发他们对脱贫户关爱之情,乡邻之谊,推动他们对帮扶对象给予关照、关爱、施加教育和观念影响,发挥互助救济职能,影响感化其思想观念。
其他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的激发调动主要通过舆论引导和媒体宣传,引导带动更多人关注、关爱、协助,在参与中奉献爱心,承担社会责任。
党是扶贫工作的倡导者和领导者,应重视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应设置综合性的扶贫机构并理顺机制。以机构建立为前提,分配职能,完善机制,系统考核基层党政职员,促使他们在政策落实中奋发有为,能因地制宜地利用资源和条件,创新机制,创造方法开展脱贫工作。引导、调动、奖励党员,发挥村、社干部传、帮、带作用,促进脱贫户在新起点上“树新志”“立鸿鹄志”。鼓励被帮扶、被巩固对象接受必要的后期持续的帮助,培育“脱贫户”吃苦耐劳的品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观念;引导奖励基层医院及时救治小病,监控、预防大病和传染病;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院校要把“勤工助学”“促贫困生就业”作为本校贫困学生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亲戚、好友、村社乡邻要多“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为脱贫户创建和谐的人际关怀和比、超、赶、争的竞争氛围,助其“坚志”;激励并引导基层企业、合作社、承包户、农场主、周边农户帮助脱贫户培育产业,传授劳动技能与运用技术,并优先雇用来自贫困家庭者就业;积极穿针引线,打通梗阻,创造条件,大力宣传和表彰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志愿群体开展捐赠、赞助、帮扶,鼓励他们参与特色农产品购销,以此填补市场失灵和政府缺位。
发挥政府、市场“两手”的职能,凸显政府和市场各自特色和优势。政府和市场被称为“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发挥“两手”职能,两手都要硬。党和政府主要是领导问题,“领导”是对人财物的聚集、使用和支配。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精准扶贫”的提出,在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上,党的领导是脱贫攻坚胜利的根本保障,必须紧紧信任和依靠党和政府。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作为生产要素调配的手段和方法,具有自主性、高效性、灵活性,市场可以调动诸多要素来弥补政府的不足和政府缺位。因此,在激发基层群众内生动力的实际操作和机制建立中同时需要“看得见得手”——党和政府的权力和职能,也要发挥“看不见的手”——市场的机制和功能。
“巩固脱贫攻坚”不仅仅是帮助贫困群体在经济收入数字指标上的持续超越和达成,更要在思想观念上的不断革新。在激发调动脱贫的内生动力中,被帮扶者观念、价值、态度和行动力的培养和建立是根本性核心性的问题。要通过显性的和隐性的手段,用春风化雨般的手段和方法对被帮扶户感化、激发、调动,强化脱贫意愿,形成战胜贫困的意志力。促使他们完成“知——情——意——行”的顺利迁移和过度,稳固建立起“勤劳致富”和“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的劳动观、奋斗观和荣辱观。这一过程艰巨且漫长,并且伴有反复,短则三五年,长则十来年。所以,必须调动周边邻居、群众、基层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多方参与。让 “村中人”“身边人”“家族人”成为“影响者”,发挥其思想帮扶和教育职能,让家风、民风、村规民约中的文化精髓,形成正风正气,感染、教育被帮扶者,做到“扶贫”“扶智”“扶志”并行。
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的机制示意图(图一):
“基层群众”参与群体为:基层政府、党组织及成员;医疗、教育、卫生部门;村、社干部;基层企业、农业合作社、农场主;亲戚、朋友、乡邻;其他社会组织及志愿服务群体;被帮扶和巩固对象7大类。激发的方式设计为:政府文件、法律、制度、经济、政治等手段。参与的方式是指方向性的、宏观性的内容和领域;参与的内容是指解决具体繁杂事务的手段、方法。
表1 基层群众的调动方式、参与方式、参与内容、实现功能
“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大业之基。底线思维、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在调动基层群众内生动力中是有效的思维工具,利于我们清楚认知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底线思维是指重视并始终关照农村弱势群体中的“贫困群体”,防止新的贫困出现和这些群体的再度“返贫”,及时预警并及早消除返贫苗头,做到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以此彰显并充分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和制度优势。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运用中要做到把“防贫”“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小康”“现代化强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的关系放在社会大系统和长远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去思考,它们之间既不能割裂也不等同,具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价值目标。“脱贫”作为“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基础和前提,“脱贫”也仅仅是“全面小康”的条件之一;“全面小康”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起点,三者相互关联,层层依托,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艰巨任务、阶段目标逐步分解和层层落实,三者之间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和拓展。把“脱贫”等同“全面小康”,把达到“全面小康”就等同于“现代化强国”是短浅目光和有害思维。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生态,人的素质、社会的文明程度的综合指标去达成,实现社会发展质量和社会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跃迁。既要关注时代发展变化,紧跟世界整体水平,也要兼顾中国的基本国情民情,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巩固脱贫”过程中既抓住“脱贫”工作重点,又能胸怀大局,胸怀长远,既重视少数贫困者,又不拖“大部队”的后腿。
消除贫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复杂艰巨系统的社会工程,既包含对社会成员发展能力,社会发展生态系统的调整和重构,也包含对这部分人的价值观念的教育、引领,心态重建和素质提升。基层群众是我们必须依靠的主要群体,也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要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基层群众所处的社会位置、环境因素、利益观念心理因素等在参与的过程中,都具有各自利益需求和价值目标考量,有时甚至存在着矛盾和博弈,我们应充分考虑并须统筹兼顾。惟有从各方需求入手,采用各方乐于接受的制度、手段、机制,才能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层群众作系统认知和全面把握,也才能在理论和实践上真正有所创新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