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藩体系视角下的琉球问题

2021-08-09 13:23郭学铭姜秀玉
西部学刊 2021年11期
关键词:清朝琉球朝鲜

郭学铭 姜秀玉

摘要:鸦片战争以来,东亚宗藩体系在内外双重压力下逐渐发生动摇。随着明治维新的进行,日本逐渐吞并琉球,成为最先直接挑战这一区域秩序的国家。而宗主国清朝在“球案”处理过程中所秉持的“存球祀”原则与软弱的外交态度正是受到冲击下宗藩關系松散无力的缩影。“球案”不仅以琉球的丧失而告终,还因此影响了清政府的宗藩政策,从而反作用于宗藩体系,加剧了朝鲜等藩国的对清的离心力,加速了整个东亚宗藩体系的解体。直到甲午战争爆发,清政府丧失对朝宗主权,这种以“华夷秩序”为主体的宗藩体系彻底瓦解。

关键词:宗藩体系;琉球;清朝;朝鲜;“存球祀”

中图分类号:K2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1-0087-03

一、近代宗藩体系下琉球的困境

朝贡宗藩体系作为一种区域国际秩序体系长期存在于以中华文明为中心的东亚地区,对维护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格局具有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区别于近代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国际条约体系,宗藩体系是以“道德”和“礼”作为体系规范的具有对“华”认同感的封建等级秩序格局。这样的认同感基于中华文化向周边传播过程中形成的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华文化圈,而维系宗藩体系的先决条件则是中原政权相较于其他国家的绝对强势地位。在这样的宗藩体系下,藩属国臣服于宗主国,定期觐见纳贡,获得宗主国对其政权正当性的承认。宗主国则依靠自身的强大实力在需要时给予藩属国“包括军事行动在内的救援措施”[1]12,但除一些特殊历史时期外,宗主国不会干涉藩属国的内政和具体管理事务。到清朝时,东亚地区形成了以朝鲜、越南、琉球三国为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的宗藩体系。

晚清以来,清政府陷入民族危机与政治危机的内外交困中。在打开清朝国门后,西方列强开始将目光放在其周边的藩属国身上。1852年,在罗伯特·包恩号华工起义事件中,英美等西方国家在未经沟通及允许的情况下,武装闯入琉球领土抓捕华工,完全无视并肆意践踏琉球的领土主权,而面对琉球方面护送苦力回国的请求,清朝的回应颇显无力,琉球当局在此事中实陷两难之境。这一境况恰恰是近代东亚宗藩秩序下各国面对外来冲击时的一个缩影。随后签订的《琉美条约》标志着琉球被正式纳入近代条约体系,极大地冲击了清朝在东亚的政治权威,动摇了东亚宗藩体系,这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清政府以军事优势为核心的绝对优势地位的瓦解,宗藩关系呈现出相当程度上脆弱性。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在明治天皇“开拓万里波涛”的思想指引下,日本开始了谋求侵占周边国家的步伐。1872年,日本改琉球国为藩,封尚泰为藩王,正式迈出了侵占琉球的第一步。1874年,日本出兵台湾,并在《北京专约》中引出清朝承认其出兵台湾乃“保民义举”之口实,为进一步侵占琉球埋下了伏笔。1875年,日本强迫琉球停止向清朝朝贡,这相当于直接否定了中琉之间维持数百年的宗藩关系,彻底终结了琉球的“两属”状态。面对日本的“阻贡”要求,琉球当局一方面在琉日两地同日本据理力争,开展救国运动。另一方面,秘密派遣向德宏等人前往福州,陈“阻贡”之事,请求清朝的援助。1879年,日本“废琉置县”,迁尚泰于东京,琉球被正式吞并。这里需要注意两点,首先,日本对琉球的一系列吞并活动,其实是将琉球看作一个主权国,利用国际法的原则对清朝秉持的宗藩原则进行挑战。其次,从李鸿章1877年2月提到的“现日本分兵盘踞琉球,难保不渐思吞噬”一说,可知清政府对日本在琉球驻兵一事是知情的,但在琉球求援之前,作为宗主国的清朝对于日本在琉球的一系列举动并没有作出反应①。

没有绝对优势的军事实力,加之“伊犁问题”紧张、国际环境复杂,清朝不敢轻易将琉球问题诉诸武力,这是这一时期宗藩体系失效、琉球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除此之外,清朝对琉球战略价值的判定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样的价值判定集中体现于“球案”交涉过程中清朝所秉持的“存球祀”原则上。

二、“球案”交涉中的“存球祀”原则

1877年,闽浙总督何璟等人通过向德宏了解到琉球情况后上奏清廷,认为琉球“地瘠民贫,孤悬一岛……无悍御边陲之益,有邻邦酿衅之忧”,但琉球世代恭顺,此次遇阻贡之事,其情“亦可矜悯”,“若拒之过甚,转恐泰西各国谓我不能庇护属邦”[2]卷一21。李鸿章也认为“受琉球朝贡,本无大利”,但是“若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固为诸国所轻”[3]5。甚至在日本“废琉置县”后,清政府内出现了“由中国提议免除(琉球)朝贡之制”[3]25的主张。这种观点在当时的奏复来往中多次出现。清政府认为琉球并不具有战略价值,对此事作出回应与援助只是为了展示作为宗主国的“绥远之恩”,以维护自身的大国形象。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李鸿章等人对于中日实力的认知仍然是清远强于日本:“核其军额,颇属单弱”[3]5。但是,李鸿章等人主张对此事的回应不应诉诸武力,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对于何如璋提出的“琉球三策”,李认为“遣兵舶、责问及约球人以必救,似皆小题大做”[3]1。可以说这种价值判定奠定了后来以“存球祀”为核心的交涉基调。

随着琉球人在清救国运动的高涨,清政府不得不对琉球问题加以重视。1879年,美国前总统格兰特来华游历,李鸿章在与格兰特的会谈中强调“朝贡有无非问题之所在”,同时对格兰特“清朝所力争之处,乃土地而非朝贡”[3]41一言予以肯定。西里喜行认为,这是其受到前期清廷内“免除朝贡,琉球自立”主张影响的结果,李鸿章此时还没有以帮助琉球复国自立、恢复朝贡为目的,而是要“争得土地”[1]308。在格兰特的协调之下,出现了何如璋汇报的“三分案”与日本方面提出的“二分案”。需要注意的是,清政府对三分案是非常满意的,中岛作为琉球宗祀之所在,留给其复国完全可以达到清朝解决“球案”的目的。沈葆桢等人还认为,清朝应在三分琉球后“以中国所应得之物还诸琉球”[4]326。即使在讨论二分案时,李鸿章也主张清朝应该将南岛“还诸球人”[3]1,使其在南岛复国。故笔者认为,清朝这时已经有意识地将帮助琉球复国作为“球案”交涉的目的,而综合李鸿章等人先前对琉球“弹丸黑子之国”的看法,其在与格兰特会谈时所肯定的“争土地”一说,可能并不是为清朝争夺土地,而是帮助琉球争夺复国“存球祀”的土地。

随后,两国就日方提出的“分岛改约”案进行了一系列的谈判,并曾就此案达成协议,只待正式签署条约。但此时,受“亡命琉球人”的影响,了解到“南岛枯瘠,不足自立”,无法达到“存球祀”的目的后,清政府决定对“分岛改约”案采取延宕搁置的策略,两国第一阶段的谈判破裂。

1881年,随着中俄伊犁问题的解决,清政府开始寻求重启“球案”谈判,并在上谕中明确指出“球案”交涉需秉持“存球祀”的原则:“中国以存球为重……于存球祀一层未臻妥善”[2]。1881年12月开始,李鸿章与竹添就琉球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会谈。在第一次会谈上,李鸿章表示其“唯希望得到一地,以安置琉球王而已”[1]398,进一步强调了“存球祀”的原则。在两人的第三次会谈中,李将黎庶昌提出的割首里王城案向竹添说明,认为这样可以使球王“归其故宫,祀其宗社”,弥补“南岛贫瘠,不足自立”的问题。1882年10月,松方正义与黎庶昌围绕琉球问题进行了一番“闲谈”,黎庶昌此时提出了中南两岛互换法:既然“南岛割与中国之物,而中国不受。以之封立球王,球王不足自存”,那就将“中岛归还琉球,南岛归于日本”[4]1022,以此来解决琉球复国的问题。其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存球祀”。在此之后,两人又进行了一系列会谈,提出:“一日允中仍认琉球为国,听凭尚氏朝贡,中国册封。一了定日将琉球设县,理其内治。”的“善了办法”,此方案等于将琉球的实际管辖权彻底让予日本。黎庶昌对此则表示“只要能复封贡,余可概推与日本”[1]410。

这三种解决“球案”虽然最终都未能成功,但是从中可以对清政府此时秉持的态度窥知一二:只要封贡球祀的名分仍在,便可在琉球的主权问题和领土问题上作出最大让步。除受对琉球错误价值判定的因素影响外,这又恰恰是这一时期东亚宗藩体系松散无力现状下的无奈之举。而后随着朝鲜局势的变化,清政府开始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朝鲜问题上。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琉球问题,中日两国没有签署任何条约。

三、“球案”影响下的宗藩体系

清政府在琉球问题上的失意是松散的宗藩体系遭受冲击的必然结果。同时,琉球问题又反作用于宗藩体系,加速了其进一步瓦解。以朝鲜半岛为例,朝鲜等国一直密切关注着“球案”的处理进展。随着琉球被吞并,清政府的软弱交涉政策使得日本对琉球的占领与经营逐渐呈现出无力逆转之势。1880年7月,朝王同被派赴日的金弘集进行交谈,他在表达了清朝“不可深信”的忧虑后问道:“琉球国间已复国耶?”金弘集颇为无奈的回答:“此事存嫌,未尝问人,而传说已经废其国为县矣”[5]。1881年7月,何如璋致函总署,提到了“朝鲜所遣委员屡屡见面,皆甚关心球案,再三致询”[4]508的情况。同样藩属于清朝的朝鲜十分关注琉球问题,清政府既然无法妥善解决“球案”,履行保护藩属国的义务,那么朝鲜的安全也就同样无法得到保障。除此之外,“球案”还进一步揭露了日本的扩张野心,在阻贡之事后,清政府就清晰地认识到,日本的野心不止吞并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3]4“设得步进步,援例而及朝鲜,我岂终能默尔耶”[3]2。于是,对于日本自《江华岛条约》以来在朝鲜的侵略态势,清政府一改宗藩惯例,开始积极干涉朝鲜事务。同时为避免同日本发生直接冲突,李鸿章主张“以夷制夷”之策,劝导朝鲜开放通商,将西方各国势力引入朝鲜,以达到“结好泰西,以杜倭、俄窥伺”[2]卷二109之目的。在清朝的主导之下,1882年5月22日,《朝美通商条约》签订。此后,英、德也同朝鲜签订了类似的条约。1882年7月23日,朝鲜爆发兵变,清政府迅速出兵镇压,逮捕大院君,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极大地加强了对朝鲜的控制。1884年12月4日,开化党主导的政变发生后,清廷更是任命袁世凯为“驻扎朝鲜总理交涉通商大臣”,开始全面干涉朝鲜事务。袁世凯等人甚至曾提出在朝鲜设立监国、改为行省等建议。

这样一系列的对朝强硬政策看似加强了清朝在朝鲜的宗主地位,强化了宗藩关系。但是,这些措施违反了以宗主国不干涉属国内政等为主要内容的宗藩原则,是一种变质的宗藩关系。可以说,清朝这时对朝鲜的态度,已经不仅仅基于宗主国保护属国免受侵略的宗藩意识了,更多是因为朝鲜重要而特殊的地理位置所具有的关乎清朝边境安全的地缘政治因素,这些强硬干涉内政的措施引起了朝鲜政府的不满。对于“以夷制夷”之策,李裕元反驳道“日人之废琉王,吞其疆,桀宋之行耳。欧洲列邦似宜有齐桓兴师迁邢封卫之举,或义以喻日人”,但是欧洲各国却“侧耳无闻”,既然这样,朝鲜为什么还要冒“遇毒而不复起”的风险“以毒攻毒”[4]398-399呢?这样的“以夷制夷”之策虽然有效地遏制了日本对朝鲜的觊觎,但也将朝鲜推向了近代世界的浪潮之中。加之中法戰争中清朝的失败与甲申易枢(1884年4月8日慈禧太后突然罢免军机处全班大臣)等事件的发生,加剧了朝鲜开国以来受西方思想影响而产生的对清离心倾向,其“欲离中国,更思他图”,开始有意加强同西方各国的联系,尤其积极地寻求同样希望扩展在朝势力的俄国的保护。两次朝俄密约及“巨文岛”事件正是朝鲜“联俄拒清”的积极尝试。值得注意的是,朝鲜半岛的这种对清离心力反而让软弱的清政府萌生了“解释琉球”以换取日本“不干涉韩地”的想法,陷入到顾此失彼的境地。可以说,清朝鉴于琉球问题而对朝鲜采取的包括“以夷制夷”在内的干涉措施不仅没有加强宗藩关系,反而加速了朝鲜、琉球脱离宗藩体系的步伐。直到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东亚宗藩体系至此彻底瓦解,清政府也再无能力同日本交涉“球案”,彻底丧失了对琉球的宗主权。

四、结语

作为维持东亚区域秩序的宗藩体系,在西方殖民势力和近代条约体系的冲击下开始丧失其存在的根基,“华夷秩序”观也随之开始动摇。在这样一个新旧势力和规则相互碰撞的国际大环境下,琉球由于其同日本的特殊地理位置与历史因素,成为摇摇欲坠的东亚宗藩体系解体的开端。两者之间形成了一个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球案”不仅仅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偶然事件,更是近代宗藩体系动摇的必然结果。清朝此时的宗藩秩序观念也因失去军事实力的支撑而发生了异变——选择性地将“孤悬海外”的琉球视为“鸡肋可投”之国。“存球祀”思想的产生表面上是清朝对琉球错误的价值判定的结果,根本上则是宗藩体系受到冲击下的无奈之举。而“球案”在揭开东亚宗藩体系崩塌序幕的同时,也影响了清政府的宗藩政策,尤其是对朝强硬政策的实施,从而反作用于宗藩体系,加速了其解体进程。

注释:

①向德宏一行于4月12日抵达福州。

参考文献:

[1] 西里喜行.清末中琉日关系史研究(上册)[M].胡连成,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 故宫博物院.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M].北京:故宫博物院,1932.

[3] 吴汝纶.《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八卷[M].香港:文海出版社,1980.

[4] 郭廷以,李毓澍.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M].北京:中央硏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

[5] 王如绘.近代中日关系与朝鲜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60.

[6] 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7] 戴东阳.甲申事变前后黎庶昌的琉球策略[J].历史研究,2007(2).

[8] 李若愚.近百年来东亚历史中的“琉球问题”[J].史林,2011(4).

作者简介:郭学铭(2000—),男,汉族,山西晋城人,单位为延边大学,研究方向为近代中日关系史。

姜秀玉(1970—),女,朝鲜族,吉林延吉人,博士,延边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近现代中朝韩日关系史。

(责任编辑:王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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