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有其田:中国共产党的土地分配与社会整合

2021-08-09 02:32赵丽莎
老区建设 2021年12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提 要]“耕者有其田”是自古以来中国农民的共同理想。然而,资源有限、阶级压迫、生产力水平低下等客观社会条件造成的土地分配危机,限制了这一理想的实现。近代以后,各阶级都为实现这一理想进行积极探索,其中,以中国共产党所取得的成果最为丰硕。中国共产党不仅克服了土地分配危机,帮助农民群众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还借此实现了对党群关系、政权基础以及社会建设三重维度的整合,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这是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的一条重要历史线索,展现了一个百年大党生生不息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耕者有其田;中国共产党;土地分配;社会整合

[作者简介]赵丽莎,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天津 300350)

一、“耕者有其田”的历史渊源

(一)传统农业社会的“有其田”

土地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尤其是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自然经济的生产模式下,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就意味着拥有了一方较为稳定的生存空间。古人云:“工者有其薪!农者有其地!商者有其利!”天下人人各得其所,各尽其职,才是社会运行的最佳状态。因此,“有其地”就成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的共同理想。

但是,任何自然资源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随着土地兼并问题加剧,大量农民被迫失去土地,甚至流离失所,家破人亡。鸦片战争前夕,土地集中程度更是前所未有,“地主占有全部耕地的比例高于一半,自耕农拥有的土地则不足一半。”[1]因此,对于土地的争夺与守护,就成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的重要任务。

(二)太平天国提出“有田同耕”

近代以后,中国社会的土地分配危机有增无减,“大量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失地和少地的农民越来越多,造成有地的不耕种,有力的无田耕。”[2]19世纪50年代,太平天国运动应运而生。其纲领性文件《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分配土地的具体办法:“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多分,人寡则寡分,杂以九等。”[3]所谓“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正是对农民阶级“有其田”愿望的朦胧表达,反映了农民阶级对封建地主压迫与剥削的不满,并借此否定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但是,这种体现绝对平均主义原则的理想化分田方案,并不适合在当时动荡不安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实施。仍在封建地主把控下的乡村社会,更不可能主动进行分田。[4]有学者考证,事实上太平军最迟在1853年底,就已经正式放弃了普遍废除私有制的主观愿望,而承认了对土地和生产收获私有的现实。江浙地区虽然短暂的实行过“以实种作准,众户不得挂名收租”的土地政策,但也很快又恢复了“允许收租”。《天朝田亩制度》中设想的分田方案未能真正实现,原有的土地问题依旧存在,大大动摇了太平天国的革命根基,成为起义失败重要内因。[5]

(三)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

为了解决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最早于1902年12月设立兴中会越南分会的誓词中,孙中山就提出了“平均地权”。随后,这一口号成为同盟会纲领的重要组成部分,继而发展成为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的重要内容。1906年,孙中山对“平均地权”作了初步的解释,朦胧地表达了“耕者有其田”的思想。[6]他还提出“核定地价,涨价归公”的具体方法,以期实现预防土地垄断,消灭贫富的分化与对立的目的。

在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帮助下,孙中山加深了对于农民阶级地位的认识,认识到了农民是参加革命的重要力量。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新阐释了三民主义,提出要为无地农民分配土地,帮助他们发展。8月17日,孙中山首次正式提出了“耕者有其田”,主张通过“开展农民革命”和“地主土地充公”两大途径实现这一目标。[7]但资产阶级的妥协性使其无法根本触动地主阶级利益,只能采取减租等折中方法逐步过渡。1924年底,孙中山亲自签署了“二五减租令”,作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重要步骤。然而,这一政策尚未落实,孙中山便溘然长逝,“耕者有其田”只能作为其精神遗产为后人继承。

近代以后,真正执掌过全国政权的政党只有国民党与共产党,且二者均称继承了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思想。但是,两大政党的政治生命却呈现出不同的状态。这与其是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是否彻底克服了土地分配危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历史的轨迹表明,国民党与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中国社会,土地分配不均的状况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粗略统计,20世纪30年代,北方占人口3%—4%的地主拥有全部土地的20%—30%,而占人口60%—70%的贫农,仅拥有全部土地的20%左右。南方则更甚,占人口3%—5%的地主拥有全部土地的40%—50%,而占人口70%左右的贫农却仅拥有全部土地的10%—20%。[8]直到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统治在大陆彻底覆灭时,都未做到“耕者有其田”。换言之,没能真正实施“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这是国民党政权失去民心根基,也是导致其彻底溃败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在为帮助农民群众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理想而努力,并因此获得了源源不断的生命能量。

二、中国共产党对“耕者有其田”理想的继承与实施

中国的农民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中国是个全人口农民占80%以上的国家,但约66%的土地为地主所占,只有34%的土地属于农民。[9]与国民党相同,中国共产党同样面临着要为农民解决土地问题的现实考验。1922年6月,《中共中央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要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并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这说明,中国共产党人很早就意識到在中国,谁赢得了农民,谁就可以赢得中国;谁解决了土地问题,谁就能赢得农民。为此,中国共产党人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经过了一个曲折的探索过程。

(一)大革命时期的思想萌芽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告农民书》提出“耕地农有”的斗争目标,即“谁种的田归谁自己所有,不向地东缴纳租课”。1927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土地问题决议案》,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了“耕者有其田”。《决议案》指出,“农村的急剧改革,使耕者有其田,不但农民本身获得利益,全部人民都蒙其益。……必须要在平均享用地权的原则之下,彻底将土地再行分配,方能使土地问题解决,欲实现此步骤,必须土地国有。共产党将领导农民从平均地权的斗争向着土地国有,取消土地私有制度的方向进行努力。土地国有确系共产党对于农民问题的党纲上的基本原则。”[9]这清楚地表明了当时中国共产党对于土地问题的主张。同年8月7日,《最近农民斗争的决议案》指出,“‘耕者有其田这一通俗的口号,足以引起农民革命运动,一直发展到土地国有及完全重新分配土地。”[10]周恩来在总结南昌起义的教训时也说,当时“没有直接到农村去发动和武装农民,实行土地革命,建立农村根据地”,是“基本政策的错误”。[11]

在大革命失败以前,中国共产党由于其力量尚弱小,且没有建立独立的政权,其提出的“分田”“耕地农有”“耕者有其田”事实上是作为斗争纲领而存在。所表达的,正是孙中山先生提出却没有实现的“耕者有其田”理想。中国共产党人继承这一理想,不仅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民主革命的现实需要,而且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农民阶级悲惨生活状况的同情。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国共产党走出了一条革命新道路,开辟了一块又一块革命根据地,建立了政权,并逐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二)土地革命时期的曲折探索

虽然“耕者有其田”作为斗争的口号和纲领早已有之,但是真正实现却经过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10]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是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以此为依托,中国共产党建立起红色政权,发动群众打倒土豪劣绅,并在个别地区试行分田。在总结分田经验的基础上,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颁布,提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所有”,以乡为单位,以人口和劳动力为标准,平均分配土地给农民个人耕种。广大贫苦农民因为分得了土地,从事实中认识到红军是为他们的利益而奋斗的,就从各方面全力地支持红军和根据地发展,这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能够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开辟后,土地革命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1929年4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兴国县《土地法》,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同时规定“没收一切收租的田地山林”,分配给贫农,“以乡为单位,按原耕形势,抽多补少平均分配。”500多个乡的土地问题得到了解决,60多万贫苦农民得到了土地。[12]1931年2月,毛泽东在《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信》中,明确地提出了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过去分好了的田,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的田,这田归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1931年3月,《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布告》正式确认,“土地使用权、所有权通通归农民。”

毛泽东指出,从1927至1936年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彻底改革土地制度的办法,实现了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但是,这一时期该主张的实现还是局部的、不稳定的。1934年,“左”倾冒险主义发展到了顶点,临时中央错误地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土地政策,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混乱。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中共中央实行战略转移,许多地区的分田运动被迫中断。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曲折迂回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势力步步紧逼。为团结一切力量抗日,中国共产党停止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为了在抗战的特殊条件下兼顾多方利益,中共中央决定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毛泽东指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正是孙中山先生曾经提出过的政策;我们今天停止实行这个政策,是为了团结更多的人去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而不是说中国不要解决土地问题。[13]

虽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历史进程受到了反动势力的干扰和帝国主义侵略行径的阻挠,但中国共产党始终没有放弃对这一理想的追求。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将来在中国建立的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孙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13]在这里,毛泽东将“耕者有其田”作为培育社会主义经济因素的重要基础看待。他指出,“耕者有其田”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时代的正确主张,并不是要一般地废除私有财产,而是要一般的保护私有财产,使地主的私有财产变成农民的私有财产,解放农民,创造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历史条件。[13]中共七大提出,抗战胜利后将继续推行减租、减息政策,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再寻找适当方法,有步骤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实现“耕者有其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的。

(四)抗战胜利后的凯歌行进

抗战胜利后,为应对时局变化,中共中央决定将现行的“减租减息”改为实现“耕者有其田”。《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提出,在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至1947年2月,约三分之二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极大地巩固了解放区政权,加强了对人民解放战争的支持。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村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确认了人民对分得土地的所有权。“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到1948年秋季,大约1亿左右的农民通过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從地主和旧式富农手中获得3.7亿亩的土地。刘少奇指出,“一年多的经验证明,一定要像今天这样的彻底平分土地政策,才能彻底解决农民土地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共同纲领》规定,“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新解放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全国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消灭,“耕者有其田”的农民私有土地制度真正确立起来了。[14]

中国共产党致力于解决近代以来日益恶化的土地分配危机,不仅继承了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基本精神,而且真正地加以落实。正如毛泽东指出,耕者有其田“是一切革命民主派的主张,并不单是共产党人的主张。所不同的,在中国条件下,却只有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把这项主张看得特别认真,不但口讲,而且实做。”[13]这也正是中国共产党能够赢得人民拥护,成为全国性执政党的根基。

三、历史的走向:合理分配与社会整合

在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分配性与整合性是一对重要矛盾。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严重的分配性危机是革命的重要诱因,为了解决分配性危机而采取的革命行动又常常会引发整合性危机,如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时的情形。[8]另一方面,严重的分配性危机催生革命,而通过革命行动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建设动作又完成了对社会的重新整合。例如,中国共产党在解决分配性危机的过程中,通过“耕者有其田”的土地纲领与政策动员农民参与支持革命,促使党和人民更紧密的联结在一起,为新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和巩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党、政、民、地的重新整合。从土地的社会财富属性看来,这事实上是一个由资源分配引起的,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资源重新整合的历史过程。

(一)党群关系的整合

中国共产党对于土地分配危机的解决,与人民群众对于获得土地的要求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农民自古以来就有获得土地以谋求生存的朴素愿望。近代以后,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代表者都曾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奔走呼号,然而不久后,这些呼声却因各种历史原因一一沉寂。只有中国共产党始终在为维护农民的生存利益而斗争,带领农民阶级走出了“三座大山”的压迫。

“耕者有其田”的实现意味着中国两千多年以来的封建的、剥削性的土地制度被彻底消灭。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新中国成立后的迅速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中国共产党通过贯彻落实“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克服了自古以来存在土地分配危机,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农民群众获得了土地,解决了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他们因此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才是代表自己利益的。这大大提高了农民阶级的革命积极性,这也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15]

在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新道路。正是依托着农村革命根据地,紧紧依靠着广大农民群众,中国共产党获才得了源源不断的物质支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展的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尤其是生活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农民群众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走出了一条与国民党不同的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的鱼水之情,经历了百年风雨沧桑却历久弥新,更显真情可贵。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的关怀下发展壮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奋发向前。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不像农民阶级受生产力水平约束视野;作为最具革命性的因素,不像资产阶级革命派总是对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妥协,因此,是最先进、最革命的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农民群众对于自身所受压迫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于本阶级的发展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规划,极大地克服了小生產者的盲目性、幼稚性等阶级局限,避免了受资产阶级两面派的利用与欺骗。

(二)政权基础的整合

由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中国工人阶级人数少,中国人口中80%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广大农民才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实行“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耕者有其田”,都是为了帮助农民获得土地,掌握生产资料,拓展生存空间,甚至谋求更好发展。但是,“耕地的意义不仅仅体现了对个人农民生命与基本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同时也体现出对社会稳定和政府执政合法性的巨大意义。”[16]

中国共产党开辟农村革命根据地,为开展革命活动提供了依托。而正是通过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内开展一系列分田活动,才使得中国共产党的地方政权能够快速建立,并获得一定的群众基础。如前所述,以土地革命时期为例,无论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还是中央革命根据地,在土地分配问题克服得好的地方,党的政权就能巩固,根据地就能发展起来。当轰轰烈烈的分田运动被反动势力阻碍甚至中断的时候,农民再度陷入为生存而挣扎的状况之中,中国共产党的地方政权也难以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地方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建立全国性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继续实行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实现了人民自身与国家建设的共同发展。换言之,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艰苦奋斗的历史,就是人民群众生活状况不断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与人民不断走近、更加亲密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开展民主革命的历史,就是将人民群众重新整合成为中国共产党坚固的政权基础的历史。

中国共产党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完成了对人民政权基础的重新整合。这是通过克服分配性危机,解决整合性危机,进而提升政权合法性的典型例证。反观民主革命时期国民党统治下的农民群众,不仅承受着极大生产压力,而且生活境遇也十分悲惨。这恰恰与国民党的土地政策的落实情况有关。“在国民党执掌全国政权的22年中,在土地问题上,只是标榜‘平均地权,并没有实施‘耕者有其田的行动,甚至连二五减租都未曾真正贯彻,反而千方百计地维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关系,致使土地问题比历史上任何时代都严重。”[17]土地分配的问题未能解决,是国民党政权失去民心,最终瓦解分裂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社会建设的整合

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使农民拥有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社会理想,是中国共产党推翻剥削压迫,克服社会危机的根本策略。新中国成立前,大批的青年农民参军入伍,壮大了人民军队的力量,加快了对反动政权及其附属势力的消灭;各地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生产,拥军优属,做好后方供应和保障工作;部分地区成立民兵组织,配合解放军作战,保卫解放区。

事实上,“耕者有其田”的影响一直延伸到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以及改革开放时期,对当下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耕者有其田”,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政治和经济上翻了身,政治和组织觉悟空前提高。在轰轰烈烈的土地制度改革中,建立了大量的农村基层政权和民兵组织,培养了一批农民积极分子;农民获得了土地,促进了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了道路;农民增加了生产,提高了生活水平,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地主阶级基本消灭,社会阶级结构进一步改变。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城乡结构的剧烈变动,新中国的土地制度仍旧处在调适与完善的过程之中。以往,对于“耕者有其田”的关注主要聚焦在土地所有權、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即土地的分配问题上。当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农民获得了土地,以及公有制原则被确立之后,土地的整合,以及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成为更加突出的问题。这与国家统一和发展的进程是一致的,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也是一致的。因此,后来无论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或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行,都是要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使真正的“耕者”与土地结合起来,实现“有其田”并且“耕其田”,从土地中创造并获得财富。以此来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四、结语

近代以来,农民阶级、资产阶级、无产阶级都曾为解决土地分配危机做出努力,这些探索前后相接,构成了一条历史的线索。这一线索的历史根源即是从传统农业社会生根出来的,为解决在近代以来日益发展的土地分配不均的现实状况。各阶级以此线索为关怀,阐发了各自不同的解决方案,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其中,又以中国共产党的实践经验最为丰富,政策落实效果最好。中国共产党实现“耕者有其田”的过程,事实上也是探索“耕者有其田”真正含义的过程。历史上,对于“耕者有其田”的具体含义和指代,不同的人曾做出不同的解读。即使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阶段对于“耕者有其田”的具体内涵可能会存在不同的解读。但是,无论是哪一时期实行何种土地政策,都是中国共产党对于“耕者有其田”这一终极理想的孜孜追求与不断实现,是对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诉求的真切关注,其最终指向的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

一百年风雨兼程,一百年砥砺前行。中国共产党耕耘不辍,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真正做到了尊重人民智慧、关心人民生活、捍卫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无畏时代的挑战,将不能变为可能,将可能变为现实,在实际斗争中增强了能力,积淀了智慧,向后人展现了一个百年大党生生不息的内在理路。

[参考文献]

[1]王询,于秋华.中国近现代经济史[M].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詹长根.“耕者有其田”的时代变迁与思考[N].中国自然资源报,2018-9-27(05).

[3]罗尔纲.太平天国的理想国——天朝田亩制度考[M].商务印书馆,1950.

[4]吴申元.中国近代经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5]杜德凤,左行培.太平军在江西的土地政策——关于“天朝田亩制度”与“耕者有其田政策”在江西已否实行问题的商榷[J].科学与教学,1957,(2).

[6]左用章.平均地权纲领包含着耕者有其田思想[J].教学与研究,1990,(3).

[7]元邦建.从“平均地权”到“耕者有其田”——孙中山晚年在农民土地问题上认识的发展[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86,(3).

[8]张凯峰.危机与嬗变(近现代中国民族国家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9]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10]魏宏运.中国现代史资料选编3[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

[11]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12]王相坤.实现耕者有其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小康梦[J].党史文汇,2020,(5).

[1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4]郑向东,晏意华.承前启后: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的历史逻辑[J].南方论刊,2021,(1).

[15]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土地学会.福建省土地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土地学会:福建省土地学会,2014,(9).

[16]邢成举,高万芹.理解中国土地制度:历史、现实与未来——由《耕者有其田——中国耕地制度的现实与逻辑》引发的思考[J].古今农业,2013,(2).

[17]金德群,左用章,等.中国国民党土地政策研究(1905—1949)[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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