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让新 李弦
〔摘要〕 “中国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一百年奋斗所取得的最伟大成就,它的出场能够为中国奇迹的“溢出效应”提供“原因解释”,而“中国道路”的成功本身亦需要科学“解释”。从其本质层面来看,中国道路的成功有其自身的基础性逻辑,即坚持了实践辩证法。中国道路充分体现了实践活动中“被动―自发―自为”“知行合一”的辩证运动,这种辩证运动既是中国道路生成和发展的基础,也是理解和解读中国道路的基本视角。
〔關键词〕 中国道路;实践辩证法;自为;知行合一;开源意义
〔中图分类号〕D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21)04-0076-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研究”(18XKS007)
〔作者简介〕王让新,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 弦,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四川成都 611731。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中国人民先后实现了“站起来”和“富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并取得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国奇迹”也逐渐取得了“溢出效应”,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那该如何对“中国奇迹”的“溢出效应”进行“原因”解释?这就是“中国道路”的出场。但“中国道路”的独创性在哪里?它取得成功的哲学基础和关键性密码又是什么?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回答。有学者从“现代化”(Modernization)的现实角度解码了中国道路的独特性。①有学者从“现代性”的哲学角度分析了中国道路取得成功的“启蒙话语逻辑”。②有学者认为中国道路构成了“超越现代性”的代表,它是对于传统“现代化道路”和传统“现代性观念”的根本超越。③有学者认为中国道路的成功取决于三种力量的“合力”。④有学者认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是中国道路走向成功的重要保证。⑤有学者认为中国道路“离不开话语体系的建设”。⑥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实践观的革命性质与中国道路是辩证统一的,“为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变革与历史性成就确立坚实的思想基础”。⑦
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从实践辩证法的角度理解中国道路的成功。中国道路的成功深刻诠释了“中国道路为什么好”的问题,它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但中国道路的开辟并不会迁就于任何的“先验逻辑”,它不是对已有道路的“翻版”,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原版”,中国道路取得成功的哲学基础和关键性密码就在于“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和“中国共产党人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它拥有实践辩证法的根基,实现了对于传统本体论哲学和认识论哲学的革新,是揭示和解读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科学钥匙,尤其是“被动―自发―自为”和“知行合一”的实践辩证法,揭示出了共产党人身上的先进性,对于解释中国道路的成功具有重要的启示性意义,也是中国道路具有开源性意义的重要体现。
一、实践辩证法是揭示和解读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科学钥匙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实践辩证法就是指实践中矛盾运动所形成的联系和发展,实践的功能就是通过实践的矛盾运动及其产生的联系和发展而实现的,社会结构及其社会发展道路都是在实践的矛盾运动中生成的,因此关于社会发展道路的解读和探源都应当去实践辩证法中寻找,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实践辩证法是揭示和解读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一把钥匙。
马克思主义一贯强调从实践的角度,从实践辩证法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社会发展道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⑧,人是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断实现“内在尺度”和“对象尺度”(外在尺度)的统一的,从而诞生了世界历史(甚至是人类历史)。马克思主义一直坚持从实践角度解读和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明了自己的“新世界观”同以往“旧世界观”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旧世界观不是从人的感性活动、人的实践活动去理解世界,而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则突出强调人的实践活动,认为人的实践活动具有极为重要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从而得出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的科学判断。⑨“新世界观”突出强调了“改变世界”的重要性,这也贯穿了马克思中后期的思想发展。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对于马克思主义是如何找到打开人类社会之谜那把钥匙时讲到,德国古典哲学解体后,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⑩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视野里,实践、劳动、生产,都是人的对象性活动,都是创造历史的并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对象性活动。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国内也有学者把“物质本体论”理解为马克思的“根本哲学立场”B11,但这种观点具有“知性形而上学”的性质,而且忽视了马克思“实践”观点所实现的本体论层面的变革。
实践是具有革命性的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它的革命性就在于这种物质生产活动具有现实性的“物质力量”,“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B12,实践是一种物质生产活动,它改变着物质世界,也改变着人的精神世界。实践的物质力量是在实践的矛盾运动中形成和产生的,是实践辩证法所形成和产生的力量。具体而言,马克思的实践辩证法包含了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实践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辩证运动,二是实践活动中“改变世界”的“行”与“解释世界”的“知”的辩证运动,三是实践活动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四是实践活动在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纵向矛盾运动,一般表现为“自在—自发—自为”的辩证运动。实践辩证法拥有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正是人类实践活动创造和生成了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道路,所以必须从实践辩证法的科学“锁钥”和宽阔视野去理解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之谜。
中国道路实践辩证法的基本内涵就是指,中国道路是从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开辟出来的,是在中国人民实践的辩证运动中创造和生成的,这条道路创造了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的人间奇迹,而这一切都应当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去寻找根源,必须使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辩证法去理解和解读中国道路的奥秘。中国道路创造了中国奇迹,特别是改革开放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领广大中国人民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两大奇迹”。如何正确理解“中国奇迹”和“中国道路”,成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征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伟大实践,就是中国道路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原因,这一伟大实践包含着丰富的矛盾运动,其矛盾的辩证运动构成了中国道路的生成机制。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实践所包含的矛盾辩证运动,既有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矛盾运动,也有实践主体中的生产实践主体与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主体的矛盾运动;既有实践中的“知与行”的矛盾运动,也有实践主体在实践活动的“自在与自为”的矛盾运动。
二、中国道路的生成和发展拥有实践辩证法的现实根基
只有深入分析实践中的矛盾运动所构成的实践辩证法,才能深刻理解中国道路的必然性和科学性。基于文章篇幅所限,本文主要从“被动—自发—自为”的辩证运动和“知行合一”的辩证运动来理解和揭示中国道路的背后动因。
(一)“被动―自发―自为”的实践辩证法
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根基来看,“实践活动也是一种历史性的活动”B13,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马克思的辩证法主要是一种“实践辩证法”,而黑格尔的辩证法主要是一种“观念的辩证法”。中国道路就是从实践中诞生的,“实践辩证法”构成了中国道路的“基底”。
结合中国近代历史可以知道,关于“中国道路”的探索和实践其实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被动―自发―自为”的实践辩证法过程。1840年的鸦片战争,是中国被“抛入”现代性的重要事件,这种现代性就是由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发起的资本扩张运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B14海德格尔则把这个过程称之为“地球和人类的完全欧洲化”B15,这场扩张运动也直接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基本性质,使之成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近代中国才走上了“被动”建构“中国道路”的过程。但必须指明的是,这里“中国道路”还不同于我们现在所熟知的“中国道路”,这里“被动”的“中国道路”主要还是指传统的儒家伦理的“老路”,即以传统的儒家伦理为本位,进行器物性和制度性的社会变革。器物性变革就是指洋务运动,主张“中体西用”,在不变革传统“老路”的前提下,进行器物层面的变革,如“师夷长技以制夷”等。但这种器物层面的变革并没有触及“现代性”的本质,仍然只是一种表层的学习。维新变法运动正是看到了这一点,认为仅仅进行器物性的变革是不够的,还必须进行制度性的变革,但这种改良主义的制度变革仍然只是“旧瓶装新酒”,还是沿着传统的“老路”在行进。辛亥革命则往前更进了一步,从根底上终结了封建帝制(尽管后来又有了一些小丑般的复辟),力图实现“新瓶装新酒”,但从其深层本质来看,其“新酒”仍然只是西方现代性的“旧酒”。历史已经证明,无论是洋务运动、维新变法,还是辛亥革命,在中国都是走不通的,因为它们都是在走传统的“老路”(前两者是在走中国的“老路”,而后者是在走西方的“老路”),从其根基来看,他们对于“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因此都是在“被动”地寻找“中国道路”。
对于“中国道路”的寻找真正向“自发”阶段进行转变则是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和五四运动时期。洋务运动、维新变法、辛亥革命等都已经通过自身的“实践”证明,它们在中国是行不通的,“被动”地去寻找“中国道路”(或完全借鉴西方的道路)是缺乏主体性的表现。新文化运动在初期也带有很强的“被动性”,企图通过引入西方的“德先生”和“赛先生”来实现文化层面的根本变革,但较之于“德先生”和“赛先生”,关于“主义”的选择才是真正重要的。随后在“问题与主義”的论争中,显然是“主义”战胜了“问题”、“救亡”压倒了“启蒙”,这里的“主义”就是指“马克思主义”。此时对于“马克思主义”的选择,并不是一种被动的选择,也不是完全地“照搬照用”,而是与中国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了,这种结合在五四运动中真正变成了一种现实的实践力量,成为了“反帝反封建”运动的不竭动力。我们可以看到,五四运动预示了新的社会发展方向,它既不是要走中国的“老路”,也不是要走改易旗帜的“邪路”,而是要开辟一条“中国道路”,即一条“新瓶装新酒”的道路。但总体上来看,五四运动只是从宏观上解决了我们的“主义”问题,至于“中国向何处去”“中国道路应该如何走”的问题则仍然处在“悬空”状态。因此五四运动所探寻的“中国道路”虽然具有了“自发性”(主体性),但还不具有自为性。自为性不仅包括了行动的自为性,还包括了有意识的自为性,它还揭示了未来道路究竟应该如何走的本质问题。
“中国道路”真正向“自为”阶段进行转变,则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并一直延伸到了现在。它分为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其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其代表性的文本就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在其开篇就提出了不同于“自发”阶段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中国向何处去?”紧接着也给出了明确答案——“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B16“新中国”不仅包括了新政治和新经济,还包括了新文化,这种目标定向是非常清晰的,它迥异于“被动”建构“中国道路”的尝试,也不同于在“自发”阶段的“无方向性”,而是对于“中国道路”的发展方向有了明确的“自我意识”(这与黑格尔、马克思所揭示的“自为”概念具有高度一致性)。其二,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道路”具有了更加鲜明的“自为”特质。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逐渐明确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党和国家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对于社会主义的“一般”与“特殊”进行了明确阐明。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指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B17,这高度肯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为特质。其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都高度肯定了一点,即“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的发展,关键在于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B18这条“中国道路”绝不是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是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总体来看,自近代以降,我们对于“中国道路”的探寻充满了荆棘,从最初的“被动”打开国门,到后来的“自发”探寻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再到后来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自为的定向发展,都体现了深刻的实践辩证法,体现出了“中国道路”的强大生命力。
(二)“知行合一”的实践辩证法
“知行合一”的另一个表述方式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马克思在不同时期都有着类似的表述,如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论述了“精神武器”与“物质武器”的辩证关系。B19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论述了“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辩证关系B20,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论述了“理论上的先进性”与“实践上的先进性”的辩证关系。B21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也肯定了马克思的双重身份,即“科学家”(发现世界的规律)和“革命家”(改变世界)的双重身份,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线索也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始终。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优先肯定了实践的第一性,但同时又肯定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理论是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并且反作用于实践,但我们不能把这里的“反作用”理解为“决定性作用”(如先验论那样)。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应该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教条”,而应该理解为“行动的指南”B22,理解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关涉到我们对于中国道路实践辩证法的根本理解。
中国道路,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和实践,实际上就是遵循着“知行合一”的实践辩证法。而对于“中国道路”的选择和构建,假若只是遵从先验逻辑的话,那么则容易陷入“歧路”。在“被动”建构“中国道路”阶段,无论是洋务运动还是维新变法,他们都是遵从传统的封建伦理的“先验逻辑”,传统的封建礼制构成了其先验逻辑的立足点,而到了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早期,认为借助于西方的“先进”制度和“先进”文化,就能够彻底改变中国的面貌,但他们所借鉴的西方制度和西方文化都有其原生的土壤,单纯地把其制度和文化“移植”到中国,则容易“水土不服”。这种“移植”本身其实就是遵从先验逻辑的表现,认为引入“德先生”和“赛先生”就能够改变中国,但其本质只是从一些抽象的概念出发来理解中国。在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亦是如此,想要把苏联模式的成功“复制”到中国,其实践证明也是行不通的。“中国道路”的探索和实践并不遵从任何先验逻辑,而只是从实践出发产生理论,理论进一步反哺实践。这种辩证法才是引领中国道路的正确之“道”。“中国道路”的真正成功一刻也离不开“知行合一”的实践辩证法。
“中国道路”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来的,它没有“现成的公式”。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现在做的事都是一个试验。对我们来说,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进”。B23这也反映出了实践的第一性,它是不会迁就任何先验逻辑的,其基本原则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们必须看到,中国道路虽然没有“现成的公式”,但它有着“行动的指南”,如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等。中国道路虽然坚持着实践的第一性,但中国道路的探索和实践仍然是有方向的,我们是在“自为”地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道路虽然坚持着独立自主性,但我们同时拥抱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因此,中国道路总是在“一般与特殊”“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中不断前行的,它拥有着“知行合一”的基本特质。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十分重视“中国道路”的“知行合一”。从其理论成果来看,《实践论》是其“知行合一”的范本。《实践论》的副标题就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在这个文本中,毛泽东系统研究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认识过程的论述:认识过程通常包含两个阶段,即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就认识的过程来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B24毛泽东在此基础上还进行了一个创新,即加进了实践环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B25。这种创新明显就是“知行合一”辩证法的重要体现,我们的认识和实践都是不断变化的(没有固定不变的先验逻辑)。这种观点也反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踐过程中,典型的代表就是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以王明等人为代表的教条主义者,始终秉持着“城市包围农村”的战略构想,而忽视了中国的具体国情,而毛泽东则明显看到了这种教条主义(先验逻辑)的弊病所在,主张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来进行革命斗争,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道路”。由此可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知行合一”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
改革开放之后所建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深刻体现了“知行合一”的实践辩证法特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立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这种“飞跃”就是“理论飞跃”与“实践飞跃”的统一体。产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毛泽东思想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后来,毛泽东又提出,要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但这种提法还是一种“知性感悟”,还没有达到真正的“理性自觉”。B2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则标志着中国道路的构建具有了“理性自觉”(自为)的特质。尤其是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这种“理性自觉”的特质就更加突出了,“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历史使命、主要矛盾、现代化阶段等都发生了重大改变。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的伟大飞跃”B27,当然,这种飞跃要真正得以完成就必须是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飞跃,即坚持“知行合一”的实践辩证法。
三、实践辩证法对于中国道路的开源意义
“开源”,最初用来形容河流的源头,在类比的意义上我们看到,中国道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来的,因此它也应该有这条道路的“开源”。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及其中的辩证运动,正是中国道路和中国奇迹的源头活水,我们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实践辩证法对于中国道路和中国奇迹所具有的开源意义,它是迥异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的。
(一)实践辩证法对于“站起来”奇迹的开源意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集中解决了“中国向何处去”以及“中国道路应该如何走”的大问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之前,中国人民进行过多条道路的选择和尝试,但都失败了。能不能由此认定新民主主义道路是被迫的自发的道路,答案明显是否定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开创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具有了非常强的“自为”特质,而且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精神是高度契合的,即反对任何意义上的“先验逻辑”,“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是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B28毛泽东一方面注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质精神的把握,另一方面又密切关注中国社会现实,力图真正做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具体结合。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写作了两本非常重要的著作,即《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两本著作可谓是把握中国社会现实的光辉典范,“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B29这是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的开篇中就提出的“首要问题”,毛泽东并不是从“主观”维度来回答这个问题的,而是通过“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的分析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精神显然是高度一致的。毛泽东后来针对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左倾”和“右倾”错误,还撰写了《反对本本主义》一文,这个文本对于党内长期存在的先验逻辑、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等进行了批判,明确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重要方法论,这与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方法论要求也是高度一致的。由此看出,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创造的“站起来”的奇迹,其背后就是实践中“知与行”“目的性与规律性”等辩证法的科学支撑。
(二)实践辩证法对于“富起来”奇迹的开源意义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之后,我们树立了“富起来”的发展目标,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富起来的中国道路上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宏观道路定向,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代课题,形成了邓小平理论,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定了中国道路的方向;第二个阶段是明确领航道路的主体,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重大问题,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道路的领航者;第三个阶段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围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创立了科学发展观,确定了人民在发展中的本体意义。
在“富起来”的这三个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性地回答了理论和实践的时代课题,呈现出了鲜明的问题导向。这些问题都是从两个大的层面展开的,即“什么是”和“怎样建设”两个层面。“什么是”主要是一个理论问题,主要解决“解释世界”的问题,体现了“知”的重要性;而“怎样建设”则主要解决“改变世界”的问题,主要是一个“行”的问题。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两个层面的内容就是在前文中所阐明的中国道路的实践辩证法,既是一种“自为”的实践辩证法,也是一种“知行合一”的实践辩证法,充分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独特性,具有明显的开源意义。
(三)实践辩证法对于“强起来”奇迹的开源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们站在了“强起来”的历史起点上,中国道路具有了崭新特点,彰显了实践辩证法在“强起来”阶段所具有的开源意义。第一,新的历史方位,党的十九大报告已经鲜明指出,“新时代”就是我国新的历史方位,它有多个层面的内涵。其中有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新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B30从以前相对“被动”走进世界到现在自信自觉“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表明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一“相对被动到自信自觉”的实践辩证法具有重要的开源意义。第二,新的时代课题,即“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B31,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仍然是从“理论”(知)与“实践”(行)的双重维度展开的。“八个明確”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知”的问题;“十四个坚持”则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了“行”的问题。第三,新的社会主要矛盾,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显然是一个“质”的转变。“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不是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历史起点,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小康社会之后,“‘美好社会作为一个全新的社会图景在历史舞台上出场。”B32新时代“美好社会”的概念是一个极具开拓性和原创性的概念,它是对于中国道路的崭新表达,中国道路的自觉自为自信不断提升的辩证运动对于中国道路的开拓当然具有了开源意义。第四,新的伟大征程,党的十九大报告已经对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行了阶段性的安排,分别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阶段,我们已经站在了“现代化”和“强起来”的历史起点上,所要实现的“现代化”是崭新的目标,它标志着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崭新表达,是一条充分体现着“自为自信”辩证运动和“目的性与规律性”辩证运动的正确道路。
① 马敏:《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的若干思考》,《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9期。
② 邹广文、张九童:《中国现代性方案的历史坐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1期。
③ 参见陈学明:《从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理论看中国道路的合理性》,《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6期;陈曙光:《现代性建构的中国道路与中国话语》,《哲学研究》2019年第11期。
④ 参见韩庆祥:《中国道路的哲学意蕴及其战略意义》,《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6年第4期。
⑤ 刘引:《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问题的认识》,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4年。
⑥ 陈东琼:《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新发展》,《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
⑦ 李冉:《中国道路与马克思实践观的革命性质》,《理论探讨》2019年第3期。
⑧ ⑨ B12 B19 B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6、501、11、17、506页。
⑩ B2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3、312页。
B11 参见侯惠勤:《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与改造世界观》,《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4期。
B13 王让新、李弦:《马克思资本研究的逻辑演进与哲学透视》,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5页。
B14 B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5、44页。
B15 《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1019页。
B16 《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3页。
B17 B23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174页。
B18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482页。
B2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57页。
B24 B25 B29 《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90、296、3页。
B26 B27 韩庆祥:《论中国道路及其本源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2期。
B30 B3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18页。
B32 项久雨:《美好社会:现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展开与演化图景》,《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
(责任编辑:黄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