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背景下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路径分析

2021-08-09 02:41王栋
现代管理科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碳中和碳达峰

[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长期深度脱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权市场的基本概念进行介绍,总结国内外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目标及现状,概述碳排放权市场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对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及短板进行归纳和总结,为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尽快做好全方位的准备,履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抢占绿色低碳发展先机,全面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中国力争于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2060年达到“碳中和”1。这是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石油化工企业加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清洁化、低碳化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国际上公认的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碳交易是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措施之一[1-4]。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长期深度脱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可以借鉴欧盟国家的有关经验。结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未来可能的发展走向,对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困难和短板,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可以助力石油化工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保障国家能源环境安全。

一、 碳达峰与碳中和基本情况

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煤炭和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消耗总量持续攀升,相应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也呈现几何级数增长。温室效应导致全球变暖,冰川融化、高温、暴雨、干旱等极端气象情况频频出现,人类自身生存面临现实威胁。世界气象组织(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WMO)发布的《全球气候状况临时报告(2020)》显示,202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2011—202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十年2。极端天气现象变得更加频繁和严重与全球气温上升息息相关。

为了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国际社会在1992年里约联合国大会上达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正式开启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进程。随后1997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三种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联合履约机制(The Joint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JIM)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The 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 Mechanism,IETM)[5]。在2015年签署的《巴黎协定》中提出温控2 ℃和力争实现1.5 ℃的目标。2018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发布的《IPCC全球升温1.5 ℃特别报告》中指出,预计到203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达到520亿至580亿吨1。要实现升温控制在1.5 ℃以内的目标,必须在2030年前将全球年排放总量削减至年均250亿至300亿吨。要实现全球2 ℃温升控制,CO2排放需要在2070年左右达到净零;在1.5 ℃温控目标下,CO2排放需要在2050年达到净零。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并在随后11月22日举办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利雅得峰会上再次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3。

1. 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定义

“碳达峰”是指碳排放在某个时间达到最高点,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碳中和”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一般是一年)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方式来抵消,实现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

2. 世界碳中和目标提出情况

截止到2020年底,Energy &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机构统计出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提出有关碳中和的目标,并有3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正式宣布碳中和目标(表1),其中26个国家已通过立法或者制定政策来确立碳中和目标4。不丹与苏里南已实现碳中和,其他大部分国家计划在2050之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立法确立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德国在2019年12月通过《联邦气候变化法》,并颁布两项政府规划《气候行动计划2050:德国政府气候政策的原则和目标》和《气候行动规划2030》来实现碳中和目标[6]。瑞典、法国、匈牙利、丹麦等欧洲国家也已通过立法来确立碳中和目标。亚洲国家也积极推动碳中和目标的确立,例如日本政府在2020年末推出绿色增长战略,计划到2050年将氢能源在交通、发电等行业普及应用。

3. 国内碳达峰与碳中和基本情况

中国一直以来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等多项措施来加速低碳转型。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WDI)数据库显示,目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能源消耗位居世界第一,温室气体排放量全球第一,2018年的排放量是全球排放总量的25%,这使得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压力加大。能源行业能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成为我国能否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与2060年“碳中和”愿景的关键,其中,石油化工企业作为能源行业的重要一员,必须要加速低碳转型发展进程,开发深度脱碳技術,加强碳资产管理和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交易是许多国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措施之一。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处于建设初期,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运行。石油化工企业除极个别达到规模的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外,整体上对市场运行规则还比较陌生。欧盟国家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有些经验具备一定的可推广性和参考价值,值得我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石油化工企业学习和借鉴。我国石油化工企业需要未雨绸缪、提前谋划,为今后有效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筑牢基础。

二、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将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以配额或排污许可证的形式分配给个体或组织,使其有合法的碳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确保碳实际排放不超过限定的排放总量。也就是给相关企业规定一个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如果超过这个排放量,就要再去购买排放权才能进行排放,而低于排放量的企业就可以将其剩余的排放额拿到市场中去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企业转型的一项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被多国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环境经济学管理工具,能够统筹兼顾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其作用无可替代。在净零排放技术成熟和净零排放时代到来之前,碳排放权交易是限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从“灯塔”这样的公共产品开始,外部性问题进入经济学家的研究范畴。马歇尔明确提出“外部经济”概念,庇古选取灯塔、污染和交通等实例,阐述了人类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外部性”[7-8]。碳排放权交易将环境资产产权变成了可交易的商品,在政府宏观调节和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下,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通过对碳排放权的管理和限制,使企业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使碳排放量在地区之间和企业之间得到最佳分配并整体实现减排效果。

1.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国外发展现状

欧盟在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起步比较早,2005年1月就开始运行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The European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U-ETS),将碳排放权作为商品在成员国范围内交易流通[9-11]。EU-ETS是全球首个多国参与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也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截至目前,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2007年,以探索尝试、积累经验为主线,管制气体是二氧化碳,覆盖行业主要包括电力、水泥、造纸等。第二阶段是2008—2012年,以调整完善为主线,扩大覆盖范围,排放二氧化碳量过半的企业被纳入进来,配额通过拍卖分配的比重逐渐扩大。第三阶段是2009—2020年,扩大行业范围,覆盖石油化工、航空等行业,并按照逐步实现100%拍卖分配配额的目标在努力。欧盟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模式尽管在价格机制等方面遇到一些困难,但总体来看,这一模式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在实践中也不断趋于成熟,已经被全球多个国家借鉴推广。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CCX)于2000年创立,是全球第一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平台[12]。在2003年,CCX以会员制身份开始运营,会员自愿但从法律上承诺减少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CCX是美国碳减排的先行者,也是北美地区唯一一个交易6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和六氟化硫)的综合碳交易所。会员以其1998—2001年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基线,采取两个阶段的逐年计划减量策略,2003—2006年为减排的第一个承诺期,要求每年的排放量比上一年降低1%;2007—2010年为第二个承诺期,减排量最终比基准年降低6%。

区域性温室气体行动(The 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RGGI)是美国第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强制性减排体系,由美国东北部及大西洋沿岸中部的10个州,于2009年正式发起成立,RGGI与CCX的不同在于其仅将电力行业列为控排部门[13]。RGGI将参与区域2005年后所有装机容量超过25兆瓦的发电设施列为排放单位,先设立一个跨州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上限,然后在此上限基础上逐渐减少,它要求到2013年底各州的排放上限固定不变,2015—2018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减少2.5%,最终达到减排10%的目标。

西部气候倡议(Western Climate Initiative,WCI)是由美国西部的五个州于2007年发起成立的,之后吸纳了加拿大四省和墨西哥部分州,WCI采用区域限额与交易机制[14]。2008年9月23日,WCI明确提出了建立独立区域性排放交易体系的方案,设立的目标是到2020年该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5%。除此之外,WCI还将排放额所产生的一部分利润用作本区域的公益事业,例如提高能源效率与发展低碳的技术创新等。

2.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的碳排放量交易这几年来不断取得进展。早在2005年,我国就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参与了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随后开始探索建立本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参与其中的企业,根据自身减排成本和经营状况,在碳排放权市场上开展交易,交易品种以配额为主。与CDM机制相对应的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也有了中国版本(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成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品种之一。CCER本身可以作为交易标的在市场内挂牌成交,還可以根据所在省内的碳抵消机制,抵消企业碳排放量。2013年6月18日,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标志着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此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和重庆等省市先后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各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逐步完善。2014年3月31日,湖北省完成首次竞价转让,转让总量为200万吨的2013年配额,全部配额售罄。拍卖底价为20元/吨,成交价同底价,成交总额4000万人民币。2014年,广东试点共完成六次拍卖,成交总额为5.59亿元,累计拍卖成交总额为7.39亿元。2017年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当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进行部署,全国统一碳排放权市场建设就此拉开帷幕。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同年2月1日开始实施1,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试点先行进入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新阶段。与发达国家在已经达峰并逐年下降的背景下建立碳排放权市场不同,我国碳排放量仍处于上升阶段,健全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任重道远[15]。

三、 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及短板

作为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我国粗放型的工业经济增长所消耗的终端能源占全部终端能源消耗量的70%以上,并贡献了超过80%的能耗相关的碳排放,其中石油化工行业,例如石油加工、炼焦、核燃料加工、非金属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等相关产业的碳排放量在整个工业部门中又占据相当大的比重[16-17]。作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领域的“大户”,石油化工企业对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承诺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国石油化工企业也在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7个试点中包含了146家石油化工企业。在参与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石化行业央企尤其值得称赞。

1. 石油化工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三大国有能源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11年北京、上海等7个地方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分別有26家、8家和8家企业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18],中石化被纳入的企业数量最多。2013年和2014年两个履约期,中石化下属26家试点企业的累计交易量达到389万吨,交易额高达1.4亿元,占同期国内市场交易规模的8%[18]。中国石化发布的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止到2019年底,中国石化2019年度碳交易总量为269万吨,总交易额为6493万元2。早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试点之初,中国石化就积极响应。2013年11月,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分公司购买京能集团2万吨碳配额,与此同时,上海高桥石化与上海石化从申能集团购买6000吨碳配额[19]。国内另一家能源巨头——中国石油也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分公司在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开启当天,向大港油田集团有限公司售出2万吨碳配额[20]。虽然国内的石油化工企业都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之初就积极参与,中国石化作为能源化工的领军企业也彰显央企当担,连续8年发布碳交易额,但是对于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与2060年“碳中和”愿景还远远不够。

2. 石油化工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短板

(1)从思想认识上看,紧迫感、危机感不够强。前期在试点运行阶段,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覆盖发电耗煤在一万吨标煤以上的发电企业,包括年排放规模在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企业自备电厂[21]。制度设计的主要依据和考虑是,这部分发电企业及自备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总规模可以占到全国排放总量的近三成。但客观上,对石油石化企业来说,失去了从试点阶段就全面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机会。从欧盟经验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石油化工行业是大势所趋。燃煤发电企业直接供应电力,油气生产、石油炼制企业供应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等基本能源产品,为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国家对这些产品的价格实施适当管控。石油化工企业供应的主要是化工产品,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白热化,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企业经营创效的压力突出,企业管理层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视和投入相对有限,还没有真正形成强烈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2)从技术储备上看,前瞻性、战略性不到位。石油化工企业是化石能源的消费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消耗大量化石能源。合成氨、丙烯腈、环氧乙烷、化肥等石油化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以二氧化碳为主,己内酰胺、硝酸、己二酸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以氧化亚氮为主。通过产品结构调整、生产流程优化、合同能源项目等方式,石油化工企业可以从自身减少碳排放做起,为行业、地区乃至全国节能降碳贡献力量。出于企业逐利行为的动机,石油化工企业对投入少、见效快的绿色低碳路径和技术感兴趣,对需要中长期坚持投入的技术则存在畏难情绪,这与未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是有明显差距的。现有的前瞻性、战略性技术力量,不足以支撑石油化工企业在交易市场成为碳配额的出售方,很难进入从低成本减排到扩大经济收益的良性循环。

(3)从适应绿色消费上看,主动性、积极性比较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在购买石油化工产品及其衍生产品时,更多考虑环保、安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制造芳烃和三大合成材料能力位居世界第一,制造乙烯总能力排名世界第二,是全球石油化工产品的主要制造商和供应商。2030年“碳达峰”目标、2060年“碳中和”愿景,客观上倒逼石油化工企业朝着绿色低碳高质量方向努力。但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应对绿色消费革命的主观能动性不强,还没有将绿色低碳理念真正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化工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高污染、高危害印象亟待改善。

(4)从碳资产全面管理上看,各项准备还不充分。随着各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碳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和流通,碳资产的概念应运而生。学术界和企业界对于如何定义碳资产有多种观点。部分狭义的观点将碳排放权直接等同于碳资产,广义的观点则将外延进行扩充。围绕碳资产及其全面管理,出现了碳披露、碳金融、碳会计等多个新兴领域和交叉学科。吴宏杰[6]主张碳资产是一种环境资源资产,产生在强制或自愿碳交易的机制下,会对减排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企业减排信用及其他相关活动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具有稀缺性、财务性和投资性等特性。碳资产全面管理是一个庞大和复杂的体系,企业通过碳资产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发掘碳资产的价值,但前提是必须对自身的碳资产底账、行业碳资产管理平均水平、国家宏观管理政策等了如指掌。碳资产如何计量、入账、保值增值都是新的课题,石油化工企业还没有做好准备。

四、 应对措施建议

1. 深化认识,加快转型,为全面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热身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十四五”规划的核心要义就在于这三个“新”。石油化工企业是现代工业特别是材料工业的重要支柱,为纺织、农业、电子、交通和建材等行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地位举足轻重。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石油化工企业是挑战,更是难得的历史机遇。率先实现清洁低碳转型升级的石油化工企业,就能抢占未来市场竞争的“制高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对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促进低碳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起步较晚,石油化工企业还没有全面参与其中,实践经验尚浅,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不断加强自身绿色发展能力为抓手,为全面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准备。

2. 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做好前瞻性和战略性技术研发储备

石油化工企业作为能源的消费者和提供者,凭借自身的产品结构调整、加工流程优化,短期内就可以发挥节能降碳的作用。但这是遠远不够的,还要高瞻远瞩,做好中远期的战略技术储备。从中期看,减排技术的升级换代是关键。石油化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和渠道多元化,既有燃烧排放、工艺排放、逸散排放等直接排放,也有外购电和蒸汽等产生的间接排放,突破减排技术瓶颈的难度比较大。从长期看,随着风能、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日臻完善和商业应用,现有油气开采、石油炼制行业必然会受到巨大冲击,石油化工企业要提前储备技术,与可再生能源时代接轨。在全面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石油化工企业只有在技术上掌握主动权、主导权,才有可能成为碳配额的出售方,实现低成本减排,形成创收增效的良性循环。

3. 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适应绿色消费革命对化工产品的要求

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能源生产和能源革命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其中,“四个革命”首要的就是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的能源消费。石油化工企业要适应新时代绿色能源消费革命的要求,就必须处理好绿色低碳和企业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并不是要求石油化工企业牺牲自身效益和发展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而是要求企业以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核心竞争力,在对环境损害最低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要彻底摈弃传统的高能耗、高投入、高污染发展方式,通过清洁低碳的生产制造工艺,为关联行业提供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和中间产品,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安全环保的化工产品。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绿色消费革命,更好地履行环境社会责任。

4. 深入研究,超前准备,在碳资产全面管理上赢得竞争优势

针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下半叶,从发达国家扩展到发展中国家,至今仍处于边摸索边完善的阶段。不仅是石油化工企业,我国煤炭、电力、交通等其他碳排放总量比较高的企业对于碳资产是什么、应该如何有效管理,也都存在不到位、不深入的问题。仅就碳会计领域而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的会计处理、信息披露和财务分析等理论框架和实务操作,在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基本还是空白。我国大型电力企业已全面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碳资产全面管理上积累了经验。华能集团组建了专门的碳资产公司,借助信息化等手段持续优化内部的碳资产盘查和配额分配流程。壳牌、BP、道达尔等跨国能源集团制定了集团全球业务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及实施步骤。我国石油化工企业要深入研究国际国内同行的做法,为未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高效管理碳资产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Jiang H Q,Shao X X, Zhang X, et al.A Study of the Alloc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Permits among the Provinces of China based on Fairness and Efficiency[J].Sustainability,2017,9(11):2122.

[2] 边莹.浅析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以及发展策略[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11):111.

[3] 姜睿.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建议[J].中外能源,2017,22(1):3-9.

[4] 杨锦琦.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其对策[J].企业经济,2018,37(10):29-34.

[5] Akimoto K, Matsunaga A, Fujii Y, et al. Game Theoretic Analysis for Carbon Emission Permits Trading among Multiple World Regions with An Optimizing Global Energy Model[J].John Wiley&Sons,lnc.2000,131(2):40-50.

[6] 巢清尘.“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科学内涵及我国的政策措施[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1,46(2):14-19.

[7] 从博云.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影响因素分析[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20.

[8] 韩慧.以资源优势为中介的企业碳资产管理与竞争优势关系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3.

[9] 武玉琴,张建龙.碳排放权金融化进行时——碳排放权交易国内外发展现状[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1(12):27-28.

[10] 余彤,陈晴,王德鑫.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比较研究[J].时代经贸,2017(24):40-42.

[11] 钟静婧.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典型定价理论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价格月刊,2015(1):8-11.

[12] 张盈,匡建超,王众.中外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J].中外能源,2014,19(3):1-8.

[13] 馮静茹.浅析美国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其启示——以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为视角[J].人民论坛,2013(14):250-251.

[14] 刘晓凤.美国区域性碳市场:发展、运行与启示[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3(3):137-143.

[15] 陈志斌,孙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历程——从试点到全国[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1,46(2):28-36.

[16] 陈诗一.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与中国工业的可持续发展[J].经济研究,2009,44(4):41-55.

[17] 卢昕.中国高耗能行业碳排放因素分解与达峰路径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18.

[18] 郭伟.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及石化行业碳交易实践[J].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16(7):11-13.

[19] 刘江波.中国石化加快推进碳资产管理[J].中国石化,2013(12):46-47.

[20] 赵雪.初探碳交易[J].中国石油石化,2014(2):22-26.

[21] 孟早明.我国碳交易市场现状[EB/OL].(2020-02-21)[2021-03-03].http://www.chinaden.cn/news_nr.asp?Small_Class=3&id=1855.

Abstract:The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is an effective management tool.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ng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China's long-term and deep decarbonization transition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Firstly,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concepts of carbon peak, carbon neutral and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market. Also,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targets and status quo of carbon peak and carbon neutrality,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and the status quo and shortcomings of China's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At last,it provides suggestions for Chinese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As the giant carbon emitting enterprises,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should deepen their understanding and accelerate their transformation to warm up for their full participation in the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This paper suggests that China's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should make all-round preparations as soon as possible. As the same time,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shonld fulfill their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and fully participate in the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Key words: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carbon peak; carbon neutral; carbon emission right trading market

作者简介:王栋(1981-),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有企业绿色发展、环境经济。

(收稿日期:2021-03-05  责任编辑:顾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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