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媛 赵珮彤 薛婕芸 沈映彤 刘培琪
[摘 要]新型共享快递包装回收系统除了各主体的参与,也需要政府立法调控来保证顺利施行。共享快递包装的推广仍面临许多问题,如实行过程中职责不明确,推广前期乏力,消费者对于隐私、安全问题存在疑虑等,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法律明确针对共享快递包装建立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并出台配套的法律和奖惩机制,明确消费者、电商、物流公司等各方责任,对于使用此系统的电商、制造厂进行奖励,并落实追责制度,以此来消除共享快递包装回收系统施行的阻力。
[关键词]执法部门;明确各方责任;鼓励绿色包装
[DOI]10.13939/j.cnki.zgsc.2021.08.063
1 共享快递包装的产生与发展现状
1.1 共享快递包装的产生
从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获悉,预计2019年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完成630亿件和74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和23%,相应的快递包装物使用量依然很大[1]。在《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封装用品》等规定中明确指出发展绿色包装的重要性,即积极应用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环保封装用品,已成为推动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2]。至此,一批快递企业率先投入绿色包装的研究与开发中,在共享经济模式的影响下,共享快递盒应运而生。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苏宁的共享快递盒。共享快递盒是一种可循环利用的包装箱,是供电商平台与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易的一个载体。与传统包装物不同,共享快递盒选用绿色环保材料,不使用任何胶带。其打开方式简单快捷:手指拉开绿色封箱扣,盒子便能打开;取出快递后,仅需经过几次折叠便能直接带走,符合苏宁的“绿色共享”理念。
目前,一个共享快递盒售价25元,单个快递盒的使用寿命预估可达1000次以上,若每周循环6次,折合下来,单次使用成本仅0.025元。
1.2 共享快递包装的发展现状
自2017年“4·18”购物节期间推出第一代共享快递盒产品以来,苏宁物流在绿色包装生态上的探索和应用开始加速,在2017年12月,苏宁物流推出了共享快递盒2.0,在第一代基础上,完美实现了可折叠多尺寸的功能。兼具密度小、轻便易用、表面刚度高、抗划痕、柔韧性好、不容易开裂的优点,可有效循环使用60次以上,成品单次使用价格比纸箱低30%以上。在2019年2月,苏宁推出了“冷链循环箱”,以提供更优良的生鲜消费体验。共享快递盒不断更新迭代,适用范围也逐渐扩大。据统计,苏宁绿色包装累计循环近千万次,累计节约包装成本达到1200万。目前,共享快递盒仍处在重点城市的“试水阶段”,仅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沈阳、武汉、成都、深圳等13城市推广使用。
2 共享快递包装法律问题分析
2.1 快递包装缺乏统一标准
2018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总局颁布《快递封装用品》,根据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的要求,对原有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新增了可重复使用快递包装箱的内容。新增内容对快递包装箱可重复使用性进行标识,并且对共享快递盒的规格、定价、回收流程等问题具体地进行指导与规范[3]。
近年来,顺丰、苏宁、京东等企业意识到快递包装对环境污染影响的严重性,纷纷开始研发各自的可循环快递包装物,并外包到第三方包装公司进行生产,其包装规格标准各不相同。不同标准带来不同成本、技术等问题,导致快递包装成本升高、后续回收困难等问题。
2.2 绿色包装政策扶持不足
相对于非绿色包装物,绿色包装物的前期研究与开发往往需要更高的成本,作为盈利性的快递企业来说,这种环保包装成本的压力难以承受。现有的《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计划》提出要鼓励企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大力减少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开展绿色包装材料研究,支持绿色环保标准化的包装材料生产,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安全的车辆、环保型的集装箱和环保袋,减少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鼓励企业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尽量减少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鼓励相关学者对绿色包装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大力支持企业研发符合绿色含义的快递包装[4]。但仅仅是以倡导鼓励为主,效果不佳,缺乏一定的政策支持,限制了企业研发创新动力与产业发展。
2.3 循环利用过程中各方职责不明确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共享快递包装运作体系的法律法规,仅有一些文件或指导意见,例如《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这些规定仅仅是鼓励发展循环包装,在涉及共享快递包装运作流程的管理问题、责任归属上无法提供指导作用[5]。
2.4 关于共享快递包装的隐私安全法律缺位
快递包装中的货物属于用户的个人隐私与私有财产。随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提高,共享快递包装循环系统能否保证用户的隐私与安全成为大多数消费者关心的问题。由于苏宁共享快递盒并非用胶带层层密封,在颠簸运输的过程中,可能导致盒子被外力颠开,使得用户的隐私与财产遭受威胁。而现今并无具体法律法规以解决此类问题。
3 共享快递包装法律制度建构建议
根据以上所述的现行法律体系在共享快递包装回收系统方面的欠缺之处,本文共提出四点建议来作为推动此系统顺利施行的助力。
3.1 建立全国统一的共享快递包装规格系统
针对目前市场上共享快递包装各不相同的问题,政府可以合作专业设计师与材料学家制定并推行统一的包装形式、材料范围与规格标准。考虑到推行新模式的基本要求在于实现货物的顺利流通和快递包装的循环回收,建议将不易污染、韧性强、耐损耗的材料列为材料范围;为适应市场上种类繁多的货物,在制定标准时应注意将快递包装分类化和功能化,如制定不同大小的规格尺寸,并针对生鲜类、冷藏类、化学品类货物研制具有不同功能的快递包装。此外,政府应持续支持科技研发,推动交通物流发展,为不断升级更优快递包装标准和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可能。
3.2 建立完整覆蓋循环过程的法律系统
本系统在实行过程中职责在法律定义上尚不明确,建立完整覆盖循环过程的法律系统是推广此系统的必要条件。
一方面,快递公司出于追逐利益的目的具有压低成本的客观需要,与绿色循环系统需要的大量前期投入相矛盾,依靠市场自我调节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因此,为了提高市场供给方对于推行绿色循环系统的动力,政府可以针对供给侧制定具体的绿色指标,使得宏观上的“绿色化”概念转化为有证可循的法律条文,如达到绿色指标的公司可享有税收优惠,而未达到指标的公司应加收环境税;对于积极推行绿色循环系统试点的商家与厂商提供政治基金的支持等[6]。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和行政部门,依据政府制定的具体指标,对于市场进行持续监督,如定期抽查市场流通的快递包装的质量是否达标,行政部门依法对不符合要求的快递包装供给方进行罚款、追责。
此外,消费者作为系统的用户,应当积极参与到系统的建设中,但用户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需要时间,这需要政府立法明确群众“绿色消费”的责任[7]。此外,政府应通过绿色采办政府物资、举行鼓励绿色消费的社会活动来加强群众绿色消费的意识。
3.3 维护消费者隐私与货物安全
此系统有别于消费者习惯的传统模式,消费者对于隐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疑虑。针对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针对消费者的隐私与货物安全出台政策,并建立投诉平台以供消费者反映相关情况,在经过监管部门判断责任后,强制要求应担责任的一方对于遭受损失的一方做出赔偿。
另外,政府应督促快递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末端控制,培训优质快递员,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快递包装因人为造成的损坏。
3.4 借鉴国外循环系统的先进经验
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的基础上,从法律角度得出若干建议以完善我国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推动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立法进程,从而保障回收体系的有效运行,有利于共享快递包装物的推广[8]。
参考文献:
[1]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邮政局:预计2020年邮政业业务总量完成1.9万亿[EB/OL] .(2020-01-07)[2020-04-21].http://www.spbdrc.org.cn/xwdt/hgyw/202001/t20200107_2001139.html.
[2]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新修订《快递封装用品》为快递披上“绿色外衣”[EB/OL].(2018-02-24)[2020-04-21].http://www.ce.cn/cysc/newmain/yc/jsxw/201802/24/t20180224_28229854.shtml.
[3]戚登林,王蕊婷.我国快递业绿色包装问题探讨[J].物流科技,2019(5):54-55.
[4]刘明靖,陈璇.探索我国快递包装的绿色发展之路[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8(11):23-24.
[5]刘文良.推进我国快递包装立法的思考[J].中州学刊,2018(3): 62-66.
[6]邹筱,李玉琴.基于循环经济理论的快递包装回收体系构建[J].包装学报,2016(4):60-66.
[7]陈敏灵,张玲,刘清,等.“互联网+”背景下快递业包装的模式创新及策略研究[J].物流技术,2019(3):21-27.
[8] 赵秉元,孙天全.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绿色化的法律规制研究[J].物流技术,2018(7): 8-14.
[基金项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基金(项目编号:S201910580100)。
[作者简介]许媛(1998—),女,广东惠州人,就读于肇庆学院中德设计学院,研究方向:绿色物流;赵珮彤(1999—),女,汉族,广东汕头人,就读于肇庆学院中德设计学院,研究方向:物流法律;薛婕芸(1998—),女,汉族,广东潮州人,就读于肇庆学院中德设计学院,研究方向:公共管理;沈映彤(2000—),女,汉族,广东茂名人,就读于肇庆学院中德设计学院,研究方向:物流信息化;刘培琪(2000—),女,汉族,广东汕头人,就读于肇庆学院中德设计学院,研究方向:物流技术。